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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正行(业伴品等四品)

《大乘庄严经论释(未定稿)》 ︱ 弥勒菩萨.造颂︱全知麦彭仁波切.科判︱益西彭措堪布.译科并编释 ︱

问:此止观二行的差别如何?其业如何?

答:此止观二行在胜解行地名为依止修。若入圣地复有四种差别:①能通修,指入初地所修;②能出修,指一至六地所修,于彼六地出有相方便故;③无相修,指入第七地所修;④无为修,指入三清净地所修,因为作功用修名为有为,后三地不作功用故名无为。

净土与净果是止观二行之业,其中净土是依三清净地修净土行,净果是作转依行。

己三、修法能增胜支分分四:一、于成就大义费力小且能令欺惑、虚诳无有之善巧方便;二、往昔所受持诸法不忘之陀罗尼;三、能获得未来诸功德之发愿;四、宣说能清净道之三摩地与四法印。

庚一、于成就大义费力小且能令欺惑、虚诳无有之善巧方便

当圆诸佛法,当熟诸有情,

速成就当得,道不断善知,

于诸菩萨地,方便无等也,

由依知方便,成办一切义。

①如来之法者,地、波罗蜜、菩提分等道法,果之力、无畏、一切智智之间的诸法,能圆满此一切的方便即是无分别智慧,于道果诸法无缘相故,当圆满获得,如《般若十万颂》云:“若欲圆满布施波罗蜜多,当学智慧波罗蜜多。”乃至“若欲得一切智智,当学智慧波罗蜜多。”

②能成熟一切有情的方便是四摄法,由彼能令诸有情从恶业中脱离而安置于善根中故。

③能速得神通及正觉的方便者,如经云:“一切罪业应忏悔,一切福德应随喜,一切如来应祈祷,愿我成就无上殊胜智慧正等觉。”即如所说忏悔、随喜、祈祷、回向般。

④成就事业的方便是陀罗尼与三摩地二门,以陀罗尼不忘法之句义,故能成办自利;以三摩地显示种种神通,故能成办他利。

⑤于道相续不间断之善巧者,即是不间断如来慧命或种性之相续且成办无住涅槃之道——智慧与悲心二法,此亦,智慧不住轮回边,悲心不住寂灭边,此亦,于发起世俗、胜义二种菩提心双运,须要具足彼二方便,并且其余诸方便实际意义上也被归摄故,此是有此足矣的唯一殊胜善巧方便。

如是彼五种善巧方便是遍行于菩萨胜解行地及圣者十地、不趋入小乘并且成就大乘道果的方便,其余世间者及声缘的方便无法相比,依靠如是善巧方便,彼等菩萨顺利成办自他二利。

唐译:

自熟与成生,速果并作业,

生死道不绝,说此为五巧。

菩萨巧无等,差别依诸地,

能成自他利,说是名为业。

略释:菩萨修习五种方便。即是:

①自熟佛法,以无分别智慧为善巧方便。

②成熟众生,以四摄法为善巧方便。

③速得菩提,以忏悔、随喜、请转法轮、生起胜愿为善巧方便。

④作业成就,以陀罗尼、三摩地二门为善巧方便,由此二门能成就利益众生业故。

⑤生死道不绝,以无住涅槃为善巧方便。

问:何为巧差别?何为巧业?

答:于诸菩萨善知此五种方便,是最上无等,因为于诸地中不与小乘共故,是故差别。业者,由善知方便,菩萨能成就自他一切利益。

庚二、往昔所受持诸法不忘陀罗尼

异熟串习闻,及定之总持,

小以及大者,彼大亦三相。

菩萨一而再,由清净依彼,

恒常于圣法,讲解亦自持。

具慧未住及,虽住未净者,

是小及中也,净地总持大。

陀罗尼者,以殊胜的正念与智慧将所有经论的句义不忘受持,过去未闻的诸法义也能明现心中,是当能获得诸菩提分法。获得此陀罗尼也是由宿世书写圣法、供养、受持、读诵等曾积累获得陀罗尼之善根,不论何法仅说一遍便能将诸句义记持,此是由异熟而生的陀罗尼;由今生于众多善知识前对法多闻串习,不忘佛菩萨及堪布阿阇梨等所传之法的句义,是于闻串习的陀罗尼;何人由串习空、无相、无愿等任何三摩地,仅闻一遍便能记持者,称为禅定陀罗尼。由异熟及多闻所生的陀罗尼是小品,三摩地所生的陀罗尼是大品。大品又可分三类:为入圣地,诸胜解行地具慧菩萨修持三摩地所生者是小品;已入圣地之不净七地的陀罗尼是中品;安住三清净地的陀罗尼是上品。此等是陀罗尼的分类。

陀罗尼的作用:以诸菩萨再再相续不间断而真实依靠异熟等三种陀罗尼后,恒时为人宣说圣法,自己也能忆持圣法的句义。

唐译:

