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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于所诠空性断诤分三

《般若品释•净水如意宝》 ︱ 全知麦彭仁波切.撰 ︱ 益西彭措堪布.译 ︱

唯识师答:我宗并非全无境,而是如梦中象、马般,即于彼境处,有非微尘义所见。彼为何者?即现为境性的相分,彼为心之体性,非外境义。
驳:何时心自己即所见如幻之义,尔时以何有境见何境,二者一体故,不能见。如何不能见?三世间怙主佛世尊亦言:心不能自见。如何?如剑锋不能自割,指尖不能自触,轻捷技人不能骑自肩,如是心亦不得自见。如是《宝髻经》云:“如剑不自割,指亦不自触,如是应知心,不自见亦尔。”
此段要点:凡成立识实有,则于无分一体的实有识,必失坏成立能见、所见二者,因为:何者现为境时,彼非自己;而何者不现时,不应有所取。因此,“胜义中以识自证”也唯是虚妄,而非真实。
唯识师说:为何无自证?如能显明其它瓶等的灯火,不观待其它能明之缘,而能自明。
驳:“灯能自明”也唯是名言而已,并非真实中成立。何以故?以灯无暗障,如何以灯显明?若无所明亦成能明,则灯也应成日月等的能明,然无人如此承许。此外,若灯能自明,应成黑暗也能自隐,如此应成障碍见瓶等的黑暗自隐而明现瓶等。
对方考虑后,又说:虽无别别的所明能明,然有自性自明,如青琉璃为自然青色,并非晶体观待下方蓝布所成的青色,故有两类:非观待的自然青色,如琉璃;观待他法而成的青色,如晶体。如是亦有彼此观待的所明能明,如色与眼识,又有非所明能明彼此观待而以自性自明的自证识。
驳:比喻不成。因为琉璃的青色并非不观待他缘,而是以其他能现青色的因缘集聚作成青色,不可能不观待任何他缘,以自己先非青色尔后作成青色,因为:乃至非青色时,失坏自然青色;而是青色,必定先有它法为因,不可能以青色自己再作青色。
意义也不成。因为:“灯能自明”是由灯外的境识证知后说的,而“心自明”是由何识证知后说其合理呢?即“心自明”的证知者是心自己,还是他识?前者不应理,是正观察的对象故,尚未成立;若是其他识,应成无穷;此外证知也不可能,因为:不同时,则境已灭或未生,不了知;同时,由彼此不观待故,不可能证知。
因此,无论何时依他起识以自己不见,以其他识也不见,故观察它明或不明的差别毫无意义,因为:得不到差别基而立差别法,如安立石女的女儿如何姿态娇媚般。
设若无自证,岂能念彼识?
受余相连故,能念如鼠毒。
具余缘见故,心何不自明?
由涂眼药力,见瓶不见药。
随何见闻知,此处非所遮,
此处遮苦因,计实之分别。
如是唯识师不能由现量成立实有自证,又以比量成立。彼等说:若识无自证或自领受,则由往日未领受之法后来不得生忆念,如无因之果故,由此现今岂能明现而忆念领受蓝等的有境识,有如忆念往日所领受的蓝色等境?
答:“现今忆念取蓝识”并非往日取蓝识自领受的果因,而是由于在领受其余蓝色等境时,境与有境相连故,现今也能忆念有境取蓝识。即:由于此中何时也不见有脱离蓝境的单独取蓝识,因此某时忆念往日所觉受的蓝色时,也生起对其能取——有境之相的忆念,而不是由于往日领受了蓝色之外的取蓝识而忆念。譬如冬天被毒鼠咬时,只觉受被咬,当时不感觉中了毒,后来以春雷声使鼠毒暴发时,才对“我往日受伤时中了毒”生起缘往日毒之识。
又说:如此,具足得寂止后修炼住相等余缘的人,尚能明见他心之故,为何不明知极近的自心?譬如能见远处的毛发,决定已见近处的花绳。
驳:不决定。譬如用以咒等成就的眼药涂于眼上,由此,障隔、遥远、地下安住的瓶等行境也已见到,然不见极近的眼药。或者,瓶与眼药不成一体,故是具余缘而见他法的比喻,不仅不成自见的比喻,反而有害。也见有如此解释。
对此,唯识师说:若识非明知性,以识自身非明知故,也不能明知其他,如此应成断绝眼见、耳闻、意知等的一切名言相续,因为这一切均须依明知识安立,否则不可能故。
答:无论何等见闻觉知,若只是就“不观察似真显现”而言,并非此处所遮,因为遮不了也不必遮。
问:那么,遮遣何者呢?
