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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三、彼时之功德品

《大乘庄严经论释(未定稿)》 ︱ 弥勒菩萨.造颂︱全知麦彭仁波切.科判︱益西彭措堪布.译科并编释 ︱

唐译:

授记有二种,人别及时别,

转记及大记,此复为二种。

八地得无生,断慢断功用,

诸佛及佛子,一体同如故。

刹土及名号,时节与劫名,

眷属并法住,记复有六种。

略释:此三偈说诸佛授菩萨记。授记有两类,以人之差别分及以时之差别分,其中以人差别分四类:未发心授记即种性位、已发心授记、现前授记、不现前授记。以时差别分两类:有数时授记、无数时授记。复次又有两种授记:转授记、大授记。转授记者,即授记彼菩萨后时当于如是如来、如是时节得授记。

问:如何是大授记?

答:所谓大授记,即于第八地中得无生法忍时,由断除自言“我当作佛”的我慢以及断除一切分别相功用故,且由无有我执所摄的相异相续而得与一切诸佛成为一体故,得佛授记。

问:如何是同一体?

答:不见诸佛诸菩萨与自己身有差别,何以故?同一真如故。

复有六种授记,即授记于如是刹土,有如是如来,经如是时节,有如是劫名,得如是眷属,如是时节正法住世。

庚十三、决定

具慧于一切,圆满生无退,

恒常作修行,禅定无退失,

成办所需及,定得任运忍。

无疑而决定者,诸菩萨愿得无上菩提并不想获得暂时的财富等,然在未得大菩提之间的一切生中无疑定得六度的六种果。彼果如何呢?真实修持六波罗蜜多的彼具慧菩萨任生何处,于彼处一切时中,①布施之果,决定能得梵天、帝释、转轮王等圆满受用;②持戒之果,愿生人天等何处,决定得生彼处;③安忍之果,为他利以痛苦定无疲厌;④精进之果,恒时定习善法或串习;⑤禅定之果,于所得等持中何时定无退失,以禅定力获得神变等神通力定作利益有情之事;⑥智慧之果,定得无分别智慧任运忍,在下品地,能得相似无勤作无分别智慧,在八地时,无疑定得真实无勤作无分别智慧。

唐译:

财成及生胜,不退与修习,

定业无功用,六事决定成。

略释:此偈说菩萨六种决定。菩萨由六度增上得六种决定。

①财成决定:即由布施一切时处常得受用圆满决定。

②生胜决定:即由持戒常得随意受生。

③不退决定:即由安忍恒常不为痛苦所退。

④修习决定:即由精进恒时习善无有间息。

⑤定业决定:即由禅定成就众生之业永无退失。

⑥无功用决定:即由智慧得无生法忍无分别智慧任运自在。

庚十四、无疑应作之分类

供学亦净持,大悲喜修善,

静处不放逸,闻义不知足,

诸地中智者,无疑是所为。

所谓“无疑应作”者,某者不作不得无上菩提故,决定不可不作之法,称此为所谓“无疑应作”。彼义如何呢?彼者是:对诸佛真实与意幻供养不可不作,此是布施支分;护戒不坏不可不作故,无疑应作;同样,对众生以悲心力愿拔痛苦而修安忍;以精进修持世间善法与出世间善法;为得禅定,于无散乱静处安住不放逸;为得圆满智慧,依止善知识对经藏等法义广作闻思无有厌足者,在一切地中坚固菩萨无疑应作。

唐译:

