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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于能诠大乘教断诤

《般若品释解义疏》 ︱ 全知麦彭仁波切.撰释︱ 智圆法师.疏解 ︱

回答:如是承许。

声闻师说:的确如此,阿罗汉已究竟解脱。

驳斥:虽已断烦恼,但犹见圣者阿罗汉目犍连等宿业功能成熟,故有违害。

对此,中观师驳斥道:虽然阿罗汉断了烦恼,但还见到他身上有宿业功能成熟的现象,所以安立“阿罗汉获得究竟解脱”有正理的违害。

比如目犍连尊者是已证圣果的阿罗汉,却仍因前世骂母的业力成熟,而被外道打死。又有阿罗汉曾对母亲说粗语:“你去喝灰水吧!”后来证果时得不到水,在干渴中死去。还有当年佛与父王见面时捎带口信的那位阿罗汉,也在王宫中不幸被人砍杀而圆寂。这些阿罗汉都还有宿业功能成熟而受苦报,显然不是究竟解脱。

这就有力地破斥了对方“断尽烦恼则无间解脱”的立论。因为这些阿罗汉已断尽烦恼,却仍在一段时期中为业力所缚,受诸业报,显然不是无间解脱。

回应:无有此过!虽于宿世惑业所引的彼身之上,见有业功能成熟,然因初始近取因为爱,无爱之故,定不与后有连缚。

对方答复:虽然诸阿罗汉因宿业成熟,有此等受报,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得究竟解脱,因为取后有蕴的最初近取因是爱、取、有三者中的爱,彼等已经断爱之故,决定不与后世连结。

附带一提,《释量论·成量品》在比较爱和无明后,指明取后有的直接近取因是爱。法称菩萨认为:虽然无明痴心也是后有之因,但令自心引生后有的直接近取因则是爱。阿罗汉已经断爱,故不受后有。

对方回应:你举的阿罗汉受报的现象,仅仅是领受宿业果报。现在已不造任何取后有的近取因,因此必定在宿业报尽之后,究竟解脱。

驳斥:尽管声缘罗汉无有被惑业所引而与诸有连缚,然此并非如你宗所许如灯焰相续息灭般的寂灭,因其上成就意生身的因缘和合具足,且无违品。

“尽管”与“然”的句式,是说“尽管此为一分解脱,然非究竟解脱”,由此教导对方区分暂时解脱与究竟解脱。

中观师说:诸阿罗汉当然不会再被惑业力牵引而与三有中的诸生处连结,即已彻底解脱轮回。“然此并非如你宗所许如灯焰相续息灭般的寂灭”,意为:你宗承许的阿罗汉解脱指五蕴在灯焰息灭般的寂灭界中彻底消尽(小乘教认为寂灭界是实有的无为法),但这并不成立。“因其上”等述其原由:虽然阿罗汉没有凡夫四大假合之身,但因其心相续中成就意生身的因缘和合具足,又无违品——法无我空慧,因此虽无由业惑所感之身,但定有意化出之身。

是何种因缘呢?此阿罗汉相续中的爱,虽非我执所生染污,然如非染污愚,即你宗也承许有不知境、时隐密事等愚蒙,云何无有非染污爱?以此,因——愚蒙不退之故,其果分亦不退,即:“由受缘生爱”,彼阿罗汉亦有受故,如此以“因聚 [1] 数量具足 [2] ”之因 [3] 而得成立。

中观师继续解释:那么,阿罗汉身上有什么成就意生身的因缘呢?即其心相续中还有非染污爱,这样的爱虽然不是我执所生的染污,但正如你们也承认阿罗汉有不了知境、时等隐密事的愚蒙那样(例如舍利子不知母亲生于何方刹土,是不知遥远之事;华杰施主请求出家,众阿罗汉不知他久远劫前曾种善根,即不知久远之事)。因上愚蒙尚未消退,果就不会退失。亦即“以受为因缘,定生爱”,因为阿罗汉有受,此受与无明结合,便生起非染污爱。像这样,凭借“因聚数量具足”的正因,成立了阿罗汉有非染污爱。

所谓“因聚数量具足”,当如是思维:通常生果须具足众多因缘,只有部分因缘,不决定生果。因缘全部具足,又无任何违品,且到了无间生果的阶段,那就非生果不可!

