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一、人无我分三
《般若品释•净水如意宝》 ︱ 全知麦彭仁波切.撰 ︱ 益西彭措堪布.译 ︱
到这里,有人会问:“人”这个共相容易领会是分别心假立的,因为真正去寻找的话,得不到共相的“人”,但个体的“张三”等,怎么也是假立的呢?要知道,共相和别相也是相对安立的,“张三”相对人类是别相,相对他的眼、耳、鼻、舌等别相又是共相。这只是以这个五蕴相续的每一分上都有“排除非张三相续”这一点,而安立“张三”的共相。
像这样广作观察就知道,任何名字都是像这样假立的。原因是胜义中没有实法可得,名言中只有虚妄的现相,而且这是唯心自现的见、相两分,一一都是多体性、刹那性,小到任何一点都是如此。而在世间互相要交流、联系、传达,这样就只有以简御繁,用分别心来设立种种共相的名称,而展开活动,不然就没办法交流、联系。但这样排除掉不同类、根据共同点而安立的共相,只是分别心设立的符号,不是事物的自体。但人们忘记这只是心设立的符号,把它执著成实有,这是很大的颠倒,就是在这个假名言上起各种执著,引起贪嗔。
【若计:如已成别别分位的异体,的确是颠倒或不真实(这里全知把原文的“颠倒”解释成不真实),然于一切别体无别同具的“一”性岂能无有?】
到这里他还在执著“周遍在一切识上的一个识”是实有的。他想:如果已经成了别别分位不同的体性,那到了后面的时位,前面的法就灭了,的确不是真实的法,但这样在一切别体上无差别而共有的“一”,是前后常存的法,怎么不是真实存在的呢?
【驳:此是于诸别体错觉为有一共相而执著的邪解,如此除一切别体外的共同一个所依或一共相是何者呢?决定无有!】
中观师说:这只是对众多不同的别体错认为有一个共相而执著的邪解,现在你回答我:排除了一切别体后的一个共同所依或者一共相是哪一个呢?决定是没有的!
比如一盒火柴,把每根火柴都拿掉后,还有“火柴”的共相呆在火柴盒里吗?又比如一碗饭,把每粒饭都拿掉,还有“饭”的共相呆在碗里吗?同样,现在各刹那的相都是虚妄的,把这每刹那的别相排除掉,还有一个周遍在一切刹那上的实有共相吗?绝对没有。
这是破数论派承许的神我。他们说二十五法中只有神我是心识体性,这个神我是指受用色声香味触等变异的心识,而且有常住、独一等的特性。
下面观察心识是不是有常住等的特性。如果观察下来,心识不是这样,那他说的神我就只是妄想的产物。
首先中观师说:
声识若是常,恒时应取声。
你讲到神我是常住的体性,举例来说,如果取声音的这个识是常住,那就一直持有取声音的体性,一切时都不舍体性,应当一直在觉知声音。事实上,并不是一切时都在觉知这个声音,所以不成立。
这样对方就说:“心识仍然是常住的,只是现在境上没有了声音,所以没有取声音。”
中观师进一步逼问:
无所知知何,何因为能知。
境上没有所知的声音,那心是了知了什么,以什么理由说是能知声音的识呢?
以特定的声音为例,比如境上没有了“哗、哗、哗”的下雨声,你说心是了知了什么,以什么理由说这是了知“哗、哗、哗”的识呢?
对方说:虽然没有取下雨的声音,但心知道下雨的声音是“哗、哗、哗”!
中观师破斥:
无知若为知,木亦成能知。
如果当下没有取这个境,还说是了知这个境的识,或者当下没有觉知这样的境,还说是觉知它的心,那木头也应成能知了!
比如现在十一月天,你的脚没有浸到河水里,心没有取河水的冰凉,还说心是冰凉的觉知者,那木头也成了冰凉的觉知者。或者当下心没有取这杯咖啡的浓香,还说是觉知咖啡浓香的心,那可以说木头也是咖啡浓香的觉知者了。
对方粗心大意,他说没有取境还是能知的心。其实这只是以往觉受过同类的境,而不是对当下境的了知。事实上,生起对当下境的了知必定是观待这个境的,如果没有所了知的境,还说是能了知,那木头就成能了知了。所以中观师说:
故境未现前,定无彼有境。
有境的生起决定观待着对应的境。有这个境,才有觉知这个境的心;没有这个境,就决定没有这个心。
再往细处观察:境是前后有变异的,是刹那刹那不同的,有境也就刹那刹那不同。因此,有境的心不会安住到第二刹那,这样心识哪里是常住呢?
这时,对方又说:识一直是那个识,只是先前了知色法,后来了知声音,识是常住的,只是它所了知的境在改变。或者说,前后始终是同一个心,只是在知此知彼上有差别。
对此,还是抓住前识体性如果常住,就一直持有这个体性,这样对这个境的觉知就一直存在。因此中观师就发问:
若由彼知色,尔时何不闻?
如果你说:“就是那个觉知声音的识,它现在在觉知色法”,那先前觉知声音的体性应当没有舍弃,如果没有舍弃,在现在了知色法时,为什么没有听到声音呢?这个识的体性是对声音觉知,这个觉知没有舍弃时,就一直在听到声音!为什么在后来见色法时没听到声音呢?
比如前面有对歌声觉知的心,如果它常住,那在现在看色法时,还应当在对歌声觉知,如果没听到歌声,怎么能说还有对歌声的觉知呢?
对方又找理由说:因为现在声音不在近旁,所以就没听到。
中观师还是用观待的道理破他:
若谓声不近,则无知彼声。
取声自性者,云何成取色?
所谓“声音不在近旁”,也就是声音没有成为所了知的境,而没有成为所了知的境,又怎么有了知它的心呢?再者,先前取声识的体性是对声音的觉知,后来取色法的体性是对色法的觉知,两者的体性完全不同,怎么会是一个?
也就是,耳识是由耳根作为工具,取的是声音;鼻识是由鼻根作为工具,取的是香气。像这样,名言中的种种识都是不同体性,不能说嗅香的体性就是闻声的体性,也不能说见色的体性就是尝味的体性,不然,见色法就是在尝味道,听声音就是在嗅香臭,那就一片混乱了!
其次,境上的声音和色法也不同,不能说声音的体性就是色法的体性。这样,当心在取声音而没有舍弃时,怎么成为取色法呢?比如手上握着杯子没有放弃时,怎么可能握着碗呢?意思就是,取境的心是常住的,在取这个境而没有放弃时,怎么会取别的境呢?
这样,他又回答:虽然声音和色法在变异上看起来不同,但自性上只是一个,比如一团泥首先捏成碗,再捏成杯子,看起来碗和杯子不同,其实只是同一团泥,自性是一个。就像这样,前面是取声音的变异,后来取色法时,还是取声音的自性,取的就是同一个东西,就像一个人既是父亲又是儿子那样。所以这是他以境上声和色的自性是一个来作补救。意思是,境其实是一个,所以取境的心不会成无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