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讲得到戒体以后,护持戒体之方法。昨天讲的是皈依,今天讲斋戒。
戊二、斋戒:
四根本戒四支分,戒酒不放逸分支,
高床歌鬘过午食,禁行分支乃斋戒,
此八分支非终身,亦非功德所依故,
别解脱戒唯七种,此八有生之年护,
居士虽非有部说,世亲许为上座宗。
小乘里,斋戒是在家居士的增净法。如《俱舍论》中云:“次第四为戒律支,一不放逸三禁行。”
“四根本戒四支分”
:四根本戒包括不杀生、不偷盗、不淫行、不妄语。断除非梵行等四根本戒及其同分是使戒律稳固的四种分支。小乘里,这是在家修行人的增净法,但是为什么要断所有的淫行呢?因为斋戒时间短,就是一天一夜,因此虽然是在家修行人,但是也要对自己严格要求,因此这条戒要求断除所有的淫行。
杀生戒,
主要是不杀任何众生,尤其是不能杀人和胎儿。
偷盗戒
,偷盗物质,且物品是有主人的,无主人的不算。通过抢、偷、欺骗的手段据为己有,就是犯偷盗戒。
淫欲戒
。禁止所有的不净行。比如以贪心去碰触异性,这是肉体和肉体之间的接触,也是犯戒的。还有跟异性说粗语之类的话题,也是犯戒。
妄语戒
。什么叫上人法妄语?没看见佛说看见佛了,没看见魔说看见魔了。比如“我看见佛了,给佛做供养了”“我看见魔了,把魔降伏、制止了”……这类的话。自己没有得地,说已经得地了;自己没有神通,说已经有神通了。这些都是上人法妄语,是绝对不能说的。
若是说其他的普通妄语、大妄语,也会犯戒,也会影响戒体的清净。
以上是四条根本戒。
“
戒酒不放逸分支”:饮酒戒。戒酒是不放逸分支。喝酒以后容易放逸,所以佛对酒戒要求的特别严格。佛曾说:“凡皈依我者,草尖露珠许酒亦不饮不灌,设若饮用,则彼非我声闻,我亦非彼本师”。因为喝酒以后就无法控制了,越喝越想喝,直到喝醉,醉了以后,也许所有的戒都破了。以前有过一个公案:有一个人在无奈的情况下,被迫在杀生、不净行和饮酒中做选择。他想,不能选择杀生,也不能选择不净行,这都是犯根本戒的,还不如喝酒,于是就选择了喝酒。可是他喝醉后,这几个戒都犯了。
戒酒是不放逸之支分,主要是为了不放逸,也是为了保护戒体。佛在《念住经》中云:“谓此不能损害我,具智慧者不依酒,醉时清凉异熟大,依酒堕入地狱中。”也许有的人认为“喝点酒有什么啊,我酒量很大,喝点没有事,醉不了,对我没有什么”……以这种心态去喝酒真的不好。一个智者不应该喝酒,因为“醉时清凉异熟大,”喝的时候可能感觉挺好,但是这个异熟果非常重,喝酒一定会堕落地狱。为什么说异熟重呢?就是要下地狱。
现在很多人都是因为贪酒的味道和饮酒的这种感觉而喝酒,但是自己还找借口,说为了工作,为了应酬。你看现在的国家领导人都倡议不喝酒了,你为了工作还要喝酒吗?
