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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法无我分四

《般若品释•净水如意宝》 ︱ 全知麦彭仁波切.撰 ︱ 益西彭措堪布.译 ︱

也就是一个法先前存在,可以有它的显出,叫做“生”;如果先前毕竟无有,那就没有它的显出。就像泥土里有瓶子,才有瓶子显出;泥土里没有兔角,就没有兔角显出。所以凡是能显出的法,也是以它的自性决定在“主”界里存在。(这里对方用“以自性”三字区分变异的虚妄相。也就是显在心前时,是出现了山河大地、飞潜动植等的虚妄相。不显在心前隐没于主界时,就是山河大地、飞潜动植等现相的胜义实相。)

这一段要明确两点:第一点、对方怎么救护“乐是常性”的自宗;第二点、怎么以理成立“果是在因位已经存在”。

上面中观师说:如果粗者和显了的乐是一个,那在舍离粗而变成细时,显了乐就已经灭尽而转成不显了,这就成了无常。这是对数论宗最大的摧毁,因为他说乐等是胜义中常存的根本体性,如果得出乐是坏灭性,那就等于认定这只是暂时的虚妄现相,绝不会是能生器情万相的实有根源”。

对方是实事宗,承许万物是基于实有三德这个根源而生。所以必须护持“乐是常恒性”的自宗。怎么护持?他说虽然乐变成不在心前显了,但它实际没有灭,而是隐没在“主”界中成为功能体性。后来再次显在心前时,也只是先有的“它”显了而已。

其次他用一条理由来证成果在因位就已经存在。即:如果果在因上根本没有,那下至产生丝毫也不可能。因为毕竟没有就不会有显现。所以,凡是后来显出的果,都决定在因位已经存在。

如是承许,则问:一切果若于因位恒有,何故不恒时见呢?

“如是承许”,指对方承许“凡是可以显出的法,都是以自性之前就在主界中存在”。对此,中观师问:既然一切显了的果不但在果位,而且在因位也恒时存在,那为什么不恒时见到它呢?

比如,首先在地里种青稞种子,到秋天就长出很多茎、叶、花、果,这些就是后来显了的果。如果这些果在因位已经存在,为什么不一年四季见到这些茎、叶、花、果呢?

答:这只是先于心前不显,而后显了,如暗室中瓶,由灯而显。

针对中观师的提问:“恒时有果,为什么没有恒时见到”,数论师说明因。他说:这只是由于果有隐显两种状态,所以没有恒时见到。也就是,先前果没有显了在心前,所以就没有见到;后来显了在心前,所以就见到了。因此“恒时存在”不等于“恒时就能见到”。就像暗室里的瓶子虽然恒时存在,但不是恒时都能见到。也就是,开灯时显在眼前才见到它,不开灯时没显在眼前就见不到它,但它是始终存在的。

破斥:如此则失坏了你的根本理由。何故呢?显了者因位无有而新生,纵然你不许或不欲,实则如此。若因位有显了,则未立显与不显之别,应成初即显了,自许相违。

意思是,你们成立“因位有果”的根本理由是:“如果因位没有果,就绝不会生果,以毕竟无故,不可能生少许。”但你上面说“果先前不显,后来显了”这失坏了你的根本理由。因为这个“显了的果”决定是因位无有、后来新生的,虽然你不想承认,实际就是如此。

也就是:假如因位有显了在心前的果,那就没有立出显和不显的差别,应成在最初的因位就有相状显在心前,而这和你承许“因位不显了”相违。这样就只能承许显了的果是因位无有而新生。而允许有“无而新生”,就失坏了“先前无有则绝无产生”这条成立你宗的根本理由。

又与理相违,即:若因上真实有果,则应成你进食即啖秽粪,此外应以买布钱去买棉花种子,从中取布作衣服穿,如此方能成立你的自宗。

而且承许“因上有果”也和道理相违。也就是:如果因上已经有后来显了的果,应成你吃饭就是在吃粪便,因为因的饭上真实有粪便这个果。而且你应当用买布的钱去买棉花种子,在种子上取出布来作衣服穿,原因是:种子便宜,而且种子上存在它的果——棉布,所以应当用买布的钱去买几十倍的种子,从里面取几十倍的布、作几十倍的衣服,这样才是合理的做法。

实际上,你吃饭时并没有吃到粪便,也没有用买布的钱去买棉花种子,取布作衣服穿。这证明因上没有果,因此就没有这样的现象和做法。

回应:实则因上有果,然世人眼目为愚痴翳所染,故无所见。

数论师又强词夺理地说:实际上因上是有果的,但世人的眼目被愚痴翳染污,所以见不到真相。(“眼目”比喻心;“翳障”比喻愚蒙。心处在愚蒙中,就见不到真相。)这是他们一贯主张的——“凡夫心只见到虚妄的相,见不到真实性”。

对此中观师驳斥:

驳:知此“因上有果”真实性的数论诸师安立世人也有知真实性,以具因之故,云何不见?即就你宗而论,总的彼果——知真实性之识一切有情都须持有。

这是拿对方的立论来反破对方。所破是上面讲的“世人有愚蒙,因此见不到‘因上有果’这一真实性”。能破是对方讲的两条。第一条、数论师是了知“因上有果”真实性的人,既然是没有愚蒙而如实知见,那所说就堪为依据。第二条、数论师安立世间人也都能在修成后了知真实性,这样修成之前的心是因,修成之后了知真实性的心是果,由于有这个因,而且因上有果的缘故,就在因位的心上已经存在“见真实性的心”这个果,这样为什么不见真实性呢?也就是按你的教义,总的“了知真实性的心”这个果必须在一切有情的心上都持有(“就你宗而论”,表示中观师自己无承许,仅仅是就对方的立宗来破对方。)。

又若有人实已承许“因上有果”的数论宗义,岂不见彼等也只进食而不啖秽粪,求衣也只购衣而不求棉花种子?一切时处未见如你所立的真实性般而受用,故有违害。

“有人”指外道根本宗派——数论派所衍生的一切支派。

这些人实际已经承许“因上有果”,岂不见他们吃饭时也只吃到饭菜,而没有吃到粪便,他们求衣服时只是去买衣服,而没有去求棉花种子。一切时处没见到像你所安立的真实性那样受用,所以你的立宗有正理违害。

意思是,凡愚没见到真实性可以舍置不谈,单单说那些承许“因上有果”修学有成的人,在他们身上也没见到受用因就是在受用果,以及为得到果而只求因,所以有正理的违害。

对此,对方针对这个“见”字作出答复。

若说:世间之见非正量故,以此无害。

数论派说:你以见“这些人只吃饭菜而没有吃不净粪”等来违害我宗。但这是违害不了的。因为这只是世间的见而不是正量,所见不是胜义的真实相,所以不足以违害我宗。

中观师针对对方讲的“世间的见不是量”,反破他说:

那么,“世人现见果之自性显了”也应成是虚妄了。若是虚妄,则“因上有此果,后来显了故”的立宗也应成无义。

如果世间的见不是量,那你们讲的世间人见到“后来果的自性显了”也应当只是虚妄的,或者只是错觉。如果世人见到“果显了”是错觉,那以“后来果显了”作为根据来成立“因上已经有这个果”就毫无意义,因为错觉是不能用来立宗的。就像错觉者说:“虚空中本有两个月亮,因为我见到现了两个月亮”无法成立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