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真实品第三
《辨中边论颂讲记(未定稿)》 ︱ 全知麦彭仁波切/科判 智圆法师/讲授 ︱
辛八、安立善巧真实分二: 一、宣说所断十种恶见 二、宣说能断十处善巧
在下面的学习中,要把握两点:一、恶见如何生起;二、如何断除恶见。总体上说,恶见是由不了知十处的自性而生起的;善巧这十处的自性,就能息灭恶见。因此,十处善巧是十种恶见的能断。
比如,计执花绳为蛇的蛇见,就是由不了知花绳的自相而生起的。怎样断除这一蛇见呢?只有见到花绳的本相,才能断除,此外没有方法。同样的道理,只有以智慧善巧十处的自性,见到十处无“我”,才能断除十种我见。
壬一、宣说所断十种恶见
于蕴等我见,执一因受者,
作者自在转,增上义及常,
杂染清净依,观缚解者性。
缘于蕴等十处生起的十种我见,即执一性我见、执因性我见、执受者性我见、执作者性我见、执自在转性我见、执增上义性我见、执常性我见、执染净所依性我见、执观行者性我见、执缚解者性我见。每一种我见,都唯有依靠相应的善巧才能断除。
一、由蕴善巧断除执一性我见
本来只是色、受、想、行、识五蕴,并没有独一性的我。无明不了知蕴的自性,误以为有一体的我,由此生起执一性我见。
如实地抉择五蕴多体的自性,能断除执一性我见(方法是把蕴分为色、受、想、行、识五部分,其中的每一部分又分成多分,比如,色分成多分等等,这样分下去,当内心明现五蕴的多体自性时,就能断除执一性我见。)。
二、由界善巧断除执因性我见
内外诸法可归摄在六根、六境、六识十八界中。
本来只是由十八界的种子或功能,产生器情万法。无明不了知十八界的自性,误以为器情万法是以实有的我为因,由此生起执因性我见。
如实地抉择十八界的自性,了达除了只是由十八界的功能为因而产生器情万法外,并没有实有因的我,由此能断除执因性我见。
三、由处善巧断除执受者性我见
本来色声香味触法的能受用者唯是六内处。无明不了知十二处的自性,误以为有实有的受者我(认为有受者我在见色、闻声、嗅香、尝味),由此生起执受者性我见。
如实地抉择十二处的自性,了达六境的受用者唯是六内处(眼耳鼻舌身意),由此能断除执受者性我见。
四、由缘起善巧断除执作者性我见
本来诸法唯是由因缘和合而生。无明不了知缘起的自性,误以为有实有的造作者(比如计执自在天、上帝等创造万物),由此生起执作者性我见。
如实地抉择缘起的自性,了达诸法缘聚时不得不生,缘不聚时何时也不生。此外没有作者的我。由此能断除执作者性我见。
五、由处非处善巧断除执自在转性我见
本来诸法只是以各自的处、非处力,而现前有、无、是、非等等。无明不了知处非处的自性,误以为有自在转性的“我”(能自在主宰万法的“我”),由此生起执自在转性我见。
如实地抉择处和非处的自性,了达除了只是处非处力之外,并没有自在转性的我(比如时过三九大地回春,人寿至八万岁时弥勒佛出世,造恶定堕三恶趣,修净必生极乐,都是以处非处之力运转,而没有自在转性的我。),由此能断除执自在转性我见。
六、由根善巧断除执增上义性我见
本来诸法只是由诸根的势力而增上。无明不了知诸根的自性,误以为有能作诸法根本的我,由此生起执增上义性我见。
如实地抉择二十二根的自性,了达增上染净诸法的根本仅仅是这二十二根,由此能断除执增上义性我见。
七、由世善巧断除执常性我见
本来三世只是依于事物的生灭而安立的,三世的分位彼此各异,并没有三世不变的常我。无明不了知三世的自性,误以为有个三世不变的常我,从过去到现在又去未来。由此生起执常性我见。
如实地抉择三世的自性,了达三世唯是依于有事的生灭安立的,而且三世分位各各不同(过去非现在,现在非未来),由此能断除执常性我见。
