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满法

《三戒论》讲记(二十六)居士勿闻

  • 作者: 达真堪布
  • 文章来源: 大圆满法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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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修持成佛要发殊胜菩提心!
为度化一切父母众生要发誓修持成佛!
为早日圆成佛道要精进认真闻思修行!


第二类种子等十条。

损坏种子与嫌毁,违恼言教犯堕罪,答非所问佯未闻,不收座垫损敷具,
驱逐比丘恼压制,以座穿漏有虫水,引入草中重造房,此等明知故犯罪。


一、损种子:

青稞等种子以及能生长出苗芽的任何一法,在无有毁坏、开许、被草捆缚等外缘的情况下通过炒青稞等方式损坏种子,自己或令人除掉草木等植物,毁坏时,草与青稞等种子损坏每一粒或一颗即犯一次此单堕。从树上摘下核桃等成熟的果实等为恶作。

故意毁坏青稞、麦子等种子,另外还包括有草木。若已经毁坏了的,或者僧众做了开许的,或者草木因被捆缚已影响到它们生成的情况,有这些外缘的情况下不会犯这条戒。

无论是通过什么方式,比如割断、打碎、炒等,若故意毁坏活的种子、刚长出来或者正在生长的草木,损坏每一粒或一颗即犯一次此单堕。这不是无意当中毁坏,每毁坏一粒种子,就犯一个单堕;每毁坏一根草木,就犯一个堕罪。

如果果树上面的果实还没有成熟,若摘下来也算毁坏种子,也是犯单堕。如果是已经熟了的果实,它快要掉下来了,在这种情况下摘,因没有毁坏种子,所以犯恶作,不会犯堕罪。

开许的方式:用火接触、以刀或指甲或鹦鹉嘴等损伤,诸如此类。除时药以外的其他三种药下午受用时也要洒凉水方可使用。

可以特意做这种开许,也有自然开许的。比如,像被鹦鹉等鸟类及虫类咬过,或是被火烧过但没有彻底烧坏的种子,这都属于自然开许的。还可以特意做开许,比如拿火碰一下,通过这样的一个仪式开许就可以了。若是做刀净时,可以让沙弥或者在家人拿刀在其上面割一下。此外,也可以用指甲掐一下、抠一下做净也可以。若是青稞或果实非常多,不用一个一个做开许,把它们拢到一堆,走到四个方向分别用火碰一下就可以了。

二、嫌毁:

对于如法已做或正在做僧众之事的比丘直接说:“竟然给我如此下劣的食物。”或者旁敲侧击地说:“有些人这般做事。”对方也明白了其义,以此僧众作启白羯磨,但是他仍不放弃,在将他列入恶人行列中时,即犯此单堕。

犯此戒的对境是“对于如法已做或正在做僧众之事的比丘”。为僧众做事的比丘有很多,他们时常给僧众分坐垫,分一些果实、食物、食品等。

若做事情的比丘如理如法地做或者正在做这些事情,有比丘想诽谤对方,直接说:“竟然给我如此下劣的食物”,或者虽然未直接说,却旁敲侧击地说:“有些人这般做事”,意思是说分得不公平。实际上,执事比丘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公平分配的。这个比丘就是想诽谤这位执事。对方知道了这个意思,僧众劝他放弃诽谤,他也不听。僧众因此作启白羯磨仪轨,把这个事情告诉僧众,让僧众知道,通过做这样的仪式让他放弃,如果他仍然不放弃,就会犯戒。没有做羯磨仪轨之前犯恶作,不会犯堕罪。

三、违恼言教:

自己犯了堕罪,其他比丘为了让他悔改,而良言相劝。当如法问其犯罪过程时,他假装未听,缄默不言,要么就是答非所问,如果对境已明白其意,将其列入恶人行列时,即犯此单堕。

若有比丘犯了堕罪,在一些特殊的日子里,通过一些羯磨仪轨,规定可以彼此提出一些不如法之处时,由僧众专门安排的其他比丘,或者和他友好的比丘,以及其他好心的比丘劝他,让他改变或者让他忏悔,但是他内心不愿意接受,假装未听到,缄默不言,或者答非所问。这样会影响清净戒律,还伤害道友的心,所以这是不允许的。

如果他实在不接受,僧众可以做启白羯磨,把他列入恶人的行列中。如果他仍然不放弃,就会犯此单堕。

四、损毁敷具:

自己享用僧众的大小坐垫等,之后自己未有收回,也没有委托他人收回,随便扔在无有屋顶遮蔽的地方,以至于造成损坏,或者虽未损坏,但离其附近超过四十九旬,则犯此单堕。

自己用过僧众的大小坐垫、褥垫以后,没有收拾,随便放在没有房顶等遮盖的地方,若遇下雨刮风等,就会被弄湿或刮走,导致僧众的财物受到损失。僧众的财物很重要,不能随便浪费或者造成损失,因此这个罪过是很严重的。

《百业经》中讲过很多相关的公案,若乱用僧众财产,对僧众的财产造成损失,死后要堕入地狱感受痛苦,很多孤独地狱的众生大部分都是这种情况。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僧众的财产不能随便占用,不能随便破坏,否则结果会很严重。

虽然自己没有收拾,若是委托他人了,对方也答应了,这样的情况下不会犯戒。如果遇到危及生命的危险而突然要离开,这样也不会犯戒。如果不存在这些情况,而是因为自己不重视,无论是否已经造成损失,都会犯戒。如果有院子,走出院子的大门时就会犯此单堕;若没有院子,离其附近超过四十九旬,就犯此单堕。

五、草敷具:


[1] 旬:旬和弓是同义,是长度单位。
使用僧众在有含生产生的经堂所铺的草等坐垫,其后自己未收回,也未差遣别人收回,扔在那里,致使破损,或者虽未破损,但是越过其附近而去,则犯此单堕。

若经堂里没有垫褥,可以用草铺在下面坐,但是过后一定要收拾好。如果不收拾就离开,会破坏僧众经堂的环境,而且慢慢会因生虫子而伤害众生的生命,这样会犯戒。虽然没有破损,也会犯此单堕;若是造成了破损,会犯更严重的戒。当越过其附近四十九旬,就会犯堕罪。

如果自己当时没有来得及收拾,而是委托他人收拾,他人也答应了,这就是他人的事了,你不犯戒。

我们大殿的地毯质地已经很厚了,上面又铺了一层坐垫,但是有的人还要自己带垫子,如果过后不带回去,这就是破坏坛城,也会犯戒。

六、驱逐:

以嗔恨之心,自己或令人将其他比丘从经堂中摈除,当对方出去时,即犯此单堕。

如果对方犯了根本戒,在戒律上有要求,也有摈出僧团的情况。但此处不是这种情况,而是因为自己不喜欢、生起嗔恨心,亲自做或者指使别人把比丘赶出寺院。当对方出经堂大门时,即犯此单堕。自己因为不喜欢而不择手段,比如通过自己的权力或势力将其他比丘赶出寺院、经堂,这样就会犯戒。

大家都要注意,这不是你喜欢不喜欢的事,寺院、道场是所有出家人的公共场所,谁也没有这个权力。

七、压制:

以损恼的心态对先进入禅房的其他比丘进行压迫,以身语制服时,则犯此单堕。

自己对先进入的比丘看不惯,利用权力或势力等手段,做对方不乐意之事,使他们的身语受到制服,这样就会犯这个堕罪。

这条戒也容易犯。有些人对一些比丘不太喜欢或看不惯,虽然没有直接把他赶出寺院,但是对其进行压迫,使其身语不自在,不能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受到了控制,这样就会犯这条戒。

八、穿漏:

坐在有尖锐脚的凳子沉重地压在经堂柔软的顶上,致使经堂穿破,则犯此单堕。

经堂是僧众公用的地方,因此都要注意。凳子脚非常尖锐,若放在经堂顶上,容易将屋顶穿破,甚至出洞、漏水等,会破坏经堂。当时也出现过这种事情,所以佛当时制定了这条戒。

九、浇虫水:

明明知道是有含生的水与草木等,却将这样的水引到草等土地上,或将草等抛入水中,无论是自己做还是令人做,有多少生灵死亡,就将犯多少此单堕。

明明知道草、土里有很多含生,但是还将水引到或洒到草上,或将草和土抛在水里,这样会伤害众生,是不允许的。

十、重造房:

在地基不稳固或者未挖水沟等有危险外缘的情况下,自己或差遣别人建造能容纳四威仪(行住坐卧)以上的房舍,在一日内用泥垒墙两层或三层以上,明知故犯,则犯此单堕。

如果没有地基或者没有做排水设施,这样就不结实、不稳固。如果是施主让你这样做,是施主自己的心意,这样不会犯戒。如果比丘(尼)自作主张这样做,就会犯戒。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过患敌。
生老病死犹波涛,愿度苦海诸有情!

以佛所获三身之加持,法性不变真谛之加持。
僧众不退意乐之加持,如是回向发愿悉成就!

达雅塔,班赞哲雅阿瓦波达呢耶所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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