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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四、行住品宣说十地及究竟果法功德

《大乘庄严经论释(未定稿)》 ︱ 弥勒菩萨.造颂︱全知麦彭仁波切.科判︱益西彭措堪布.译科并编释 ︱

唐译:

证空证业果,住禅住觉分,

观谛观缘起,无相无功用。

化力净二门,及以菩提净,

以此诸所说,立地相应知。

略释:此二偈宣说菩萨十一种住相,即是十一地,以“安住”各“地”故。

⑴“证空”显示初住相,即初地菩萨安住于人法二无我空性中。

⑵“证业果”显示第二住相,即二地菩萨证知善不善业及其果,诸业不坏能护净戒微细过亦不染。

⑶“住禅”显示第三住相,即三地菩萨能受欲界而不退失禅定安乐。

⑷“住觉分”显示第四相,即四地菩萨能入生死而不舍离觉分。

⑸“观谛”显示第五住相,即五地菩萨以种种明教化众生,烦恼唯心,并无受缚之实有人我。

⑹“观缘起”显示第六住相,即六地菩萨能不起杂染心而依修持缘起法受生于轮回中。

⑺“无相”显示第七住相,即七地菩萨修行虽尚有功用然与一行道相属多住于无相。

⑻“无功用”显示第八住相,即八地菩萨虽净佛土而无起作、多住无功用。

⑼“化力”显示第九住相,即九地菩萨具四无碍解能成熟一切有情。

⑽“净二门”显示第十住相,即十地菩萨三摩地门陀罗尼门极为清净。

⑾“净菩提”显示第十一住相,即十一地佛一切智智障断究竟。

辛二、安立诸十地补特伽罗

菩提萨埵净见者,极净戒及安住者,

无法慢于心染污,清净无差异我慢,

得一刹那慧及舍,净佛土成熟有情,

善巧大力身圆满,善巧示现授灌顶。

安立初地补特伽罗者,称为见清净菩萨,因为获得证悟二无我的无分别智慧故。

安住第二地者,称为戒律清净之补特伽罗,因为微细罪堕染污亦不生故。

同样,安住第三地者,是恒常入定之补特伽罗,任生何处均于禅定及等持中无退失故。

安住第四地者,是对圣法断除我慢之补特伽罗,因为此亦在第三地时,对圣法恭敬而寻求,如此以具有善巧观察的智慧昼夜闻法、求法、思惟法义、修持法义,为法,内外有事不可施者丝毫亦无,对传法者恭敬承侍不能作者丝毫亦无,但念法及传法者极为难得罕见故恭敬而受,不恭敬与傲慢之相丝毫亦无。经云:“若有人言:‘汝身能入此炽燃纯大火聚,受如是苦,我当为汝授如来所传之法、说菩萨之法清净修行。’彼菩萨为获得宣说菩萨行的佛法一偈之义,假使三千大千世界大火满中,敢从梵天世界投身而下,何况一般火坑。纵然地狱有情之一切众苦齐降亦不舍弃求法,何况烈火焚身之苦。”得第四地时,观知如是以猛厉发心寻求正法也是散乱,也是我慢,故称为断除我慢的补特伽罗。

安住第五地者,称为无有他相续之我慢补特伽罗,因为彼时得十种清净心平等故,能通达三世诸佛的相续与三世诸佛之法以及安住五地诸菩萨的相续与彼等诸法皆为清净体相,无异体故,是于相续之差别无有我慢的补特伽罗。十种清净平等心者,《十地经》宣说第五地时云:“佛子,菩萨摩诃萨第四地所行道善圆满已,欲入第五难胜地,当以十种平等清净心趣入。何等为十?所谓于过去佛法平等清净心、未来佛法平等清净、现在佛法平等清净心、戒平等清净心、心平等清净心、除见疑悔平等清净心、道非道智平等清净心、修行智见平等清净心、于一切菩提分法上上观察平等清净心、教化一切众生平等清净心。菩萨摩诃萨以此十种平等清净心,得入菩萨第五地。”其意也过去佛等佛法清净,如是获得第五地诸菩萨也能获得,我等亦同诸佛不久当能如实获得如来三学等清净法,如是获得净心。

安住第六地者,称为无有杂染与清净异体之我慢的补特伽罗,因为由安住此地时获得十种平等、证悟缘起性空故,空性中无有以无明缘行等安立之黑法以及无明灭则行灭等安立之白法的二者之相,证悟一切均无生空相一味故,无有杂染与清净异体的我慢或执著状态。对此第六地菩萨,以十种平等趣入者,如《十地经》云:“佛子,菩萨摩诃萨已具足第五地,欲入第六现前地,当观察十平等法。何等为十?所谓一切法无相故平等,无体故平等,无生故平等,无灭故平等,本来清净故平等,无戏论故平等,无取舍故平等,寂静故平等,如幻、如梦、如影、如响、如水中月、如镜中像、如焰、如化故平等,有无不二故平等。菩萨如是观一切法自性清净,随顺无违,得入第六现前地,得明利随顺忍,未得无生法忍。”

安住第七地者,称为能生诸如来法之因——相应菩提分诸法于一刹那中能修的智慧获得之补特伽罗。经云:“佛子,此十波罗蜜,菩萨于念念中皆得具足。如是四摄、四持、三十七品、三解脱门,略说乃至一切菩提分法,于念念中皆悉圆满。”

