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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皈依分三

《大乘庄严经论释(未定稿)》 ︱ 弥勒菩萨.造颂︱全知麦彭仁波切.科判︱益西彭措堪布.译科并编释 ︱

庚三、证悟差别

福德及尊重,有乐亦苦灭,

证乐证法阴,习尽有灭舍。

大乘皈依者具有得大福德、三有尊重、三有受生乐、自他苦聚息灭、觉证最上乐、证大法阴、二障习气永尽、有舍灭舍的八种殊胜果报差别。

概略而言,即证悟人无我与法无我,若广说,可分八种功德。

①福德:在对大乘法产生信解时,获得等同虚空界、有情界的大福德聚。

②尊重:如是生起信解后,发无上菩提心时,超越三界一切众生,成为人天导师。

③有乐:为了成办自他二利,故意转生三有,感受世间人天受用圆满的无量安乐。

④苦灭:于初地现量证悟法界胜义时,获得自他平等之心,且见能作自他利益,故油然生起极胜欢喜,同时自他之大苦聚得以息灭,此时,自能远离不活畏、恶名畏、死畏、恶道畏、大众威德畏等五种怖畏 [1] 。且能如己,具有寂灭其他众生的怖畏痛苦的力量。

⑤证乐:于八地得无生法忍时,成就任运无分别智慧的大光明(观待八地之下),而安住觉证最上之乐。

如是历经十地后,获得佛地的三种功德,即:

⑥证法阴:获得菩提法身时,积聚种种无漏法蕴,即是所谓的证法阴,它具有大、胜、常、善聚四种功德,因为是无边修多罗等法的来源,故为大;超越世间、声缘,故为殊胜;乃至轮回未空之间,恒时不会穷尽,故为常;并非空无,善法积聚圆满,故为善聚。

⑦习尽:烦恼障、所知障的习气彻底断尽无余。

⑧有灭舍:无著释云:“有舍者不住生死,灭舍者不住涅槃。”即解脱生死、涅槃之二边,获得无住大涅槃。

庚四、超胜差别

大体及大义,无边及无尽,

由善世出世,成熟神通故。

大乘皈依以四种因超胜二乘,四因即①由世间善根,具有大体;②由出世善根,具有大义;③由成熟善根,能成熟无边众生;④由神通善根,至无余涅槃亦无有穷尽。

具慧菩萨以四种善根胜伏一切声闻缘觉,依次为:

①以安住世第一法位以下之胜解行位的善根,不象声缘偏堕涅槃,能成为救度群生转入轮回之因的大体,故超越一切小乘。(由世间善根)

②以初地至七地之间的善根,能得无上菩提,故为大义,胜伏一切小乘。(由出世善根)

③于三清净地,具有无分别智慧自在,故诸善根如同果熟一般增长成熟,并增上十力、十度等无边功德,恒作佛事,转大法轮,无有间息,以此超越一切小乘。(由成熟善根)

④因为获得佛陀果位的十力、四无畏、十八不共法等究竟圆满之功德,彼等功德于无余法界的涅槃中亦恒时无尽,故超胜一切小乘。(由神通善根)

如是已皈依大乘的善根,即是世第一法位以下的胜解位发心;出世间一至七地之间的清净意乐发心,故能成熟无边有情;于三清净地获得无分别智等四种自在圆满;彼等并非声闻独觉的无余涅槃,而是在无余涅槃中恒时功德无尽。以如是四种善根超越了声闻缘觉。

戊二、具有殊胜差别的皈依之自性

希望及大悲,种智亦不退,

三出及二得,差别有六种。

皈依的差别有六种,即①自性;②因;③果;④业;⑤相应;⑥品类。其中,希望为自性,大悲为因,种智为果,不退为业,三出为相应,二得为品类。以下具体解释。

①皈依之自性:所谓大乘的皈依,即是希求佛地,亦即对佛陀皈依后自己亦希求获得佛果的心。譬如,佛成为一切众生的皈依处,同样,自己也立誓为拔一切众生苦而愿成佛,此立誓许诺之愿心,即是皈依的自性。小乘诸行人则是愿自己从轮回痛苦中得到解脱,为救度自己而皈依佛法僧。

②皈依之因:大乘行人自己愿成佛的承许出自愿拔一切众生苦的大悲心,所以大乘的皈依之因乃是大悲。

③皈依之果:如是皈依后,次第历经十地的修证,最终所得佛位的一切智智(种智),即是皈依之果,为果皈依。

④皈依之业:成佛之后,乃至虚空未尽之际,对一切有情恒作利乐 [2] ,而诸菩萨于学道时亦行持种种难行,利乐有情,无有疲厌,此即是皈依的作业(作用)。(不退为业)

⑤皈依之相应:分别对由大小乘道出离的种种补特伽罗,菩萨恒时具足精通、相信三乘法的功德,此亦,大乘的皈依遍行于三乘,故对缘三乘有不共意乐的各个有情,随顺彼等,无偏宣说相应的种种乘及种种法,故使彼等从痛苦中解脱出来。因此,具足令三乘种性各得出离的功德,成为三乘种性的共同皈依处与怙主,因为三乘种性的各类众生对与自己相应的乘有相信之心。(三出为相应)

⑥皈依之品类:有世俗得、法性得两种,其中:通过自己的语言承许、堪布阿阇梨念诵仪轨的音声等表示所获得的皈依,名为世俗得粗皈依;于一地时,因现量证悟法性故,从此不再失坏之皈依,名为法性得细皈依(深皈依)。发心也同样如是两种。(二得为品类)

如上已述自性、因、果、业、相应(具足)、品类,具足此等六种的具慧菩萨之皈依,比世间凡夫、出世间声缘之皈依更为殊胜。

戊三、摄义

皈依有大义,功德聚增长,

意悲遍世间,广流大圣法。

皈依具有自他利行之大义,即以功德聚增长,成办自利行;以作意、大悲遍世间以及广勤方便流布大圣之法,成办他利行。

如按大乘的观点作皈依,则有巨大的意义。如何具有大义呢?如是为修持自他二利而皈依,次第修持彼道后,直至获得佛地的力、无畏、恒时任运不断之事业等,在此期间,无量的功德聚增长,乃为自利圆满;同时以缘无量众生平等周遍之大悲心的方式利他,在加行方面,则于十方世界广流宣说无等大圣诸佛、菩萨的大乘法,故安置众生于暂时究竟解脱的安乐地,因此具足发心与加行二种圆满。

《大乘庄严经论·皈依品》释竟


[1] 五种怖畏:依六十华严经卷三十四,未悟真理之众生有五种怖畏:(一)不活畏,生活不安,常积资财;(二)恶名畏,恐他人讥谤而名誉受损;(三)死畏,畏惧命之将终;(四)恶道畏,又作恶趣畏;恐惧堕入地狱、饿鬼等恶趣;(五)大众威德畏,又作怯众畏,无自信而怯于出现大众之前等。

[2] 利乐:有些印度论师释为暂时利益与究竟安乐,或者暂时安乐与究竟利益。今生通过财产种下善根的利益,后世安置于人天善趣的受用以及涅槃的果位的安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