“高床歌鬘过午食,禁行分支乃斋戒”:这里包括三条戒:高广大床,歌舞花鬘,非时过午进餐。
高广大床戒,“高”指尺寸高、价格昂贵,若是坐、躺这样的床、椅子都是犯戒的。这里有两条内容,但在八关斋戒里算一条。
歌舞花鬘戒,这里细分有六条内容,但是在八关斋戒里是一条戒。若仔细分,“歌”包括不唱歌、不跳舞、不弹乐器;“鬘”包括不涂抹带香味的东西、不化妆、不戴花鬘和宝鬘等装饰。
过午不食戒,依自己所在地的时间,中午以后不能进餐、吃饭,包括饮料都不允许喝。
断除此三者是清净禁行之分支。虽然是在家修行人,但是受戒那天应该和出家人差不多。所谓“清净禁行之分支”,就是行为应该和出家人一样,跟出家人学,这样对自己的修行和守戒也有好处。
“此八分支非终身,亦非功德所依故,别解脱戒唯七种”:一共有八条戒,护持此八种戒者即是八戒居士。由于此八种支分并不是终身戒,都是一时的戒,所以不属于一切上戒功德的所依。八关斋戒不属于终身戒,受持的时间短,所以不能成为上戒(菩萨戒、密乘戒)功德的基础。
《道灯论》中云:“恒俱余七种,别解脱戒者,乃有菩萨戒,善根非余有。”恒时具足七种别解脱戒者有菩萨戒,除此之外,虽然具足一些善根或戒律,也不能得到菩萨戒。对这段偈颂的理解也有不同的说法。本解释的作者认为,阿底峡尊者的观点是:斋戒也是别解脱戒,但是它不能成为上戒的基础,比如说对于菩萨戒来说,能成为菩萨戒基础的是其余七种别解脱戒。真正的别解脱戒有八种。其他很多论师则认为,真正的别解脱戒只有七种,他们观点也是依据阿底峡尊者的《道灯论》而安立的。其实,这里也不是说斋戒不是别解脱戒,阿底峡尊者的密意是观待上戒而言的,比如说成为菩萨戒的基础的别解脱戒只有七个。为什么八关斋戒不能成为上戒功德的基础呢?因为它时间短,只是一天一夜的戒律。
“此八有生之年护,居士虽非有部说,世亲许为上座宗”:假设承诺有生之年一直守护此八支分,有何功德,有何教证承许?虽然他不是出家人,也没有受出家戒,但是他一生当中受持这八条戒,这个人是彻底断淫行的,但他不是出家人,这种情况能不能得到戒体?他能不能受这样的戒?能不能得到戒体?他是属于是在家的修行人(优婆夷或优婆塞),还是属于出家的修行人?
这样的例子曾经有过,比如说旃札果玛上师曾经也是受持此戒律。
首先,对于承诺有生之年守护八支分者,能否得到戒体?尽管一切有部的戒律中并未如是宣说,但是世亲论师认为这是上座部的观点。有部宗和一切有部不同,上座部也是包括在有部宗里,前面讲过第三次结集的缘起,当时整个佛教僧团内部分成了十八部声闻,包括一切有部、上座部等。一切有部的传承里面对此没有宣说过,也许不一定承许;也许是承许了,但是只是没有宣讲,也没有受持的方法而已。但是根据上座部观点,是能得到戒体的,上座部应该承许这种受戒方式。世亲论师曾经这样说过:所谓的居士,在上座部的窍诀传承中听说过,但未见过如来有明说。这里的“居士”就是指一生一世受八条戒的居士,即八戒居士。虽然没有见过如来(佛陀)在经里面对此有明确的说法和允许,但是听说过上座部有这种受持方法,可能有这种宣说。但是,大乘的契经中对此有宣说,如《宝积经》中如是记载:“大悲王子以此方式受此戒。”当时大悲王子想出家,可能当时的条件不具足,但他又不愿意过普通人的生活,这个时候佛告诉他,你可以这样一生一世受持这八条戒,这样也是功德无量的。可见,大乘佛法里是可以有这种情况的。其实,这个也不是不能有的,也可以有的,这谁控制呀?自己若是这样受也是可以的。
戊三、居士戒:
断尽杀盗淫妄酒,即是居士之戒律。
随意承诺依数量,一戒二戒多圆戒,
戒除一二三五上,梵行居士断非梵。
