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二、正行(业伴品等四品)
《大乘庄严经论释(未定稿)》 ︱ 弥勒菩萨.造颂︱全知麦彭仁波切.科判︱益西彭措堪布.译科并编释 ︱
因者,入定安住诸法平等自证,尔后或以后得智慧能了知法等四者。或者此二句可解释为四无碍解的释词。梵语“扎德桑布达”义为无碍解,“扎德”是称为别别之义,即是无分别各别自证智慧;“桑”是真实或平等,即真如;“布达”为了知,即是现量证悟无分别智慧的后得功用者,对于蕴界处等广大义以及空性等甚深义彼等之体相能断除所有疑惑故,说为四无碍解。
唐译:
于门相言智,通达无比伦,
此即是菩萨,四种无碍解。
能说及所说,说具合三事,
四二复二种,次第三事因。
举法及释法,令解与避难,
建立四无碍,以是义应知。
内证及外觉,故称无碍解,
能断一切疑,此即是彼业。
略释:于门、相、言、智四者通达,无与伦比,此即是菩萨的四种无碍解。
①知门智(法无碍解):即能了知各别义之所有名门差别。
②知相智(义无碍解):即能知此义属此名,通解诸法的自相与共相。
③知言智(词无碍解);即能知种种地界、种种人等之语言。
④知智智(辨无碍解):即能知自能说法。
能说、所说、说具此三事各有因缘。能说有四因缘,即教授智、成熟智、聚满智与令觉智;所说有二因缘,即法与义二者,四智于此二有用故;说具有二因缘,即言与智(词与辨),由此二能成就说法故。
因为以门总举法要,以相广释法义,以言令解法、义,以智辨答问答,以是义应知次第建立四无碍解,其数目决定为四。
问:为何名无碍解?无碍解有何作用?
答:由诸菩萨初以出世间入根本慧定内证诸法的大平等性,其后以后得位世间智外觉诸法法门的差别,由此道理,故名无碍解,其业即复由此四无碍解能断一切众生的一切疑网。
菩萨之资粮,福德智无等,
由初增上生,别以伴无染。
施戒为福德,般若为智慧,
而余三二俱,五者亦智慧。
由相续得修,数数修善也。
凡智者资粮,成办一切义。
为得入无相,任运成所为,
灌顶究竟故,诸智修资粮。
诸菩萨的福德智慧二聚与声闻缘觉不同,如《宝积经》云:“诸菩萨智慧聚观如十方虚空,诸声闻智慧聚观如虫食芥子内之虚空量;诸菩萨福德聚观如四方大海之水,诸声闻福德聚观如牛蹄迹中水。”以彼二聚之力,诸菩萨受生于轮回时,所谓“由初”即是以福德聚能于轮回获得增上生中殊胜帝释、梵天及转轮王等圆满受用,所谓“别以”即以智慧聚安住轮回时不为轮回过患——业烦恼所染污。何为二聚?以二聚能摄六波罗蜜,六波罗蜜也能摄彼二者。能令受用圆满的布施以及能得圆满人天身依的戒律此二者是福德聚;后者般若波罗蜜多是智慧聚,因为能证悟一切法的空性以及不为烦恼所染故;其余安忍、精进、静虑三者同属福德与智慧二者,因为耐怨害忍、安受苦忍二者是福德聚,无生法忍可摄于智慧聚;精进也分:对其他有情耕种、经商等作助伴的精进,是福德聚,对依止善知识及闻思修圣法等作精进,摄于智慧聚;静虑也分:以世间静虑及无漏静虑趣入利益有情摄于福德聚,依静虑修持无分别等持摄于智慧聚。布施等五者为获得一切智智而回向,以及若以三轮无缘智慧摄持,则都成为智慧聚。此外,忏悔业障、随喜善根、祈请广转法轮也是福德聚,布施、持戒及修习三类福 [1] 等也摄于福德聚。以何因缘能证悟智慧?即依止善知识亲近、恭敬及闻法等都属于智慧聚。
聚之释词:平常相续得修后对善根数数修持。梵文“桑巴”,“桑”义为恒常,“巴”义为修持,“”义为成办,由对施等六波罗蜜多善法数数修习能成办如来三身,故名为聚。坚固菩萨之二聚,其功用是能成办自他二利。
聚之分类:凡夫地世第一法位以下的胜解行地积累资粮是为趣入并获得一地而积累;二至六地之间所积资粮是为趣入并获得七地无相境界,在获得七地时,对经藏等种种法之义无有分别作意,故名无相;七地的福慧二资是为了任运成就八地九地的二种资粮;八地九地所积二资是为了获得十地以诸佛授法王补处灌顶;十地积累二资是为了获得究竟佛地。诸坚固菩萨如是修持福德与智慧资粮。
唐译:
福智为二聚,胜报亦不污,
一切诸菩萨,胜相皆如此。
初二为福体,第六即是智,
余三二聚因,五亦成智聚。
正修及数修,资善名为聚,
自利与他利,成就则名业。
入地入无相,及入无功用,
受职并究竟,二聚次第因。
略释:二聚即是福德聚与智慧聚。诸菩萨由福德聚,于生死中作胜报成就因;由智慧聚,于彼胜报作不染污因,一切菩萨的胜相均是如此。
问:二聚摄六度,此义如何?初布施持戒二度是福聚体,第六般若度是智聚体,其余安忍、精进、静虑三度通为二聚之因,又前五度由般若能回向故,亦成智聚体。
问:为何名聚?为何为聚业?答:梵语“三婆罗”名为聚,“三”义为正修,“婆罗”义为数修,即由正修及数修善法则得资长,由资长故名为聚。聚业者,即由此聚能成就自他二利。
问:二聚的种类差别如何?答:此中种类差别是:胜解行地聚是入地因,一至六地中聚是入无相因,第七地所摄聚是入无功用因,第八第九地聚是入受职因,第十地聚是入究竟因,究竟者是佛地所摄。
己二、修行或道之本体分二:一、广说三十七菩提分法;二、要略而说止观二者。
具慧之念住,以十四修法,
无等故而彼,超胜于余等。
所依诸对治,如是随入及,
所缘及作意,由得修超胜,
随顺及随转,觉知及受生,
大以及最胜,修及成就别。
三十七菩提分可归纳为七步。
第一、菩萨修持身受心法四念住,以十四种差别与声缘之修法无等,故菩萨修四念住较声闻缘觉殊胜。
何为十四种差别?即所依超胜,对治超胜,趣入超胜,所谓超胜以下须依次类推而了知,所缘、作意、由得修超胜,如是随顺、随转、觉知、受生超胜,量或大超胜,殊胜超胜,如是修超胜,得果或真实成就超胜,以及上述之外的“别”者,如是以十四种超胜。彼等之义如何呢?
