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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于能诠大乘教断诤

《般若品释•净水如意宝》 ︱ 全知麦彭仁波切.撰 ︱ 益西彭措堪布.译 ︱

以下引《入中论》作证:

【《入中论》亦云:“证无我时断常我,不许此是我执依(“此”指常我),故云了知无我义(这里“我”就是指常我等遍计我,不是指俱生我。),永断我执最希有,见自室壁有蛇居,云此无象除其怖,倘若亦能除蛇畏,噫嘻诚为他所笑。”】

数论外道所说具有五种功德相的神我(是常住、非作者、是受用者、自在、周遍),“我执的所依”是这样的“我”吗?不是!常我根本不是众生轮回的所依。为什么呢?众生只是依于五蕴而起我执,此外没想过什么自在、周遍等的神我,他们没学过数论派的教义,怎么知道有个这样的自在的神我呢?怎么会对神我起种种执著呢?请问:猪、马、牛、羊知道神我吗?它只会执著“我好饿!我要吃的!”或者:“你用石头打我!”它起我执的所依是俱生我,根本不是遍计我。它不会想:“我的神我好饿!”“你用石头打了我的神我!”增上慢的声闻你们说“了知没有神我就能永断我执”真是很稀有啊!见到自家墙上有蛇在爬,就说“这里没大象,不要害怕!”如果这也能除去对蛇的怖畏,那简直是笑话!

这两颂总的是说:俱生我执的所依是俱生我,而不是神我等的遍计我,只知道没有神我等,一点断不了俱生我执。这里要非常注意,要细细地分析、抉择下来,也就是说比喻和意义要扣紧。墙上爬的蛇指俱生我,蛇以外的象指遍计我。“蛇执”所执著的是蛇,只有见到无蛇才能消掉蛇执,只见到无象对消除蛇执毫无作用,比喻众生执著的是俱生我,所以仅仅见到无遍计我丝毫断不了俱生我执。

这样对照《宝鬘论》和《入中论》,就看出龙树、月称的真实密意是这一句:“若舍离人我自相不成立之空性,虽见无常我等,但乃至有蕴执之间,无法彻断我执。”细细衡量才知道,也可以说真实通达,“乃至有蕴执,于彼起我执”和月称菩萨说“故云了知无我义,永断我执最希有”说的是同一密意。什么密意?就是仅仅见到无遍计我,而不见无俱生我,就会由对于蕴的总体执著发起我执,因此就特意讽刺他说:了知遍计我就能断我执的说法实在太稀有了!所以就说“噫嘻诚为他所笑”,太稀有了,真的,你们的智慧太不可思议了!没有任何关系、根本不符合万法的规律还可以断我执,你的智慧简直是不可思议了,说白了,就是你们太笨的意思。没有这样说的话,这个增上慢的我执,这个贡高我慢心就没有办法减轻他的不好的分别,所以月称直接就是用一种讽刺的词句来压制他们的不好的分别念。

【因此,此处有者计法无我与人无我有极大差别后,承许不需法无我空性,唯以人无我便能得解脱。彼等想:凡是成为有的有事,定非空性;而毕竟无有的“我”则如兔角般,实际无有,因此,以法无我有何用?如是不明“人我也是依他假立”此真实性而起诤。】

“此处”就是在“成办解脱是否要证空性”这个大问题上。增上慢声闻认为法无我和人无我有极大差别,也可以说他的心目当中法无我和人无我有天壤之别,根本没有办法说他们有个相同之处,他认为完全不同,有极大的差别。那他怎么想的呢?具体是这样:“人无我”指苦谛四种相中的无我和空,在法无我和人无我当中,唯一以见人无我就能得解脱,不需要法无我。为什么不需要?因为:“法”是像瓶子、柱子那样真实存在的东西,根本不是空性;而“人我”是像兔角那样,名言谛中也是毕竟无者。一个是实有,一个是一无所有,差别太大了!这样把本有的法想成没有而串习有什么用呢?只是坚固自己的断见而已。

假使增上慢声闻知道“人我也是依他假立”,把人无我说成空性,就完全能接受“解脱需要见空性”的观点。而他不懂这一点,才发起无义的诤辩。所以诤辩的起因就是不明了“人我也是依他假立”。

下面是抉择“声缘是否证悟法无我”这一重大问题。

分五段:(一)以理成立“声缘有证法无我”;(二)破除“声缘圆满证得法无我”;(三)宣说“声缘未证法无我”和“有证法无我”的说法应受持为不相违;(四)破除“在空性上证则一切同证”;(五)总结。

