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二、于能诠大乘教断诤
《般若品释解义疏》 ︱ 全知麦彭仁波切.撰释︱ 智圆法师.疏解 ︱
以下辩论的主题是“声闻缘觉是否证到法无我”。分五段阐述:
一、以理成立“声缘有证法无我”
若善加观察,则仅是以“二无我于依他假立之空性上无别一味”为密意后,承许声缘有证法无我或空性,由事势理能成立“无彼则尚不能断烦恼障”之故。
这里先要领会:二种无我在空性上无别一味。
举例说明:瓶子是依于瓶颈、瓶腹等诸支分积聚而假立,因为这只是一种假立,所以没有自性或自体,即是空性。反面观察,如果瓶子有自性或自体,那就应当得到它。但是在瓶子的各个支分上得不到瓶子,合起来也得不到,所以瓶子是依他假立,空无自体。
再来观察:俱生我执的境——补特伽罗我,到底是依他假立,还是以自性成立?观察身心每一支分,眼不是我,鼻不是我,口不是我,手不是我,脚不是我……如此,一一支分都不是我,合集起来也无有我(或地、水、火、风、空、识一一界都不是我,合集起来也无有我)。所以“我”只是依于身心各支分的积聚而假立。既然是假立,则无其实体,故是无自性的空性。
“二无我在依他假立之空性上无别一味”,指瓶子等法是依支分积聚而假立,人我也是依色等蕴聚而假立。法我是假立的缘故,无有自体,叫做法无我空性;人我是假立的缘故,也无自体,叫做人无我空性。就像全海是一味的咸,喝了一滴就是喝到咸味,二无我是一味的空性,证了人无我就是证到空性。月称菩萨想到“二无我之空性为一味”后,按这一密意承许声缘有证到法无我。
“由事势理”以下,即反面证成:未证悟人我唯是依蕴假立之空性,不必说断除所知障,连断除执著人我所起的贪嗔等烦恼障也不可能。
二、破除“声缘圆证法无我”
于此当知,声缘罗汉所证的无人我空性,也是法无我的一分,也是空性,而说其蕴等一切所知皆证空性,则一切时处皆不合理,因为:《入中论》“无我为度生”此句的自释中,已说二障对治——二种无我;又在承接前述有关“安立声缘有证空性”的疑惑之后,说声缘未圆满修法无我,及十六空乃大乘不共之法。
“于此当知”,就是要知道:二乘证到了无有人我的空性,也就是证了法无我的一分,所以说“有证法无我”。但是“有证”不等于“圆证”。就像喝了一口海水也是“有喝”,但并不是喝了全海的水。
“因为”以下,用自他宗共许的《入中论》教证证明“二乘圆证万法空性”的说法决不合理。这又有三个证据:
一、在《入中论》宣说空性的差别或种类时,说到“无我为度生”,《自释》中说:断除烦恼障应依人无我,断除所知障当依法无我,佛为了度小乘行人得阿罗汉果,而宣说人无我;为了度大乘行人成就佛果,而演说满分法无我。宣说“无我”上的确有圆不圆满的差别,不可混滥。
二、该论宣说第七地超出声缘时,《自释》引用《十地经》文,证明声缘证得了空性,由此出现相关的疑惑。所以论主在后文特意补充说明“声缘仅证得一分法无我,并未圆满证得法无我”。
三、该论又说到十六空是大乘的不共法。“不共”,即非二乘所有,如果满分法无我也是二乘所证,那就不是“不共”。这就证明唯有大乘道证得一切法空。
三、“声缘未证法无我”和“有证法无我”应持为不相违
(一)经中有必要说的“未证”和“有证”本不相违
因此,针对“声缘未圆证法无我”,于微劣以否定语说其未证法无我,经云“声缘智慧微小,如虫所咬芥子内之虚空”故。
“于微劣以否定语说”指明是密意说。即“声缘未证法无我”不是指一点未证,而是指所证微劣,因此以否定语气说“没证到什么”,就像钱太少说成没钱那样。
“经云”,指《宝积经》及第三转法轮的诸多佛经都说到:“声缘智慧微小,如同被虫咬的芥子内的虚空。”这证明声缘证悟微小。大乘菩萨的智慧是无有分别的般若度,犹如虚空,遍于万法,极其广大。相比于大乘所证,便否定说“声缘未证法无我”。
这样说“未证”的必要,是使众生不停留于少分所证,而能回小向大,转小智慧为大智慧,转小涅槃为大涅槃。
为遮遣离空性别有解脱道,而立寂静门不二,经中又说声缘罗汉有证“人我依缘起生真实性”之少分空性。
“为遮遣”等,指出安立“声缘有证空性”的必要性。即为了遮遣“离空性另有解脱道”的邪执,而确立“寂静门不二”的宗旨。所以有遮遣邪执、立定宗旨的必要。
这里说“邪执”,举例言之,比如认为:只要做好事或者修禅定就能解脱;只须布施和持戒就能解脱;只修出离心和世俗菩提心就能解脱等。实际上没有证到空性,只修这些,并不能止息实执。这样,否定了“离空性另有解脱道”后,便建立了“空性是入寂静唯一之门”的宗旨。
“寂静”指涅槃,有暂时、究竟的差别,究竟指一切心王、心所无余寂静,暂时指三界所摄烦恼得以寂静。无论哪一种都唯有依空性证入,也就是说,只有见到所执之境本来空寂,才能止息攀缘妄动,而获得寂静。所以,三乘涅槃都唯有从空门证入,离空别无他途,故说“寂静门不二”。
正是为了确立此“寂静门不二”的宗旨,经中又说二乘罗汉有证到“人我依缘起生无自性”这一分空性。
那么,人我是如何依缘起而生的呢?这可以借助比喻来说明:黄昏时分,视力差的人把前面的花绳看成蛇,而生起执蛇的心。执著的境——蛇,其实是因缘所生。也就是因缘尚未聚合时,则不出现此“蛇”相;而因缘聚合时(花绳、昏暗、眼根不明等缘会聚时),便在意识前现起“蛇”的总相。这“蛇”是因缘所生,没有独立的自性,所以寻找时得不到它的自体。
懂了这个比喻,再转到“人我”上观察。其实,“人我”是依五蕴和自心愚蒙等因缘和合,误认五蕴为我而妄执出来的。这个“我”缘聚时才有显现,缘灭时一无所有,正显现时也在内外一切处得不到,所以纯粹是因缘所变,了无自体。由此可知,“真实性”就是指“人我”的真实体性——无自性。“少分”指证得人我空。
小结:
对于法无我,声缘未证和已证二种说法并不相违。以比喻说明:就像一百道证明题,如果只证出一道,就以否定语气说“成绩太差,没证出什么”;但也可以说“证到了一些,不是零分”。同样,声缘未证和已证法无我是同一意义的两种表达,二者并不相违。
满分证得一切法空,喻为一百道题全部证出;只证得人我一法空性,好比一百道题只证出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