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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于所诠空性断诤分三

《般若品释•净水如意宝》 ︱ 全知麦彭仁波切.撰 ︱ 益西彭措堪布.译 ︱

【因为相续长久只是由因缘未退,而先后所生的各各诸有,在不成立自性上无有差别,即如幻马幻象显现百年和仅现瞬间,在不成实有上全无差别。】

“因为”以下再说理由,总的要说明“相续长久也一样是现而无自性的”。

这里是分开性、相来抉择,“相”是指缘起生的现相,“性”是指现相真实的体性。“相续长久”实际上就是显现同类现相的刹那数量很多,它的原因唯一是能生的因缘一直不退,也就是,以一刹那因缘生一刹那现相,二刹那因缘又生二刹那现相,乃至百千万亿刹那的因缘生百千万亿刹那的现相。但是衡量这“先后所生的各各诸有”,每一刹那现相的体性都是现而无自性的。这就像幻马、幻象长久地显现一百年,期间每一刹那的现相都是无实有的;而短暂地只现一瞬间,每一刹那的现相也是无实有的,两者在不成实有上毫无差别。

注释里说的“先后所生的各各诸有”要领会清楚,用形象的话来说,就是指一个有情轮回前后所显现的一幕幕各不相同的“画面”。从粗分上说,一世做人,又一世做牛,再一世升天等等,叫做“各各诸有”。从细分上说,每一世的同类五蕴,少年、中年、老年等的每一阶段,细到每一刹那的现相,叫做“各各诸有”。这一生生、一个个阶段、一一刹那,在不成立自性上全无差别。

还有一个故事是这样说的:从前有一对在家夫妇,丈夫特别喜欢马,他有个弟弟俱生就很聪明以自力学会了幻术,哥哥有时候也在学幻术,但学不好。有一天,这个丈夫和他的妻子在一起,他坐着喝茶,妻子在旁边一边做事一边唱歌。他的弟弟就幻化出一匹骏马,就牵着马来到他哥的家门口大声叫:“哥哥!我来给你送一匹骏马!”。他听到后,出门一看,“噢!这么好的马!”他就骑着骏马一路飞奔,跑进了远方的森林。森林里住着一个年轻美貌的女人,他们接触时间久了,就生了几个小孩。有一次,最小的孩子在河里玩水,被水冲走了。他很悲伤,独自坐在树林里想念孩子,把头发都想白了。

突然间,他从幻觉中醒过来了,听到身边的妻子还在唱歌。他说:“我这么伤心,你唱什么?”妻子说:“你怎么了?”在妻子看来,这只是短暂的一刻,而他的幻觉里却过了漫长的一段人生。这段漫长的生涯,一幕一幕全是现而不实的幻化。

大家这么观察:幻境里,显现的骏马能在真实中得到吗?他骑马一路的奔跑能在真实中得到吗?能找到那片森林和森林中那个女人吗?他和女人的相爱、成家、生儿育女,一幕幕的显现能得到一点吗?能找到“儿子被水冲走,独自的悲伤、思念”吗?“头发忽然变白”是真的吗?从头到尾显现的事是很多很长,但哪一幕有自性可得呢?

总之,实事师以“幻事相续短暂,而有情相续漫长”来否认二者相同。实际上,相续长久是源于因缘不退,而相续短暂是由于因缘短促,而在“缘起的现相无自性”这一点上完全是相同的。

第四段、断除“应成缘有情不生罪福”的诤论。

【对方思维后又说:有情若如幻人,则如杀幻人不得杀生正行罪,杀有情亦不得杀生罪,如是偷盗、捶打等不成损害,施衣食等也不成利益,故以彼等境产生善恶不应道理。】

对方又说:如果有情跟幻人相同,那杀幻人不得杀生正行罪,杀有情也不得杀生正行罪。“如是”以下是类推到一切善恶业上。也就是,如同偷幻人的东西、捶打幻人等不成损害,偷有情的东西、捶打有情等也不成损害,“等”字包括此外的身、口、意一切恶行。又从善行上说,如同布施幻人衣服、饮食等不成利益,布施有情衣服、饮食等也不成利益,“等”字包括此外的身、口、意一切善行。按这样推,以有情为所缘境以作利益和作损害的方式生起善恶业就成了不合乎道理。

