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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正行(业伴品等四品)

《大乘庄严经论释(未定稿)》 ︱ 弥勒菩萨.造颂︱全知麦彭仁波切.科判︱益西彭措堪布.译科并编释 ︱

④体相。声闻仅闻受内明之一分宣说人无我的少许论典而持彼等词句等,菩萨对三乘所摄之内明与声明、因明、工巧明、医方明等无量论典无有厌足地听闻、受持、熟习、思维及通达,以具五种体相故,是为超胜。

⑤声闻通达论典者,五蕴于无余涅槃中灭尽;菩萨通达五明论典者,五蕴于无余法界中无尽故,是为超胜。

⑥得果由真实成就而超胜者,诸声闻通达论典不能得一切智智,菩萨通达五明以回向一切智智之力,能成就通达一切所知法的智慧。

菩萨通达五明论典,以何处摄受呢?以等持与总持所摄而言,彼也可分为两类。由得首楞严等等持力安住于其中,能无碍通达一切论典而成熟有情;由总持自性,于往昔多世中所听闻的一切五明论典能对彼句义不忘受持故,能忆持五明所摄的所有圣法经论。是故菩萨通论典是由依止等持对诸有情以具足神通神变、普言神变、随示神变三种方便成就一切有情;以总持可分为声明等四明、内明为主在世间能使所有圣法不致隐没而护持。彼二者是通达论典的作用。

唐译:

知法知法业,知相知无尽,

得果及二门,成生亦住法。

略释:

①知法:即知内明、因明、声明、医方明、工巧明五种论典。

②知法业:即知此五种论典以自利利他为业,其中知内明论,为自修及为他说;知因明论,为申明己义及屈伏他义;知声明论,为自善音合他信受;知医方明论,为除他疾;知工巧明论,为令他解。

③知论相:即知通达论典之因有五,是为闻得、持得、诵得、思得、通得,菩萨先于论听闻,闻已受持,持已习诵,诵已正思,思已通达,通达者即是了知此是功德、此是过失、此是善语、此是恶语。

④知无尽;即知明处者虽入无余涅槃亦无穷尽。

⑤得果:即由此得一切智智。

⑥二门:即三昧门与陀罗尼门,知论菩萨以三昧门成熟众生,以陀罗尼门成熟佛法。

庚五、了知世间

知诸坚世间,以身语意三,

以知谛无等,由此胜于他。

菩萨常舒颜,正直诚实语,

为令成器故,令修正法故。

彼等寂得故,具慧行诸谛,

具慧知谛故,定说知世间。

诸坚固菩萨知世间者,了知身相、了知语相以及意识了知四谛。与其余世间、声缘非平等或非相同故,菩萨较诸世间、声缘超胜。若人如是想:了知世间的名言以身语之相随顺他人,仅此点世间凡夫也有;了知四谛则声缘也有,菩萨的了知世间怎会超胜彼等?由彼等之了知不能如菩萨那样成熟有情,故有极大差别。

此亦,了知世间者可分三种:了知世间之名言;了知世间之出生;了知世间之寂灭。了知世间名言又可分了知与世间相应之身名言及语名言两种。其义如何呢?诸坚固菩萨身相之规律即是对任何上中下的补特伽罗恒时也无有怒色而以舒颜欢笑且恭敬显示欢喜之相令人满足,以言词不伤他人、心无不悦之柔和悦意宣说“善来否”等正直、温和、悦耳之语。此二者的必要:以身随顺他心是为令诸有情成为了知真谛的法器;以语宣说圣法是为修持圣法。故当了知如是身语名言之规律。

以意了知此等世间由何出生、以何寂灭,即是知世间义,彼者何以故?承许以苦集二谛恒常出生诸情器世间,亦即以集谛因产生苦谛果,称为世间;以灭道二谛能隐没或寂灭世间,亦即以道谛断除集谛时,彼果苦谛自性之世间自然寂灭故。于何处寂灭者即是灭谛、以何者能灭者是道谛故,如是了知称为知世间。也可以是:了知世间出生是不清净依他起;了知世间隐没是清净依他起;了知四谛十六行相的自性三解脱门,即是三种体相都精通。彼等四谛之中,为了苦集寂灭与获得灭道,诸具慧菩萨自他勤行于诸四谛中,是了知世间之作用。何以故?诸具慧菩萨了知世间的名言谛以及了知胜义四谛之二谛故,可称为了知世间,也就是说具足三苦之世间界的种类、寿量、苦乐、兴衰等是如何以及与彼世间相应之相的规律,此处以身语名言为例宣说了世间的种种规律相,以及了知彼等世间以何产生之因集谛,是世间世俗谛;了知道及灭是胜义谛,依彼二谛了知一切世间。

有者说:了知四谛是真实了知世间;了知身语之世间是由自己了知世间而引起,故对果假立因之名,或者是令他人产生了知世间之因,故对因假立果名。然而由此处是宣说了知世间故,了知身语名言也可承认为真实了知世间。

唐译:

身知亦口知,及以实谛知,

菩萨知世间,最胜余无等。

身知则舒颜,口知则先语,

为令成器故,正法随修行。

二知知世生,二知知世灭,

为息复为得,谛知勤修行。

略释:菩萨有三种知世间即身知世间、口知世间以及谛知世间,由此最为殊胜,其余世间、声缘不可为比。如何是身知世间与口知世间呢?身知世间即是舒颜欢笑,口知世间即是慰问赞美。此二种何故而作?即为令有情成为法器故。令成何种法器?即为令彼成为随顺修持正法之器。如何是谛世间呢?即以了知苦集二谛则知世间常生,由生及生方便故;以了知灭道二谛则知世间可灭,由灭及灭方便故。问:谛知世间其作用何在?答:为息复为得,谛知勤修行,即诸菩萨为息苦谛为得灭道谛故,观诸谛修智具足。

