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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于所诠空性断诤分三

《般若品释•净水如意宝》 ︱ 全知麦彭仁波切.撰 ︱ 益西彭措堪布.译 ︱

丁一、于所诠空性断诤分三:一、于基断诤 二、于道断诤 三、于果断诤

戊一、于基断诤分三:一、断凡庸之诤 二、断实事师之诤 三、断唯识师之诤

中观师以下的诸师接受不了所诠殊胜空性,再者少数增上慢声闻对能诠大乘——二转法轮宣说无相空性的《般若经》也说非佛经是魔加持的人造的。所以必须断除他的诤论,才能把他引入空性。

在所诠空义方面,本来抉择好了基——现空双融的空性,安住基的空性就是道,这样在无分别中任运自成就是果,并不是分别心去想很多事。但实事师在基的抉择上有失误,由此导致无法趣入大乘的道、果。他不能接受空性,甚深的大乘就入不了门,所以对所诠的空性必须在基、道、果三方面逐层断诤,才能使他生起信心趣入大乘成佛的正道。

“断诤”,就是逐渐断除从粗到细的一切诤论。从下到上,凡庸不识佛理,不论是粗法、细法,都不观察什么是有、什么是无,心是非常粗犷的。他们认为凡是由根识见闻觉知的法,都是真实有的。所以接受不了大空性。小乘实事师亲近师长、学习佛法,以教理抉择到粗法是假有,不是实有,但妄执微尘和刹那是实有的法。唯识宗学了更深的佛法,知道粗、细的色法都只是心现的相,因此说万法唯心,但对心有实执。他们对空性都有粗细不一的诤论。随之而来,对了义大乘所说的道、果方面也有诤论。所以本论就从大体上含摄了这些从粗到细的断诤,基、道、果方面的断诤。以理断除之后,诤论就全部断尽,要断除的就这么多。之后就可以真正修空性。

这个断诤的内义是从凡夫很粗的分别心开始引导,逐步趣入空性时,它的前方便就是断除内心的种种诤执。只有以理真正断除了这些粗细诤执,最后才信解万法都是现而无自性的实相般若。

所以以下的“断诤”,大家一定要层层透过。我们心里有很多邪见、有很多颠倒迷惑,不这样层层断除,就很难通达诸法无实。

己一、断凡庸之诤

色等谓现量,共许非量成,

彼如不净等,谓净等虚妄。

第一句是凡庸起诤,后三句是断诤。

“色等”是指色、受、想、行、识五蕴,或者色、声、香、味、触五尘。“谓现量”,就是凡庸拿出成立色等实有的证据——所谓的现量见,他认为眼识现量见了色法,耳识现量听到声音,足以证实这些是真实有的。

回答:所谓“色等是现量见的境”只不过是世间人的共许,并不是以量成立。这里要认清“量”是指什么量,量有名言量和胜义量,这里是观察抉择胜义(或真实义)的时候,所以特指观察胜义的量,包括由正理引起的比量和圣者亲见实相的现量这样两种。从这个层面上说,以胜义量并没有见到有色等存在,所以“色等实有”不是以量成立。

进一步追问:世间人共同说的“现量见色等”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彼如不净等,谓净等虚妄”(这两句要连在一起)。就是像人们把“不净等”说成“净等”那样子的虚妄。“不净等”指的是一切世间名言的真相,“等”字包含有无常、苦等。“净等”指一切世间名言的假相,“等”字包含有常、乐等。意思就是,这样的说法就好像名言中把不净说成净,把苦说成乐一样,完全是虚妄的。(“虚妄”就是不真实,“虚”是不实,“妄”是不真。)

【世间凡庸说:色等明明以眼等现量成立,云何非实有?】

凡庸说:色法以眼识现量成立,声音以耳识现量成立等,这是我们亲眼所见、亲耳所闻的,怎么不是实有呢?如果没有色法和声音,能看到和听到吗?在“现量见”的铁证面前,你们的龙树、月称应该哑口无言了吧!他们把“现量见”当作最过硬的证据,由此就信任自己的所见所闻都是真实存在的。

