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别业果
《菩提道次第广论修心法(六)》 ︱ 宗喀巴大师 造丨 益西彭措堪布 讲授 ︱
此中贪心圆满,须具五相:一、有耽著心,谓于自财所;二、有贪婪心,谓乐积财物;三、有饕餮心,谓于属他资财等事,计为华好深生爱味;四、有谋略心,谓作是念“凡彼所有何当属我”;五、有覆蔽心,谓由贪欲不觉羞耻,不知过患及与出离。若此五心,随缺一种,贪欲心相即非圆满。
这里贪心圆满要有五种行相,也就是心里有这五种状况:一、有耽著心,对于自身的财物很耽著;二、有贪婪心,不满足,特别喜欢多多地积财物;三、有饕餮心,就是对于别人的资财等垂涎三尺,想“那么好的财物、那么好的车子、房子、电器、手机”等等,有爱味之心,就像狗看着肉骨头不由的口水就流出来了,特别想吃到它,这叫饕餮心;四、有谋略心,就是有想谋求到手的心,心里想“他的那些东西如何归属于我呢?什么时候能拿到手呢?”五、有覆蔽心,就是在贪欲起后不觉得羞耻,不知道贪欲的过患以及要从中出离或脱离。
如果这五种心其中缺少一种,贪欲心的状况就还不属圆满。如果五相具足,那就是一种圆满的贪心。
《瑜伽师地论》中,于十不善俱说加行。
《瑜伽师地论》中,不但身业、语业,连意业也说了加行。这里也是以这个观点来说的。
又非圆满贪欲之理者,谓作是念:云何当能令其家主,成我仆使,如我所欲?又于其妻子等及饮食等诸资身具,亦如是思。又作是念:云何当能令他知我少欲远离、勇猛精进、具足多闻、成施性等?又作是念:云何当能令诸国王及诸商主、四众弟子,供事于我,得衣食等?又作是念、起如是欲:云何令我当生天上,天妙五欲以为游戏,当生猛利、遍入世界乃至愿生他化自在。又于父母、妻子、仆等、同梵行者所有资具,发欲得者,亦是贪欲。
再者,非圆满贪欲的情况有哪些呢?对此要辨认各个方面的贪欲,从而断除。
有这样几种情况:一种是想,怎么能让他家的主人作我的奴仆而满我所欲?或者想,他的妻子、儿女或者他的饮食等资身之具是非常好的,什么时候能霸占到手呢?或者觉得他的妻子很好,什么时候能得到她?他的儿子很好,什么时候能占有?或者他家的饮食很好,我什么时候能得到?他的衣服很好,住宅、小车很好,我什么时候能拿到手?等等。
又这样想:怎么才能让他知道我是一个少欲知足的人,长期远离世俗、安住静处修行,我是勇猛精进,具足多闻的,我已经成就了布施的品性,我是个慷慨布施的人,等等,我怎么才能让他知道我有这些功德,之后他就会来供养我、尊敬我、侍奉我等等?这就是有心贪取名闻利养。
或者又这样想:我怎么能让总统、高官、富豪或者四众弟子供养我,来让我得到衣服、饮食、手机、电脑、小车乃至房子豪宅等等?这样子在一些权贵面前、富豪面前或者具信的四众弟子面前,想“什么时候能得到他们的供养呢?”起这样的心就是贪欲。
还有打的妄想更大、欲望更大,他想“我怎么能生到天上,享受天界那么好的五欲来作娱乐”,或者“我怎么生到猛利天、遍入天、乃至他化自在天”,这些也是贪欲。
再者对于父母、妻子、儿女、仆人以及同梵行者,拥有什么好的资具,自己发了想获得的心,也是贪欲。
总而言之,对于他人拥有的财物有贪婪、想取到的心,都是贪欲。不光是财产,还包括名誉、利养,他人的妻儿、地位,天界的富乐,种种高级的资具,有想得到的心,想拿到对方所有物的心,全都属于贪欲。
嗔恚心中,事、想、烦恼如粗恶语。
等起者,乐打等欲,云何令其遭杀、遭缚,若由他缘或自任运耗失财产。
造嗔恚业当中的事、想、烦恼这三者,都像粗恶语中讲的那样。
事,就是那些能引起嗔恚、恼乱的有情。如果是植物人,就不会结成这一条业。或者起心的时候,对方不会恚恼,也不属于这里的事。这里说的是能引恚恼的有情。
想,指无误想。
烦恼,随贪嗔痴任何一种而起。
等起,是指有一种喜欢打人或者损害人等的恶劣的欲。比如心想:怎么让他遭杀、遭捆缚,把他五花大绑,把他毒死、枪杀,或者挖眼、挖耳,或者让他受各种刑罚,或者由其它因缘来损害他,或者以幸灾乐祸的心愿他自己任运地丧失财产,愿他倒霉、倾家荡产等等,有这样的心理活动,叫做嗔恚的等起。