八、由谛善巧断除执染净所依性我见(染净所依指染净的受用者)
本来杂染就只是集、苦二法,并没有杂染的受用者;清净也只是道、灭二法,并没有清净的受用者。无明不了知四谛的自性,误以为轮回时有杂染所依的我,得涅槃时有清净所依的我,由此生起执染净所依性我见。
如实地抉择四谛的自性,了达除了只是由集感苦、以道证灭之外,并没有别的染净受用者(以十二缘起而言,只是无明为缘生行,行为缘生识,乃至生为缘生老死,只见唯法因支生唯法果支,里面没有杂染所依的我。清净方面,也只是无明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灭,乃至生灭则老死灭,只见由因灭而果灭,没有清净所依的我。),由此能断除执染净所依性我见。
九、由乘善巧断除执观行者性我见
本来只是由修习三乘正道而现前诸道功德,并没有观行者的我。无明不了知三乘的自性,误以为有实有的观行者(比如,执著有实体的资粮道菩萨、初果阿罗汉等等),由此生起执观行者性我见。
如实地抉择乘的自性,了达除了只是由修习三乘正道而现前诸道功德之外,并没有实有的观行者(比如,除了只是由修习菩萨乘而现前大乘诸道的功德之外,并没有实有的菩萨乘观行者。),由此能断除执观行者性我见。
十、由有为无为法善巧断除执缚解者性我见
本来不存在实有的系缚者和解脱者,只是由无明不了知有为法和无为法的自性,才误以为有实有系缚者和解脱者的“我”。
如实地抉择有为法和无为法的自性,了达具有诸有漏有为法,称为系缚;灭尽诸有漏有为法的抉择灭无为法,称为解脱。除了只是这些有为法和无为法之外,并没有实有的系缚者和解脱者(或者反面观察,假使有实有的系缚者,应当永远保持其自性,由此应成永远不得解脱。假使有实有的解脱者,也应成不是新生,应在有垢位也存在,如此不必寻求解脱。),由此能断除执缚解者性我见。
总之,以上十种恶见是由不了知十处的自性而产生的,因此也只有依靠善巧十处的智慧进行断除。如实地抉择十处本来无我,就能从十种我见中解脱。
壬二、宣说能断十处善巧分二: 一、所善巧十处摄于三自性中 二、广说十处善巧
癸一、所善巧十处摄于三自性中
此所执分别,法性义在彼。
在彼蕴等十处中,每一处都具有三种义,即所执义、分别义和法性义。
一、遍计所执义(所执义)
全知麦彭仁波切解释说:“于蕴等十处,从显现二取而执著、并以虚妄分别假立此者彼者的角度,摄为遍计所执义。”
以色蕴为例,心前显现能取识和所取色别别分开的两部分,按这样显现而执著,并且以虚妄分别假立“这根柱子是红色,那块布是蓝色”,“几百米外有一座白塔,空中飞来一只老鹰”,像这样执著心外有色,并以分别心假立“是此、是彼”,就是色的遍计所执义。真实中并没有心外的法,按这样执取的色只是所执义色,或者说,只是虚妄分别假立的色。
二、依他起义(分别义)
全知麦彭仁波切解释说:“从彼等一切仅仅是唯识体性的角度,摄为依他起义。”
比如,色只是由分别心显现的,而不是心外有色,如梦中的色唯是分别。从色是唯识体性的方面定义,就是分别义色。
三、圆成实义(法性义)
全知麦彭仁波切说:“从彼等一切具有二取空之法性的角度,摄为圆成实义。”
比如,色具有二取空的法性,是色的圆成实义或法性义。《心经》说“色即是空。”就是讲它的法性义。
以上对色安立了所执义、分别义和法性义。其它受等四蕴及界等九处,都可如是安立。比如冬季寒冷,误以为能受的心外有冷受,并如是执著、谈论,这样的受就是心假立的所执义受。从名言真相看,受唯是分别心的显现,除了分别,什么也没有,这是分别义受。从法性上说,受的法性本是二取空,是法性义受。这样对应就能把所善巧十处归摄在三自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