供养及学戒,修悲亦勤善,

离諠深乐法,六事必应作。

略释:此偈说菩萨六种必应作。诸菩萨为成就六度故,于诸地中决定应作六事。

①必应供养:为了成就布施度,若不长时供养,则布施度不得圆满,供养义如供养品所说。

②必应学戒:为了成就持戒度,若不长时学戒,则持戒度不得圆满。

③必应修悲:为了成就安忍度,若不长时安忍诸不饶益事,则安忍度不得圆满。

④必应勤善:为了成就精进度,若心放逸不修诸善,则精进度不得圆满。

⑤必应离喧:为了成就禅定度,若在城市多诤扰心,则禅定度不得圆满。

⑥必应乐法:为了成就智慧度,若不遍历诸佛听法无厌,如海纳流无时盈溢,则智慧度不得圆满。

庚十五、恒常修

知贪欲过患,察诸错乱者,

承受诸痛苦,修行诸善法,

于乐不昧著,诸相无分别,

许是诸地中,智者常所为。

并非短时而是恒常应作的六者,是为了圆满六波罗蜜多。即:为了圆满布施波罗蜜多,恒常了知贪执五欲的过患,心中常自思维:三有诸妙欲无常,犹如浮云闪电;若对彼贪执,则成痛苦的生处,如毒食、火坑、刀刃与蛇穴;无有坚实犹如梦幻;同样,为了严护戒律,对自己身语意所作与恶的迷乱常自省察而不放逸;反复思惟诸有情以业惑丝毫不自主而恒常漂流于三大痛苦的瀑流中,发起大悲心及披甲,为了此义须串习以自己安受种种苦;“以散乱,世间之事尚不能成,何况出世间义,倘能发起精进,佛果亦能获得,况论余事,精进是一切善法之根本,绝不可少”,如是思维后恒常修习世间与出世间的种种善法;以心散乱不能得善法故虽不能缺少静虑,然耽著静虑之味,以此也将束缚故,纵修禅定恒不耽著其乐味故,于禅定中当不退失;了知如所有尽所有法之智慧是诸波罗蜜多之主要故虽不可缺少,然从色法乃至一切智智之间,何法也不成立各自体性或体相故,对任何法执著有事及形相均不证法性义而成为障碍所知的垢障故,具足对一切法不分别能取、所取之相,当得圆满智慧波罗蜜多。如是此六种法,在诸地中无差别均为坚固菩萨恒时应作。

唐译:

厌尘及自省,耐苦修善法,

不味不分别,六行必常起。

略释:此偈宣说菩萨六种必常作。诸菩萨为成就六度故,必应常作六事。

①厌尘:即了知五欲过失犹如粪秽虽少亦臭,如是布施果报虽多亦苦,由不贪执能行三施,此事常修则布施度圆满。

②自省:即昼夜六时常自省察所作三业,知过即改,此事常修则持戒度圆满。

③耐苦:若有他来作诸损恼,以及自求佛法忍受寒热诸苦,此事常修则安忍度圆满。

④修善:善指六波罗蜜多,于诸地中,此事常修则精进度圆满。

⑤不味:即不耽著禅定胜味,恒来欲界受生,此事常修,则禅定度圆满。

⑥不分别:即于三轮异相不起分别,此事常修则智慧度圆满。

庚十六、主要作

法施及净戒,得无生法忍,

大乘作精进,究竟住有悲,

智慧具慧之,诸度为主要。

诸主要或殊胜当作者,在六度的每一度中都具足彼等殊胜法故,彼等菩萨也正由彼因而成主尊与最胜。彼等如何呢?在三种布施中,法施是主要或最胜,以财施、无畏施只能成办世间安乐,以法施能成就出世间圆满故。因此,《金刚经》等诸经云:“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诸须弥山王,如是等七宝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罗蜜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他人说,于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在别解脱戒、禅定戒、无漏戒之中,无漏戒是主要或最胜,因为彼者是圣者欢喜之清净戒故。在三种忍中,摄于思择法忍中的无生法忍是主要或最胜。在世间与声缘的一切精进中,对大乘法以闻思修发起精进是主要或最胜。在四种禅定中,止观平等者是第四禅,依彼安住于具足大悲无量者是一切禅定之最胜。智慧波罗蜜多是前五波罗蜜多中的最胜,如般若经云“若欲圆满布施波罗蜜多,当修学主要或智慧波罗蜜多”等,如是承许是诸菩萨诸波罗蜜多之主要。

唐译:

法施及圣戒,无生起大乘,

定悲如实智,六行此为胜。

略释:此偈宣说菩萨六度胜类。即:施有多种,以法施为最上;戒有多种,以圣人所喜无漏戒为最上;忍有多种,以八地无生法忍为最上;精进有多种,以发起大乘修行度脱众生为最上;定有多种,以出世第四禅安住大悲为最上;智有多种,以如实通达诸法的智慧为最上。

庚十七、安立说法分五:一、安立所说法之异门;二、安立其义所知;三、安立说法菩萨之无量功德;四、安立如是说法之果;五、安立大乘法及归摄

辛一、安立所说法之异门

以经等差别,安立诸明处,

是于一切地,安立智者法。

要成办有情的利益,以暂时与究竟分虽有不同种类,但最主要的是为一切有情说法而令彼等相续解脱,因此,此安立法者必须菩萨自己首先对大乘深广法义多闻,并对其义如理作意产生定解,具足如是善巧者的功德。若非如此,则不能宣说与种种有情界、根、意乐相应的法。如《释量论》云:“彼方便生因,不现彼难宣。”方便生是灭谛,彼因道谛若自不通达而成不现者,则不能宣说解脱的彼彼道果。故此处宣说了诸菩萨说法的四种安立。

若问:此等不是在《述求品》与《宏法品》中已经说过,为何在此处重复?

答:此处所说是诸菩萨通达说法四种安立的功德,以及虽与上述之义无有其他,但安立方式不同,且宣说了所知义归摄的异门的特征,故不仅无重复之过且有大义。

如上所述,具足修持波罗蜜多道的殊胜功德的彼等菩萨了知调伏有情的方便,了知此方便故,成为诸有情的导师,成为导师后,由善巧说法故,法宣说以四相宣说。是哪四相呢?即说法安立法、说法安立谛、说法安立道理、说法安立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