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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法无我

《般若品释解义疏》 ︱ 全知麦彭仁波切.撰释︱ 智圆法师.疏解 ︱

无者不能转成有的理由如下:

“无者不舍自身而变”与“舍后而变”都不应理。即:正当无时,必不是有,因为有、无彼此舍离而住;而“舍无新变成有”亦成何事?即不可能。即:如此住于无性的彼者正当“无”时,不可能为有事,则何时也无机会成为有。乃至未生“有”时,不舍无者;而不舍“无”相时,何时也无机会变成有。因此,无者如何变成有呢?即变不应理。

无者转成有的情况只有二种:一、“无”者不舍自身时,转为“有”;二、“无”者舍弃自身后,转为“有”。如果这两者都不合理,那么“无者转为有”就没有任何可能性。

下面就分两步观察:

首先,正住在无的体性中时,不是有,因为有、无二者是相违的体性,互相舍离而住(住于“无”时,便舍离了“有”;住于“有”时,也舍离了“无”)。所以有和无不可能合住,如同明、暗不可能共住般。

其次,“舍弃无的自性而变成有”也不可能。因为住于“无”性的法正当无时,一无所有,也因此何时也无有。也就是说,乃至还没产生有事时,就没有舍离“无”的体性;而保持“无”的体性未舍离时,就一直空无,无机会变成有。所以“无”怎么会变成“有”呢?

因此,若正无时不容变成有,则所谓的“无变成有”也只是虚说而已。何者唯是无,则成已舍离有故,无有“此变为彼”。若无变仍计为变,则当视石女儿变成芽等。

因此,倘若正住于无的体性时,不可能变成有,那么所谓的“无变成有”也只是一种说法罢了,并无事实。意思是说,第六意识臆造的空间无限广大,可以随意说“石女儿变成了少年”、“龟毛做成了衣服”、“空花开得很艳丽”等,但都只是虚假的说法罢了,没有事实。

何者唯是无,则成了舍离“有”,所以绝对没有“此变为彼”。也就是说,转变只在有的事物上发生,不在“无”上发生。如果“无”上没有转变,还计执有转变,那应当看到石女儿转成苗芽等了。(这是以同等理反破对方,因为对方说“无”上有转变,那应成立石女儿变成苗芽,龟毛织成毛衣,空花盛开等了。)

通常会认为:所谓的“从因生果”,是指先前因位没有果,后来缘聚时生出了果。要知道,这仅仅是未审察时在名言中安立的“先前无果,后来缘聚而生果”,并不是胜义中先前为“无”之自性的法,后来因缘使这“无”者转成了“有”。

要知道,中观师说到的“观待因缘而生”和“观待有而立无”,都只是不审察时随顺世俗的说法,即仅是假立名言。真正审察时,不观待他缘而自性成立的“有”或“无”,都毕竟无有。

总之,无论“有”性或“无”性的果,都不成立观待因缘而生它,亦有亦无、非有非无两种自性也容易破除。如是否认四边自性后,再没有其他情况。因此真实中果无自性,并非实法。

三、破斥“有”变为“无”

与“无不会变成有”类似,有也不会变成无,彼此互舍离故。其理同上,“有”、“无”二者换位即可了知。若彼“有”者变成“无”,则应成彼具“有”、“无”二性故。

这段文是由类推了知自性是有的法不会变成空无,其理由为:“有”、“无”二性互相舍离。即:若是“有”的自性,则舍离了“无”;若是“无”的自性,也舍离了“有”。如此,正住于有的体性时,决定不会又成为“无”。所以“有”不会变成“无”。

“有”、“无”两者换位,是指把上文中的“有”字都换成“无”,“无”字换成“有”。比如:“无不舍自相变为有”换成“有不舍自相变为无”等等。

“若彼”一句,是再反面观察:若自性是“有”的法变成了“无”,那它就成了兼具“有”、“无”二种自性,但是实法不可能既是有、又是无。

下面在刹那上观察。名言中因缘所作的果都不住第二刹那。现在问:这仅现一刹那的果相有无自性?若有自性,是有的自性,还是无的自性?若是有的自性,则成了恒有,不是刹那性;若是无的自性,又成了恒无,也不是刹那性。所以仅现一刹那的果相并无自性。

那么,平时我们对这一刹那的果相都会说“有”、说“无”,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其实,这是观待假立,而不是果自身为“有”或“无”的自性。也就是,对于前刹那没有这一假相,而后刹那显现出了它,便说“无”变成了“有”;对于前刹那有这一假相,而后刹那消失,也说成“有”变成了“无”。

举个例子,电影银幕上前刹那没有山的影像,后刹那显现了它,就说“无”变成了“有”;前刹那显现了山的影像,后刹那影像消失了,又说“有”变成了“无”。其实,这不是先前“无”性的法转成了“有”,也不是先前“有”性的法变成了“无”。所以只是虚生虚灭。

四、结成众生无生无灭

如是真实中无灭,且有事亦非实有,故诸众生 [1] 恒常无生无灭。

如此便看出,真实中没有什么法灭,而显现的有事也不是实有的。所以,众缘和合而生的法,包括根身器界,都恒时无生无灭。即真实中没什么谛实的众生生了或灭了。不审察时,如空花般幻起幻灭,实际无生无灭。

虽如是,然显现彼种种世间众生,现而无自性,犹如妄梦。若以理谛察,则无毫许堪忍实义,故说如芭蕉。因此,涅槃、未涅槃也在真实义中无别,无缚、无脱而恒时唯住平等性故。

在《现观庄严论》里谈到菩萨修证的境界,通达生与无生、灭和无灭是无二的、平等的,不像实事师所说那样。实则名言中显现生、灭,是指胜义中本性无生、无灭而显现生、灭。其原因是:虽然无有谛实的法生、灭,但可以显现生、灭,就如虚妄梦现般(即正因并无实有的生、灭,是空性的,所以能显现。若不空实有,则无法显现。梦是在这点上比喻的)。

若用胜义理审察,则所谓的某法有实体能堪忍观察,或有个实法生了或灭了,永远也得不到。越以理审察,越明了这是从无自性的空性中幻现的。“芭蕉”,比喻向内层层剥析,终究得不到实法。如是以理审察,任何一法的生与灭都不可得,终究如虚空中央般,远离一切戏论。

释中,“涅槃”指佛,“未涅槃”指众生。即虽然名言谛中就现相而言,已成正觉、得涅槃的佛和未得涅槃的众生有天渊之别,因前者灭尽了惑、业、苦,而后者具足惑、业、苦。但实相中涅槃的佛和未涅槃的众生无有差别。

也就是说,实相中没有任何惑业,怎么系缚了众生呢?既无系缚,哪有从系缚中解脱?如此无系缚无解脱,而恒时住在平等性中,即“恒时唯一住于轮涅平等性”。这就是涅槃与未涅槃无别的原因。


[1] 众生:众缘和合所生。狭义指六道等有情,广义指众缘和合而生的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