(一)以理成立“声缘有证法无我”。

【若善观察,则唯是以“二无我于依他假立之空性无别一味”为密意后,承许声缘有证法无我或空性,“若无彼,尚不能断烦恼障”以事势理能成立故。】

这里的要点是:二无我在“依他假立之空性”这一分上完全一味。比如瓶子是依瓶子的口、瓶子的颈、瓶子的腹等很多支分积聚而假立的,因为这只是假立的瓶子,所以没有瓶子真实的自性,瓶子也就是空性了。反过来,如果瓶子有自性或者自己的实体,那应该能找到它的存在,但在各支分上并没有见到有瓶子的存在,而合起来也没有它的存在,所以就只是假立的,也就是空性的。再看俱生我执的境——“我”又是怎么成立的?是依他假立,还是以自性真实成立?观察自己的身心,很明显,头发不是我,眼睛不是我,鼻子不是我,牙齿不是我,血不是我,汗不是我……,这样每个部分都不是我,或者地、水、火、风、空、识每一界上都没有我,合起来也没有我的存在。所以“我”只是依身心各部分的积聚假立的名字。既然“我”只是假立名字,没有自己的体性存在,那就是无自性的空性。(这里关键要知道没有人我,原因是:人我只是依别的法假立的,没有自己的自性存在,所以叫人空;而瓶子等法也是依别的法假立的,没有自己的自性存在,所以叫法空。“我”就是有自性的意思,空性就是无自性,所以“无我”是“空性”的异名,意义上完全是一致。总之,人、法所摄的一切诸法,没有用胜义理论观察的时候,也就是不观察时是假立的一个法,而胜义理论观察时都是本来无自性的空性。而且都是现而无自性的空性。当现的当下,它是无自性的,无自性就是无生灭的空性,但是因缘积聚,缘起的显现就像水月般,有生生灭灭,有因缘而造作的一种显现分会出来。但是不是现的这个不现了,或者这个灭了以后叫空,当现的当下,正在现的时候,其实就是无自性的空性。)

“二无我于依他假立之空性无别一味”:人无我和法无我都是“依他假立的空性”,瓶子等法是依支分积聚假立的,人我也是依色等五蕴假立的。以法我是假立的缘故,没有自己的体,叫法无我空性;以人我是假立的缘故,也没有自己的体,叫人无我空性。就像海水全体都是咸味,喝到一滴也是喝到了咸味,二无我是一味的空性,证到人无我也叫证到空性。月称菩萨是想到二无我的空性是一味无别之后,以这个密意承许声缘也有证法无我。

“若无彼尚不能断烦恼障,以事势理能成立故”:以事势理能证成:“没证悟以蕴假立的空性,不必说所知障,就连由执著我而发起的贪嗔等烦恼障也丝毫不能断除,也就是说无法断根”。这样我们就明白,第一段以理成立“声缘有证法无我”的道理,这非常符合真实的情况,不仅仅是小乘声闻缘觉,包括你学大乘法也好,凡是求三乘菩提的凡夫初学者,你自己也需要通达这样的法义。

(二)破除“声缘圆满证得法无我”。

【于此当知,声缘罗汉所证无人我空性,也是法无我一分,也是空性,而说其蕴等一切所知皆证空性,则一切时处都不应理,因为:《入中论》“无我为度生”此句自释中,已说二障对治——二种无我;又在承接前述有关“安立声缘有证空性”的疑惑后,说声缘未圆满修法无我,及十六空性为大乘不共法。】

这样的金刚句字字句句在抉择、在给我们解说事实情况是什么样,就如实如实给我们在讲。所以,非常可靠、非常真实。而且一建立起来,所有大小乘的经典和论典讲的,最究竟的、最真实的观点,全部一次性通达。所以这些金刚句讲的非常有特色,也就是说一种不共的,最真实、最究竟的符合真正三乘修行的一个观点,在给我们如实地介绍。所以,这些金刚句一定要通达。“于此当知”,就是要知道“声缘有证法无我”这一说法的真实义。一句话:二乘现证的无人我的空性,也是法无我的部分或空性的部分,由此说“有证法无我”。但“有证”不等于“圆证”,不是一切法都证得空性,比如喝一口海水也是“有喝”,但不是喝了全海的水。

“因为”以下,是用大家共许的《入中论》来证明“二乘圆证一切所知空性”的说法是不合理的,因为这不是月称菩萨的本义,依据有三个:第一、在《入中论》宣说空性的差别时有一句“无我为度生”,自释里月称菩萨亲口宣说:断烦恼障要依人无我,断所知障要依法无我,佛为度小乘人得罗汉果,宣说人无我;为度大乘人断所知障得佛果,宣说圆满的法无我,在宣说“无我”上有圆不圆满的差别,不是完全大小乘见的空性是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