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学修了居士戒、沙弥戒、八关斋戒以及正学女的十二条戒律,在这里主并没有详细展开讲,否则学一年也讲不完,戒律仅经部就有十三部,都是很大部的,还有很多论典。作为出家人,应该仔细学学,这样才能真正明白这些取舍之处。比如说不杀生戒,若仅知道“不能杀人”,这能行吗?守戒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以什么样的心态等等,有很多要掌握的细节之处,在这里还没有详细讲。
沙弥尼戒和沙弥戒差不多一样的,本论中讲的是沙弥戒,其实也是沙弥尼戒。正学女戒是在这个基础上。关于正学女戒,也有很多的辩论。但是自宗认为,正学女戒没有单独的戒体,是沙弥尼戒的戒体,但是它另外有十二种学处。当发愿受这些戒律的时候,沙弥尼戒的戒体就变成了正学女的戒体。若是破了十二种学处中的六个根本戒,尽管这个戒体不会破坏,但是就变成沙弥尼戒了,所以要重新受正学女戒,可见正学女戒和沙弥尼戒还是一个戒体。比如正学女若具足四个支分而杀生,这是破正学女戒,同时也破了沙弥尼戒。一个正学女若是犯根本戒,可能会失坏戒体,同时也破坏了沙弥尼戒,所以正学女没有单独的戒体。
今天讲比丘戒。比丘戒包括所断与所行。所行主要有十七事,就是十七种学处,这都是比丘(尼)应该做的,比如说每半月要做一次增净法、夏天要结夏安居等;法衣怎么做,怎样去保护,怎样不远离三法衣;吃饭时该吃什么,不该吃什么,该什么时候吃等;甚至怎样去方便等,佛讲得都特别仔细,讲的是完整的出家人的生活,我们有时间再学这些内容。此处所讲的都是所断,都包括在五堕罪里。比丘戒是253条,比丘尼戒是364条,比丘尼也有所断和所行,与比丘戒有很多共同之处,也有很多不共同之处。此处主要是针对比丘讲的,比丘尼讲的少一些,但是我们尽量也会多讲一些。
戊五(比丘戒)分二:一、守护方法;二、所护戒条。
己一、守护方法。
守护戒律的方法有三种。
第一,依止上师,一切听从上师,自己不自作主张。
受近圆戒后,十年中自己尚未得到稳重与智慧二功德之前,必须要依止具有法相的堪布或依止师听闻其宣说无误取舍道理的教言。
所谓“近圆”,指和涅槃已经很接近了。受比丘(尼)戒就是近圆戒。一个比丘(尼)在受完近圆戒后,在十年当中不应该离开堪布阿阇黎。小乘也有依止师,包括两位堪布,六种师。两位堪布,即给你剃头的堪布和给你传比丘戒的堪布。得戒主要靠亲教师、羯磨师,但堪布也是很重要的人物,堪布必须在场,尽管堪布不在场,也能得到戒体,但是必须要有羯磨师,开始时要祈祷堪布,在堪布同意的情况下,再让羯磨师给他受戒。比如,出家的时候,先要到堪布那里剃头,然后把你交给传沙弥戒的师父给你传沙弥戒。昨天提到了“近事男”,就是指剃头了但是还没有受沙弥戒,这里主要是针对男众讲的,其实也有“近事女”。
小乘中也要求不离开堪布、依止师等,因为之前还没有得到稳重和智慧二功德。“智慧”在这里指最好精通三藏,最起码精通律藏,必须要弄明白自己的取舍之处。你精通小乘的律藏也行,律藏里主要讲的是戒律。“稳重”是指受比丘戒以后至少十年,中间未发生中断、重新受等情形,一直守持满十年的比丘戒。难免有犯支分戒的时候,如果不犯根本戒,守戒到十年,才具足“稳重”的功德,这个时候才可以。但若是自己的智慧功德还不圆满,即不精通三藏,主要是不精通律藏,对取舍之处不是很明白,不能很好地把握,就还是不能离开。
有的虽然有稳重的功德,但还没有智慧的功德,这样不允许离开。有的虽然有智慧的功德,可能比较聪明,学得快,精通了整个律藏,整个学处都学得很明白,而且还能给别人讲,有能力讲律藏的内容,但是没有稳重的功德,这样也不允许离开。十年后,既有稳重的功德,又有智慧,可以自己取舍,绝对没有困难,没有问题了,才可以离开。
既然小乘都这么严格,大乘就更不用说了。比如说我们修大圆满,西日桑哈、加纳思札、布玛莫札等传承祖师们依止上师的时间都是二十多年、三十多年,这样才成就的。所以,龙钦巴大士说:无论是我的追随者还是后学者,希望依止上师的时间长一点。
