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示关要相同
《辩答日光论选要讲记》 ︱ 全知麦彭仁波切.著︱ 智圆法师.译讲 ︱
《中论》云:“自知不随他,寂灭无戏论,无异无分别,是则名实相。”
实相唯以内证智慧亲自证知,不是随其他譬喻、道理等来了知;这是从本以来寂灭四边的自性;无有语言可说的是此、是彼等戏论;无有任何异体的大平等性;也无有任何分别,具有这五种特征的就称为“实相”。
这里首先说了“自知”,如果是“他知”,那就是以一者了知另一者。既然“自知不随他”,就是自己证知,不依他作解。也就是不随其他语言、推理、比喻等来了知。随着语言而知道,只是语言的相;随着比喻而知道,也只是比喻的相;随着思维、推理而知道,也仅是寻思所得的影相……心缘着语言的影相、缘着譬喻本身或者处在寻思的状态,都不是如实见实相!所以除了自证实相没有其他方式!
“寂灭,无戏论”:这上面本来寂灭了有、无、双亦、双非的一切边或定相;也没有语言可诠的是此、是彼等戏论。
“无异”,就是没有什么圣凡、染净等异体或二体的法。有轮回,才有相对的涅槃;有梦,才有相对的醒;有染,才有相对的净……凡是异体的法都属于对待的二边,而实相是绝待的平等性、无有异体。
“无分别”:当时没有境相,哪来对境相的分别呢?
“是则名实相”:这才叫做实相。换言之,并非亲证,而是随他作解,(比如听课后记住了、理解了,再重复出来:“实相是如何如何”)就不算实相;心缘固定的一相,说是此、是彼,或认为有异体,有分别等,都不是实相。
反之,所谓的“有所见”就是随他而知、有定相或偏堕一边、落于戏论、有差别相、有对境相的分别,因此绝不是见胜义自相。由此就能决定“见胜义”即无所见。
又云:“诸法实相者,心行言语断,无生亦无灭,寂灭如涅槃。”
真实中,诸法实相远离一切言诠,一切分别的心行和言语彻底断绝。原因是:诸法从本以来无生无灭,寂灭一切戏论,如同离垢涅槃。
“心行言语断”的“心”指分别心。分别心和语言可以思维、表达世俗的事:此是红、彼是蓝,或者高、低、美、丑、此法、彼法……而诸法的实相无定相可得,因此分别心缘不到,言语的道也断了。
《罗睺罗赞般若母》云:“无可言思般若度,不生不灭虚空性,各别内证智行境,三世佛母我敬礼。”等,
诸法的法性原本远离戏论,因此不是语言所能诠表、分别思维所能缘取,对这甚深之处赞叹为“无可言思般若度”。它的体性不堕现、空任何一方,远离一切生灭戏论,最极寂灭而光明,因此说“不生不灭虚空性”。这自性法界虽然超越了世俗语言、分别的一切行境,但又不是像酣睡、昏厥等,而是有圣者自证智以无所见而见、以无所住而住,因此说“各别自证智行境”。这实相般若波罗蜜多是三世诸佛共同的母亲,何以故?以般若波罗蜜多出生一切诸佛故。诸佛同以般若为母,所以说“三世佛母我敬礼”。
由于“不生不灭虚空性”,所以毫无境相可得;由于“各别自证智行境”,所以不是心境相对(以心见到面前的胜义),而是无任何所缘的自证,即“无所见而见”。
2、教诫不应轻毁
如是而说。此是说甚深义,不应怖畏而出不敬之语。否则,仅显露自己内心之意外,谁也无力否认殊胜胜义,且将产生违逆大乘法无量过失。
正如经文所说般,“胜义非心境”是在诠说超越语言、分别之境的甚深空义。“甚深”,就像水深不见底。也就是说:对世俗的种种事,分别心能够测度、了知;而胜义不是分别心能测度、了知,因此是“甚深”。
“非心境”三字,指示了胜义非心识所能缘取、非语言所能表达,除了远离分别的各别自证智之外,没有其他证知方式;否则,如果胜义是心的境,是分别心可以思维、语言可以表达、世间识能知能见到的对境,又怎么称甚深呢?
对于宣说佛法甚深义的此处,理应欢喜信受,并以修行来 实证 它;不应当在听到“胜义非境”时,心里畏惧而排斥,进而反驳说:难道胜义不是圣者心的境吗?难道胜义是任何人都不能了知的法吗?难道胜义与外道所说的不可思议“神我”一样吗?……这些除了显示自心没有通达离戏的胜义之外,不可能以几句反驳,就把胜义的真相 抹杀 或改变,然而谤者却会由此产生违逆大乘甚深法的无量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