所以,“有因决定生果”的说法并不合理,有因只是可能生果,不是决定生果。但如果因缘具备,又没有违品阻碍,又到了无间生果的时刻,那就决定生果。(举例说明:要有灯泡、电路、按动开关等众多因缘和合才产生灯光,如果一切因缘和合具足,又没有出现任何切断线路、损坏开关等障缘,且到了手按下开关的阶段,那就必然要生果,无法遮退。)

意即:尚未断除无明习气地及其所致的无漏业、意生身、不思议变易死故,非是究竟解脱,细蕴相续也未断绝,因此才需从头趣入大乘,未能断除极细所断也是因为未悟未修圆满法无我故。

这是进一步阐明:阿罗汉未断无明习气地等四者,故非究竟解脱。

“无明习气地”指唯有佛智才能断除的极细习气,譬如粪桶中的粪已倒光,但粪桶还有臭气,喻根本烦恼和随烦恼已断尽,但其所依习气仍存在。因其能作障碍的所依,故称为“地”。二、“无漏业”指圣者的无漏思业。三、“意生身”是无明习气地为因、无漏业为缘所生的果。此非有漏的三有业报身,而是以意为自性的身,如净土中的身即是此类。四、“不思议变易死”,此“死”即弃舍意生身,如阿罗汉起于灭定,生在净土莲花中,就弃舍了先前的身,是一种变易死。经教中常说的“不思议变易生死”,指由无明习气地、无漏业所感的三界外净土果报,是罗汉以上圣者之生死。以妙用难测故,称为“不思议”。虽然无有色法形相胜劣及寿命短长,但虚妄分别渐趋寂灭,证悟渐趋增上,有此种迷悟迁移,故称“变易”。“所致”即以初者为因出生后三者。阿罗汉还有这四者的缘故,并非究竟解脱。

“细蕴相续也未断绝”,指已入无余涅槃的阿罗汉虽然无有色蕴,但其余的细蕴还未断绝。正因为小乘道无法断细蕴相续,才要从头趣入大乘。何故不能断除极细所断?一言蔽之,未悟、未修圆满的法无我故(“修”指悟后起修)。

对此,有注释说:“应解释为‘仅断现行烦恼即解脱’,不应解释为阿罗汉”,然此仅为顺己所欲而说,因为:对方明明不许“仅断现行即解脱”,对其出此过失,应成无关;再者,印度诸释共同以阿罗汉目犍连为例,正颜齐声而说,又是以理证成的论之大要,故不应泯没真义。

“对此”即对“若断惑解脱”这一句,上面解释为:虽然阿罗汉已断尽烦恼而证得圣果,但尚未究竟解脱,理由:目犍连等还有受果报等。

但有些注解认为:印度很多论释这样解释为阿罗汉不合理,应当解释为“只断现行烦恼即解脱”。

这里释论说:这不是寂天菩萨立论的本意,而仅仅是随顺自己意愿的说法。因为:对方明明不承许“只断现行烦恼即得阿罗汉解脱”,还对他指出这条过失,就成了毫不相关。也就是要就对方的立宗来出过,不是对方的立宗就不能强加责难。这里你们说到:声闻应成仅断现行烦恼即解脱,承许见四谛即得解脱故。所立中的“仅断现行烦恼即解脱”,并不是对方的观点,拿来指责过失就成了不相干。

再者,印度诸多本论注释,同举目犍连等例子来说明。当然,不能因为是印度的注释就说一定正确,但这些是得到寂天菩萨口传、有近传加持的注释,而且解释得一样,这就足以为证。而且这是以正理证成的论典大关要。意思是,上面中观师说:“若断惑解脱,彼无间应尔”,对方答复:是这样!对此破斥:虽然断尽烦恼,但非究竟解脱,原因:“由受缘生爱,彼等仍有受”等。像这样以理证成的不是一般的关要,而是“究竟一乘”这个极重大的关要。

基于上述三点原因:一、源自论主寂天菩萨的近传,二、印度诸论释一致如是解释,三、此为以理证成的究竟一乘的重大关要,故知不应泯没此真实论义。


[1] 因聚:因的集合。

[2] 数量具足:生果的因缘全部具足。

[3] 因:用来成立结论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