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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戒论》讲记(三十四)居士勿闻

  • 作者: 达真堪布
  • 文章来源: 大圆满法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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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修持成佛要发殊胜菩提心!
为度化一切父母众生要发誓修持成佛!
为早日圆成佛道要精进认真闻思修行!


今天讲比丘尼的舍堕。比丘的舍堕有三十条,比丘尼的舍堕有三十三条。其中与比丘共同的有十九条,不共同的有十一条。

共同的十九条包括:第一类衣等十种,共十条;第二类中的触宝、纳质、买卖,共三条;第三类中的求余钵、织作衣、给织酬、夺回已给物、回向转余、积蓄,共六条。这些都是比丘和比丘尼共同的,其中大致上是共同的,但是细节的地方也有一些差别。

若比丘让非亲属的比丘尼掰开羊毛洗涤或做毛线,当比丘尼接受比丘的吩咐而着手去做的话,就会犯舍堕。若比丘尼让比丘、沙弥等洗羊毛,只会犯恶作,不会犯舍堕。一个比丘给非亲属的比丘尼做衣服,若比丘尼接受了,就会犯舍堕。关于夺回已给物这条戒。若比丘尼夺回的是给比丘尼的衣服,会犯舍堕;若夺回的是给比丘的衣服,只会犯恶作,不会犯舍堕。

比丘三十条舍堕中,有十一条是与比丘尼不共同的,只有比丘才会犯舍堕,比丘尼不会犯舍堕。包括:做棉敷具,做黑羊毛敷具,做混合敷具,六年二敷具,一卡敷具,路途担羊毛,令掰涤羊毛,持钵,过期蓄衣,出寺离衣,求雨浴衣。

“持钵”对比丘尼而言也是犯舍堕的,但是对犯戒的时间有不同的规定,所以没有列在共同的戒条里。“出寺离衣”对比丘尼而言是不犯戒的。其他九条戒对比丘尼而言是犯恶作,不是舍堕。

此外,当时佛给比丘尼等女出家众一个教诲,即比丘尼不能为了保佑自他为目的,专设神龛单独供奉神仙。为什么制定这条戒呢?当时有一个比丘尼供外道的神,她告诉别人“这个神能保佑你”,通过这种方式,自己去化缘、收钱。这样会犯恶作。

比丘尼不共同的舍堕,一共有十四条。

第一,持钵。

比丘尼若得到应量钵,当天就要加持,否则过夜了,次日黎明时就会犯舍堕。

与杂染相联:若比丘尼有几个钵,若有一个钵没有加持的话,其余的钵无论加持与否,无论是否在期限内,都会犯舍堕。

当时有些比丘尼在外面要了很多钵,自己贮存,引起了诽谤,因此佛制定了这条戒。主要是怕增长贪心。

对比丘而言,过十天仍然未做加持,第十一天黎明会犯舍堕。而对比丘尼而言,是要当天进行处理、加持的,否则次日黎明就会犯舍堕。之所以有此差别,因为女性贪心重,容易贪着于这些资具。

第二,未加持法衣。

除非张开羯耻那衣期间,若比丘尼得到合格的五法衣,或者能覆盖三轮量以上的布料,当天就要做加持,否则过夜后,次日黎明时会犯单堕。过三轮量以上的布料虽然不是一个完整的法衣,但是可以做加持,所以也应该加持。

在张开羯耻那衣期间,不会犯这条戒。若没有张开羯耻那衣,自己得到五法衣或者其中的一件或几件,当天就要做加持,否则会犯舍堕。

法衣是比丘尼身份的象征,比丘尼一天也不能离开合格的法衣。若没有合格的法衣,比丘尼也犯戒。但是此处讲的是,若得到了法衣,立即要做加持,否则还不是一个符合要求的法衣,也是不如法的,所以当天就要做加持,否则会犯舍堕。

此外,比丘尼已经加持过的法衣,每过半个月要重新加持一次,否则,第十六天早上黎明的时候就会犯舍堕。比丘没有这条戒。

可见,这条戒有两种情况:第一,得到法衣的当天未加持;第二种,每过半个月未重新做加持。任何一种情况下,都会犯舍堕。

第三,非时舍衣

张开羯耻那衣期间是五个月。若比丘尼自作主张,还没有到期限时,就解开羯耻那衣,这样会犯舍堕。

当时有一些专门供养是在解开羯耻那衣之后可以分配的,有些比丘尼贪图这些财富,于是提前解开羯耻那衣,把供养的财物都分配了,这样就犯舍堕。解开羯耻那衣是通过僧众(四位以上的比丘尼)做羯磨仪轨才可以,参与的比丘尼每个人都会犯戒。如果这些东西还没有分,也犯舍堕。做忏悔、还净的时候,就要舍弃这些财富,有的要永远舍弃,有的暂时舍弃一天一夜就可以了。如果这些东西已经分配给个人了,忏悔的时候,可以不用收回这些东西,可以不放弃,在这样的情况下,这条戒就成了单堕,不是舍堕。

若是有一些特殊情况,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提前解开是不犯戒的。比如,若不提前解开,可能有强盗来抢这些东西,自己得到了这样的消息,这时可以提前解开。