加行者,即于所思而起加行。
加行,就是按自己所想而发起了行动。
究竟者,谓于打等,期心决定或已断决。
究竟,就是对于我要打他、整他、杀他、绑架他等等,心已经决定了。
此亦有五,全则圆满,缺则非圆。
这里嗔恚也有五相或者五种嗔恚的心理状况,具全了,就称为圆满的嗔恚业,不具全,缺少某几相就是非圆满的嗔恚业。
具体指这样五种心理:
谓具五心:一、有憎恶心,谓于能损害相,随法分别故。
一、有憎恶心,就是缘着对方损害我的种种相,随着这些法的相而分别,发生憎恶的心。
二、有不堪耐心,谓于不饶益不堪忍故。
二、有不堪耐心,就是对对方那些不饶益我的态度、语言、行为等等无法忍受。
三、有怨恨心,谓于不饶益数数非理思惟随念故。
三、有怨恨心,就是对对方所作的不饶益的事数数地作非理思维和随念,忆念他的不好。
四、有谋略心,谓作是念“何当捶挞?何当杀害?”。
四、有谋略心,就是进一步起了谋略,我要怎么打他、害他、杀他。已经发起了设法要整他的心。
五、有覆蔽心,谓于嗔恚不觉羞耻,不知过患及与出离。
五、有覆蔽心,指对于自己起嗔恚不觉得羞耻,不知道嗔恚的过患以及要从嗔恚心中脱离。也就是起了这一系列的嗔恚心态后,覆蔽了内心,没有惭愧,不知改悔。
仅成损害心者,谓作是念,彼于我所,已作正作诸无义事,故我于彼当作无义。尽其所有几许思惟,尔许一切皆损害心。如是愿他现法丧失亲属、资财及善法等,及愿后法往恶趣中,亦是损心。
仅成损害心,就是起了这样的念头:他过去对我做过这样的伤害,现在正在作这样的损害,他既作了这些无义利的事,所以我也要对他作无义利的事。这样生起以牙还牙的心就是有损害心的嗔恚,而不是圆满的嗔恚。
像这样,有多少思惟的量就有那么多都是损害之心。同样,愿他现在就丧失亲属,比如愿他妻离子散,愿他父母死亡,或者愿他破产、倒霉、遭水火灾难,以及愿他失坏善法等,愿他来世堕恶趣,也都是损害之心。
邪见,事者,谓实有义。
意乐分三,想者,谓于所谤义,作谛实想;烦恼者,谓三毒随一;等起者,谓乐诽谤欲。
邪见中,事是指事实上有这样的义理。
意乐分成想、烦恼、等起三者。
想,就是对所毁谤的义理作谛实想,无有错乱。比如要毁谤前后世和因果,想的就是要破前后世和因果。
烦恼,指贪、嗔、痴任意一种。由于心中起了烦恼而造出邪见的业。譬如,以痴烦恼造邪见业,认为哪有什么地狱、什么鬼呢?我们眼睛根本没看到,哪里有?由此毁谤有六道的立论。以嗔恚造邪见业,比如曾遭到某个佛教徒打骂等,之后诽谤说:他们这些佛教的法全是虚假的,哪有什么佛菩萨、三宝!以贪欲起邪见,譬如想得到世间名利而作一些批判佛教的论文,大肆驳斥佛教说的因果论是谬论等。
等起,指内心有喜欢诽谤真实义理的欲乐。
加行者,即于所思策发加行。此复有四,谓谤因、果、作用、有事。诽谤因者,谓云无有妙、恶行等。
加行,指对自己所想的发动邪见业的加行,包括内心作诽谤的各种状况、行动。按照内容来分,又有诽谤因、果、作用和有事四类。诽谤因是否定说没有善行、恶行等的因的差别,即认为没有业行上的种种感果之因的差别。
诽谤果者,谓云无有彼二异熟。
诽谤果,指否定说没有善行、恶行这两者所感的果报,既无善行所感的天界果等,也没有恶行所感的地狱果等。
诽谤作用分三:诽谤殖种持种作用者,谓云无有若父若母;诽谤往来作用者,谓云无有前世后世;诽谤受生作用者,谓云无有化生有情。
诽谤作用,大的方面有三个:一、诽谤殖种持种的作用,说没有父亲殖种的作用,母亲持种的作用;二、诽谤往来作用,说没有随业从前世而来今生、从今生而往后世等;三、诽谤受生作用,说没有化生有情等等,比如没有中阴身。
谤实有事者,谓云无有阿罗汉等。
诽谤事实上有的事相或现相,比如说没有阿罗汉、佛菩萨或佛国净土等。
究竟者,谓诽谤决定。
究竟,指诽谤已经断定地做出来了。比如,肯定是没有前后世的,绝对没有佛菩萨、净土,心里已经决定,造成了颠倒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