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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庄严经论颂科判

《大乘庄严经论释(未定稿)》 ︱ 弥勒菩萨.造颂︱全知麦彭仁波切.科判︱益西彭措堪布.译科并编释 ︱

庚一、于成就大义费力小且能令欺惑、虚诳无有之善巧方便

自熟与成生,速果并作业,

生死道不绝,说此为五巧。

菩萨巧无等,差别依诸地,

能成自他利,说是名为业。

庚二、往昔所受持诸法不忘陀罗尼

业报及闻习,亦以定为因,

依止此三行,持类有三种。

二小一为大,一大复三种,

地前与地上,不净及净故。

应知诸菩萨,恒依陀罗尼,

闻法及持法,作业皆如是。

庚三、能获得未来诸功德之发愿

思欲共为体,智独是彼因,

诸地即为地,二果亦为果。

应知差别三,种种大清净,

此业有二种,自利与利他。

庚四、宣说能清净道之等持与四法印分二:一、宣说能境三种等持;二、宣说彼所缘境四法印

辛一、宣说能境三种等持

应知二无我,及以二我依,

二依常寂灭,三定所行境。

空定无分别,无愿厌背生,

无相恒乐得,彼依常寂灭。

应知及应断,及以应作证,

次第空等定,修习有三种。

辛二、宣说彼所缘境四法印

如前三三昧,四印为依止,

菩萨如是说,为利群生故。

无义分别义,不真分别义,

息诸分别义,是名四印义。

一、安立一切有为法无常(“不能”乃至“外亦刹那性”之间以十颂宣说)分二:一、总说一切有为法无常;二、别说彼义。

一、总说一切有为法无常

由起及从因,相违亦不住,

无体与相定,随转并灭尽。

变异因亦果,执持与增上,

随净及随生,成义有十五。

二、别说彼义分二:一、内在诸有为法无常;二、外诸有为法无常。

(一)内在诸有为法无常

初起及续起,长起及依起,

变起与熟起,劣起亦胜起。

明起无明起,及以异处起,

种起无种起,像起十四起。

续异及断异,随长亦随依,

住过及去过,无住无无死。

亦有随心相,行者应当知,

如此九种因,成前十四起。

(二)外在诸有为法无常。(以三颂宣说)

由滋及由涸,性动增亦减,

二起与四变,薪力及渐微,

亦说随心起,及以难问成,

一切诸外法,无非刹那体。

二、成立人无我(“有情唯假立”等十二颂宣说)

人假非实有,言实不可得,

颠倒及染污,染因成立故。

假人与实阴,不可说一异,

若说一异者,则有二过生。

若执人是实,一异应可说,

一异不可说,此说则无理。

异相及世见,圣说亦不然,

火薪非不说,有二可得故。

二有故识起,人缘则非义,

好灭及恶生,言生复非理。

汝执实人中,何业可成立,

无实强令实,违佛三菩提。

若用自然起,即有三过生,

若以人为缘,眼等则无用。

人非作者故,用非常起故,

起非一时故,自起则不然。

人住用先无,人坏则人断,

更有第三体,为缘无此义。

诸法无我印,及说真实空,

有我有五过,是故知无我。

由依染净法,位断说有异,

行异相续异,无实假说人。

不为起我见,由见已起故,

无始已习故,无用应解脱。

惭羞等功德,菩萨常具足,

自利既不舍,亦令他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