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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人无我分三

《般若品释•净水如意宝》 ︱ 全知麦彭仁波切.撰 ︱ 益西彭措堪布.译 ︱

三、断除“不可得而求果不应理”的诤论

这是从立誓者菩萨这上面说的。对方诤论:既然佛果不是实法,得不到,那菩萨立誓求佛果就不合理了。辩论主题就是“不可得而求果”合不合理。

若说:那么,你欲得本不可得者而于道等修学,有何作用?痴心不是一概应遣吗?

对方说:既然胜义中得不到实有的佛果,那为求佛果而对道等修学有什么用呢?不可得还生希求,这样的痴心不是一概应遣除的吗?

回答分二:(一)以理成立成佛前不应遣除求果的痴心;(二)以理成立成佛前应学得果之道。

(一)以理成立成佛前不应遣除求果的痴心

答:以胜义中无得而现相中有得故,乃至暂时未获得法性现前的正觉时,不应遣除此唯于世俗中将无住涅槃果视为所得的痴心,需依彼静息三有诸苦故。

“胜义中无得而现相中有得”,就是实相中没有一个佛果的东西可以得到,而现相中有一切三杂染无余寂灭,以这个缘故,乃至还没得到法性现前的正觉之间,不应当遣除求无住涅槃果的痴心。这里的“痴心”,是指名言谛中为完成救度众生而誓求不住轮涅二边大涅槃果的愿、行两种菩提心。这种视轮回为所舍、涅槃为所取、誓求佛果的心,也是一种微细所知障。就像《现观庄严论》所说“希求佛果也是微细的贪心”。

为什么不应当遣除这种痴心呢?因为需要依靠这种求果的痴心来息灭三有诸苦。

(二)以理成立成佛前应学得果之道

然而,最终远离一切能所二取之戏论时,此耽著有寂的微细所知障也将灭尽。此是佛地之事,现在尚断不了,未证二谛双融、“实”“现”毕竟不同故。故就现相而言,于果为何不学?此“实、现不同”应须断除,现在还断不了,某时断尽时,当现前无得无断之真如;未现前期间,断不了求果之心。

“耽著有寂”:有能取的心和所取的涅槃就成为二取戏论。在远离一切能所二取时,这种耽著有寂的微细障碍也将灭尽。“现在”指从胜解行地到佛地之间,有粗品、中品、细品、极细品的耽著所缘的相。按照《辨法法性论》来解释,缘着贪嗔等是粗品的耽著相,要首先断除;缘不净观等的耽著相属于中品,要其次断除;缘着真如耽著是细品,再次断除;缘着证悟或修道的果——正见、十力等耽著是极细品,最后遣除。所以直到成佛才完全消尽一切耽著相。

像这样耽著有寂而寻求菩提的微细障,上至登地菩萨也断不了。这种求果的世俗菩提心是从资粮道开始发起,经过加行道、见道、修道不断增长,到成佛时才和胜义菩提心成为不二。从行菩提心来说,菩萨修六度时,是和三轮体空融合而修,在舍离粗分实有的三轮相之后,还在取细分假有的三轮相,这些都属于世俗。在这些阶段断不了求果之心,因为还没修到究竟,还需要进修。

“未证二谛双融”,就是还没有证到世俗和胜义无二的境界。“实、现不同”:实相中没有所得的佛果,也没有由修道而得佛果,而现相中似乎是有轮回的众生和究竟涅槃的佛,而且由修道能寂灭苦而得佛果,这就是实相和现相毕竟不同。“故就现相而言,于果为何不学”,就是从现相上面说,现相还没有达到和实相不二,还有颠倒相,有必要断除客尘、证得实相,为什么不修学能得佛果的妙道呢?

这样就知道“实相和现相不同”是应当需要断除,但“现在断不了”,就是资粮道、加行道和一到十地时都断不了。“某时断尽”,就是获得佛果时。最终以金刚喻定现前佛果时,实相现相不同的所有客尘(或者说二取的分别)才得以灭尽。本来是由心有习气而显现不清净的相,到成佛时显现虚妄相的客尘无余消尽,就完全显露实相本面,这时“轮回无断、涅槃无得的真如”就真正现前了。在没有这样全体现前之前断不了求果的心。

以比喻来说,有胆病的人把白色的海螺看成黄色。对他来说,实相和现相不同,实相是白色,现相现成了黄色。所以他有必要治病,只有治病才能退失黄色,见到海螺真相。

四、断除“应成不需遣除我痴”的诤论

那么同样,遣除我痴有何用呢?

对方说,既然得不到果还求果的痴心不必要遣除,那同样,得不到我而执我的痴心也不必遣除。

回答分二:(一)显示求果之心和取我有的痴心在作用上的差别;(二)以理成立妄计有我的痴心应须断除。

(一)显示求果之心和取我有的痴心在作用上的差别

答:以求果之心能在静息诸苦后,自亦随之寂灭,如木中出火,还烧彼木般。而成为轮回诸苦之因的我慢或我执 (这是把颂文的“我慢”更明确地说成“我执”) ,以取“我有”的痴心令彼增长。

求果的心不但能静息诸苦,而且在静息诸苦后,自己也随着寂灭。就像“两根木头摩擦出火,所出的火反过来烧尽木头”,这是比喻从求果的菩提心中发起智慧火,以智慧火息灭求果的分别。但我痴并不是这样,它和轮回苦因的我执是能增所增关系,以我痴使得我执不断增长。

问:如果我执和我痴存在关系,要么是一个,要么是能生所生的关系,怎么是以我痴使得我执增长呢?

答:比如在夜幕初降的时候,把花绳误认成蛇,只要认作蛇相的痴心还存在,就会使得执著蛇的心增长。我痴和我执就是这样的关系。

总之,以求佛果的菩提心不但能息灭一切粗细诸苦,而且能在一切苦息灭之后,求果的分别也随着寂灭。

(二)以理成立妄计有我的痴心应须断除

这“无我计有我”的痴心应须断除,因无彼痴则不执我,不执我便不转生于轮回中故。如《中论》云:“内外我我所,尽灭无有故,诸受即为灭,受灭则身灭。”

这“无我计有我”的痴心应当断除。理由是:没有执取我有的愚痴心,就不会执著我;而不执著我,就不会在三界中轮转受生。就像《中论》这一颂所说:“内外我我所”:对内的五蕴执著是我,对外的柱子、瓶子等执著是我所。“尽灭无有故,诸受即为灭”:这我执和我所执如果灭尽无余,受取轮回的生就得以除灭。“受灭则身灭”:以受取轮回的生得以除灭的缘故,果上种种三界的蕴身就得以息灭。

五、断除“不能遣除自性成立之我”的诤论。

“自性成立之我”,就是不观待其它因缘、以自身的体性而成立的“我”。“自性成立”,就是本自成立或性本成立,区别于观待因缘而成立。

若说:如同你承许心不能遮遣假立之我,如是,有境识也毕竟不能遣除自性成立之我,无始以来入于本性故。

对方说:你承许以痴心假立有我,心不能遣除这个假立的我,那么同样,心也不能遣除“自性成立的我”,因为这个我从无始以来就入在本性中了。

对方的想法是:从无始以来就开始在执著我,这个“我”入在本性中已经无量劫,怎么可能遣除呢?这是以“入得长久”为理由来成立不能遣除。

回答分二:(一)显示假立之我不能遣除,而自性成立之我能够遣除;(二)显示客尘——我见颠倒心能与心分离、心的自性——了知无我的心不能与心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