业报及闻习,亦以定为因,

依止此三行,持类有三种。

二小一为大,一大复三种,

地前与地上,不净及净故。

应知诸菩萨,恒依陀罗尼,

闻法及持法,作业皆如是。

略释:陀罗尼的种类有三种:①报得,是由宿世业力所得;②习得,是由现在闻持力所得;③修得,是依定力所得。问:种类的差别如何?答:三类之中,二小一为大,即报得、习得二种为小,修得一种为大;于彼大种类中复有三种,即未入地菩萨所具者为软,入不净七地菩萨所具者为中,入三清净地菩萨所具者为上。问:陀罗尼之业如何?答:应知诸菩萨恒时依止陀罗尼为人开示妙法以及自己受持妙法,以此为业。

庚三、能获得未来诸功德之发愿

诸智者之愿,具希欲心也。

为彼智所摧。诸地中无等。

当知成彼因,唯心成就故,

愿后即有果,未来成就义。

种种大觉间,诸地辗转增,

清净菩萨之,成办自他利。

诸坚固菩萨的发愿者,即是对于欲得之果——无上菩提等思维并具寻求彼者之愿。此亦,由善妙了知所愿境的智慧引发,即是并非为自利发愿获得有漏的有事那样,而是以殊胜智慧发起后,于心中欲求彼果并以词句诵彼愿文,是愿之因或本体。此处的智慧者,从无分别智慧的因生起或者为获得彼智慧而作回向,即是以智慧发起之义。如是于大疏中宣说。

所谓“诸地中无等”宣说了发愿地,在胜解行地与十地不同阶段的此等彼等之中,菩萨所发之愿与世间之发愿及声缘之发愿是不等同。

发愿的功德:当知发愿是成就自他二利之因,今生之中能成办自他二利,他世之中能成办二利,此亦,虽未依身语为彼事作专门之事,然仅依发愿之心,为了按如何发愿如实而成就,由内心如何寻求而发愿,立即于此生能生果报,以及彼心愿能成办未来一切义。

发愿的分类:胜解行地时的诸菩萨有多种发愿,彼时未证法界遍行的体相,见到轮回的灾害发愿彼彼息灭及缘功德后发愿欲修彼彼故,发愿我于未来为利益有情能成就如是如是等,具有许多不同的发愿;已入一地后为成就十大愿王,是发愿广大;从此之后乃至获得究竟菩提之间,在二地等其余诸地时发愿辗转增上者,发愿将广大、超胜及清净。

发愿的作用:依靠发愿,菩萨能成办自他二利,也就是具福德力的菩萨通过发愿力以无量身、无量光明、无量神通成办自他二利的境界,以词句难以宣说,应当依照经中所说为例如是了知。

唐译:

思欲共为体,智独是彼因,

诸地即为地,二果亦为果。

应知差别三,种种大清净,

此业有二种,自利与利他。

略释:此二偈以六义分别诸愿,即:

①自性:即是为境所动之思欲得所求之希欲。

②因:即菩萨之愿是由欲得彼者之智慧所推动。

③地:即菩萨于诸地所发之愿,承许胜出声缘而无等。

④果:即以二果——即果及未来果为果,以诸愿为因,随欲皆成故;又以愿力游诸愿果,所谓身放光明、口发音响乃至广说。

⑤差别:有三种,即于胜解行地时所发种种之愿,初地菩萨的十大愿,由二地乃至菩提之间辗转增上清净之愿。

⑥业:有自利成就与利他成就两种。

庚四、宣说能清净道之等持与四法印分二:一、宣说能境三种等持;二、宣说彼所缘境四法印

辛一、宣说能境三种等持

三种三昧境,二种无我及,

我执之所依,彼极寂灭也,

彼能所体故,当知为三相,

无分别背向,具极喜是也。

通晓及断除,现证所为故,

空性等三昧,说三种利益。

空性等持、无愿等持、无相等持三者是道之主体故,宣说彼等三等持之境界或所缘境,当知:遍计之人法二种无我是空性等持之境界;无愿等持之境界者,是依他起缘起的显现、执著二我的所依——有漏近取五蕴;无相等持之境界者是彼增益二我之基或所依恒时以自性远离二我、寂静一切相之圆成实。如是三种等持缘三种境界如实取境,故为三种等持之本体。当知从所缘不同的角度,彼能缘等持也有此三类。

宣说三种等持之相状:空性等持之相状是对二我不作分别;无愿等持之相状是由五蕴无常且是各种痛苦生处,故对彼不起贪且厌背不缘;无相等持之相状是息灭一切相与痛苦的法界胜义真谛,对彼生起信任且具欢喜。

数目决定为三:为了知遍计二我本来无有而安立空性等持,为断除执著二我的所依——不净依他起而安立无愿等持,为现证圆成实灭谛而安立无相等持,如是空性等三等持是为了上述三义而宣说的。

唐译:

应知二无我,及以二我依,

二依常寂灭,三定所行境。

空定无分别,无愿厌背生,

无相恒乐得,彼依常寂灭。

应知及应断,及以应作证,

次第空等定,修习有三种。

略释:应知空、无愿、无相、三种三摩地的行境分别是人法二无我、彼二执所依五取蕴以及彼二所依毕竟寂灭。彼三种所取之体即是三种行境,彼三种能取之体即是三种三摩地。

问:三种三摩地的名义如何?答:无分别义是空三摩地之义,由人法二我不分别故;厌背义是无愿三摩地之义,由厌背我执所依——近取蕴故,于彼无愿;乐得义是无相三摩地之义,由彼所依毕竟寂灭而得极喜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