智者许此八戒士,非在家亦非出家。
居士戒是终身戒。终生三戒:居士戒、沙弥戒、比丘戒。沙弥、沙弥尼,比丘、比丘尼只是性别不同,戒体都是一样的。
犯根本戒的四个支分,此处就不仔细讲了,下面讲到沙弥戒、比丘戒的时候会仔细讲。
杀生即断绝命根。犯根本戒要具足四个支分:第一,对境必须是人或者胎儿,如若不具足这一点,只能算是根本罪的范畴,并不能构成真正的根本罪,因此不能算是真正破戒。堕胎是杀人,这是犯根本戒的;杀其他的比如说动物、小含生是支分戒。第二,杀生要有想杀的动机。第三,要有行为,自己亲自杀或让别人杀都一样。第四,结果是断除命根,让其灵魂和肉体分开,若断气了,风就停了,灵魂、意识也就没法再留存了,就离开了。
不与取即偷盗;妄语指说上人法妄语;邪淫即以贪欲作不净行,不是所有的不净行都是邪淫,夫妻之外有这种不净行就算是邪淫。此处未说是断非梵行,只是说断邪淫,因为在家人容易守护。若是要断一切非梵行,对在家修行人来说是比较困难的,所以这里说的是邪淫戒。《俱舍论》中云:“邪淫极受谴责故,易守不作得戒故。”邪淫是一般的在家修行人不应该做的,为什么会遭“谴责”?因为这是不道德的,也不符合人轨。一个学佛人,虽然是个在家修行人,也不应该邪淫。之所以说“易守不作得戒故”,是指断邪淫对在家人来说也是很容易的。“不作得”就是指受这个戒并不复杂,在家人应该能做到。但是现在的年代和以前不太一样,这条戒对现在的人来说是否好守持也不好说;对以前的人来说,断邪淫是很容易的一件事。
此四种是四根本罪。
饮酒戒也是要断除的分支,如若不断则无法守护其他学处。佛讲了,一个居士随意喝酒,也是不如法的。
这五条根本学处是居士戒,可以随自己的意愿而承诺。居士戒共有五条,五条戒都受持是居士的圆满戒。依照守护的数量,诸如仅戒杀为一戒居士。仅戒杀为一戒居士,在此基础上断不与取为二戒居士,在此二者基础上诸如断除妄语为多戒居士,在此三者基础上断除邪淫与饮酒为圆戒居士。此等依次断除一个、两个、三个、五个所断。这不是戒律里讲的,而是《俱舍论》里讲的。但这也符合佛的教义,也可以允许。
有部宗承许:仅仅承诺守居士戒而可随意守一戒等。这是有部的观点,因为有部认为,若要得受戒体,一定要远离五择定。若是受居士戒,五条戒都要受,否则就属于分支择定,这是不如法的,得不到戒体。应该先受这些戒条,受完以后根据自己的情况再守,若守一条戒是一戒居士,守两条戒是二戒居士,守三条戒是多戒居士,守四条、五条戒是圆戒居士。
但是经部认为:如果随意承诺一戒等就承认为居士戒的话,那就成圆戒居士了,这样一来,由于没有守护其余的戒律,就会造成破戒的过失,这不符合逻辑,也不符合教理。所以,受戒的时候,一戒居士就受一条戒,二戒居士就受两条戒,三戒居士就受三条戒等等。
在《三戒论释》中,作者的意思是这些戒不用以酒戒为基础。但是其他很多论典里讲,酒戒是基础,在受酒戒的基础上,受一条戒是一戒居士,受二条戒是二戒居士,受三条戒是三戒居士,受四条戒是圆满居士。
以上所宣说的是在家学处。
五条戒里断除的是邪淫,若是在五根本戒的基础上,断除一切非梵行(淫行),这是梵行居士。这一点通过“戒律庄严修行人”等教证可以说明,这是经部承认的。
梵行居士与八戒居士都是断所有淫行的,算在家修行人还是算出家修行人呢?《宣说幻化经》中也有阐述,此经中云:“纵然诸善逝赞叹,出家具有多功德,然为悲悯诸有情,利众生我执国政,有生之年持梵行,亦守八关斋戒也。”佛讲,若能出家修行是最好的,福报大;但是国王、大臣们要持掌国政,若要剃头、穿袈裟、到寂静处修行可能有困难。佛告诉他们,可以一生一世持八条戒,可以做八戒居士,也可以做梵行居士,也可以断所有的淫行,这样修行功德大,也一样可以守护自己的相续不被染污。