⑴所依者,诸声闻所修念住对声闻三藏作闻思修,诸菩萨修持念处则依大乘经藏作闻思修,故以所依超胜。
⑵对治者,诸声闻为对治净等四倒而观身不净、观受是苦、观心无常以及对诸法修人无我,菩萨以对身等四法一切均证悟法无我故,修持远离净与不净、乐与不乐等一切相之真如,如是证悟身等四法自性空性,由此次第趣入苦集灭道,如《辨中边论》中所说。
⑶趣入超胜者,诸声闻为自入四谛而修四念住,菩萨为自他二利趣入而修持故而超胜。
⑷所缘差别者,诸声闻主要缘自相续的身等法后修持,菩萨缘自他一切有情的身等后修持故而超胜。
⑸作意差别者,诸声闻作意身不净等具有对治相状,诸菩萨于所断与能断之相均无缘作意故而超胜。
⑹修果者,诸声闻为远离不净身及苦受等修持也仅是获得断尽五蕴,诸菩萨非为远离或不离二者,而是以身等自性无有修持不缘离与不离二者,故在得果时,不离如来清净三身,远离不清净的业惑身故由得修超胜。
⑺随顺差别者,菩萨修四念住与六度随顺,身等四法虽如幻显现然证悟无自性故,于身财及内外一切法均无贪染,故与布施随顺;于身财无贪故能守护净戒;由戒律清净方能具足打不还手等沙门四法之安忍;由具足安忍后,修持波罗蜜多及对利益有情无有疲厌之精进堪能勤作;由安住精进而修持心无散乱之静虑;由入定静虑修持证悟一切法之共相与自相的胜观智慧。故如是与六波罗蜜多随顺,诸声闻仅独修菩提分,不能长时修习如是六种波罗蜜多。
⑻随转差别者,一般虽然身等念处世间及声缘也修持,但诸菩萨自己安住于殊胜的修行,并且随顺世间者及声闻缘觉各自的意乐,并为彼等宣说四念住的修持方法,故有所有所化都随学之差别。
⑼觉知者,菩萨证悟色身如幻虽现而不成立;受如梦中感受苦乐般,虽感受然无任何有事自相;证悟心的法性圆成实自性光明犹如虚空,轮涅万法均是暂时性,犹如虚空出现云雾及彼之清净般,在心的实相中并不存在,了知并非心的实相中有,而是由缘客尘显现如影像般,故觉知身等的自性超胜。
⑽受生超胜者,声缘修持念处是为断除受生轮回,诸菩萨虽非以耽著轮回之业惑受生,而是为利有情故于受生帝释、梵天、转轮王等身以及受用圆满后作他利,不是以贪等烦恼生,即便受身为较凡夫低劣的有情及旁生等也无有怯弱、衰败与烦恼,故受生超胜。
⑾成大量之差别者,诸菩萨本是利根,修持念住也是为自他二利修行,以及为修人法无我之相,在凡夫地短暂修持,以未得圣地故修持极为渺小,然较声闻所修念处成为超胜、广大。
⑿由殊胜超胜者,获得八地后圆满四念住修法,亦即获得无勤任运成就故,与其他菩萨融与近融而修持,故而修法殊胜。一位八地菩萨若修四念住,则其他所有三清净地菩萨均修彼法,同样若他人修持亦即菩萨自己修持故,从此角度可称融或近融,是因为入一义故。或者七地菩萨获得八地的一刹那称为融,从第二刹那乃至趣入第九地之间可称为近融,如是于大疏中宣说。
⒀修习差别者,菩萨修四念住,以不舍有情的大悲心与证悟二无我的大智慧摄持故,较声闻四念住殊胜。
⒁真实成就果之差别者,诸声缘修四念住能得预流等四果,菩萨修四念住得十地及如来地果,故是超胜。
[1] 三类福:即三种福业事:施类福、戒类福和修类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