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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真实品第三

《辨中边论颂讲记(未定稿)》 ︱ 全知麦彭仁波切/科判 智圆法师/讲授 ︱

(六)安立摄受真实

一切名都是心假立的,心外没有名的自性,因此名摄于遍计所执自性。凡是依他起识,体性上就有相和分别两方面,因此相和分别摄于依他起自性。真如和正智属于圆成实自性,真如是无变圆成实,正智是无倒圆成实。因此,在三自性中摄受了五法。

(七)安立差别真实

七种差别真实涵盖了轮涅诸法的真实性。轮回方面的流转、邪行、安立三种真实,是从遍计所执和依他起这两种自性安立的。也就是,心耽著遍计所执,就以依他起转入轮回。这一流转的状况,称为流转真实。流转的因,称为邪行。“邪”是不如理的意思,耽著遍计所执就是集——邪行真实。有了这一耽著,就安立轮回六道的苦果,是安立真实。以三自性抉择轮回,直接、简明。(《入中论》说:“最初说我而执我,次言我所则著法,如水车转无自在。”其中,“我”和“我所”是遍计所执,“执我”和“著法”是邪行真实,“如水车转无自在”是安立真实。)

涅槃方面的实相、唯识、正行、清净四种真实,则是从无倒、无变这二种圆成实中分出来的。无倒圆成实是道,从中分出唯识、正行二种真实。说来也简明,道的关键就是无倒通达万法唯心、心即明空不二的法界。无变圆成实是灭,从中分出基的实相二无我义和果的清净灭谛。

这样就知道,从三自性中可分出七种差别真实,进而分出百种、千种乃至无量种真实。轮涅诸法的真实相都是从三自性中分出来的。

(八)安立善巧真实

能断是十处善巧,即通达十处自性的智慧;所断是十种我见,即不通达十处自性所生起的虚妄分别。

具体的情形是:由通达蕴是多体性,能断除执一性我见。由通达器情之因是根、境、识的功能,能断除执因性我见。由通达六外处的受用者是六内处,能断除执受者性我见。由通达诸法从因缘生,因缘非一非常,能断除执常、一作者性我见。由通达诸法唯以处非处力而运转,能断除执自在转性我见。由通达染净诸法唯以二十二根起增上作用,能断除执根本性我见。由通达过、现、未三世由有事的生灭而安立,三世分位不同,能断除执常性我见。由通达四谛唯是由集感苦、以道证灭,能断除执染净所依性我见。由通达唯以因乘产生果乘,能断除执观行者性我见。由通达有为法唯是假、因、相,无为法唯是寂静、真如,能断除执缚解者性我见。

按照三自性观察,独一我、受者我乃至缚解者我,都是遍计所执。是法本无,唯心妄执,故是遍计所执。如何破除这十种“我”呢?这就要通达蕴等十处的依他起性或者说心的缘起性。由蕴等十处只是依待他而生起,就可以认识十处本来无我,唯是圆成实空性。

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实际都是唯识。五蕴是唯识的体性,是分别所作,由此就成立是多体性和刹那性,不是独一、恒常的我,这就显示出唯蕴无我。进一步,连无分微尘和无分刹那也不存在,蕴的法性义本是圆成实空性,哪里有一性的我呢?

十八界也是唯识。只是由阿赖耶识中根境识的种子具有能现行的功能,依种子力而生起器情万法,哪里是以实有的我为因呢?

十二处也只是唯识的体性,只不过从能受用和所受用假立内外两方面。任何识的生起都一定有受用,也就是从识具有明了性这一点,就说眼受用了色,耳受用了声等等。所谓的受用,就只是识生起时的分别,此外哪里有受者我呢?

诸法缘聚则生,缘散则灭,在因缘生之外,哪里有实有的作者我呢?这里只有阿赖耶识中熏种子,由种子成熟而现行,如是因、如是用、如是果,并没有实有的造作万法的作者“我”。

处非处,也是无欺缘起之相。符合缘起律的是处,不符合缘起律的是非处,除了随缘起律而运转之外,并没有自在转性的“我”(或主宰者的“我”)。

四谛和三乘的因果也是在依他起性上建立的,除了由因感果的缘起性,并没有实有的染净所依者和观行者。

有为法和无为法也是如此。依于三自性观察,就能破除执缚解者性我见。从所执义观察,凡是意识执著此种、彼种而以名、句、字假立的法,都是假名,了无实义。从分别义观察,只是以阿赖耶识中的习气种子为因,到习气成熟时就变现根身、器界、七识的内外诸相。这假、因、相三法,就是有为法的内容。从法性义观察,所观真如和所证灭谛是无变圆成实,能观之道是无倒圆成实。无变和无倒圆成实,就是无为法的内容。因此,由了知依他起就了知本无遍计的种种我,依他起识的法性即是圆成实。

因此,把蕴等十处归摄在三自性中,只要善巧三自性,就能善巧十处的自性,由此远离种种人我、法我的戏论。

总之,统摄诸法的根本是三自性,称为根本真实。唯一能显示三自性真实相的无颠倒心,称为相真实。由心远离增益、损减,无误地显示三自性的真实性,就能安立由八种真实统摄的一切真实性,由此将生起通达万法的智慧。

与第四品连结

以上三品辨明了所知之境的相、障、真实,了知了所对治是虚妄分别为体性的烦恼障和所知障,能对治是通达真实性的智慧。在如实地抉择了所知之境后,就能趣入能修的对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