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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人无我

《般若品释解义疏》 ︱ 全知麦彭仁波切.撰释︱ 智圆法师.疏解 ︱

(3)总结

如是遮除了“相续是我”之义。

如此,本论以“过去未来心”等一颂否决了“相续是我”之义。

“如芭蕉树”,即一种湿润无坚实分、内部空虚的树,若层层剥析,则不得尘许坚实,数析即空。如是以理观察而寻觅“我”,也是真实中了无成立。

比喻说到:逐层剥下芭蕉树的皮,里面得不到毫许坚实。剥第一片时,没得到坚实,剥第二片时,仍没得到坚实……不断地剥下去,一直没得到坚实。最后全部剥完,丝毫没得到坚实,这时才恍然醒悟:“芭蕉原无坚实。”

这是指我们以理观察寻觅“我”时,除了在名言中依自相续五蕴假立为“我”之外,真实义中并没有“我”。

“以理观察”,指按这样观察:若“我”存在的话,应是常、一的体性,但五蕴上能得到这样的“我”吗?由此开始观察而寻找“我”。然而发现,五蕴如同一棵内在空虚、毫无坚实分的芭蕉树,对于它逐层剖析,剥下色这部分,在上面怎样观察也未见到有“我”;剥下受这部分,仍没见到有“我”;剥下想这部分,还是丝毫没得到“我”。像这样,将色分成一粒粒微尘,在微尘上不见有“我”;把心析为一个个刹那,在刹那上仍不见有“我”。剥到最终,只见一个个刹那的色法与心法,而绝没有“我”存在。

己二、兴悲不应理诤

若无诸有情,于谁而兴悲?

为果立誓境,以痴假立者。

无人谁得果,实然由痴许。

为求灭苦故,不除求果痴。

苦因之我慢,我痴令彼增。

谓彼亦不除,修无我为胜。

一、断除“无我而兴悲不应理”的诤论

若说:若无有有情或我,菩萨对谁兴悲愍呢?无境之故。

面对中观师破除色法或心识体性的“我”,世人兴起诤辩说:人们都认为自己是有“我”而存在的,如果没有有情或人我,菩萨对谁兴悲愍呢?没有悲愍之境,中观师生悲愍是不合理的。

分三段答复:(一)胜义中无悲愍之境;(二)现相中有悲愍之境;(三)于有情兴悲是合理的。

(一)胜义中无悲愍之境

答:胜义中悲境和悲者都不可得,后文将说“一切诸众生,恒不生不灭”。而彼无缘慧尚未熟习之时,无边际悲则不得清净。

“悲境”指悲愍的对象——有情,“悲者”则是兴悲愍的菩萨。胜义中,无论所悲愍的有情或悲者菩萨都不可得,后文中将解释:“诸众生恒时无生无灭。”

“彼无缘慧”,即于能作、所作、作三轮无所攀缘的智慧。智慧不缘任何法,即是“无缘”。“熟习”指串习至纯熟地步。“无边际悲”,指无边际或限量的大悲。如:所悲愍境为尽虚空界有情,无量无边;兴悲时间是众生界尽之间,亦无边际。“清净”指无执著,即无有缘众生而分别等的状态。

乃至彼无缘慧尚未修习纯熟期间,兴起的悲心一直都还有执著相,因而无边大悲未得清净。无缘慧如果修至纯熟,大悲便随即清净。譬如行走已纯熟时,无需刻意就能与说话并运;无缘慧修至纯熟,也能在起悲时自然不缘三轮。总之,修证尚浅的菩萨在兴悲时有缘众生的执著相,并非无缘悲。

(二)现相中有悲愍之境

实相虽如是,然在于蕴等假立为“我”而耽著的众生识前,就现相而论,无法否认无欺有苦、乐。因此,为能令诸有情于如梦般苦现相续灭尽的无住涅槃界中如是解脱的“为果”或必要,立誓由我度脱有情。如是立誓担荷的有情,并非胜义中有,而是以痴心假立有“我”,即彼者故。

中观师说:虽然实相中无有所悲愍的有情,但在对五蕴或十二处、十八界等假立为“我”而耽著的众生识前,就识的现相而言,无法否认确有苦、乐二者。

这就回答了“无我或有情,菩萨对谁兴悲愍”的问题。即虽然实相中无有有情,但是在妄识的现相中有苦及苦的作用,为此菩萨见众生苦而兴起悲愍。

就现相而言,陷于轮回的有情都有如迷梦般的苦法显现相续,也就有灭尽它而现前无住涅槃安乐。为此,有必要令一切有情都灭尽苦现相续、解脱于无住涅槃界。因此,菩萨立誓由自己来度脱沉溺苦海的一切有情。如此立誓担荷的诸有情,并非胜义中实有,而是以痴心假立有“我”。“即彼者故”——菩萨所悲愍的境就是那以痴心假立为我、实际是无而现的苦蕴现相。

(三)于有情兴悲是合理的

这一段的大意:现相中有情的确有苦,而且能设法遣除其苦,因此菩萨兴悲拔苦是合理的事。

因此,菩萨虽现见无我,然悲境有情并未如是证知,故似觉有“我”存在而无义不断受诸苦恼,是故于彼兴起悲愍。即:菩萨不贪著自利,见他有情无义受苦,自然兴起自轻他重之心,并见他苦亦如酣睡般能遣除故。

虽然菩萨现见无有“我”或有情,但悲境有情并未如是证知,在其错觉里似乎真的有“我”存在,这样便一直计执我而起惑造业,又为惑业力牵制而无义受诸苦恼。“无义”指此受苦对今生来世、解脱成佛毫无利益。比如无量劫来已受过无量诸苦,不必言成办他利,连自利也毫许无有成办。“有情无义利不断受诸苦恼”便是菩萨油然兴起悲心的原因。

“即”是再细致讲出菩萨兴悲有三个原因,即:第一、“菩萨不贪著自利”:菩萨不为自身贪求人天福报,甚至不为自己贪求佛果;

第二、“见他有情无义受苦,自然兴起自轻他重之心”:菩萨见到有情对无我耽著有我,为“我”求、为“我”争,不断起惑、造业,无义感受生死苦恼时,自然生起自轻他重之心。也就是菩萨见到无量有情正陷于生死大苦,迫切需要救度,因此将拔众生苦看得比利益自己更重要;

第三、“见他苦亦如酣睡般能遣除”:即菩萨了知除苦实际很容易,因为众生本来成佛,只是暂时不觉而陷于迷梦,一经觉悟,便能从幻苦中脱离。

实相中无我也无苦。现见无我,就能放下执我;苦也并非实有,定能遣除。如是了达无我、无苦之后,便知众生有望离苦,且能运用方便使他得到离苦的法,因此说“能遣除”。

二、断除“无我而立誓令有情成佛不应理”的诤论

若说:如若全无有情,则为谁而勤修佛果,彼佛果又由谁获得?因此为果立誓并不合理。

执我者诤辩:倘若无有有情,那是为利益谁而勤修佛果呢?这佛果又由谁来获得呢?如是,无有所利益的有情及得果者,那么为着“令一切有情解脱于无住涅槃界而成佛”这一必要,建立普度有情的誓愿也就不合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