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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正行(业伴品等四品)

《大乘庄严经论释(未定稿)》 ︱ 弥勒菩萨.造颂︱全知麦彭仁波切.科判︱益西彭措堪布.译科并编释 ︱

唐译:

施一令得乐,多劫自受苦,

尚舍为爱深,何况利翻彼。

乞者随所欲,菩萨一切舍,

彼求为身故,利彼百种施。

舍身尚不苦,何况余财物,

出世喜得故,起苦是无上。

乞者一切得,得喜非大喜,

菩萨一切舍,喜彼喜大故;

乞者一切得,有财非见富,

菩萨一切舍,无财见大富;

乞者一切得,非大饶益想,

菩萨一切舍,得大饶益想。

乞者自在取,如取路傍果,

菩萨能大舍,余人无是事。

略释:菩萨布施一众生令其得安乐自己须于多劫受苦,尚且无有吝惜而作施舍,只为爱深故,何况与彼相反,以布施自身多劫中能获大利益呢?

随乞求者所欲菩萨一切悉皆施舍,彼乞求者为了自身一切都想得到,而菩萨为利他故百种均可施舍。

菩萨舍身时尚且不生痛苦,何况身外财物,因为菩萨超出世间,得到殊胜欢喜故,因为是以施身痛苦而转成安乐,故如是起苦是菩萨之无上。

乞求者一切均得,彼等得喜非是大喜,而菩萨一切皆舍,于众生得财而生欢喜,此喜是为大喜。乞求者一切均得,虽得财物然非见彼生起富足想,而菩萨一切均舍,虽无财物然见彼生起大富想。乞求者一切均得,然不能生起得大饶益想,而菩萨一切皆舍,此由此生起得大饶益想。乞求者可自在获取所须,如取路边树果毫无顾虑,而菩萨则能随意作大施舍,除菩萨外,余人无有此事。

四、别说精进功德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一)略说

藏译:

主要彼因业差别,分别所依之差别,

别以四间断对治,善说谓通解精进。

①精进是诸波罗蜜多中主要之殊胜;②彼之原因;③精进之业差别;④相差别;⑤所依差别;⑥对治四种违缘之差别。应知诸善逝如是宣说。

(二)其次广说

藏译:

善法之内精进胜,如是由彼后当得,

精进即得现法乐,及得出世世间类,

由精进得有用欲,由精进净应极转,

以精进出坏聚故,以精进胜佛菩提。

①于一切资粮善法中,精进为最殊胜。

②彼之原因者。若问:为何殊胜呢?依靠精进随后能获得诸善法资粮,若无精进则不能获得任何白法或善法,资粮的多少依赖于精进的大小,因为依彼而获得故。若问:禅定与智慧能降伏烦恼,为何彼等不是最殊胜?答:虽然如是,但若未生精进则彼等亦不能产生,故一切善法之因是精进,由此角度故说是最殊胜。

③以业而分别者。若发起精进则即时能得殊胜现量的安乐,比如即便世间平凡众生也为遣除疾病与贫穷等发起精进,结果现世便能得益,又于寂止及胜观精进者即生便能获得禅定与胜观的功德一般,依靠精进,即生后世能成就一切世出世间的功德:对世间十善精进,能获得于三有界中享受人天悦意的安乐;对四禅及无色界定精进,能获得并非彻底清净具足可变之四禅四无色天中受生;对四谛与缘起义精进,则能超越萨迦耶见获得声缘涅槃的解脱;于大乘正法精进,则能获得殊胜菩提正觉果位。

藏译:

复又减及增精进,解脱自在舍障分,

安住真如作转变,精进大义别释名。

首先披甲之精进,如理安住加行勤,

无怯不退不满足,诸佛正说一切相。

④相之差别者。复又具足四正断之精进者:已生恶令息灭、未生恶令不生故能摧坏过失,未生善令生起、已生善令增长之精进,是为资粮道;具足五根之精进是解脱之自在,即是能于解脱自在之精进;五力之精进是断除违品之精进;于菩提分时,为趣入真如之精进;于八圣道时,正精进圣道即是能作转依之因。行持波罗蜜多之精进者,为获得如来之大义的精进,超越声闻缘觉的精进,故承许释名为“大义”,加上具大义的简别。

另外,最初意乐善法之精进,即是恭敬精进(披甲精进);尔后,如所发誓愿对善法如理发起精进者是恒时精进(加行精进)。就本体分有此两类。于修持广大道果无怯弱之精进、不畏违品之精进以及于对治力不知满足之精进等、各种精进的分类,是诸如来所说。

藏译:

由依勤三乘士夫,意乐心弱广大故,

别精进下中及胜,许彼少义及大义。

⑤所依之差别。依靠于三乘道精进的声闻、缘觉、菩萨补特伽罗的意乐依次具足微弱、中品、广大故,从其余所依而分为下中上三品精进。此三品中前二者仅仅趣入自利故,具小义;后者成办自他二利故,应承许是具大义之精进。

藏译:

