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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别说各自体相分四

《宝性论释·善说日光(未定稿)》 ︱ 弥勒菩萨.造颂︱全知麦彭仁波切.科判︱益西彭措堪布.译科并编释 ︱

壬三、彼等摄义分二:一、对应根据摄于三义之中;二、对应实际摄于二义之中。

癸一、对应根据摄于三义之中:

甚深圆满大势力,善引凡夫同利故,

彼等次第应称为,甚深广大大自性。

由微细难证甚深,具有成就他利的事业圆满,以及相应所化凡夫众生的意乐从轮回中善加引导故,当知与彼等依次对应的是甚深自性身、广大报身及大自性化身。

癸二、对应实际摄于二义之中:

此处初者为法身,其后二者为色身,

如于空中色安住,于初身中后身住。

应知:在宣说佛陀的此处,初者甚深殊胜是法身,以是一切诸法的自性且非他证境界故,其后报化二身是色身,以是相应所化众生的显现故。彼等也如在无为法虚空界中有为的种种色法安住般,如是,是在初者法身不变界中,后二者报身和化身显现种种而安住。

庚六、于众生未尽间彼等常住义分二:一、略说常住之根据;二、其义广说。

辛一、略说常住之根据:

由无量因众无尽,慈悲神足智具乐,

得法自在灭死魔,无体世尊故常法。

是由“对何者也不贪著而护持圣法”等无量因成就的果法故,依色身利他的事业恒时相续不断。如是对应,由承诺调伏一切众生且所化众生无尽故,以成就他利的发心对一切众生大慈悲相续不断故,成就他利的方便--于四神足获得自在故,依智慧证悟轮涅自性无二、以此永时不生厌离故,圆满具足无漏三摩地安乐、以此不为痛苦所害故,虽得诸法自在安住于世间中然不为其过失所染故,以色身利他的事业恒时相续不断。以得无死果位摧毁死魔故,从本以来是无为法、无有有为法的体性故,乃至轮回未空之间永为一切世间的救护尊及怙主故,法身是不变的常法。总之,以十种根据安立如来三身常住之义。

辛二、其义广说分三:一、色身常住之根据;二、法身常住之根据;三、对应二身摄义。

壬一、色身常住之根据:

弃舍身命财三者,护持诸佛正法故;

为利一切诸有情,究竟圆满本愿故;

佛身净洁及澄清,大慈大悲生起故;

神变神足力显示,彼者住世行持故;

成就妙智于轮涅,取舍二执脱离故;

恒常圆满而具足,无量等持大乐故;

常住世间利益他,不为世间染污故。

往昔学道中毫不耽著身之头等、寿命、宝珠等受用普作布施,以此护持圣法等无量因成就故,彼等色身恒时相续不断。如是对应:为了广大利益一切众生,最初立誓救脱苦轮,由所承诺之义究竟圆满以及所化无尽故,圆满正等觉以所具有的烦恼障净洁、所知障澄清的大悲相续不断普照一切众生故,由一变无量、无量变一等神变以及于诸三摩地足获得自在而随所化缘分显示色身者,彼佛尽轮回际能安住并相续不断行持故,清净智慧从三有轮回与寂灭涅槃自性二执中解脱后证悟无二,以此远离厌离利他故,恒时圆满具足不可思议的无量三摩地大安乐,以此不为苦行的痛苦损害故,为利他常住世间并随顺众生缘分而相应行持者,不为惑业苦等世间法染污故,以二种色身利益众生的事业恒时相续不断。

壬二、法身常住之根据:

获得无死寂静处,无有死魔现行故;

无为自性之能仁,本来极为寂静故;

恒常是诸无依者,皈依处等合理故。

现前诸善逝法身,是以对治究竟的方式不变而常住,因为没有业惑所致的死亡,在获得安住生灭无余寂灭的殊胜涅槃中无有死魔之现行故。如是以自性也是常住,因为非因缘所作自性的能仁法身是本来极为寂灭一切有为法的体相故;以无欺诳也是常住,因为恒时作为无依怙无量有情的究竟皈依处、怙主、至亲等是合理的缘故。

壬三、对应二身摄义:

由前七种无误理,显示色身恒常性,

由后三种无误理,显示法身恒常性。

由“无量因”等前七种根据显示色身利他恒时相续不断,由“灭死魔”等后三种根据显示导师如来法身不变而常住。

庚七、如实不可思议义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辛一、略说:

非言语境胜义摄,非心所观超譬喻,

无上轮涅不摄故,佛境圣亦不可思。

无余转依所安立的无垢真如大菩提,超越声音的所诠而非语言境界故,唯一由各别自证所证胜义谛具有二种清净所摄故,不是心识所观处或所缘境故,真实超越能衡量的一切比喻、比量等故,是超越世间的无上最胜究竟故,不属于三有轮回、寂灭涅槃二边所摄故,唯一是圣者圆满正等觉一切种智的行境,对此,纵然安住大地的诸圣者也不可如实思议,何况诸凡夫岂能思议?

辛二、广说分三:一、依次宣说根据;二、对应二身摄义;三、功德不可思议之理。

壬一、依次宣说根据:

不可思议离言故,离言胜义所摄故,

胜义所摄非思故,非思超越比量故,

超越比量无上故,无上轮涅不摄故,

轮涅不摄不住故,不取轮涅过德故。

之所以此圆满三身的菩提除佛外余者不可如实思议,因为非是语言境界而以语言不可言说故。之所以以语言不可言说,因为是胜义谛各别自证的所证故。之所以彼是胜义谛,因为非是心识所观境或处故。之所以彼非心识所观,因为不是以世间比喻及三相等的比量故。之所以彼非比量境,因为超越世间而成无上故。之所以彼者无上,因为以三有轮回及寂灭涅槃不摄故。之所以轮涅不摄,因为不住彼等二边故。之所以不住,因为对寂灭功德及三有自性过失无有分别故。

壬二、对应二身摄义:

前五正理微细故,如来法身不思议;

第六正理自在故,如来色身不思议。

由“非语言境界故”等前五种根据,极为微细甚深难测故,宣说法身以诸凡夫不可思议的根据;由第六“轮涅不摄”的根据,虽现有寂生灭等法而非彼有事存在故,宣说色身无量幻化不可思议的根据。

壬三、功德不可思议之理:

无上智悲等功德,至德彼岸佛不思,

是故诸佛最后相,自在大仙亦不知。

依靠以现证如所有与尽所有一切所知而成为无上的智慧,以及欲从轮回中救度一切众生的大悲事业等无量功德,到达功德究竟的彼岸,因此,诸佛所获得的大菩提除佛陀外余者不可如实思议。是故,不依他缘以自己修行而生的诸如来八相安立的最后不可思议相,或观待初发心等现前此圆满菩提相,纵然是安住清净并获十种自在的诸仙人大菩萨也不能现量如实了知,何况余者呢?欲如实了知者应获如来之果。

大乘无上续论辨三宝种性中菩提品第二终。

大乘无上续论辨别三宝种性中菩提品第二释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