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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彼时之功德品

《大乘庄严经论释(未定稿)》 ︱ 弥勒菩萨.造颂︱全知麦彭仁波切.科判︱益西彭措堪布.译科并编释 ︱

唐译:

正思正见果,择法现等量,

亦说不思议,道理有四种。

略释:道理假建立有四种,即是相待道理、因果道理、成就道理、法然道理。

①相待道理(观待道理):所谓正思,即由观待如理思维,出世间正见始能生起,离开如理思维更无其余方便故。

②因果道理(作用道理):即是正见及果。

③成就道理(证成道理):即以现量、等量间择诸法。

④法然道理(法性道理):所谓不可思议之处,此法已成故如。问:为何以正思能生起正见?答:此已成就不可再思。问:为何以正见能断烦恼及得寂灭,此已成就不可更思。诸如此类的意义都是法性道理。

意乐与说法,加行及资粮,

修等分别故,许有三种乘。

安立三乘者,由意乐等五种法有小、中、上三品故,可称声闻乘、缘觉乘与大乘。承许诸声闻仅证人无我、只想自己速得解脱的意乐,佛说小品法——人无我及轮回痛苦等四谛法,彼等声闻在三生及七生中修持故,加行也是小品,如加行般,福慧资粮也是小品,依资粮所得之果声闻菩提也是小品,以彼等分类安立了声闻乘。缘觉是中根,故能证悟人无我与一分法无我,且于长至百劫中能修行,非如声闻故,根机、意乐都是中品,因此相应彼等佛宣说了顺逆缘起二门以及所取如幻法,其加行与资粮也胜过声闻,积累了中品资粮,在果上,所得涅槃虽无差别,然神通却有差别,声闻罗汉以神通力观察只能见二千世界,缘觉罗汉则以天眼天耳能见闻三千大千世界的色声诸法,比声闻利根,证悟、神通也大于声闻,故得果稍有差异,以此安立缘觉乘。诸菩萨成为上根,以能证悟二无我的智慧及以大悲缘他利故,能成就自他二利,故意乐广大;相应彼等宣说了大乘的深广法,教以身语意修持成办二利的加行,积累广大福慧二资,最终得无上大菩提果,因此,由得果广大故,有如是大乘道果的安立。如是承许有三乘。大乘七种深义与大乘摄义,下文当说。

唐译:

心说行聚果,五各下中上,

依此三品异,建立有三乘。

略释:乘假建立三种,即依五义三品建立三乘。五义即心、说、行、聚、果,三品指下、中、上。就声闻而言,五事俱下,即心下——求自解脱,说下——说自利法,行下——行自利行,聚下——福智狭小,果下——得声闻果;就缘觉乘而言,五事俱中;就菩萨乘而言,五事俱上,即心上——四种恩心,说上——如其恩心作如是说法,行上——如其说法作如是行行,聚上——如其行行得如是聚满,果上——如其聚满得无上菩提。

再者,若声闻乘从他闻法内自思惟,以分别智得果;若缘觉乘不从他闻内自思惟,亦以分别智得果;若若菩萨乘不从他闻,以无分别智得果。

辛二、安立其义所知

名事相互间,率尔性中求,

此二安立中,如许性中求。

对于如是宣说的四种安立通达的智者,彼以词句为诸有情说法已作善巧,即是以寻求而了知法的意义与体相,并求四种法相之名、求义或有事、求假立自性、求假立差别,应知以此四种方式,在胜解行地寻求正法。此亦,名是宝瓶、粗布等名称,事是盛水鼓腹之器、毛线织成之物,对彼二者,诸凡夫以名执事,以事执名,执著名与事似有自然性的关系,然具慧者能证知名与事相互之间:对事,率尔以分别心安立名;对名,分别心率尔安立事,此等均由分别心率尔假立,故如影像或借用物般,应当如是寻求或观察。对事,若名不是率尔安立而是事物初生即产生名,无分离成为一体,则当瓶灭时瓶之名也应灭,然瓶虽破碎坏灭而瓶之名仍有,同样,某人在家俗名出家后变为法名,然有事不变。对任何事以任何名无不可假立故,仅为表达方便而率尔立名,此外,了知不存在名与事的自性关系。如是了知时,对自性与差别的安立,分别如以瓶之名能了知瓶之自性鼓腹,而长形瓶与瓶无常是以宣说瓶之差别的词句来安立,此二者均知是率尔安立。在坚慧论师的大疏中说:“地坚、水湿等是假立自相,辨别地、水等都是无常、痛苦、有漏、无漏等差别而假立,二者是仅仅以名以词安立,此外,了知彼彼无有自性,即是假立自性与差别。”无论如何,自性与差别二种相也寻求如是仅率尔假立。此关要是名与事之间率尔以分别心联系而假立,若对所假立事详细观察,所谓瓶并不存在完整一体之法,仅以瓶口、瓶腹等的角度假立,又各支分乃至无分微尘之间均可分,如以各方分来分,连支分差别也不成立。同样,了知自性与差别安立的任何法,除以名假立外,事之本身并无成实、仅是假有。

如是以寻求能产生四种了知,以“一切无缘故”等十颂宣说。

唐译:

名物互为客,二性俱是假,

二别不可得,是名四求义。

略释:此偈说菩萨四种求知。诸菩萨四种寻求诸法是名求、物求、自性求与差别求。其中,推求名于物上仅是客尘,非自性有,即是名求;推求物于名中亦是客尘,非自性有,即是物求;推求名的自性与物的自性,了知均为假立,即是自性求;推求名的差别与物的差别,了知均为空故悉不可得,即是差别求。

