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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人无我分三

《般若品释•净水如意宝》 ︱ 全知麦彭仁波切.撰 ︱ 益西彭措堪布.译 ︱

丁一、人无我分三:一、遮俱生我 二、遮遍计我 三、于如是遮我断诤

以理遮遣的人我包括俱生我和遍计我两者。俱生我是指包括旁生在内俱生就有的我执的境。遍计我是指学习外道教派之后,由心虚妄分别出来的“我”。比如我们并不知道有什么常住、周遍的神我,只是一生下来就执著有个“我”,这样生来就执著的“我”,叫做“俱生我”。但如果入了数论外道,经由熏习数论派的教义,会执著有这样的神我,这个所执著的境,叫“遍计我”。

“遮”是否认或不许可的意思。对于承许有俱生我或种种遍计我的立论,否认它、破除它,叫做“遮”。这样否认“我”之后,对方又提出“如果无我,就建立不了因果”或者“如果无我,对谁生悲心”等等的诤论,以理断除这些诤论,使他信受无我,叫做“断诤”。

戊一、遮俱生我

依自五蕴不察而计我之坏聚见之境为“我”,

“自身五蕴”指自身上色、受、想、行、识这五类法的积聚。其中每一类都有很多种法,比如行蕴有51种心所。“不观察”,就是对蕴和我是一还是异、“我”是常还是无常等,没有作审察。

再解释“坏聚见”,“坏”指念念生灭;“聚”是多种法的积聚(“坏”和“聚”是名言中蕴的相状);“见”有决定、执持、断定的意思。五蕴中的任何法都是刹那生灭,而不是常住;又都是多体法的积聚,而不是独一,像这样,五蕴本不是常住、独一的我,但依自身五蕴没有作审察而决定计执有我的见,就是坏聚见。

总之,坏聚见是内心缘五蕴起的一种计执我的见,而“我”是坏聚见的境。

我若存在,则需在五蕴上存在,此外不许余处有故。

如果“我”存在,只应当在五蕴上存在,因为没有学过外道宗派的人并不会承许在蕴外的其它地方有“我”。所以要把观察点唯一定在五蕴上。

此处以智慧观察“我”如何成立:

这里能观察的心是智慧,也就是对于所观境拣择的心。所观察的事是“我”究竟是怎么成立的。

观察时首先要从心里发起疑问,再以疑问带动自己的心进入观察。怎么发起疑问?就是反问自己:平时口里一直说我,心里一直分别我,这个“我”到底存不存在?如果存在,它是在五蕴上存在吗?如果不存在,那平时说的“我”是怎么一回事?

像这样发起了疑问,就开始把心放在自己的五蕴上仔细观察:“蕴是不是我?”这一定要有正确的理由,没有理由就不是如理观察。观察的时候理由就只有一条:如果我和蕴的相状相同,那我就是蕴;如果相状不同,那就不是蕴。

这样就要扣住三点来做:第一点是观察自己内心所执著的“我”是什么样子;第二点是观察蕴是什么样子;第三点是由此认定“我”和“蕴”是不是一个。

然后就让观察有步骤、有条理地进行。总的分成两步来做:第一步、观察蕴不是我;第二步、成立“我”只是假立,不是实法。第一步又分两小步进行:第一小步、观察地、水、火、风、空五界不是我;第二小步、观察识界不是我。以下是第一小步:

三十二颗牙齿、二万一千头发、二十指甲、三百六十骨节,体内血液、鼻涕、涎 [1] (即胃等具涕相之湿界部分) 、黄水、脓水、身体内外具油相之脂肪、汗液,肺、肝及心等其余内脏,屎、尿、肉、皮,身之暖热,呼吸等身体内外风界,耳等诸窍,一一皆不是我,此等为多体、零散诸尘所生及无常故,其积聚或支分都不是我。