【答:由杀心发起而现前损、杀幻人等,也是由自生恶心而只起加行罪,此外不生杀生等的正行罪,幻人无利害所依之心故;而对有如幻之心的有情为利作害,则生福业与罪业。因此,二者无有实、虚之异,仅有有心、无心之别。】

这里回答:生善恶业的轻重等的差别是“缘起现相”这一边的事,也就是根据所缘境、意乐、加行等因缘的差别,而结成善恶业的轻重差别。

大家这样来观察杀幻人的过程,首先这是由企图杀害幻人的杀心发起,所以具足杀生的意乐;而且在杀心的驱使之下,现前了用刀、枪等工具进行损害、杀戮的加行;但是由于所杀的幻人没有利害所依的心识,不会造成断命根等的损害,也就由这样的因缘,只起杀生的加行罪,而不起杀生的正行罪。“等”字包括偷盗、辱骂等身口意的恶行。

“无利害所依之心”的意思是幻师念咒加持木条之后,在木条上出现幻人,但这是无心的法,用刀砍他的头,他没有苦的感受;对他说法,也不会生起信心、智慧等的功德。所以他是没有利害所依之心,因此缘他损、杀,不生杀生等的正行罪。

反过来,对有心的有情为利作害,由于有情的心是利益和损害的所依,以这个缘起差别,就生起福业和罪业。也就是杀有情,他有命根被断等的损害,以此就生起正行罪业;给有情说法,他得到生起信心、智慧等的利益,以此就成为正行福业。而对幻人做这些,只生加行罪业和加行福业。

总之,有情就“无自性”这一点是和幻人相同,但就缘起的现相来说,由于两者有有心和无心的差别,因此缘两者造业的情形就有差异。

第五段、断除“一者有心另一者无心故不相同”的诤论。

【若想:幻人与有情都无实有,一者有心、一者无心不合道理,有情有心故,与幻事不同。】

他认为:凡是虚幻的法,都是无心的法,在虚幻的法里有有心和无心两类是不合理的。心是万法的根本,一定是实有的,而有情是有心的法,因此跟虚假的幻事不同。这是以“有心”这条理由来成立有情实有。

【驳:有情虽有心,然心自身亦如幻故,以此如何成立实有?】

这是顺着对方所说的理由来破他。也就是虽然有情有心,但心自身也是像幻事那样现而无自性,以“心自身如幻”的缘故,怎么能用它来成立有情实有呢?

“心如幻事”的意思是说,我们内心正起善恶念的时候,明明有个显现,但寻找它时了不可得,就像空中现出了幻马,在虚空里寻找,什么也得不到。像本品“心念住”中观察心的住处,在眼等的根上得不到心,在色等的外境上得不到心,在两者中间也没有心,就是观察心如幻事。

【如是,能幻的咒、物等无有生幻心之力,不能安立有生心之力者即实有,反之则无实,因为:以种种因各自所生的幻事并非一相,而是现种种,“以一缘能生一切果”于任何世间都毕竟无有。】

能幻的因缘就是咒语和木条等的物体,这些因缘不具有生幻心的作用,不论幻师在木条上念多少咒语,也不可能生出心来。但有情自己有明知体性的心,心自己能成为生后后心的亲因。法称菩萨的因明论典成立前后世的要点就在这里:四大和父母精血等无心的色法没有能力生心,而有情的相续中无始以来有心,是明知体性的法,因此就能由前前心引生后后心,而且,随烦恼、业等的染缘,就造成染心;随福德、智慧等的净缘,就造成净心。内在有明知体性的心,因此就有能力不断地生起后后心。

但这仍然是说缘起的差别相。因缘上有能生心和不能生心的差别,果上就成有心和无心的显现。这一点并不等于有生心能力所生的法就是实有的法,没有生心能力所生的法就是无实的法。

“因为”以下是申明理由。也就是以种种因所生的幻事并不是一种相,而是有千差万别的相,在任何世间都不存在“一缘生一切果”的情况,也就是森罗万象必定是由不同的因缘所生,既然是由不同的因缘所生,那就有有心、无心等的差别。但所有这些差别相在“因缘生”这一点上却是平等的,所以森罗万象又同是无实有的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