现在社会上的一些人根本就不依止上师,剃完头、受完戒就跑了。有的人拿到戒牒就万事大吉,像拿到身份证一样,之后再就不学了。这些都是不如法的。小乘别解脱戒中,要求必须要依止具有法相的堪布。堪布给你剃完头了,给你传完戒了,若你还想把这位堪布当作依止师的话,还要举行仪式,祈请他答应做你的依止师,你才可以依止他。小乘中大概有六种师,如“堪布”“师父”“依止师”“羯磨师”等这些称呼的含义都不一样。你们汉地有“师父”这个叫法,不清楚是否是律藏里所讲的。
依止具有法相的堪布或依止师,听闻其宣说无误取舍道理的教言。除特殊情况外一切事情都要请示上师,不可自作主张依止他人。
小乘戒律中,要求什么事情都要请示依止师,除了特殊情况,比如去寺院周边绕塔拜塔、吃饭、出去方便等不用请示。一般学佛的人都有这样的要求,学密的人就更不用说了。小乘里有依止师,密宗里就是自己的依止上师。密宗里,一切成就都要靠上师,一切悉地都要从上师处得到。大家都学习过《上师五十颂》,应该明白这些。
第二,以正知正念守护自己的三门,时时刻刻不放逸。
“具足不放逸、不忘失学处的正念,观察自相续是否出现罪业的正知,通过对治自相续而守护学处。”
所谓“不放逸”,就是时时刻刻保持谨慎。藏地对此有种比喻,犹如端一碗盛满的酥油般。比如藏地经常吃人参果,它里面要灌酥油,有些施主非常热情,灌得满满地端过来,自己接的时候就要很注意、很小心,怕溢出来或洒出来。你看,我们平时一出去就东张西望,哪有不放逸啊?应该时时刻刻保持谨慎。
所谓“不忘失学处的正念”, 时时提醒自己,不忘失学处,犹如拴马的绳索一般。用绳索将马拴在柱子上,任凭它往东走、往西走、往南走,绳子随时都可以将它拽回来,它走不了太远。
所谓“正知”,时时刻刻看着自己身口意三门,有没有出现罪业?有没有出现犯戒的事情?保持正知就如烙烧饼,一时也不能忽略,得看着。
这里要求我们恒时谨慎,守护学处,这一点至关重要。
第三,要明白这些学处,如法地取舍这些学处。
接下来我们要讲的就是这一内容。
己二(所护戒条)分三:一、所断;二、所修;三、推断同类。
庚一(所断)分二:一、真实所断;二、旁述(这个时候要讲的可能是比丘尼戒)。
辛一,真实所断:
比丘二百五十三,戒律根本四他胜。
比丘戒共有二百五十三条,这里有四条根本戒,这四条根本戒也叫他胜罪。
比丘戒可分为他胜、僧残、堕罪、向彼悔、恶作五种堕罪,共有二百五十三条。一般而言,比丘的一切所断学处均可包括在五堕罪的范围内,粗堕只限于四他胜和十三种僧残,也就是说这两种堕罪都有粗堕。比如说杀生,本来想杀李四,结果杀了张三,思想上有错乱了,这样不会犯杀生的根本戒,但是会变成杀生的粗堕。他胜罪要具足四个支分,若是不具备其中一个支分,其他的都具备,就是他胜罪的粗堕。他胜罪的粗堕包括在他胜罪里,僧残的粗堕包括在僧残里。
一些加行恶作都属于各自的堕罪。比如我们为了犯戒刚开始所作的这些准备,就是恶作。此外,堕罪、向彼悔、恶作这三种罪,若不具足四个支分,就会变成恶作,不属于粗堕。他胜罪和僧残才有粗堕。
十七事中所讲的所有恶作也可包括在恶作堕罪中。“十七事”就是十七种所行学处。比如说,一般情况下,不参加僧众做增净法,就会犯恶作。
因此,如果是恶作,不一定是别解脱戒中所总结的(一百一十二条定数)恶作。比如,你们当中有的人穿着法衣还跑,这就是犯戒的,属于恶作。《别解脱戒经》里面讲了一百一十二条定数恶作,但如果把十七事中的恶作等都算进去,就不止一百一十二条了。
首先讲他胜罪,这个是最严重的罪。为什么说他胜罪呢?持戒比丘(尼)无论犯四他胜中任何一种(比丘有四个他胜,比丘尼有八他胜),哪怕有一刹那的隐瞒,所有的清净戒律将全部毁坏无余,由于没有根本堕罪的违品对治力来摧毁,堕罪彻底胜利了,因而称为四他胜。若是犯了这些罪,通过四种对治力忏悔,业果可以消掉,但是名义上此生再也没有恢复的机会了,不能再出家,不能再成为比丘或比丘尼了。若是没有丝毫隐瞒之心,通过僧众的允许,可以重新受戒;但若是有丝毫的隐瞒,那就不能再受了,所以叫他胜罪。“他”可以指烦恼,也可以指堕罪。观待自己而言,他彻底胜利了,所以叫他胜罪。
