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丁二、于能诠大乘教断诤

《般若品释解义疏》 ︱ 全知麦彭仁波切.撰释︱ 智圆法师.疏解 ︱

回应:如云“身灭受寂凉,想尽诸行灭,识蕴皆隐没,此即到苦边。”阿罗汉舍身寿之行时,云何不成尽断五蕴相续而寂灭?无再生之因故,如油尽灯灭。

这是对方对“阿罗汉的身是苦谛余事”和“心未灭尽、无灭一切戏论之因”这两点作出回应。

“阿罗汉的身是苦谛余事”仅仅指有余阿罗汉,入无余涅槃的阿罗汉色等五蕴都已无余寂灭,因此无苦谛余事,也不成立心未灭尽。

对方又以一颂来证明此义:“身灭受寂凉,想尽诸行灭,识蕴皆隐没,此即到苦边。”“身灭”:色蕴之身已经寂灭,犹如房屋已塌;“受寂凉”:即苦、乐等热恼之受已清凉或远离;“想尽诸行灭”:取相的想和诸心所的行已息灭;“识蕴皆隐没”,眼等六识聚悉皆隐没。“此即到苦边”:如是已尽苦的边际,或已息灭一切苦。按照此颂所说,阿罗汉入无余涅槃时为什么不是断尽五蕴相续而获得寂灭呢?

“无再生之因故,如油尽灯灭”,是出示已得寂灭的理由和同喻。那时候已经断尽烦恼,无再生五蕴的因之故,不再生起分别心,就像灯油(因)已燃尽,灯光(果)就随之熄灭。

破斥:彼等虽断烦恼,无轮回生因而不生三有,然未圆证一切法无自性之空性。以此,有所缘之心将住于某些戏论中,如分执轮、涅为所断、能治等处,并非无缘最极寂静。

中观师破斥上述说法:虽然阿罗汉见到本无人我而断尽我执、烦恼,这样没有了生轮回的因,就止息了受生三有。但阿罗汉仅证得人我和少分法我之空性,并未证得一切法空性。以未证一切法空的缘故,其心仍有所缘。此有所缘之心将住在执著轮回是所断实法、涅槃是对治实法等处当中,即某种戏论当中,并非无诸攀缘、最极寂静。

这样,以“他有所缘之心”否认了“他灭尽分别心”的立论,以“他的心住在一些戏论中”证明不是最极寂静。

(以对比显示“最极寂静”:凡夫的心恒时住于人我、法我的戏论中,故非寂静;阿罗汉寂灭人我戏论,仍住于法我的戏论中,故是寂静,非极寂静;菩萨证得一切法空,了无攀缘,故极寂静。)

是故,有、无等戏论之心,离于遮一切边之空性,虽暂止息于灭定,然仍当复生。即:其相续中有意生身之生因——无漏业、无明习气地之故,且未获其对治——寂灭一切戏论之空性故,如无想定,或其果受生无想天。

(“有、无等戏论心”:如小乘行人对于诸法作“有”、“无”想,认为粗分色心二法及凡夫所计执的常、乐、我、净等本来无有,细分的微尘、刹那为实有;或者轮回是所断的实法、涅槃是能治的实法……这些都是耽著有、无等实法的心,远离了遮一切边的空性。凡是对待的法,都是二边戏论,真实中没有相对的二边,远离了有无、常断、净秽、因果等,所以是“遮一切边的空性”。这里“遮”是否认或无有的意思。)

“是故”是承接上文。即:因为阿罗汉未证得一切法空,心仍有所缘,这是他未得究竟解脱的根本原因。以“有因必有果”的正理可推知,他入灭定只是暂时不起分别心,一旦出定,必将复生。

具体来说,阿罗汉耽著有、无等二边戏论的心离了无一切边的空性,这些戏论心虽然在灭尽定中暂时息灭,但不是真正息灭,还会再度生起。为何这样断定呢?因为阿罗汉心相续中还有意生身的生因——无漏业和无明习气地,这是具足因;而且没有得到无漏业和无明习气地的对治——寂灭一切戏论的空慧,这是没有违品。以具因且无违品故,阿罗汉出定之后仍将生起分别心,如无想定和无想天。

比喻中,无想定为因,无想天是果,即由修无想定,而受生四禅天中的无想天。像这样多劫中不起分别,住在无想当中。但由于其心相续中有轮回的生因——烦恼和有漏业,并且无有烦恼和有漏业之对治——人无我空慧,这样具足生因,又没有违品,定力耗尽时必定再度生起分别。

与这个比喻对应,好比无想天人有轮回十二缘起支中的无明,阿罗汉有不了知境、时隐秘事等无明习气地;又如无想天人有十二有支中的行支,阿罗汉有无漏业;类似无明、行二支为生起三有业报身之因,无明习气地、无漏业是生起意生身之因。这样类比就知道,阿罗汉起于灭尽定后仍将生起心和心所,现起意生身。

总结:

以上抉择了阿罗汉虽已断尽烦恼,但并非究竟解脱,原因是他还有无明习气地、无漏业、意生身和不思议变易死,而且没得到对治法,这样就阐明了究竟一乘的要义。

是故,凡是求涅槃者都应修习空性,以离此则不得任何暂时、究竟涅槃故。

以上,对于增上慢声闻所说的“由见谛解脱,何用见空性”,首先依据圣教和正理阐明了不证空性决定得不到解脱。之后再以理破除“阿罗汉已经究竟解脱”。这一段中,重点阐述只要没证得一切法空,就不可能究竟解脱。

“是故”,由上述两方面的断诤,可以得出结论:欲求三乘何种涅槃,都应修习无我空性,以若舍而不修空性,则不得任何暂时、究竟涅槃之故。

何语入经藏,许彼为佛语。

大乘经多分,岂非同汝经?

若由一不属,一切皆非经,

亦以一分同,一切成佛语。

何语迦叶等,尚无力测度,

谁由汝不解,判彼不应持。

此外若说:何语诠说定学而入经藏,诠说戒学而现律藏,诠说慧学而不违论藏,则可承许其为佛语,然而大乘与小乘三藏不同,故不属佛经。

小乘论师说成立佛语有三种相:一、入修多罗;二、显示毗尼(律藏);三、不违论藏所说法性(法性:诸法的真实体性)。具备这三种相即是佛语,反之则不是。

所以他说:凡是开演定学、收入经藏的语言,凡是宣说戒学、显示毗尼的语言,凡是阐述慧学、不违论藏所说法性的语言,都可承许为佛语。小乘三藏具此三种相,大乘则不具,所以不是佛语。

回应:大乘经中不是有许多与你们的经相同吗?

这是针对对方说的“以二者不同之故,大乘教不属佛经”,就相同处而发问:大乘经教所说的四谛不是和你们的经藏相同吗?大乘律藏所说的自己应当出离轮回、禁止身口意的恶行等,不是与你们的律藏相同吗?大乘论藏所说的因缘生不是与你们的论藏相同吗?既然由“二者有不同”就可判定不是佛语,为何不能以“二者有相同”而断定是佛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