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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人无我分三

《般若品释•净水如意宝》 ︱ 全知麦彭仁波切.撰 ︱ 益西彭措堪布.译 ︱

【是故,“境所知自身未现于境中,则无彼有境之识”为决定义,以识了知何境定观待于彼,不可能未知境而为能知故。是故,境中无声,由彼声所生有境声识也以因退失故,如何现今仍有?决定无有。】

到这里就下一个定论说:“如果某个所知自身没有显现在境中,那就绝没有了知它的有境心识。”为什么说这是定论呢?因为心识了知任何境都决定观待着这个境,不可能没了知过这个境还成为它的能知。

比如:境上有从古筝中弹出的悠扬曲调,才有对这个曲调了知的心;境上没有这个曲调,就不会有对它了知的心。境上飘来了浓郁的菊花香,就有对菊花香了知的心识;境上要没有菊花香,绝不会有对菊花香的觉知。所以,心了知某个境决定观待这个境,不可能脱开境而单独成立能知。

所以,境上没有了声音,由这个声音所生的有境心识以因退失的缘故,现在怎么还存在呢?这里境和有境是观待成立的,境是因,有境是由这个境所生的觉知它的心,现在因的境已经消失,有境怎么可能独自存在呢?就像镜子前的东西已经消失,镜子里怎么还会存在它的影像呢?

【如是,各刹那声音的有境亦是别别故,“识住第二刹那”绝无可能。】

这是进一步成立心识是刹那灭的体性。按照这样推理:境和有境是一一对应的,有什么样的境才有了知它的有境,以境是刹那性的缘故,各刹那的声音都是别别不同的体,而觉知各刹那声音的有境也就是别别不同的体。这样到后一刹那,就不存在前一刹那的识,因此识不可能住第二刹那。

比如现在听到吹海螺的声音,“呜呜呜呜”,声音从低而高地变化,各刹那的海螺声是别别不同的体,相应地,各刹那觉知海螺声的心识也就是别别不同的体,所以每刹那取声音的识都不住第二刹那。这样就摧毁了数论派承许心识永远安住的立宗。

【诤:并无此过。知声之前识后来觉知色等它法故,识为常住,仅是缘别别所知有差别。】

面对中观师凌厉的攻击,数论师发起诤辩说:你说的“心识不常住”的过失并不存在,因为先前觉知声音的识后来在觉知色等的其它法,所以心识肯定是常住的,只不过心识缘别别所知有这样那样的差别。

意思就是,心识一直常住,只是有时候缘声音、有时候缘色法、有时候又缘香气……。就像明镜里显现影像,镜子始终是同一个,只是镜子里现的影像有这样那样的差别。心识就好比是镜子那样常住不坏,心识所知的法好比是镜中的影像那样有种种变异。

从这里看出,他始终不明白境和有境观待成立。有境的心并没有独立的自性,唯一是依着境而缘生缘灭的。他的想法是境变、心不变。中观师抓住他说的心不灭,发出以下的问难:

【驳:先前声识自身常住故,见色等时何不兼闻声?前性未舍故。】

中观师说:既然先前觉知声音的识是常住性,为什么在见色法等时没有听到先前的声音呢?先前觉知声音的体性没有舍弃嘛!应当听到声音。

比如:先前觉知“当、当、当”这一声音的心是常住体性的话,这个觉知“当、当、当”的体性就一直存在,这样在后来见色法时,识上还持有这个体性,这时候还应该在觉知“当、当、当”!

【若想:彼时不闻是因境声不在近旁。】

如果数论师这么想:后来见色法的时候没听到声音是因为声音不在附近。

中观师对此做四番破斥:第一、以“无境则无识”破斥;第二、破除“声音不在近旁”;第三、破除“取声识即是取色识”;第四、破除“取声识转成取色识”。

第一、以“无境则无识”破斥。

【驳:无境故,则无彼境之识。道理如上。】

中观师驳斥:既然声音不在近旁,这个声音就不成为心识觉知的境,因为听不到嘛!这样没有所知的境,也就不会有对它觉知的心。道理跟上面所说一样。所以你说的“取声识常住”不能成立。

第二、破除“声音不在近旁”。

【此外,汝许识我遍一切故,彼与诸变异有远近如何应理?】

此外你承许的识我或者神我是周遍一切所知的,因此,心识和种种变异怎么会有远近的差别呢?也就是识我既入在一切色法中,又入在一切声音中,它和一切色法是零距离,和一切声音也是零距离,根本安立不了远近。总之,识我和任何一种变异都是零距离,所谓“声音不在近旁”是不能成立的。

第三、破除“取声识即是取色识”。

【又取声自性之识云何成取色之识?二者异体故。】

中观师又破斥说:你说前面取声自性的识后来在觉知色法,但这取声自性的识怎么会又成取色的识呢?取声的识和取色的识明明是不同的体性,取色就是取色,取声就是取声,完全是不同的自性,所以不能说前面取声的识又是后来取色的识。

这里要认清,取声识的自性就是对声音的鲜明觉知,取色识的自性就是对色法的鲜明觉知。体性上是差别宛然的,不能混为一体,如果有差别的法还是一体,那这个世界就变成了混沌世界,什么都分不清了。而且成了看色就跟闻声一样,成了用鼻子能尝味道,用眼睛能吃饭了!所以先前取声的识和后来取色的识不能成立是一个。

第四、破除“取声识转成取色识”。

【又如是境上如声与色为异体,彼有境未舍前性时岂有转成后位,如玻璃染为白色未舍时,不容转成黑色。】

中观师再破:取声识转成了取色识也不成立(就是由一种识转成另一种识也是成立不了的)。因为按你的教义所说,神我受用的境是一切变异,这些变异又是彼此不同的法。这样境上像声音和色法是不同的体性,对这些境了知的有境也应当是不同的体性,这样在有境没有舍弃先前体性的时候,怎么会转成后位而觉知其它法呢?就像玻璃前面染成了白色,在没有舍弃白色时不可能转成黑色。

举例来说,前面境上是下雨的声音,有境的体性就是对这个下雨声音明清觉知的心。这个心如果常住不灭,那就恒时保持它的体性,这样在不舍弃自己的体性时,不可能转成觉知其它境的心,比如对雨声觉知的心不会转成对花香觉知的心。如果转成了对花香觉知的心,那一定舍弃了先前的体性,这又和你们承许心识常住相违。

一般人会想:这个心前面取声音,后来取色法,前后就是同一个心啊!这要分清所谓的“一”有两种意思,有时候“一”是指同一个相续,有时候“一”是指不二的一体。像这样的前心和后心就只能说是同一个相续,而不能说是不二的一体,就像大河中流水,前水和后水是一个相续,而不是同一个水。

【《释量论》云:“非由一知二,根识决定故。”】

第一句是立宗,第二句是出示理由。立宗是:由一个根识只能觉知一种所知,而不能觉知两种所知。理由是:根识决定只缘取相应的一类所知。

比如:眼识只缘取色法,不缘取声音;耳识只缘取声音,不缘取香气等。根识的状况就是如此,不会以一个眼识既觉知色法又觉知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