安住第八地之菩萨,称为安住舍、净佛国土之补特伽罗,由任运安住无有任何相之无分别等持故安住无勤作之舍且净佛国土故,如经中所说,以入海之船的比喻说明无有勤作以及已能示现一切世界无量庄严具装饰加持。

安住第九地之菩萨,称为通达成熟有情之补特伽罗,由得四无碍解对诸有情广说大法而善成熟故。

安住第十地之菩萨者,称为得神通大势力、得法身之因陀罗尼、三摩地之身圆满、安住兜率天宫之中、入母胎乃至示现成道等善巧示现诸佛事业、诸佛光明大灌顶之补特伽罗。经云:“佛子,此地菩萨智慧明达,神通自在,随其心念,能以狭世界作广世界,广世界作狭世界,……”“此十为首,有无量百千阿僧祇解脱门,皆于此第十地中得。如是乃至无量百千阿僧祇三昧门、无量百千阿僧祇陀罗尼门、无量百千阿僧祇神通门,皆悉成就。……”“复次佛子,是菩萨住此菩萨法云地,于一世界中从兜率天退、入胎住、初生、出家、得佛道、请转法轮、示大涅槃,一切佛事随所度众生,得智自在。”等;“此三昧现在前时,有大宝莲花忽然出生,其花广大,量等百万三千大千世界……”“佛子,如转轮圣王所生太子,母是正后,身相具足。其转轮王令此太子坐白象宝妙金之座,张大网幔,建大幢幡,然香散花,奏诸音乐,取四大海水置金瓶内,王执此瓶灌太子顶,是时,即名受王职位,堕在灌顶刹利王数,即能具足行十善道,亦得名为转轮圣王。菩萨受职亦复如是,诸佛智水灌其顶故,名为受职。具足如来十种力故,堕在佛数。佛子,是名菩萨受大智职。”

唐译:

初三三行净,次三三慢断,

后三觉舍化,第十有四名。

略释:此偈宣说依十地境界安立菩萨之名。

①“初三三行净”:即初地名为“见净”,由初地菩萨获得人法二见之对治智慧故;第二地名为“戒净”,由二地菩萨微细犯垢永无体故;第三地名为“定净”,由三地菩萨诸禅定、三摩地得不退失故。

②“次三三慢断”:即第四地名为“断法门异慢”,由四地菩萨于诸经法破起慢故;第五地名为“断相续异慢”,由五地菩萨入十平等心于一切相续得平等故;第六地名为“断染净异慢”,六地菩萨如性本净、客尘故染,能住缘起法之真如,不起黑白之差别故。

③“后三觉舍化”:即第七地名为“得觉”,以七地菩萨住无相之力,能念念之中修三十七菩提分故,是得相应一刹那之慧;第八地名为“行舍”,以八地菩萨任运住无相故,亦名“净土”,以八地菩萨方便行与不退地菩萨合故;第九地名为“化众生”,由九地菩萨能成熟一切众生故。

④“第十有四名”:一名“大神通”,十地菩萨得大神通故;二名“满法身”,十地菩萨具无量三摩地门、陀罗尼门故;三名“能现身”,十地菩萨住兜率天等示相身故;四名“受职”,十地菩萨于诸佛处得受职故。

辛三、十地中能圆满修学三学之理

由证法性此,增上戒及心,

随修增上慧,是智行境二,

行知法真如,及解无明中,

见智行境故,彼二地中有,

以诸学及修,别有四种果,

无相加行等,其中有果一,

彼自无加行,及清净佛土,

是为果之二,成就熟有情,

成就定总持,是为圣果也,

此四种果等,究竟依四地。

在十地中对三学能圆满修学之理:初地时,现量证悟法性真谛者,是能清净一切学处之根本;其余此第二地中,能学增上戒之学处,梦中尚不现失坏戒律之行,何况真实,如是戒极清净;在第三地,学增上禅定学处,由得不失坏之禅定与三摩地故;在第四、第五、第六三地,中主要学增上智慧学处,即第四地修三十七菩提分之殊胜智慧,修持菩提分智慧的行境分为两种:第五地学法性真如与圣者四谛,第六地对于“不知——无明等顺转、了知——以智慧力无明灭故行灭等还灭”的如是缘起之义如理趣入,即由智慧的境界是四谛与缘起二法故,彼二者是第五第六二地中所有。在后得位行持诸学处,及在入定时修持无分别智慧,由此能获四种果,即虽安住于无相中然有勤作故,第七地为第一果;彼无相无勤任运以及净佛国土之第八地,承许是第二果;第九地以四无碍解传法能作成熟有情,是第三果;成就殊胜诸三摩地、陀罗尼的第十地,是第四果,是一切地之顶的圣果。如是此四种果是依于第七地至第十地之间的四地。

唐译:

随次依前六,见性修三学,

随次依后四,得果有四种。

略释:此偈宣说菩萨随地修学及学果。

“随次依前六,见性修三学”:菩萨于初地通达真如,第二地学增上戒,第三地学增上心,第四第五第六地学增上慧,智慧有二境,一者法实——苦等四谛,二者缘起——逆顺观十二因缘,此二境也在第二第三地中,是故彼地亦建立增上慧,然由第四地中菩提分慧增上、第五地中谛观慧增上、第六地中缘起观慧增上,故此三地建立增上慧学。

“随次依后四,得果有四种”:依第七地得无相有功用住是第一果,依第八地得无相无功用住是第二果,依第九地得成熟众生是第三果,依第十地得二门成熟是第四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