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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明能证士夫之次第

《般若品释解义疏》 ︱ 全知麦彭仁波切.撰释︱ 智圆法师.疏解 ︱

彼论师许微尘实有,又被唯识师以破生似决定理遮除;

像这样破除了色、心粗法,我们就会意识到:万有的“有”,其实有两种,一是假有,二是实有。粗显的高山、大楼等都是非有而有,叫做“假有”。(“非有而有”指心前的显现是无而妄现,正现时丝毫不可得。)但我们会认为:无分微尘是本有而有,也就是“实有”。

现在我们所认为的世界的真相是如何呢?就是在消除粗法的假相后,留下了刹那心识和无分微尘。这外在的微尘是我们心前隐密的法(“隐”是指在眼等根识前不显现,因为不现,所以成了“秘密”)。

接下来,我们会想:这心前不断显现的境相到底是怎么来的?山河大地等假相是怎么现起的?这是以前刹那的内在眼识和外在真实微尘为因,生起后刹那的眼识和它所缘的相——外境色法的影像。

如果我们是小乘经部师,此时就会以“生似决定理”来成立微尘实有。以高山为例,高山有影像境和本质境两种,前者是眼识前显现的高山影像,后者是外境实有的微尘。其中,后者以“生”、“似”、“决定”三条理由来成立。具体为:一、“生”,由于和眼识同时生起了所缘相——高山的影像,证明外境一定有微尘存在。二、“似”,由于心前显现的高山影像和高山相似(如同望远镜里显现的远处楼房的影像,和真实的楼房相似),成立外境上必定有色法存在,否则不会显现与其相似的影像。三、“决定”,以兼具“生”和“似”两条理由,就能决定:没有外境的高山色法,就决定不现高山的影像;以外境高山色法为因,眼识前才现起高山的影像。

像这样执著外境色法实有,会像一道屏障,障蔽我们明见诸法空性。那么,如何破除承许微尘实有的颠倒见呢?须凭借“破生似决定理”来破除。即应依次以理否认“生”、“似”、“决定”这三条理由。具体如下:

首先否认“生”这条理由。要这样问:仅仅以“生起了所缘的影相”就能成立心外有色法吗?“一个法的生起”和“外境上有色法”并没有直接关系。比如由前前的眼识生后后的眼识,后来生起眼识并不是以外境的色法为因。所以,“生起心识所缘的影像”并不能成立外境实有色法。

其次否认“相似”这条理由。这要审察:色法影像和外境的色法(极微)真的相似吗?观察后发现根本不相似。比如:

一、影像的相粗显,而极微的相微细。比如眼识前显现的高山影像特别高大,而极微的相极其微小,哪有相似之处呢?能说眼前的摩天大厦和基本粒子相似吗?

二、影像可分,极微无分。比如高山的影像可以分成上、下、左、右等无数个部分,而极微上分不出任何部分。一者可以任意分,一者完全不能分,能说相似吗?

三、影像可见,极微不可见。也就是,影像可以见到大、小、方、圆等形状,而极微见不到任何形状。为什么说见不到形状呢?因为凡是有形状,都是由上、下、左、右等各部分和合而显现,比如正方形由四个角、四条边和内部等部分组成。而在极微上分不出上、下、左、右等任何部分,因而没有形状,也就不能被眼识见到。谁能见到这样无“面目”的东西呢?决定无法见到。这样一者可以见到,一者无从见到,能说相似吗?能说见过的熟人和从未见过的外星人相似吗?

四、影像可以详细观察,极微无从观察。比如对高山的影像,可以观察它的形状、颜色,山脉的走向,山上的道路、草木等,但对极微什么也观察不了。一个能详细观察,一个不能观察,能说相似吗?

五、影像不是独立存在,极微是独立存在。比如高山的影像,缘聚则现于识前,缘散则消失不见,所以是缘生缘灭的假法,而极微是不待因缘的实法。一虚一实,哪里相似呢?

