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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人无我分三

《般若品释•净水如意宝》 ︱ 全知麦彭仁波切.撰 ︱ 益西彭措堪布.译 ︱

无人谁得果,实然由痴许。

对方又说:没有人我,是谁得到一切苦寂灭的佛果呢?应成没有得佛果的人了。

中观师回答:“实然由痴许”。“实”,意思是说真实中确实没有得果的人,也没有所得的果,因为真实中没有未涅槃和已涅槃的差别,也就是真实中是平等一味的真如。“然由痴许”——但按照现相来衡量,轮回和涅槃又有差别,也就是,由于有耽著我的愚痴心,就成立有烦恼、业、生这三种杂染的轮回,而且有这三种杂染无余寂灭的涅槃,这样就对“灭尽虚妄分别”这一点安立是获得涅槃果位。

对此,对方又说:既然没有可得的果,还希求得到这个果而修道,这样做有什么作用?没有果可得而求果是愚痴的心,应当遣除,为什么还保留不舍弃呢?

他还是没区分清楚实相和现相。因此中观师再次解释:

为求灭苦故,不除求果痴。

意思是,对实相和现相要作区分,虽然实相中没有可得的果,但现相上,以无明的力量现起了虚妄的苦的现相,因此就有这些苦得以息灭的涅槃。为了得到息灭苦的涅槃,在暂时没有现前法性而获得正觉果位之间,不应当遣除立誓求证涅槃果的痴心。

也就是说,在还没有获得寂灭一切苦的涅槃果之间,这种求涅槃果的痴心有引导心趣入灭苦之道的作用,换句话说,以求涅槃果这一誓愿的摄持,能把心引入于修持寂灭苦的正道,由此就能息灭一切苦。而没有这一誓愿的摄持,心离开了引导,就不趣入修持灭苦的正道,也就不能止息一切苦,因此为求得寂灭一切苦的涅槃,暂时不舍除寻求涅槃果的痴心。

这样,对方又说:既然得不到果还求果的痴心不须遣除,那么得不到我而执我的痴心也不必遣除。

中观师回答:虽然这两种心在体性上都是“无而执有”的愚痴心,但在作用上有很大差别,由前者的摄持能息灭苦,由后者只能增长我执从而增长苦;而且,前者在息灭一切苦之后,自己也跟着息灭,后者不依靠对治就无法息灭,因此需要遣除后者。

中观师说:

苦因之我慢,我痴令彼增。

我慢或我执是造成一切生死苦的根源,原因是:一切生死苦都是由业和烦恼的力量感召,而业和烦恼又都是由我执发起,所以说我执是一切诸苦的因。“我痴”,就是本来无我误认为有我的愚痴。我痴和我执的关系是能增所增的关系,以我痴会使得我执增长。也就是,如果放任我痴而不去遣除它,以认定有我的愚痴心就会使得我执辗转增长。在每一次遇到违逆“我”时,就会认为“他对我不好”、“他伤害我”等等而引发嗔心;而每一次顺合“我”时,又认为“他对我好”、“他利益我”等等而生起贪心。像这样,不灭除我痴的结果就是增长我执,由此引生无量的烦恼,造无数的业,感无数的苦。

但是以求离苦涅槃果的痴心能驱使心恒常趣入修持菩提道,而通过恒常修持菩提道,就能使苦逐渐减轻乃至息灭。当苦完全息灭时,寻求离苦之果的痴心也就自然息灭了。

总之要从作用上认识到:我痴不随顺解脱,因此须要遣除;求果的痴心随顺解脱,因此暂时不能遣除。

谓彼亦不除,修无我为胜。

对方又说:你们说假立的我遮除不了,那同样,自性成立的“我”也无法从心中遣除,因为它无始以来就入在本性中了,这样无量劫里入在本性中,怎么能遣除呢?这是以“入在本性中极为长远”来成立不能遣除。

中观师说:在凡夫心前,无欺有由因缘生起的五蕴现相,因此对于安立了“我”这个名字的五蕴显现是否认不了,也不必否认的。但在这上面并没有由自性成立的我,因此只要认识到五蕴上没有我,并且以这个智慧修习无我,就能遣除执著蕴上有我的颠倒心。

以上抉择了万法上没有人我。中观应成派是一开始就直接抉择远离一切戏论的真实胜义,所以遮任何戏论都是一味遮遣,遣掉之后再不安立什么。遮人我也是如此,并不是否认人我后,还安立胜义中有个“无人我”。无人我只是观待人我假立的,人我既不可得,无人我也不会独立存在,就像没有梦中生的儿子,也没有这个儿子的灭亡一样。

这样在万法中破除了人我,就还剩下器世界、身体、心念等种种的法。下面要抉择这些法在胜义中存不存在,抉择的结果是一切法都无自性,都在胜义中不存在,这叫“法无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