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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正行(业伴品等四品)

《大乘庄严经论释(未定稿)》 ︱ 弥勒菩萨.造颂︱全知麦彭仁波切.科判︱益西彭措堪布.译科并编释 ︱

藏译:

六支寂意持,善趣令作住,

所依寂无畏,功德聚相应,

世俗得法性,诸住戒中有,

由通解彼戒,智者作净修。

⑴戒律的本体具有六种分支:①具足清净戒;②仪轨圆满;③行境圆满;④严持别解脱戒;⑤于微细罪亦生畏惧;⑥诸学处真实受持而学。彼者一者守护清净戒律;二者如律使用法衣等,不为圣者所呵;三者远离妓女、屠场、酒肆等非行境五处 [1] ;四者按照出离心的戒律;五者微细罪亦不染;六者圆满修学一切学处。

⑵因,即以出离心摄持。

⑶果,即能得善趣,能获取内心无悔、今生得安乐、赐予成就内心自在的等持。

⑷作用,即如大地为一切百谷之所依,成一切善法之依处,能息烦恼热,今生断除罪过或报复等畏惧,他世无有三恶趣的畏惧。

⑸具足,即三门安住于善根的福资粮具足。

⑹相应或分类,即于阿阇梨、堪布前经祈祷劝请受别解脱戒,为世俗戒;禅定与无漏二戒是法性所得戒,此戒唯如是安住戒律的诸能依补特伽罗才有,余者不具。“由遍解彼戒,智者作净修。”

唐译:

六支灭有边,善道及持等,

福聚具足故,二得为二种。

略释:持戒波罗蜜多具有六义:

①六支:即戒自性,以住具戒乃至受学诸学处为自性。

②灭有边:即戒因,灭是涅槃,以为求涅槃出离三有边而受戒为因。

③善道:即戒果,以善趣及得住心境之禅定为果。

④持等:即戒业,以能持、能静、无畏为果。能持,即戒能持一切功德如同大地;能静,即戒能止息一切烦恼热;无畏,即持戒能不起一切怖畏以及诸罪、仇敌等。

⑤福聚具足:即戒具足,由一切时处行持身语意三善故具足福德聚。

⑥二得为二种:即戒分类,二得是世俗得与法性得,世俗得摄别解脱戒,法性得摄禅定戒、无漏戒。

藏译:

耐怨安受知,依慈悲法故,

净说五利益,彼能作二利,

苦行主遍应,其中许三相,

由通解彼忍,智者作净修。

安忍:

①本体:以耐怨害忍、于苦安受之苦忍以及不畏甚深法义忍三者为本体。

②因:悲愍有情故,对有情所造的损害堪忍或不为所动;安住清净戒并依止闻法故,产生其余二种安忍。

③果:真实宣说五种利益:无诤论故,怨恨极少;多善友故,不被离间;现世身心喜乐;临终安然而逝;死后往生善趣。有此五种利益。

④作用:安忍能使自己安乐、令他不生痛苦,故能作自他二利是其作用。

⑤具足:一切苦行之中安忍为首要,并具一切功德,是具足之义。

⑥分类:如前宣说本体时所说,安忍承许为三相。

“由通解彼忍,智者作净修。”

唐译:

不报耐智性,大悲及法依,

五德并二利,具胜彼三种。

略释:①不报耐智性:是三种安忍自性,“不报”指他毁忍自性,“耐”指安苦忍自性,“智”指观法忍自性。

②大悲及法依:是安忍之因,一以大悲为因,二以法依为因,法依即依靠持戒与多闻。

③五德:是安忍之果,安忍得五种果——得少憎愱、得不坏他意、得喜乐、得临终不悔、得身坏生天。

④二利:是安忍之业,由上述三种忍能作自利利他二种业。

⑤具胜:是安忍具足,安忍难行故名最胜,具足最胜之故。

⑥彼三种:是安忍分类。彼安忍者有三类——他毁忍、安苦忍及观法忍。

藏译:

于善依净喜,信心及愿欲,

念住增功德,对治诸染污,

无贪等功德,相应其中七,

由通解精进,智者作净修。

精进:

①本体:对善法生起真实欢喜。

②因:即对善法生起信心与胜解,并对修善生起愿欲。

③果:不断增长正念等一切功德。

④作用:对诸杂染作对治。

⑤具足:具足无贪等一切清净功德。

⑥分类:彼精进分类有七种,以境分,有精进三学的三种精进;以本体分,有身心二种精进;以加行分,有恭敬精进、恒时精进二种。如是为七种分类。或以其他异门分,戒学身之精进可分为五根随行所生的五种精进心所,心学和慧学与意识随行所生二者是心之精进。如是宣说了七种分类。

“由通解精进,智者作净修。”

唐译:

于善于正勇,有信有欲故,

念增及对治,具德彼七种。

略释:①于善于正勇:是精进自性,非其余业中勇猛,故说“善”;非外道解脱中勇猛,故说“正”。

②有信有欲故:是精进之因,由信与欲,精进能得发起。

③念增:是精进之果,由精进可发起正念、禅定故。

④对治:是精进之业,能作诸杂染的对治,如经中所说:“起精进者能得乐住,不杂诸恶不善法故。”

⑤具德:精进具足,由具有无贪等五德故。

⑥彼七种:是精进分类。彼精进者有七类:学戒精进、学定精进、学慧精进、身精进、心精进、恒常精进及恭敬精进。

藏译:

心者住于内,依念住精进,

令使生喜乐,通住得自在,

诸法之首要,有彼等三相,

由通解禅定,智者作净修。

静虑:

①本体:心不散于外而一缘内住。

②因:依止不忘失所缘的正念、恒时修习之精进而生。

③果:身心得轻安,由能转生远离欲界苦的色界故,能生喜乐。

④作用:能获得自在神变等神通,能自在得天住、梵住与圣住。天住即四禅与四无色定,梵住即无量心,三解脱门等即圣者住。

⑤具足:具足一切白法的主要功德,依靠心得自在能成就殊胜功德,成为解脱与解脱智之能依故。

⑥分类:所依之入者,唯有具禅定者,他人不具。彼者分为三类,以对治支而分,有寻伺二俱、无寻有伺、无寻无伺三种,其义此前已说;或以功德支而分,二禅之下具足欢喜,三禅具足乐受,四禅以上具足舍受,有此三者。

“由通解禅定,智者作净修。”

唐译:

心住及念进,乐生亦通住,

诸法之上首,彼种三复三。

略释:①心住:是定自性,即心内摄而住。

②念进:是定因。有正念故不忘失所缘,依靠精进故禅定得以生起。

③乐生:是定果,令生喜乐,以禅定之果——色界等不为苦所害之故。

④通住:是定业。通即五神通,住即三住——圣住、天住、梵住,由禅定能令五通与三住均得自在。

⑤诸法之上首:是定具足。如经所说:三摩地为一切法之上首。

⑥彼种三复三:是定分类,彼具禅定者的种类可分二种三类,即有寻有伺、无寻有伺、无寻无伺三类或者善俱、乐俱、舍俱三类。

藏译:

善分辨所知,依于三摩地,

极解脱染污,智慧善说命。

为诸法最胜,其中有三相,

由通解智慧,智者作净修。

智慧:

①本体:对尽所有与如所有的一切所知法以无颠倒而真实辨别。

②因:此见真谛义的智慧之因,即是依于三摩地。

③果:能解脱诸杂染。以世间智慧能暂息烦恼,以出世声缘智慧能断烦恼障随眠,以证悟二无我的大乘智慧能断二障随眠。

④作用:以世间经商、耕种等精通治生的智慧只能暂时维生,但比其更殊胜的甚深广大正法甘露,能使善根慧命不间断,究竟成就永恒的大菩提,故是殊胜慧命的所依,以善说善根能得生存故。

⑤具足:具足成为一切法的殊胜器——智慧波罗蜜多的功德,诸般若经云:“一切波罗蜜多中,智慧波罗蜜多为上首、根本与最胜。”

⑥分类:所依之入者,具慧补特伽罗方有,余者不具。其智慧分类者,此处以主要智慧而言,世第一法位以下世间与出世间微小声缘智慧,出世间大智慧是圣者菩萨的智慧,有此三种分类。

[1] 非行境五处:即杀生处、妓院、酒肆、王宫与屠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