不但“影像和极微相似”这一点不成立,而且由“两法相似”也不足以成立两者是因果关系。比如地球上几十亿人都在人的形象上相似,但不成立每个人都是生其他人的因。又比如,一切所知法在“所知”这一点上相同,但不成立诸所知法互为因果。

最后破除“决定”:以“生”和“相似”这两条理由,并不决定外境有微尘存在。比如梦中,几分钟内持续生起见蓝色的心识,后后的取蓝识是依靠前前的取蓝识而生起,而且前后诸识在相状上也相似,但期间丝毫不存在外境的微尘。

(以上依据法称论师《释量论》等中所说,以“破生似决定理”破除了外境存在微尘。此外,还有世亲菩萨《唯识二十颂》里讲到的破法,至“身念处”时当具体解释。)

这样破除了外境的微尘后,就再没什么心外的法了。一切都只是如梦中显现境相般,高山、河流、街道、楼房等,都只是自心的变现。由此要认识到:以前我认为心外有境,境外有心,像这样显现分开的能、所二相,其实只是假相,正显现时了不可得。

唯识师许实有识,复被中观师以离一多因等胜伏而遮遣。

经由以上破除外境微尘,便成立“识外无境”。因此了知心境相对或能取、所取二相,实际只是内迷乱习气变现的假相,正显现时也丝毫无有。

这时又会认为:识所变现的能、所二取固属虚妄,而能变现的识应是真实的法。这又落在执识为实法的颠倒见中。所以还要以中观论所说的离一多因等来破除。

即观察:若识是真实的法,则它与所变的境相只有两种关系:要么一体,要么异体。如果一体,则以境相如幻,识也如幻,这和承许识实有相违。如果异体,则成了识外有境,不成唯识。如此便遮破了“识为实法”。

至此见到粗法空、细法空,及色空、心空,诸相一味空寂。这时又会认为一定要分开看待:世俗中无欺有这些色心的现相,胜义中则是空性。像这样,分别心分开执取,又落于细颠倒中。

说“现相是虚妄”,其实就是本来无有!如果是真有,怎么能说它是妄呢?而且,圣智前不见这些假相,哪有它的“无”存在呢?就像本无梦中的儿子,哪有他的“死”存在呢?所以破了生又执著有无生,这也是病。

我们的心就像猴子攀枝跳跃,舍一枝,又抓一枝,总是舍一取一。舍了凡庸见,又著小乘见;舍了小乘见,又著唯识见;舍了唯识见,又著空见,都是有所取著,因此都是正智的所破。总之,破除以上诸师,即是破除一切凡庸、小乘、大乘有所得人,也就是破除自心上一切有所得的执著。

因此,乃至承许有、无等边之间,当有违害;而灭一切边执,以无过故,如何能害?如刀不能斫空。

所以,乃至承许有、无等边之间,即自己的心承许有色、有心、有生住灭等,及无色、无心、无生住灭等边之间,都不符合实相,因此都被具量者违害,即被现见实相的现量及教理引生的比量所违害。

而寂灭执有、执无等一切四边执著,便与离一切相的实相契合;既与实相契合,则无任何过失;而无任何过失,怎么能违害或胜伏它呢?

比喻:“如刀不能斫空”。如果有形相,刀可以劈上去,但虚空无相,没有可劈之处,故不能劈到虚空。同理,自心如虚空般一无所寄,谁能破到它呢?

故如论云:“由我全无宗,故我唯无失。”

由于我中观师无有任何立宗(即不承认任何边),因此唯我中观师无有过失。

此半颂出自龙树菩萨《回诤论》。全颂为:“若我有少宗,则我有彼过。由我全无宗,故我唯无失。”“宗”是崇奉之义。人但凡立宗,都自以为所立的宗最究竟,将这“主义”看得高于一切,这就是“宗”。哪晓得有少许所立,就已露出马脚,表明自己在抱持这个所立之物。所以唯有空无所依,才无过失。

归在自心上体会:我若在心前立一个法,认为真实中有“它”,那就与无所得的空性相违,已经在执取假法了,当然有过。相反,由我心前一无所立,则与真如契合,因而无过。

如是,由中观师抉择诸法实相真如,以故何者亦无能胜,而成一切士夫之顶。

这句意思是:只要还没抉择到实相真如,落于颠倒见,就会被了知实相的现量与比量胜伏,而中观师已经抉择到诸法实相,所以无人能胜伏他。实相没有两种,抉择到了,就到了一切士夫之顶,也就成为无上之人。

消归自心体会:远离执有、执无等一切戏论而冥会实相时,便归于本性空寂,再也没有要遮遣或建立的了,也就息心达本,至于究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