“一一”之前是罗列地、水、火、风、空五界的法。从“牙齿”到“肉、皮”之间是地界和水界的法,身之暖热是火界的法,“呼吸”等是风界的法,“等”字指在身体各部位中存在的种种动转的风,比如,肠胃的蠕动、血液的流动、心脏的搏动,乃至任何器官、组织、细胞的动转。“耳等”是空界的法,“等”指口、鼻等孔窍。这些法里每一个都不是我。理由是:这些法都是从多体、零散的很多微尘中产生,又是无常的体性,因此不论积聚或支分都不是“我”。

举例来说,32颗牙齿安住在上、下、左、右等的位置上,颗颗都不相同,而且每一颗牙又是上、下、左、右等很多微尘积聚而成,就像很多粒零散沙子的堆积一样。再者,牙齿有先好后坏、先不干净后干净等的变异,因为有变异,也就成立牙齿是刹那灭的体性(这一点在“诸行无常”中已经讲过)。又比如:头发也是很多零散微尘的积聚,而且有从短到长、由黑转白等的变异,所以头发也是多体、无常的体性。

而我们一向认为的“我”是什么样子呢?我们认为的“我”只是一个,不是两个、三个,也不是可以分成两段,比如认为“我在睡觉”,只是一个“我”躺在床上,不是有两个“我”躺在床上;又比如认为“我在走路”,是一个“我”在走路,不是有两个“我”在走路;又比如认为“他对我不好”,是对独一的“我”不好,不是对半个“我”不好。这样就知道,我们所认为的“我”是不可分的独一的“我”。其次,认为少年时的“我”就是青年时的我,青年时的“我”就是现在中年时的我,并不会认为前面的“我”灭了之后,又生起了新的“我”,再延展开来说,就是我们认为从前世到今生到来世,一直是同一个“我”,而不是刹那就灭掉了前面的“我”,又生出了新的“我”。这样就知道,我们所认为的“我”是常住不变的“我”。

接下来就知道,牙齿、头发等是多体、无常的相状,这跟“我”的相状完全不同。以这条理由就证明这些一一都不是我。

所以这些法里,不论是几个积聚在一起,还是所有的支分积聚在一起,都不是“我”;而且,其中的每个支分也不是“我”。

如《庄严经论》云:“非蕴相异故。”

这一句里,“我非蕴”是立宗,“相异故”是理由。也就是:“我”的相状是常住、独一,“蕴”的相状是无常、多体,由我和蕴的相状不同,成立我不是蕴。

如是,眼等六识界亦非我,多体、无常故。

同样,心法上的六识也不是我,识是多体、无常的缘故。

比如:眼识有取蓝色的识、取白色的识、取红色的识等,而且到了后一刹那,前一刹那的识就完全灭了。因为多体、无常的眼识跟“我”的相状完全不同,所以不是“我”。

因此,唯是对从牙至皮间的地水二界、暖热火界、风界、窍之空界、识界此六界的聚合假立补特伽罗,而如是耽著,实则所谓的“我”本无实事。

这样就认识到“我”只是对六界聚合安立的名字,并不是有什么实在的东西。也就是,这只是对地、水、火、风、空、识这六种法的聚合假立这是一个人、是一头牛,或者是张三、是李四等等,然后心也这样耽著在上面,实际上,所谓的“我”并没有什么实在的东西。

再借用比喻来说明。比如问:房子这个法是什么?回答:只是对于门、窗、墙壁、地板等各部分的聚合安立一个名字,叫它“房子”。其实,房子没有实在的法,如果寻找房子实体的话,无论在何处都得不到。又比如问:树林是什么?回答:只是对很多棵树的积聚安立“树林”的名字。真正要寻找树林的话,是根本得不到的。

到这里就得出了答案。以前认为有个常住、独一的“我”存在,这样的“我”实际是没有的。那“我”是怎么成立的呢?唯一是对六界的聚合假立“我”的名字。所以,“我”只是假名安立而已。

[1] “涎分”是人体内部的机能起吸收营养素,感觉饱足,结合关节等作用,感受外因即成寒病病源,相当于中医大气中的寒湿二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