庚六、了知四依

经典所教法,彼义具密意,

了义具量及,得彼无所诠。

推及如所云,颠倒清净知,

未离系所得,此中说所断。

信解及伺察,别他如是闻,

离戏之智慧,由是智不退。

为断除依止补特伽罗及受持经典表面之语的过失而宣说四种依止。唯依如来出有坏亲口宣说的经典教法而不依补特伽罗的别别之语,即是依法不依人;以及经典教法之义也具有依他义为意义说“当杀父母”等,具有诸密义的语句不能依语言表面理解,即是依义不依语;彼义可分了义不了义两类,须依其中具有观察究竟量之了义,如说补特伽罗及蕴等法存在是不了义,彼本性无有是了义,应依照善逝诸甚深经典以及解释彼密义者——补处弥勒以及佛授记的龙树无著诸大车所宣说的甚深无二义的意趣,依了义不依不了义;彼了义经也不依总相仅仅成为分别意识之所缘境以及成为八识之境具二取之相,而应依离二取故不可言说各别自证无分别智慧所得境,即是依智不依识。又《无尽智慧经》云:“执人法二者有自性是依人,证悟彼二无有自性是依法性。如是句为世间法,义为出世法,或者诸世俗法称为句或法,一切胜义法称为义。如是某经宣说趣入道者是不了义经,宣说趣入果者是了义经;或者宣说世俗者是不了义经,宣说胜义者是了义经。何为识?欲界有情之识依色蕴,如是色界识依受蕴,无色界前三禅识依想蕴,有顶识依行蕴,如是识安住于色等四法,随行并安住者是识,安住四蕴的彼等识皆证悟空性、对识无有分别,是智慧。”

宣说四依之必要。有个别人随顺自己的意乐扬言此非佛经、非是正法,诽谤并舍弃佛亲口所传之法,为断此过而说第一依。在说“父母者当杀”等时,为断除对文句之义的表面理解而说第二依。譬如佛说凡夫补特伽罗与罗汉、独觉补特伽罗,又说:“若此世间出生一位补特伽罗,则于一切世间均得无量利乐,彼是何人?即是善逝。”如是宣说,若不知是以世俗不了义宣说而执补特伽罗为实有法,则为颠倒。为断除执不了义为了义,故说第三依。甚深无二义各别自证智慧的境界虽不可言说,然执著此为以种种二取习气染污之分别心能说能得的境界,为断此过而说第四依。如是此处分别宣说四依时,指出应断除四种颠倒。

四依的功用或功德:如具第一依,能于教典之法的信解中不失坏;同样,以第二依,能于观察句义中不失坏;以第三依,能于其他善知识前听闻不了义经外了义经中如实所说中不失坏;以第四依,能令诸坚固菩萨于超越分别心境界的不可言说智慧中何时亦不失坏。

唐译:

能诠及义意,了义亦无言,

当知此四种,是说四量相。

谤法及非义,邪思与可言,

遮此四事故,次第说四量。

信心及内思,正闻与证智,

菩萨不可坏,依量功德尔。

略释:菩萨修习四量,其相为:①能诠:即以如来所说十二部经之法为量,不以人为量;②义意:即以文中实际意义为量,不以语为量;③了义:即以世间可信以及佛所印可之了义为量,不以不了义为量;④无言:即以出世间各别自证智为量,不以分别心识为量。

问:世尊何故说此四量?答:说以能诠法为量,是为了遮止毁谤舍弃圣法;说以义意为量,是为了遮止非义文句;说以了义为量,是为了遮止邪思颠倒之理解;说以智为量,是为了遮止执各别自证智为可言。

问:依此四量有何功德?答:依第一量,于法之信解不可坏;依第二量,于义之内思不可坏;依第三量,于了义之正闻不可坏;依第四量,于证离戏智慧不可坏。

庚七、宣说四无碍解

解名数性相,及词智慧故,

菩萨无碍智,许四者无等。

于教极精进,何所以何示,

法及义二者,唯以词智示,

法教及说故,一切等二故,

答诸诤者故,远碍智为四。

由别证平等,其后为道解。

能断一切疑,称作无碍智。

法无碍解者,法有善恶、有漏无漏等种种分类,其中某一法也有多种名数,如对无明可称痴、愚昧、无知、暗者、黑暗等异名,对智慧可称智、慧、觉、心明、光明等异名,通达名与法的异门。能无倒证知彼等名之义——自相与共相,是义无碍解。以彼名不仅某一地界之语而是诸界之语——天、龙、人、寻香、非天等种种语言,由字组成词,由词组成句,以句所诠之义,为了明确分别,无倒了知种种虚词的用法等,是词无碍解。辨无碍解者,对所有提问均能无碍回答,对所有兴辨者均能答辨,获得从某一法义展开乃至宣说一大劫亦不能尽的智慧。如实了知四无碍解故,承许菩萨的四无碍解,声缘无法相比。

其四者的数目决定,以“于教”等两颂宣说。菩萨对人精进传法时,所宣之法及能宣说者,法与义二者是所宣说者,仅仅以能宣说者词与智之自性辨二者宣说。此亦,法者以名宣说其义者,宣说如是如是之义故。或者按坚慧论师大疏,对某法简略宣说是义无碍解,尔后彼者详细广说是法无碍解。以词无碍解能获得恒时了知法义二者故,即以何方语言能通晓彼之语言,以此语彼语之方式于词义二者能通达故。以辨无碍解询问诸兴辨者的意愿,对应理与非理的辨论,作答辨故,无碍解定有四种而非是如五种或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