一切无缘故,四种清净智,

诸地中成办,智者诸利益。

如是依靠胜解行地四种寻求在见道能生四种了知者,名、事、自性、差别四种都无缘故,能生如实真实了知等四种智慧,即是具足寻求名真实如实了知,具足寻求义或有事真实如实了知,具足寻求本体或自性真实如实了知,具足寻求差别真实如实了知。其中,了知一切名都无实有而空无缘,是自性,同样,了知瓶等一切有事、各自本体或自相以及彼之差别生灭等法,无自性而空无缘,即是四种了知。以此能成就一至十地坚固菩萨的所断断除、所证证悟之义或者自他二利之义。大疏解释为:颂词前半句说了知体相,后半句说其作用。

唐译:

真智有四种,名等不可得,

二利为大业,成在诸地中。

略释:菩萨四种于诸法有四种如实知,即缘名如实知、缘物如实知、缘自性如实知、缘差别如实知。如实知者,即是了知名、物、自性、差别等四者一切中均不可得。由得四种如实知的智慧,诸菩萨于诸地中能成办自利利他的大业,此名如实知业。

系缚之所依,受用种子因,

此中心心所,依等种等缚。

又是从束缚中得解脱故,宣说彼者。以何者束缚呢?即是束缚的所依或处因——所现器世界相阿赖耶识的所缘境,受用之因——对六境六识受用,种子之因或相——具一切种子的阿赖耶识,如是以三种相或三种因束缚。以彼等束缚何者呢?此轮回中或“此中”是近指词宣说般,与三种能缚并存的八种识以及受、想、触等五十一种心所,依者是具有眼根乃至意根之间的根依身,也就是色蕴,如是所缚的是五蕴。如何束缚呢?以“种等缚”,即以具足种子而束缚之义。在阿赖耶识上,积累而具足的处及受用相的习气或种子,乃至未断之间,不能获得彼束缚的解脱。

唐译:

住持及受用,种子合三因,

依止及心法,亦种为彼缚。

略释:三因是住持因——器世界,受用因——五欲境界,种子因——阿赖耶识,由此识是内外诸法种子因故。此三因如绳即是能缚。

问:此能缚系缚何者?

答:“依止及心法,亦种为彼缚。”即所缚有三种——依止、心法、阿赖耶识。其中,“依止”是眼等六根,“阿赖耶识”是三界内外诸法种子。此中只有阿赖耶识可缚,无人我可缚。

如是认定束缚后,以下宣说从彼解脱的方法。

凡近安立相,凡是自性住,

由灭一切相,具慧证菩提。

依靠往昔闻思修的加行,在自心前所安立的相——肿胀及白骨相等,总之一切以心所缘的相,以及虽不是故意以心识所缘而安立,然由诸有情从轮回无始以来不断串习取相之分别故,不须勤作,瓶柱等种种法相在自心前自性即有,如是以心假立之相与不观察而显现之相,此二种不成立后,具有能摧毁一切所缘相的具慧菩萨断尽一切束缚后获得殊胜菩提果。

唐译:

安相在心前,及以自然住,

一切俱观察,至得大菩提。

略释:问:如何从轮回中解脱?

答:由无分别的修行次第舍有相。其中心前安立相者,是以闻思修三慧方便,以所缘而起骨骼等相之分别;自然住者,彼相不观待勤作是自性现前,如现柱瓶等,非分别故,名自然住。“一切俱观察”者,彼二种所缘非所缘体,无分别故,以此方便为诸相对治,彼二应次第观察,即先观安立相,后观自然住相,此二均非缘体,彼起四倒即得随灭。

“至得大菩提”者,若修行人但观察人相,只得声闻缘觉菩提,若观察一切法相,即得无上菩提。如是随其所缚而得解脱,此名如实知解脱。

断除二种执相的方式:最初断定由心安立的显现相白骨等唯是心前显现,抉择彼彼相实际无体,自然住的一切有事也平等唯由心与心所前显现,自性或本体无实有,了知后如是修行。其中,以诸声缘灭除执五蕴为净乐常我的分别念而修持不净、无常、痛苦及人无我,得声缘菩提;以诸菩萨灭尽人我、法我自性而无缘修持空性,当得无上菩提果。

缘真如智慧,断除二取相,

现知粗重身,具慧求尽彼。

由如是修持从执相束缚中解脱之理:由了知三自性,能断除阿赖耶识上存在的烦恼障与所知障习气而得解脱。以缘一切法的真如法界的智慧,能现证圆成实自性;断除对能所二取或人法二我的执著故,能现证遍计所执自性;当具有烦恼障、所知障的恶取处身或聚的阿赖耶识的自性无倒现前时,能现证依他起自性。以诸具慧菩萨如是现证三自性后,灭尽阿赖耶识依他起自性中所具有的一切烦恼障与所知障,承许此是从一切束缚中解脱。

唐译:

若智缘真如,远离彼二执,

亦知熏聚因,依他性即尽。

略释:问:此解脱由知何者而得何者之灭尽?

答:若了知三种自性,即能灭尽依他起性。若智慧缘真如,是了知圆成实性;远离能所二取的执著,是了知遍计所执性;亦知熏习聚——阿赖耶识之因,是了知依他起性。由了知此三种自性,依他起性熏习聚阿赖耶识即得灭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