第四,依时不舍羯耻那衣

在张开羯耻那衣期间,很多戒都是允许的,为此方便,有些比丘尼在张开羯耻那衣期限结束时,仍然不解开而继续张开,这样就会犯舍堕。

当时也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张开羯耻那衣期限结束时,弗嘎姆比丘尼说“没有事,可以继续张开”。佛知道这件事后,制定了这条戒。

第五,乞金

比丘尼为个人目的,向在家施主要金银珠宝等贵重的东西,得到时犯此舍堕。

若是为僧众、为寺院,不会犯戒。如果是施主主动供养的,比丘尼不能触摸、贮存,可以交给执事员或其他施主,委托他们换成钱或其他东西。如果是为了自己,向在家男女化缘要这些物品,就会犯舍堕。

当时,弗嘎姆比丘尼向在家施主索要金银等物品,很多人给她耳环、项链之类的珠宝,她因此得到了很多。后来佛知道了,不允许这样做。这样贪著贵重物,会给他人的财富造成损害。

第六,以衣染直充食

施主供养衣服或做法衣的布料,施主特意交代这些是用来做法衣的。若比丘尼擅自将这些供养物换成了饮品或食品,就会犯舍堕。

若比丘尼将供养物擅自换成其他生活资具,如买书等,不会犯戒。若是因贪吃而换成饮品或食品,这样会让他人生起邪见,是不允许的。

第七,以别衣利充食

施主供养一些铜钱、货币等,并且交代说:这些是用来购置法衣或做法衣的。虽然施主如是发心,但是比丘尼擅自将其换成饮品或食品,就犯此舍堕。

也许女众比较爱吃东西吧。当时佛在这方面有很多规定,诸如“衣服不能换成吃的”“做衣服用的布料不能换成吃的东西”等。若比丘尼将供养物擅自换成其他生活资具,如买书等,不会犯戒。

第八,以卧具利充食

施主供养一些材料或钱用于比丘尼做垫子、褥子等卧具,若比丘尼擅自将其换成饮品或食品,就会犯此舍堕。若比丘尼将供养物擅自换成其他生活资具,如买书等,不会犯戒。

第九,营寺安居利充食

施主供养比丘尼一些物品或钱用于盖房子,尤其是用于建设结夏安居的住所,若比丘尼擅自将这些供养物换成饮品或食品,会犯此舍堕。若比丘尼将供养物擅自换成其他生活资具,如买书等,不会犯戒。

第十,得多人利回入己学处

比丘尼到外面化缘,让施主给固定数目四位以上比丘尼供斋。施主供养这些比丘尼一些食物或用于购买食物的钱款。若比丘尼非以盗心而把这些据为己有,会犯此舍堕。

比丘尼没有盗心,只是认为这是自己化缘所得,因此据为己有,这样会犯舍堕。如果比丘尼是为几位比丘化缘,讲所得归为自己,这样会犯恶作,不犯舍堕。之所以有这样一些特殊规定,是因为当时比丘尼得到供养等食物是比较困难的,相对而言比丘容易一些。

第十一,得僧祗利物回入己

比丘尼自己去化缘,让施主向不固定数目的比丘尼僧团供养食物。施主做了供养以后,比丘尼非以盗心将这些供养物据为己有,没有如实地交给僧团,这样会犯此舍堕。

第十二,反复解系

比丘尼以贪心,让异性男子反复解系某物,即解开又系上,目的是想让对方多留一会,自己多看一下,这样会犯此舍堕。

当时弗嘎姆比丘尼对一位送邮递的男子生起贪心,于是让他反复把包裹解开又捆上,拖延他的时间。佛以此制定了这条戒。

第十三,持贵价重衣

比丘尼受用重衣,犯此舍堕。

“衣”指衣服,不是仅指法衣。之所以称“重”,既指价格贵重,达到了二十个嘎夏巴货币以上;也指重量重,达到了一百两以上。此处主要强调的是价格贵重。

虽然比丘尼不允许受用这样贵重的衣服,但若是有人供养,自己为了可以跟比丘换而接受,这是不犯这条堕罪的。若准备自己受用重衣,就会犯这个戒。

第十四,持贵价轻衣

比丘尼受用轻衣,犯单堕。

所谓轻衣,指重量特别轻,在五两以下,且质地特别薄、透明;但是价格还是很贵重的。若衣服的价格贵重,容易生起贪心、傲慢心,所以是不允许的。此处主要强调的是衣料质地太薄,比丘尼不允许穿这种衣服,否则就会犯这条舍堕。

以上十四条是比丘尼与比丘不共同的戒条。对比丘而言,若法衣当天未加持而过夜;或每半个月未加持法衣,都是不犯戒的。此外,比丘受用重衣和轻衣也是不会犯戒的。其他十一条若比丘如是做,会犯恶作。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过患敌。
生老病死犹波涛,愿度苦海诸有情!

以佛所获三身之加持,法性不变真谛之加持。
僧众不退意乐之加持,如是回向发愿悉成就!

达雅塔,班赞哲雅阿瓦波达呢耶所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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