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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于能诠大乘教断诤

《般若品释解义疏》 ︱ 全知麦彭仁波切.撰释︱ 智圆法师.疏解 ︱

对此驳斥分二:(一)破其补救;(二)显明真义。

(一)破其补救

驳斥:以所证未证分尽离的所证证悟之智慧,若尚不能断所断,则成永远不能断所断,以虽具现证智慧,然以此不能断障之故,如许日出而不灭暗。

这里“所证”是指满分法无我空性,“未证分”,比如:仅仅证得人无我,还有尚未证到的微尘、刹那等空性;仅仅证到有边中的色法的空性,还有未证到的有边中的心法和其余三边的空性。“所证未证分尽离”等一句,指未证的部分无余远离的完全证悟所证的智慧。如果以这样的智慧还不能断除所知障,那应成永远不能断除,因为现证真如的智慧还不能断障的缘故,如同日轮已出仍不能灭暗般。

就像只有光明能对治黑暗,如果光明尚且破不了黑暗,那就永远无法破除,就算引来四大海水,刮起十二级台风,地动山摇、箭射如雨,也丝毫遣除不了黑暗,因为这些法并不是黑暗的正对治。(这里要想想:在光明之外,水能冲走黑暗吗?风能刮走黑暗吗?箭能射掉黑暗吗?……这些都不能直接对治黑暗,所以这些无论积聚多少、再怎么努力都无效。)

“日轮”比喻现证真如的智慧;“黑暗”比喻不明真如而起的虚妄分别。既然是由不见真如而起障碍,也就只有现证真如的智慧能灭除它,此外仅凭布施等福德丝毫也断不了。按你的说法,小乘有见一切法空的智慧,还断不了障;这样,直接的对治法断不了它,积聚再多的非对治法也无从断障,因此成了永远无法断除。

(二)显明真义

故应许:生殊胜证悟智慧,若不联合殊胜方便,则不得生;而不生智慧,则不灭所断。不应许:先有证悟智慧,然以此断障尚需观待余法。否则见笑智者故。

首先讲一个比喻:要获得光明,必须聚合相关因缘,比如要使手电发光,就需要聚合灯泡、电池、电线、拨动开关等因缘,不聚合因缘就不可能发光;发不了光,就灭不了黑暗。但是不能说已经有光,还要观待其他法才能破暗。因为光明是黑暗的对治,光明一出现,黑暗当即被消除,以二者体性相违故,不可能并存。

与此类似,意义上也要辨明两点:第一、要生起圆证法无我的殊胜智慧,必须联合殊胜方便,不然就无法生起。比如自己要发大心,精勤积资净障,并依止大乘殊胜善知识,闻思修习大乘空法,得到师长加持等。

《辨法法性论》说到由四相引生无分别智:一、依止大乘阿阇黎无颠倒听闻教授;二、对大乘法生起胜解信;三、对大乘法义由四种道理引生无疑惑的定解;四、依照定解所决定之义,由如理作意而圆满资粮。由如是殊胜方便,便能如理如量地生起无分别智。小乘行人不具这些方便,故只能证得人无我,不能圆证法无我,断不了一切所知障。

第二、已经生起现证真如的智慧,便能直接断障,不必再观待其他法。因为:智慧和障碍体性直接相违,不可能并存。

如果要观待其他法,那就成了有这些法,智慧才能断障,没有这些法,智慧就不能断障。这就成了智者所笑之处。就像说光明已经出现,水、火、风等因缘还没有聚合,所以破不了黑暗;只有引来水、加了热、刮起风才能破除黑暗,显然是笑谈!

又说:岂不见说“一法空性即诸法空性”?谁能否认了知一法空性后,以类推能见诸法空性?

一、按照《四百论》所说,柱子等一法空性即是诸法空性。即空的体性一味无别。

二、而且在了知一法空性后,类推能见知一切法空性。因此声闻缘觉能见知一切法空性。

以下中观师分两段回答:

(一)以理成立暂时有诸道不同现证次第

答:我也承许诸法于真如中一味,也承许了知一法空性之相后,以智慧对于其余一切也如是推理、串习,便能得见诸法空性。然而所化有业与根机的差别,又有阿阇黎与入道之门的差别,故有诸道不同的现证次第。对此谁能否认?即无法否认。

中观师回答:我也承许诸法在真如中一味无别,也承认认识了人我或瓶子等某个法的空性后,对此外的柱子等一切法也按这样类推观察,能同样了知这些都是空性;而且在观察获得定解之后,按照定解的法义串习,也能现见诸法空性。但这并非任何人都能做到,必须观待内因、外缘和合才会出现。

由于因缘上的差异,导致有诸道不同的现证次第,这也是不可否认的。比如所化众生有宿业的差别,前世造过哪些善业、恶业,如何积资净障等,特别在修习空性上,前世熏习的是哪种空性教法,是人无我还是法无我……

又有根机的差别,即有利钝、大小、顿渐等差别。

又有阿阇黎的差别,有些被小乘阿阇黎摄受,有些被大乘阿阇黎摄受。前者摄受弟子时,会说微尘和刹那实有,只是无有人我。开示胜义谛是以某些有、某些无,这样辨别有、无来讲。后者摄受弟子时,会宣说十六空和离一切戏论的大空性,开示胜义谛时一向说离戏。大小乘阿阇黎还有种种上下差别。

又有种种入道门径的差别。比如大乘入道发广大菩提心,起步就以教理抉择一切法无我;而小乘入道发心狭小,仅求一己解脱,并无教理抉择圆满的法无我空性。

由于这些内外因缘差别,导致三乘道有种种不同的现证次第,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二)指示究竟一乘之大义

如是,虽暂时有调伏诸种性的种种道,然诸法究竟实相唯真如性外别无他故,于现证真性之智慧——一切相智中,一切诸道殊途同归,故谓之究竟一乘。如是以法性理建立的此义,乃是龙树父子狮吼之声。故当抉择彼等所说之义。

像这样,虽然暂时有调伏声闻、缘觉、菩萨三种决定种性以及不定种性的各种道法,但诸法的究竟实相唯一是真如性,再无其他,因此三乘诸道究竟同入于现证真如的一切相智当中。

《定解宝灯论·第六品》讲“究竟”时说:实相唯是究竟的智慧(佛),而一切烦恼归根究底只是一个无明,因此,究竟实相即此而已,证得即是智慧,未证则为无明。因此说“唯真如性外无他”,一切道最终都归结到此处。

“法性理”,指诸法的法性为一味,如是衡量的理即法性理。“建立的此义”,指究竟一乘的大义。“狮吼声”即无上了义法轮。在转了义法轮时,小根之人听了无法接受,如同“狮王哮吼,百兽脑裂”。但是这“诸法真如中一味,究竟为一乘”的宗义,谁能据理反对呢!无法反对,因此是狮子吼。

“龙树父子”指龙树、月称师徒。月称为龙树意子,据史书记载,他曾现量亲近龙树大士,得大士智慧摄受。龙树父子分别在《法界赞》与《入中论》中都提及究竟一乘,因此是龙树父子狮吼之声。

“因此”,即由上述解释。“此等所说义”,即声闻缘觉是否与菩萨同样圆证法无我,二者在所证上有无差别,佛经与弥勒、龙树论典中的义理是否矛盾等。“当作抉择”,应当对这些问题作如理的抉择。

由以上所说,对于大乘经和弥勒、龙树论中所说义理本无相违的道理,应当作一番抉择。《定解宝灯论》说:唯有自宗能成立龙树宗义,若许三乘所证空性相同,则失坏究竟一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