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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述能证士夫之次第

《般若品释•净水如意宝》 ︱ 全知麦彭仁波切.撰 ︱ 益西彭措堪布.译 ︱

所谓的“微尘实有”,可以由“生似决定理”来成立。举高山的例子来说,高山有影像境和本质境,高山的影像境就是眼识前所现的高山的影像,高山的本质境就是外境实有的微尘,而成立后者又有三条理由。第一是“生”,由于和眼识同时生起了所缘相——高山的影像,这就证明一定有外境的微尘。第二是“似”,就是心前现的高山的影像和高山是相似的,就像在望远镜的镜头上显现远处楼房的影像,这和真实的楼房是相似的,从“相似”就成立有外境的色法,不然决不会显现和它相似的影像。第三是“决定”,就是可以决定:没有外境的高山色法,就决不会生起高山的影像;只有以外境的色法为因,才在眼识前现起高山的影像。

如果像这样执著外境有实有的色法,那就是一道屏障,障住了自心观见诸法空相。那么,怎么破除执微尘实有的颠倒见呢?这要用“破生似决定理”来破除它。也就是依次否定掉“生”、“似”、“决定”这三个理由。怎么否定“生”这条理由呢?这么想:单单凭“生起了所缘影相”,并不能成立心外有色法存在。“一个法的生起”和“外境有色法”并没有什么直接关系。比如由前前的眼识生起后后的眼识,“后来有眼识生起”并不是以外境的色法为因。

其次,怎么来否定“相似”呢?这要看到色法影像和所承许的外境色法大有差别。也就是:

第一、影像的相是粗显的,而色法的相是微细的。比如在眼识前高山的影像非常大、非常高显,而色法的无分微尘非常微小,一个那么粗,一个那么细,哪里会相似呢?能说眼前现的摩天大楼和一堆极微小的基本粒子相似吗?

第二、影像是可分的,色法是无分的。比如高山的影像能分成上方、下方、左方、右方、前方、后方等的无数个部分,但在无分微尘上分不出任何一个部分。一个是可以随便在上面分,一个是一点也不可分,能说相似吗?

第三、影像是可见的,色法是不可见的。也就是,影像可以看到是大是小,是方是圆,是什么形状。而无分微尘见不到任何形状。为什么见不到形状?因为凡是有形状的东西,都是由上、下、左、右等的各方面综合而显现的,比如正方形就有四个角、四个边以及内部等等。而无分微尘在它上面分不出任何上、下等的部分,这怎么能被眼识见到?请问:谁能见到没上、没下、没左、没右、没中、没边的东西?决定见不到。

这样,一个是可以见到的,一个是从来没见到的,能说这两者相似吗?能说一个见过的熟人和从来没见过的外星人相似吗?

第四、影像可以详细观察,微尘色法无从观察。比如对高山的影像,可以观察它的形状、颜色、山脉的走向、山上的道路、草木等,而实际的微尘色法什么也观察不了。一个能详细观察,一个不能观察,怎么是相似呢?

第五、影像不是独立存在,微尘色法是独立存在。比如高山的影像,因缘聚会就现在识前,因缘消散就消失不见,所以这个影像是缘生缘灭的虚假法,而微尘色法是永不磨灭的真实法,一个是虚法、一个是实法哪里相似呢?

再说,以“两个法相似”也不能成立它们就是因果关系。很多法都会在某一点上相似,但不是因果关系。比如地球上几十亿人都在人的形象上相似,但不成立每个人是生其他人的因。又比如,一切所知法在“所知”这一点上也相同,但不是互为因果。

如果说:由“生”和“相似”这两条合起来,就决定这是特殊的关系,因此没有上面的过失。对这个所谓的“决定”,可以这样破除:以“生”和“相似”这两条并不决定外境实有微尘存在。比如在梦中有几分钟持续生起了见蓝色的心识,后后的取蓝识是依于前前的取蓝识生起的,而且前后的识在相状上也相似,但在整个过程中并不存在任何微尘体性的色法。

以上是根据法称论师在《释量论》等当中所说的,以“破生似决定理”破除了外境实有微尘。除此之外,还有世亲菩萨在《唯识二十颂》里讲到的破法,这会在下面讲解“身念处”时具体解释。