答:此处所遮的是苦因——于诸有事如真计执的实有分别。
也有释为:此处“见”指现量,“闻”指从他人或教中听闻,“知”指以比量方式安立的名言。
总之,凡是遮自证识,都唯是胜义中遮,名言中建立的仅仅排除无心物的自证识则不遮。若遮彼,则须承许自心于自己成为隐蔽,由此应成了知而判断自、他心的方式无有差别;又自相续中有心的能立也成不应理,最终应成断绝境识的名言等,以理自在所说有害。又须知,所有遮自证识之理都如遮蕴等之理,唯是胜义中遮,而非名言中所遮的毕竟无者。尽管有人说:“此宗名言中亦不许自证识与阿赖耶”,然此处名言中不遮亦不立,唯是胜义中遮。
对此,又有人说:“凡是中观师都不应承许阿赖耶,许阿赖耶为唯识宗故”,这也只是未善观察之语,因为:若不许实有阿赖耶,而只是名言中承许,于中观之轨有何失坏?凡是名言中不可承许的法,都是以名言量有害的法,如“总常”等。凡是被胜义理所破的法如果一概不许,则须同样承许蕴界处毕竟无有。因此,应成论典虽在胜义中遮阿赖耶,名言中则未遮,但也未施设建立。
如是,又有人说:“名言中承许自证识唯是由串习因明之力所致,不应承许。”此亦是低劣之谈,因为:抉择胜义虽不需自证识与阿赖耶,观察名言而建立时则不容缺少;又若由名言量成立,则无道理说彼名言中无而予遮遣。
若说:怎无道理?岂不见月称、寂天等论中有众多正理?
驳:境识也与此相同。
回:不同!名言中不遮境识故。
驳:同理,名言中如何能遮自心领受乐等?即不能遮。
以此还须了知:于承许识实有之宗,自证不应理,然于承许无实之宗,建立自证名言极为应理。对此,昔日也鲜有人如实通达。
庚二、断虚相唯识师之诤
幻境非心外,计无异亦非,
若实岂非异,非异则无实。
境无实可见,心能见亦然。
轮回依实法,否则如虚空,
无实依于实,云何有作用?
汝心无助伴,应成独一体,
心离所取时,一切成如来,
若尔于唯识,观察有何德?
虚相唯识师思量之后,说:如幻的外境义现相并非心外的外境义,以外境义不成立故;计内识现外境义亦不成,若与心不异,即一,则失坏无分唯心故。故许彼现相如空中毛发显现,唯是无根而现;心是离一切相的自性,如清净水晶球般安住。
驳:你若许心是实法,现相岂不与心为异?许现相无实故,实与无实不可能合一。
对方顾虑此害,又说:也不是心外之法。
驳:如此心也应成无实,与无实现相为一故。
若想:承许俱非则无两方之过。
驳:甚愚!既说“幻境非心外”,即承许与心为一,又说“计无异亦非”,双重否定即肯定承许为异,如此则成相违二性集于一体,显然不合理。而且,于实法不得不承许其一。
多有印藏注释解释为:若蓝等相实有,为何不成心外的外境义;若非异,心也应成无实。
若想:心若无实,则不应作能见。
答:如你所许,如幻之境无实而可为所见,如是,如幻无实之心亦可作能见。上文是就否定而言,此处则从肯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