这些人善根好,根本不想有这些不净事,但是要出家也有困难,没有这个机缘,那怎么办?就可以这样做。以前一般国王、大臣都有这样的,《水浒传》讲的一百零八位英雄也都是断淫行的。什么叫英雄好汉?不仅能降伏敌人,还能降伏自己的内心,这叫英雄。现在这个年代很少有真正的英雄。
佛经里可能没有明确的说明,但智者们认为这两种居士已断绝了在家人的不净行,因而不是在家人。又由于未持出家相,没有剃头,没有穿袈裟,也没有举行出家的仪式,也不能说是出家人,所以也不是出家人。他们既不是在家,也不是出家,但也是一种非常殊胜的修行。
其实身份并不是很重要,你在家也行,出家也行。其实成家也没有什么,但是不能总被贪心等烦恼控制或牵引,这样的人是不自在的,若是没有被烦恼牵引,没有被烦恼控制的话,也没有什么,你也可以成家生孩子,一切随缘。能征服自己的内心就行了,也不是说不能成家,也不是说不能生孩子,不是这个意思,主要是一个在家修行人应该去征服自己的内心,这些应该由自己来控制,由自己来安排,不应该由烦恼牵引,不应该被烦恼控制。
余六不善同分断,具居士戒持明者,
除出家相与仪轨,余均实行佛所说。
“余六不善同分断”:“余六”是什么?十不善业中,杀、盗、淫身三不善业以及口四业里的妄语都是居士戒的根本戒,除此之外,余下绮语、离间语、恶语口三业和贪心、害心、邪见意三业,一共有六个。余下的语三、意三共六种不善业以及四根本罪的同分杀旁生等一切所断虽然未彻底戒除,但因具有悔改之心而称为需还净之学处。所谓四根本罪的同分也有很多种,比如说杀旁生;以贪心做一些不如法的行为;自己不知道所盗物品是无主物,而以想偷的心态去偷盗等。这些都是要尽量受持的,若是犯了这些罪不会破坏戒体。所谓“戒除”,是相续中除掉戒体,破坏戒体。对此也是有辩论的:有的说,犯了根本戒后,戒体彻底没有了;有的说,还是有戒体,但是是一个被破坏的残废的戒体。尽管这些罪不会破坏戒体,但是,这些也不能犯,属于“需还净之处”。虽然不是犯真正的根本戒,但若是犯支分戒,也要通过忏悔、发愿改过的方式清净罪业,不做形式上的忏悔也可以,但心里要忏悔,要有要改过的心。
“具居士戒持明者”:具有居士戒的密宗持明者,允许有三种身份,若是在家身份,受持居士戒,虽然他是居士,但也是修密法的持明者、修行人。
“除出家相与仪轨,余均实行佛所说”:学密也不是就可以随便了。对于居士戒持明者,除了披袈裟、持钵盂等出家相以及羯磨仪轨专门制定的戒律外,其余所有的戒律都必须同出家人一样。一个在家身份的密宗持明者,可以不剃度,不穿袈裟,可以不做这些羯磨仪轨,可以不守持专门针对给出家人制定的戒条,而其他的自性罪、佛制罪等,无论出家还是在家,都是要守持的。
《妙臂经》中云:“如来彼说别解脱,一切清净之戒律,在家咒师除形象,仪轨余者均当行。”“咒师”也叫瑜伽士、持明者,有很多种称呼。对于在家瑜伽士而言,除了佛专门给出家人制定的剃头、穿袈裟,以及羯磨仪轨等法事可以不做外,其余的所断之学处应该断,所行持之学处也一样要行持,和出家人一样。既然如此,那么出家咒师就更不必说了。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过患敌。
生老病死犹波涛,愿度苦海诸有情!
以佛所获三身之加持,法性不变真谛之加持。
僧众不退意乐之加持,如是回向发愿悉成就!
达雅塔,班赞哲雅阿瓦波达呢耶所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