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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法无我

《般若品释解义疏》 ︱ 全知麦彭仁波切.撰释︱ 智圆法师.疏解 ︱

(二)理证分二:1、无受者;2、无受。

1、无受者分二:(1)无他领受;(2)无自、他领受之故,无受者。

(1)无他领受分二:①对于能受之心分三时观察;②对于境受分三时观察。

前者又分成两段做观察:A、心受同时及不同时都不成立领受;B、总说三时都不成立领受。

A、心受同时及不同时都不成立领受

即如此观察受与领受之心同时或不同时:

就时间而言,受与领受之心只有同时和不同时两种情况。如若都不成立,则证明受与受者并非实法。

若同时,则能受之心与所受之受无先后,以同时生故,受非以心领受,即:同时的异体无有“此在彼前”之故,互不观待,是无关别别性故,不成领受。

在名言谛中可安立心领受苦乐,但这并非真实有受者和所受苦乐。因为所受的苦与能受的心同时生起,则没有一者在另一者之前,如此两个实法并没有能生、所生关系,成了互不观待,故无法安立“领受”。

譬如,产房中有A、B两个婴儿同时出生,A正出生时,B已诞生,这说明即使此时A不出生,B也存在,可见B不是观待A而生。同样,A也不是观待B而生。如此互不观待,则无法成立能生、所生关系。

像这样,若心与受同时生起,则纵然此时心不生起,也有受存在,所以不是观待心领受了它而成为受。相反,纵然此时受未生起,也有心存在,心也不是观待领受了受而成为受者。

总之要领会:如若心与受是两个实法,又同时生起,那么彼此互不观待,不成立一者是所受、另一者是能受。

若说:异时而先生受、后生心故,识转成了具领受相。

如果认为:先前的心没有领受的相,以后是首先产生受,后刹那的识随此转成有了领受彼受的行相。就如先前玻璃球没有颜色,后来以涂红色的因缘转成带红色的相。

驳斥:当心生时并无彼受,故非真领受,应成唯是忆念。即所有缘过去心都是忆念,以今时无故,不可能鲜明领受。因此,若观察缘过去的忆念,也唯是虚妄,过去法不住于现在故。

中观师驳斥:心生起的当时并无先前的那个受,故不是真领受了它,而唯是忆念。即所有缘过去经历的心都只是忆念,因为现今不存在当时的经历,所以不可能鲜明领受。因此若观察这种缘过去的忆念心,也只是虚妄而已,因为过去的法不可能安住现在境中。

比如对于去年草地上开的花,今年现在的心只能忆念它,不可能鲜明领受当时的花香、花色,因为这些已经不复存在。没有作审察时,回忆中还在耽著过去的事。稍微观察就知道,过去的事已经息灭,只是自己的心在耽著它的影相。

B、总说三时都不成立领受

如是,能受之心已过去,由已灭故,不可能以此领受;现在及未来心,也以此不领受,理已证成。

像这样,当受生起时,有没有心能领受到它呢?心只有过去、现在、未来三种。过去的心已灭,不可能以它领受。现在的心也不可能领受,因为心与受同时,互不观待,没有能受和所受的关系。未来的心也不可能领受,因为未来的心生起时,受已灭尽,所以只是忆念,而不是真实的领受。像这样,三时的心都不可能领受,所以不成立受之外的心是领受者。

②对于境受分三时观察

如是,就境受而言,过去之受唯忆念外不得领受;现今之受不能领受;未来之受无有故,以现在识不可能领受。

像这样,再对境之受分三时观察。先问:当下的心能领到苦、乐吗?受只有过去、现在、未来三种。过去的受已灭,除忆念外,不可能领受到它。比如:前刹那看电视的受,此刹那的心不可能领受到它;

再观察现在的受,受与心同时生起,所以不是一者观待另一者而生,故不成立领受;未来的受现在位没有,故现在识不可能领受到它。

(2)无自、他领受之故,无受者

如是,受自领受不应理,自于自转相违故,如前遮自证般。受外之识亦不能领受,刚说故。

像这样,虽然不观察时可在名言中安立自领受;但观察时,“自己在自身上运转”自许相违,因为:如果有一者在另一者上运转,则是两个不同的法,与“自”相违;如果只有自己一法,也分不出能受、所受两分,故成立不了“领受”,因为要有能领受、所领受的各异两分才成立领受,就像有人和奖品才有领奖那样。

此外,以受之外的识也不可能领受。从能受观察,无论过去心、现在心、未来心,都不可能领受;就所受观察,不论过去受、现在受、未来受,也不可能成为所领受。

如此若有领受者,则只有两种情况,要么自领受,要么他领受。既然均不成立,因此没有实有的受者。

2、无受

以真实中许无有彼受之受者,故真实中无受。

因为真实中根本得不到彼受的领受者,因此真实中无受。

总而言之,通常的想法是“实际存在某个受,以受者领受到了它”,但实际上这无法成立。

二、由此了知真实中无利无害

如是,于毫无受者我如梦幻般的蕴聚,以彼无自性的苦受云何成为损害?真实中全无利害。

如此,对于无受者我、仅如梦、幻般的蕴聚,以无自性的苦受如何成为损害?即不成损害。利益也是同样。因此说“真实中无利无害”。

世人说的“我受了苦,我享受到乐”,都是心在颠倒执著。认为“刀砍了我、他伤了我的心”等,实际也不是真有损害。

戊三、心念住 分二:一、明意识无自性;二、明五根识无自性。

一般情形破除微尘后,会认为色法是空性,但仍执著心是实有。为此,要抉择心无自性,之后住于心的无生空性中,即是心念住修法。

对此分两步抉择:一、抉择意识无自性;二、抉择五根识无自性。抉择之后,会认识到心如幻事般,现而不可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