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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安立三皈依之理分三

《宝性论释·善说日光(未定稿)》 ︱ 弥勒菩萨.造颂︱全知麦彭仁波切.科判︱益西彭措堪布.译科并编释 ︱

丁二、安立三皈依之理分三:一、观待必要安立三皈依;二、后二者非究竟皈依;三、抉择了义之皈依处。

戊一、观待必要安立三皈依:

由说佛法僧功德,依照三乘三供养,

不同信解六种人,是故安立三皈依。

由宣说究竟皈依处导师佛陀的功德,见彼功德后,三乘中欲求获得佛果的诸大乘人,以及在能作三供养中向二足尊佛陀着重殊胜供养的信解者,针对他们将三皈依中的佛陀安立为第一皈依处;由宣说佛教圣法的功德,见彼功德后,三乘中寻求证悟甚深缘起法的诸缘觉人,以及在能作三供养中向离欲尊正法着重殊胜供养的信解者,针对他们将三皈依中的圣法安立为第二皈依处;由宣说入佛教法修学弟子僧众的功德,见彼功德后,三乘中追随他人寻求获得彼果的诸声闻人,以及在能作三供养中向众中尊僧宝着重殊胜供养的信解者,针对他们将三皈依中的僧宝安立为第三皈依处。

总之,以三种义对六种人安立三皈依,此是使诸有情渐次趣入而宣说的。

戊二、后二者非究竟皈依:

可舍弃故虚妄故,无故具有怖畏故,

二种法及圣者众,非为究竟皈依处。

此颂宣说暂时的法与僧不是究竟皈依处。其中,以名词文句所摄的教法,虽是了知总相的唯一所依,然而现量证悟时则如已过河的船筏般应当舍弃;证法也有两种,以何者能证之道法具有有为法的体相故,是无常、非谛实如浮云之相,故具有虚妄欺诳性;由彼所证的灭法中,佛陀所证的虽是究竟者,但声闻所证的无余涅槃则如灯灭般仅是没有烦恼和痛苦;僧者,即使断尽三有的阿罗汉于五蕴也如有人执剑欲来害己而恐怖般寻求从彼中出离,以及诸菩萨亦须修学故,未达无畏佛位故,彼等一切也以具有怖畏的方式皈依佛陀。由此等诸因,教证二法和除佛外的圣僧是暂时皈依处,并非究竟果位时也是恒时殊胜的皈依处。

戊三、抉择了义之皈依处:

了义之中诸有情,皈依唯一是佛陀,

能仁法性之身故,亦彼僧之究竟故。

在了义之中,从痛苦中救度无量有情并恒时不灭的殊胜皈依处唯一是正等觉佛陀,而法与僧虽说是暂时皈依处,彼等究竟者也是如来,因为以上述“谁无初中后三际”等安立的能仁是具有涅槃二谛相离欲究竟的法性身,三乘僧众是以断证而分判,彼等究竟者也是现前佛陀法身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