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归依已所学次第
《菩提道次第广论修心法(六)》 ︱ 宗喀巴大师 造丨 益西彭措堪布 讲授 ︱
第四,既归依已,所学次第分二:
一、《摄分》中出
二、教授中出
今初
在了知了内外教在大师、教法、徒众上有很大的胜劣差别后,心里会发起我唯一以三宝为归处,不以其他为归处的决断心,从而坚定地归依。这样归依以后,就有所学的次第,这就谈到归依以后该持哪些学处。它又包括《摄分》中出和教授中出两部分。
初中有二四聚。
就是指《摄分》中所出,有两个四聚学处。
初四聚中:亲近善士者,谓如前说善知识者,乃是一切功德依处,观见是已而正亲近。由归依佛即是归依示道大师,随顺此之正行,即是亲近示道师故。
初四聚就是亲近善士、听闻正法、如理作意和法随法行,都是归依三宝随顺的学处。
首先亲近善士,就是前面所说善知识是一切功德的依处,认识这一点后应当如理地亲近善知识。为什么要持这条学处呢?因为我们已经归依了佛,也就是归依了指示解脱道的大师,现在佛不在世,随顺这一条的正行就是亲近开示解脱道的善知识。所以由归依佛就要执行亲近善士的学处。
听闻正法及如理作意者,随其所应,谓当听闻若佛所说、若佛弟子所说法教诸契经等,及若作意何种所缘能息烦恼,即应作意。由归依法,于教证法应当现证,此即是彼随顺行故。
接着听闻正法和如理作意,依次就是应当听闻佛所说、佛弟子所说的法教诸契经等,以及作意以什么所缘能够止息烦恼,就应当作意。由于我们归依了法,就应当开始对教法和证法亲自去证取。归依了法就是以般涅槃为正修法,已经依止了这个法以后,我们就要实证到它,这是现证证法的随顺之行的缘故。
所以我们归依法的目的是要现证妙法,为此我们要修持能够随顺此的听闻正法和如理作意。就是你要达到目的就要修持它的因,它的因就是听闻正法和如理作意。你持这两条学处就是应当对于佛和佛弟子所讲的法宝要随处去听闻,而且听闻以后就要作意:我缘着什么法能够止息烦恼呢?就应当作意这个法。
前面讲到相差别的时候也说到了,法宝的业用差别是给行者充当止息烦恼和苦的所缘,因此我们一遇到法宝的时候就要想我要去听它,而且哪个法能治病,我就要去作意它,要像这样来修学。
法随法行者,谓应随顺般涅槃法而修正行。由归依僧,于趣涅槃补特伽罗应执为伴,其随顺行,谓应与诸趣解脱者共同学故。
法随法行指的应当随顺般涅槃法来修正行。就是心里要知道,这个法能够息灭苦,能够证入涅槃,所以要顺着它来修持,这叫法随法行。
由于归依了僧,已经把趣向涅槃的补特伽罗执持为道上的伴侣,已经立誓把一切趣向涅槃的人都持为自己的助伴、道友,那么与之随顺的行为,就是你应当跟那些趣向解脱的人共同学习解脱道,这就是法随法行。
第二四聚中:诸根不掉者,谓根于境放散之后,意亦随逐,于境掉动,深见过患,令意厌舍。受学学处者,谓随力受学佛制学处。悲愍有情者,谓佛圣教由悲差别,故归依此,于诸有情亦应悲愍,断除损害。应时时间于三宝所勤修供养者,谓应日日供养三宝。
第二个四聚学处包括诸根不掉动、受学学处、悲愍有情和时时向三宝勤修供养。
诸根不掉,就是我们已经学法以后就不能像过去随意地散乱、放逸。也就是当根随着境已经散动放出去以后,这个意就会跟着它在境界上掉动,这样深深地见到心猿意马、随境发散的过患以后,心里发起厌舍之心,不喜欢这种行为,之后在一切处都要诸根寂静,不掉动。根一掉动,到了境界里就成了轮回,不顺于归依,不是从轮回里出离的行为。因此作为一个已经归依三宝者,就不能像原来那样,不能持这种世俗的散乱行为,应该诸根调柔、寂静、安宁,不向外散乱。