这样把外境的微尘遣空之后,就再没有什么心外的法了。一切都只是像梦里现假相一样,心前显现的高山、河流、城市、人物,都只是从心中变出来的。由这一观要明白:自己认为心外有境,境外有心,像这样现出能取和所取的相,都只是假相,正显现时也了不可得。

唯识师许实有识,又为中观师以离一多因等胜伏而遮遣。

上面破除了实有微尘之后就成立“一切唯识,心外无境”。也就知道根尘相对的相,或者能取和所取的相,唯一只是心识以迷乱习气变现的假相,正显现时也了不可得。这时会认为,其它现的相都是假的,而能现的心识应当是真实的,是可得的。这又堕在执著心识实有的颠倒中。这又怎么来破遣呢?以大乘中观论中所说的离一多因等正理来破遣。

要这么想:如果心识是实有的,那实有的识和识前的境相就只有两种关系:要么是一体,要么是他体。如果是一体,由境相有生灭,识就有生灭;而识有生灭,就不是实有的法。如果是他体,境相就在心识之外,成了心外有境,不是唯识。这样就破除了“识是实有”。

到这里,粗法也空、细法也空、色也空、心也空,一切色、心所摄的万相都荡然无存。我们又会认为:这是要分开看待的,一是世俗中这些色心现相是无欺有的,二是胜义中这些相是空的。其实分别心这样分开来执著,也是微细颠倒。

实际上说了现相是虚假的,那就是本来没有!如果是本来有的,怎么会说它是假的呢?既然圣者根本慧前不见有这些假相,哪里会有它的“无”呢?就像梦中生儿子,这个“儿子”是本来没有的,又哪里有这个“儿子”的没有呢?所以听到“无生”又执著有个无生,不也是病吗?

所以,人心就像猴子攀着树枝跳跃,舍一个树枝,又抓一个树枝,总是舍一取一。舍凡庸又著小乘,舍小乘又著唯识,舍唯识又著空,都是有所执著,都成了真实智慧的所破。总之,破以上诸师就是破一切凡庸、小乘、大乘的有所得人,也就是破自己心上一切有所得的执著。

因此,乃至承许有、无等边之间,当有违害,然灭一切边执,以无过故,如何能害?如刀不能斫空。

所以,乃至承许有、无等边之间,也就是在自心承许有色法、有心法,或者有生、有住、有灭等,以及承许无实有、无生、无住、无灭等边之间,就都不符合究竟实相,因此就被具正量者违害,也就是会被圣者现见实相的现量以及以教理引生的比量所违害。“然灭一切边执”,就是寂灭了执有、执无等的一切四边执著,这时就和离一切相的究竟实相契合;既然和究竟实相契合,那就无有任何过失;以无过失的缘故,怎么能违害或者胜伏呢?

比喻是:“如刀不能斫空”:如果有个东西,刀可以往上面劈,但虚空没有相,刀没有可劈的地方,不可能砍虚空。同样道理,自心像虚空一样无所依、无所寄,谁能破它呢?又怎么来破它呢?

故如论云:“由我全无宗,故我唯无失。”

由于我中观师没有任何立宗的承许(就是没有承许任何四边所摄的法),所以只有我大乘中观师没有过失。

这两句出自龙树菩萨的《回诤论》。全颂是:“若我有少宗,则我有彼过。由我全无宗,故我唯无失。”注意立宗的“宗”字,有崇奉的意思。凡是人立宗,都自以为我立的这个义是最了义、最究竟了,他把这个“主义”看得高于一切,这就是“宗”。哪晓得有少许的所立,就早已露出马脚,表明自己是在抱持这个所立的东西。所以只有空无所依,才无过无失。这一颂消归在自心上体会,就是:如果我在心前立个东西,认为真实中就是这个,那就和无所得的空性相违,已经在执取假法了,当然有过失。反过来,我心前一无所立,就和真如不二,因此就没有过失。

如是,由中观师抉择诸法实相真如之故,何者亦无能胜,而成一切士夫之顶。

想一想:没有抉择到实相真如,落在颠倒见里,当然会被见实相的现量和比量所胜伏,但中观师已经抉择到了诸法实相,因此就没有人胜出其上,实相就这么一个,抉择到了,就到了一切士夫之顶,也就是无上的人了。

归到自心上体会,这就是说:在执有、执无等的戏论都远离而冥会实相时,归于本性空寂,再没有要遮遣的了,再没有要建立的了,也就息心达本,到达究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