基支堪能男根入,成熟女人之密处,
意乐无惭畏贪心,加行之时互摩擦,
究竟获得乐感受,彼者失毁梵净行。
一,不净行。这条罪要具足四个支分。
第一个是基,也可以说是对境或基础。她基支分,即观待她方而言,要求身体已达到一半以上,完好无损并能享受的口、肛门或阴道三处任何一处。身体要达到一半以上,比如若对境只是头,就不会犯这条根本戒。所谓“完好无损”就是没有长虫或腐烂或破坏等。无论是活者还是死者,不分男女,不分是人、畜生还是鬼神等,都会成为对境的她方。自基之支分,即观待自己而言,要求是无病堪能的男根。这里主要是针对男众讲的。
第二,意乐支,即发心、动机。要求有想感受乐触的贪心,是以贪心、想感受那种快乐,而引发出后面一系列的犯戒行为。在其过程中,无有观待自方的惭与观待他方的畏,这二者在意乐支分中不是很重要,如果是以很惭愧的心态去做,也一样犯戒,但罪过会轻一些。若无惭无愧,罪过更严重。所谓“惭”,是观待自己而言的,当时有这样一种心态:我是个皈依佛门的人,我是个出家人,还在做这种事,真是惭愧。若一点惭愧心都没有,就是“无惭”。所谓“畏”,是观待他方而言的,“他方”是指佛、菩萨或是佛法僧三宝,佛无处不在,若一点都不害怕,一点儿畏惧都没有,就是“无畏”。如果一点惭愧心都没有,就理所当然似的去做,罪过更为严重。
第三,加行支,即行为。行为上,相互摩擦。
第四,究竟支,即最后的结果。通过三门交触,身体感受快乐,心里执为我所。
此四支分如果圆满,则彼人已失毁梵净行,会犯根本戒。若是没有丝毫的隐瞒心,可能可以再受,但也必须得通过僧众同意或通过上师同意。若是有隐瞒心,此生就再也没有机会了。还有一种可能情况,比如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舍戒,之后也可以允许重新受,但是这也不是随便可以舍戒的,而是有危机生命等迫不得已的情况。
尊者云:“男根入三门,则犯他胜罪,外触则相应,粗堕或僧残”。刚才讲了四个支分,如果其中的一个不具备,也会犯戒,但犯的是他胜罪之粗堕,也属于他胜罪,但不算犯根本戒。如果在三处以外的其他处进行这种行为,犯的可能就是僧残了。此外,比如说有准备但是没有真正的行为,或者有念头但没有真正的行动,就会犯一些恶作。对一个修行人来说,如果有这些行为,就会增长贪欲心,这是轮回的根,所以要断掉,这是第一。第二,如果经常这样,会影响自己精进修行,染污相续,耽误成就,所以要断除。
这些其实不是快乐,而是一种刺激,但是世人会把这个当做快乐。它本身是痛苦的因,同时在伤害自他的身心,不仅染污自他的心灵,染污自他心的相续,也在伤害自他的身体。暂时而言,这是种痛苦,不是快乐;将来还要轮回,要遭受无穷无尽的痛苦。一般情况下,犯这条根本戒的人会堕落铁柱山地狱,在那里感受痛苦。可见,无论是暂时还是究竟,都是痛苦,都是痛苦之因,后果非常严重。就像拉车的马在路边看到了嫩草,为了吃口嫩草,却失去了自己的生命。我们也是,为了所谓的快乐,断送了慧命,断送了自己的解脱之命。希望大家不要做这些糊涂的事吧!
既然大家已经出家了,就好好做个出家人。出家是自己的选择,没有人逼你。出家的时候,我提醒过每个人,出家的目的不是为了个人的解脱,不是为了个人的成就,而是为了弘法利生。你用这种身份弘法利生,这是你自己的选择、决定,你要说到做到啊!不要自己折磨自己吧!你脚踏两只船,这是自己折磨自己啊。既想出家、弘法利生,又想世间的这些事,精神上在斗争、矛盾,这都是自己给自己制造的。为什么要这样啊?应该彻底一点儿,你就不会那么累、那么苦了!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过患敌。
生老病死犹波涛,愿度苦海诸有情!
以佛所获三身之加持,法性不变真谛之加持。
僧众不退意乐之加持,如是回向发愿悉成就!
达雅塔,班赞哲雅阿瓦波达呢耶所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