接着是受学学处,当然归依以后就开始在佛门里学习很多佛制定的学处,而不是像过去一样随意而行。就像入了党就要遵循党章党规那样,已经归依了,入了内教,那当然要奉行佛制定的学处,否则你就不属于佛的弟子了。你既然想给佛当徒弟,当然要按照佛教导的学处去做。
所谓悲愍有情,由于佛的圣教是从来不损害众生的,具有悲的特性,因此我们既然归依了,对于有情就应当悲愍,断除损害。
最后一个,既然已经以三宝作为永世的归依处,当然应该表达心意,时时向三宝勤修供养。也就是每天都要供养三宝,不可间断。就像世人念父母的恩,虽然父母已经去世,但是他每天还要在父母的遗像前作供养。同样,我们要想到三宝是救护处,是一切利乐的根源,因此时时要想,日日都要供养三宝,不可或缺。
第二,教授中出分二:
一、别学
二、共学
初中分二:
一、遮止应学
二、修行应学
教授中所出的学处有别别的学处和共同的学处。别别是针对佛法僧三宝每一个都有相应的学处,这叫做别学。在别学里面又有遮止和修行两方面的学处。遮止就是不好的、要断除的地方,修行就是好的、应当行持的地方。所以要从消极地断和积极地取两方面来学习。这些都是我们从前生疏的,现在要逐渐地学到这些行为,这就是归依后要做的事。
今初
如《涅槃经》云:“若归依三宝,是谓正近事,终不应归依,诸余天神等。归依正法者,应离杀害心。归依于僧伽,不共外道住。”此说有三,谓不归余天,于诸有情舍离损害,与诸外道不应共住。
首先遮止方面要学的学处就是如《涅槃经》所说,归依三宝就是真居士,从此以后终究不应归依其余的天神等。归依正法以后应该远离杀害心,对于有情舍离损害。归依僧伽以后就不能再和外道共住。
其中初者,谓于世间,若大自在、遍入天等尚不执为毕竟归处,况诸鬼趣、山神、龙等。此是不可不信三宝,归心彼等。若于彼等请其助伴,现前如法所作事业,则无不可,如求施主为活命伴,依诸医师为治病伴。
这里第一条不归依余天,就是对世间大自在天、遍入天等尚且不执为究竟的归依处,何况其他更低的鬼趣、山神、龙等。也就是不能不归信三宝而归信于他们。但有一种特殊的情况,就是请他们作助伴,现前如法作事业,这没有不可以的。只是不能把他们执为大师、导师就可以了。比如生病了可以求医生作为治病的助伴,但并不是把医生执为究竟的归依处。同样,为了修道也可以求天龙神等作助伴来护持你,但不是归依他作为导师。
第二,谓于人及畜等,若打若缚,若禁穿鼻,实不能负强令负等,意乐加行损害有情,悉应远离。
第二,所谓归依法后远离损害有情这一条,就是指对于人类以及跟人类共处的畜生、水族等等,像捶打、捆绑、穿鼻、囚禁、不能负重强迫它负重等等,这些对有情造成伤害的意乐和加行都应当远离。
归依法以后,意乐和行为上都要远离损害有情,无论是一条狗、一只猫或者是一条鱼等等,都不能起伤害的心和行为。
第三,谓与不信三宝为可归宿,而毁谤者,不应共住。
第三就是与那些不相信三宝是可归宿者而诽谤的人,不应当和他在一起。
思维心中的法道
1、 思维大雄世尊的圣言与其余外道言论的差别和内外道僧伽的差别,发起不言有余而归依的心。
2、 《摄分》和教授中所出归依学处有哪些?具体思维每一学处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