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二、于能诠大乘教断诤
《般若品释解义疏》 ︱ 全知麦彭仁波切.撰释︱ 智圆法师.疏解 ︱
又有解释:“虽先断除实我补特伽罗我执所引爱之现行,然云何无有执补特伽罗自性成立的萨迦耶见所引之爱。” (实我补特伽罗我执和执补特伽罗自性成立之萨迦耶见,都是俱生我执,且前者粗,后者细。) 然一人心中一时有由多种我执所引的多种爱,显见相违;又后一所引——十二有支中的爱支,云何有非染污义?
对于“此爱非染污,如愚云何无”一句,又有依照二种我执而区分二种爱,一、实我补特伽罗我执所引爱的现行;二、执补特伽罗自性成立的萨迦耶见所引之爱。这样分开两种爱后,把论文解释成中观师对声闻说:你们虽然断除了第一种爱,但像“愚”那样的第二种爱怎么会没有?
“然”以后是以两点否定这种解释。第一、一个人心中同时有多种我执所引的多种爱,显然相违。对此分两段破斥:一、由此推出一时有多种爱;二、一时“只是一个心”与“有多种爱”相违。
首先,你所说的这两种我执,并非熏习外道教法所成的遍计我执,而是俱生便有的我执。所以众生起俱生我执时,应当一时起两种我执,比如生起“我好痛”的执著心时,这两种我执并非在前后不同的刹那生起。这样一来,因一时生起两种俱生我执,故一时亦生起这两种我执所引的两种爱,以生起我执的无间便产生爱之故。
再者,某时的一个分别心与同时有多种爱相违,即:如果是一时的一个心,就不可能有多种爱;有多种爱,则决定不是一时的一个心。要知道,诸众生由集业而起的爱(如“我想要快乐”、“我要离痛苦”等的爱),若是一时生起,所缘和行相必然只有一种,不会有两种。在一刹那的分别心上承许有两种爱,显然相违。
第二、你所说的后一种爱正是十二缘起流转门中的“爱”,它属于三杂染中的烦恼,为什么有“非染污”的意义呢?明明只是染污爱!
若想:这唯是按对方所许而指出其过,故无错。驳斥:对方不许有萨迦耶见所引之爱故,此亦非理。
如果这样想:我只是针对对方的承许指出他的过失,所以没有错误。
反驳:并非如此。对方(小乘论师)说“阿罗汉断惑即解脱”时,他自己承许阿罗汉断除了萨迦耶见,所以不会认为阿罗汉还有萨迦耶见所引的爱。在这种情形下,还斥责他说:“你说阿罗汉得到解脱不成立,因为阿罗汉还有萨迦耶见所引的爱”,这样说也不合理。
又想:针对对方将爱分为两种,而说前者无、后者有,故无过失。
这时又想:我们并非针对所有声闻宣说,仅仅是针对主张“见四谛则解脱,不必见空性”这一类声闻宣说,是针对他们将爱分成实我执所引之爱和萨迦耶见所引之爱这两种,而说前者无、后者有,因此无过。
驳斥:未加任何简别,仅一般说到“非染污”、“如愚”,语气上仅表达有非染污爱,何以显示有染污爱?不合文义之故。
如果作者想要按这样来说,应当按心里所想,口中也如是表达,但作者并未明说“虽无实我执所引之爱,然萨迦耶见所引之爱云何无有”,只是不加简别,一般地说“非染污”、“如愚”,语气上仅表达阿罗汉有非染污爱,没有迹象表明是在表达有染污爱。你的解释不合论文本义,故不恰当。
即:论中仅以比喻和断疑为前提,“云何无”为立宗句而说,如是误失“有者何”、“有之因”二义的无关之语,在大阿阇黎语言中绝无机会出现。
“即”是再度说明。本论仅以断疑和出喻为前提,之后以“云何无”的立宗句这样描述,即“此爱非染污”是断除疑惑,“如愚”是举出同喻。如果怀疑:“此爱是染污爱吗?”便断疑说:“此爱非染污”。断疑之后,“云何无”仅是立宗之句,反问他“如何没有”,即是说“有”,以此建立了“阿罗汉有非染污爱”的宗义。
按他宗所说,“有者是什么?”——有的是萨迦耶见所引之爱,这在论文中并未出现(论文只是说“此爱非染污”);“有之因”——即有萨迦耶见所引之爱的根据,在论文中也未出现(论文只说到“由受缘生爱,彼等仍有受”)。如此心中想说的“有者是什么”和“有之因”并未写出,出现的只是与内心想法无关的文句,这样的语言绝不会在寂天尊者的论中出现。
又想:佛不是也有被尖木刺入等的业功能吗?
这时小乘师又想:如果有业功能成熟就判定为非究竟解脱,那么佛身上也有业功能成熟,不是成了佛也没究竟解脱吗?
比如有一次,一个尖锐的檀香木片一直尾随佛,佛行遍南赡部洲,尖木片恒随不舍,佛升至三十三天,尖木片也升到三十三天,最终从下扎入佛的脚。琉璃王率兵诛灭释迦族时,佛也因为前世见渔人捕鱼时曾发过随喜心,以此业报成熟,头痛了三天。故佛也有业功能成熟的现象,但无疑佛已究竟解脱,所以“有业功能成熟”不决定未得究竟解脱。
回答:这仅是在见世间的诸凡夫前唯以有必要而示现,佛已灭诸虚妄分别,化身亦如影如幻,对此岂有真实的业力成熟及苦受?而你许声闻阿罗汉之身为苦谛余事,且心未灭尽、又无灭一切戏论之因,如上文所说故。
(“苦谛余事”即苦谛中余留之事。)
中观师答复说:阿罗汉的业力成熟和佛的示现业报截然不同。原因是:佛只是在众生心前示现,不是真的有业力成熟和领受苦报;阿罗汉的身体则是真实的苦谛余事。而且,阿罗汉未灭尽分别心,又无遮遣一切戏论之因——圆证法无我的空慧,故可断定非究竟解脱。
“见世间”,亦即只见根识变现的妄相,而不见出世间清净境界。在这种只见世间现相的凡夫心前,有必要示现佛也遭受业报。有何必要呢?这是警示人们因果不虚,业力一旦成熟便无可逃脱。佛为此目的而示现受报,这不是佛真的有被尖木片刺入等感受苦报的事实。
为何如此呢?因为在佛分上,已寂灭一切虚妄分别,如此业之依处——阿赖耶识和受苦的心全然无有,哪里有业报和受苦的事实呢?并且佛化现的身体如影像和幻事般,在影幻上哪里有真正的业力成熟和受苦呢?
你们也承许阿罗汉的色身是苦谛余事。即在最后生中,虽然已经断除烦恼,不再造取后有的业,但因为宿世惑业所引的苦果还没有受尽,所以还有身在,而且这个身还会受病痛等果报。再者,阿罗汉没有灭尽心和心所,又不具足寂灭一切戏论之因(二取所摄的法都属于戏论,寂灭它的因是见一切法空性的智慧),这样没有圆证的空慧灭尽戏论,并不成立究竟寂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