具精进受用无胜,具精进烦恼无胜,

具精进厌离无胜,具精进不为得胜。

⑥以四种违缘之对治力而分类。毁坏受用之违缘、以烦恼之违缘、以疲厌之违缘、以退失所得功德之违缘四者皆以精进可以断除,即是:若具精进,不会以耽著受用而败,由修持彼因故;具有精进,不会以烦恼而败,由发起彼之对治力故;具有精进,对修持布施等加行法,不会生起疲厌而败,由具足不知足精进故。具有精进者可获得任何功德法,且无败退,因为乃至如来地之间均可依精进力而成就故。

唐译:

胜因依业种,对治等异故,

如是六种义,精进有差别。

精进有六种差别,即⑴最胜差别、⑵因差别、⑶依止差别、⑷业差别、⑸种差别与⑹对治差别。

唐译:

白法进为上,进亦是胜因,

及得诸善法,进则为依止。

⑴最胜差别,由一切白法中精进为最殊胜故。

⑵因差别,由精进是无上因故。

⑶依止差别,由依止精进可成就一切善法故。

唐译:

现乐与世法,出世及资财,

动静及解脱,菩提七为业。

⑷业差别有七种:①得现法乐住;②得世间法;③得出世间法;④得资财;⑤得不究竟可动摇之静定;⑥得断身见之解脱;⑦得菩提。

唐译:

增减及增上,舍障亦入真,

转依与大利,六说精进种。

⑸种差别有六种:①增减精进,即四正勤,以四正勤:减过——已生恶令断、未生恶令不生;增德——已生善令增长、未生善令生故。②增上精进,即五根,以五根对解脱法作增上故。③舍障精进,即五力,以五力障碍不能障故。④入真精进,即七菩提分,由见道趣入真如故。⑤转依精进,即八圣道分,由修道是究竟转依之因故。⑥大利精进,即六波罗蜜多,由自利利他故。

唐译:

种复有五异,弘誓将发行,

无下及不动,第五说无厌。

种差别复有五种:①弘誓精进(披甲精进),即于道精勤披甲之精进;②发行精进(加行精进),即由此如理安住于道之精进;③无下精进(无怯精进),即于广大所证之无怯精进;④不动精进,即不为寒热等苦所动之精进;⑤无厌精进,即不以少为足之不满足精进。

唐译:

三种下中上,由依三乘尔,

亦二下上觉,利有小大故。

由依三乘行人的差别,依次有下中上三种精进,此三种精进又可摄为二种——下觉与上觉,因为依声缘二乘行人唯作自利故,仅为小利;依大乘行人作自他二利故,许为大利。

唐译:

财著烦恼著,厌著知足著,

四著不能退,对治分四种。

⑹对治差别。由精进能对治四种耽著而有四种不退,故说四种对治差别。以布施为例,四种耽著即是①财著,于财极悭吝故;②烦恼著,于财起贪染故;③厌著,于布施有退屈故;④知足著,以稍作布施即欢喜满足故。而精进布施者能对治此四种耽著,能得不退,其余波罗蜜多也依此类知。

辛十、诸波罗蜜多中每一度均可含摄他度故互相决定

藏译:

相互摄故差别故,法性之故及因故,

于六波罗蜜多中,当知是为相定者。

布施等各自的反体不同然于一个本体上其余均可具足,故是相互含摄;每一度均可分为六度;又何处有布施等六度中的一度则以法性力其余种种波罗蜜多也具有;布施等能成为其他波罗蜜多之根据或因故,由此四因,应知六波罗蜜多均可互相含摄。

⑴若问:彼此相互含摄是如何的呢?对布施,也具足断除悭吝、纳受布施,并具足饶益有情戒;施时安忍邪行并堪能施舍受用,是安忍的侧面;对布施有信心、恒时行施是精进;一心趣入不为违品散乱所夺的角度是禅定;通达布施清净与不清净等的布施法相是智慧;获得虚空藏三摩地后布施是禅定,以彼摄受而法施是智慧。另外,菩萨的布施度是以无分别智慧摄持故,具足证悟真如的智慧。其余波罗蜜多也应如是了知。

戒律也是在摄善法戒之中一切波罗蜜多均可含摄,即:为利他而守戒故,实际也是布施;具戒故自然亦安忍他人之损害;对具戒勤作,自然具有精进;于戒一心修持的角度,具有禅定;通达堕罪与非堕罪等戒律之安立是尽所有智,对戒律无有三轮所缘是如所有智。

安忍本身即能利他、以安忍的方式饶益他人、对布施能安忍故,布施也具足;安忍本身能禁嗔恚恶行以及是一切苦行中最主要者,故也是摄善法戒;对安忍精进,具足精进;行持诸波罗蜜多时能受一切苦,此中即含其余波罗蜜多;心无动摇能一心安住的角度即是禅定;思抉法忍与了知修持安忍的方式以及证悟安忍无有自性的角度也是智慧。

精进者,相应其余一切波罗蜜多故,所有其余诸波罗蜜多的角度均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