【驳:“色等为现量境”也仅是不观察时的世间共许(“不观察”是指没有用胜义理观察),若观察,则非以量如是成立,如下文所述,由观察根境遇不遇等能遮遣故。】

在没有用胜义理观察时,世间都共同承许色等存在。比如在万人会场上指着柱子问:“这里存在一根柱子,承许吗?”大家都回答:“承许!”这叫“世间共许”。但是以胜义理观察,不论所见的柱子、能见的眼识以及见者都不可得,所以不是以量如是成立。“如下文所述”,就是按下文讲受念处时所说的那样。“由观察根境遇不遇等”,就是以正理观察而能遮遣你们说的“现量见”。

下面我们就来观察:

大家看着自己对面的墙壁,这个墙壁是真实存在的吗?一般认为“这是真实存在的”。什么理由?因为眼睛现量见到有墙壁,见到是那样的颜色、形状等。

下面按这样观察:自己的眼睛和墙壁有一段距离,这两者就像东山和西山一样,是隔开来的两个法,这样就知道,自己的眼根没有接触过墙壁,怎么能断定这是真实存在的呢?光是见到一种相,并不能证明是有真实的东西,比如在发生阳焰时,渴鹿见到了前方有“河流”,但是眼睛见到有河流的相并不等于那里真有一条河流。等跑到近前什么河流也没有。所以根和境隔开时,根没有碰到境,单凭“根识见了一种相”并不能证实境上有真实的东西。

这时候又会说:我可以走近墙壁,用手亲自触摸墙壁,这时触到了真正的墙壁,总能证明它真实存在吧!因为没有墙壁是不可能触到的,更不会有真切的触摸感觉。

这种说法还要进一步检验。我们从粗到细地作观察,首先从粗的层面上观察:手和墙壁只有正面这一面接触,其它背面、内部等并没有遇到,所以不能说手遇到了墙壁。

这样排除了整体之后,就只见到手和墙壁只是以一面接触。再来观察:所谓的一面又是怎样的一面呢?是有前、后的一面,还是无前、后的一面?如果有前、后,即使再薄,也只是以正面相遇,而没有背面相遇,这就跟上面的情况一样。如果一直分到已经分不出前后,那就到了无分微尘的层面。

现在落到“无分微尘”的层面上观察。此时,心前粗分的法都消失不见,手不见了,只有一堆无分微尘;墙也不见了,只有一堆无分微尘。这两堆微尘会不会相遇?追究到最小单位,就是两个无分微尘会不会相遇?

所谓的相遇只有两种:要么以部分相遇,要么完全相遇。如果只是部分相遇,那在一个微尘上就能分出相遇的部分和不相遇的部分,这样分成了两部分,就不是无分。如果两者是完全相遇,那两者就是互相进入而成了一体。

接下来观察:有没有机会进入无分微尘?比如,我们能进入一间房屋,是因为它里面有空间、有空洞,如果是实心的铁球,里面没有洞,就谁也入不进去。再说里面有空间,就能在空间里分出上方、下方、左方、右方等等(大家看一下自己所在房屋的空间,是不是能随便在上面划分)。再观察:无分微尘有没有内部的空间?如果有空间,就有内部和它的边沿,内部可以分上面一部分、下面一部分、左边一部分、右边一部分……,边沿也可以分上、下、左、右等,这样就能把无分微尘分成很多个部分,也就不是“无分”。

所以,无分微尘就没有内部的空间,而没有内部的空间,怎么可能进去呢?不能进去,怎么有全面的相遇?这样就知道,无分微尘之间,既没有部分地相遇,也没有全面地相遇,根本就没有遇到过!所以说“手触到了心外的墙壁”纯粹只是错觉!

懂了这个例子,就要举一反三在一切法上观察。方法就是分遇和不遇两种情况来观察。

比如大家下课之后,走在大街上,眼前的声色现相是非常纷繁的。逐一地观察,会认识这一切都只是假相。比如见到一幢楼时,就要想:“我的眼睛在和它有距离时,就没有触到它,也就不能证实那里有没有真实的法;等我走近它用手触碰,也只是遇到巴掌大的表面,无法证实整幢大楼是真实的;从微观上看,只有一堆无分微尘,而任何两个无分微尘,既不成立部分相遇,也不可能完全相遇。所以说“手遇到外境真实的楼”并不是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