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满法

下士道·念死无常

  • 作者: 宗喀巴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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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正于彼道取心要之理:一、于共下士道次修心;二、于共中士道次修心;三、于上士夫道次修心。

论云:第二正取心要分三:一、于共下士道次修心;二、于共中士道次修心;三、于上士夫道次修心。

首先分析五种道(下士道、共下士道、中士道、共中士道、上士道)之体相、比喻与范围。

1、下士道

体相:从成为下士道相续、能获得轮回增上生的角度安立之心。

比喻:唯希求增上生而趣入其方便。

范围:唯下士具有。

2、共下士道

体相:从成为上中下三士所修的角度安立之心。

比喻:通达死亡无常之心。

范围:从下士阶段至佛地之间。

3、中士道

体相:从成为中士道相续、能获得小乘解脱的角度安立之心。

比喻:唯希求小乘解脱而修学三学。

范围:从了达细无常至声缘阿罗汉之间。

4、共中士道

体相:从上士与中士所修的角度安立之心。

比喻:通达无常等十六行相之心。

范围:从中士阶段至佛地之间。

5、上士道

体相:从成为上士道相续、能获得一切种智的角度安立之心。

比喻:增上意乐与菩提心。

范围:从苏醒大乘种性至佛地之间。

辛一、于共下士道次修心:一、正修下士意乐;二、发此意乐之量;三、除遣此中邪执。

壬一、正修下士意乐:一、发生希求后世之心;二、依止后世安乐方便。

癸一、发生希求后世之心:一、思惟此世不能久住忆念必死;二、思惟后世当生何趣二趣苦乐。

子一、思惟此世不能久住忆念必死:一、未修念死所有过患;二、修习胜利;三、当发何等念死之心;四、修念死理。

论云:初中分三:一、正修下士意乐;二、发此意乐之量;三、除遣此中邪执。初中分二:一、发生希求后世之心;二、依止后世安乐方便。初中分二:一、思惟此世不能久住忆念必死;二、思惟后世当生何趣二趣苦乐。初中分四:一、未修念死所有过患;二、修习胜利;三、当发何等念死之心;四、修念死理。今初。

丑一、未修念死所有过患:一、宣说粗细常执是第一衰损之门;二、障碍希求后世之理;三、虽修善行势力微弱之理;四、虽修后世之义不能遮止延缓之理;五、由常执生起猛利贪嗔之理;六、由常执产生恶行之理。

第一科判为总说,后五科判是别说未修持念死之过患。

寅一、宣说粗细常执是第一衰损之门:

论云:如是于其有暇身时,取心藏中有四颠倒,于诸无常执为常倒,即是第一损害之门。

如是在有暇身时,摄取心要中有四种颠倒,其中将无常执为常之颠倒,即是第一损害之门。

四颠倒为常倒、乐倒、我倒、净倒。常倒,即将无常执为常之颠倒;乐倒,即将痛苦执为安乐之颠倒;我倒,即将无我执为有我之颠倒;净倒,即将不净执为清净之颠倒。

论云:其中有二,谓粗及细,于其粗劣死无常中,分别不死是损害门。此复仅念今后边际,定当有死,虽皆共有,然日日中,乃至临终皆起是念,今日不死,今亦不死,其心终执不死方面。

常倒又分粗、细二种,在粗大死无常中,以心分别不死是损害之门。而且仅忆念最终决定死亡,虽然是共有,但日复一日,乃至临死皆起是念:今天不会死,今亦不会死,如是心始终执著不死方面。

本来获得暇身,应当用以成办大义,然以何法障碍及时摄取心要?首要障碍即执著不死之常执,此为第一损害之门。以下从五方面分析。

寅二、障碍希求后世之理:

论云:若不作意此执对治,被如是心之所盖覆,便起久住现法之心。于此时中,谓须如是如是众事,数数思惟唯于现法除苦引乐所有方便,不生观察后世解脱一切智等大义之心,故不令起趣法之意。

若不作意常执之对治,被如是心所盖覆,便会生起久住现法之心。而生起此心,便于此时,考虑须作如是如是之事,数数思惟唯一在现法中除苦引乐之方便,不会产生观察后世解脱及一切种智等大义之心,故以常执之力不令发起趣向正法之心。

分别心的特点是缘此便不能缘彼,心若执著现法,便不能缘后世而转。以久住现法之常执力,心思将缘于现法,昼夜唯考虑现法中除苦引乐之方便,即考虑现世中如何得名利,如何养身,如何打败对手等,根本不思惟后世。故相续若被执著现世之心覆盖,定发不起希求后世之心。世人多是此心态,彼等一生中,唯一关注现世小利,不曾有一刻关注后世解脱、成佛等大义,深受常执之害。

寅三、虽修善行势力微弱之理:

论云:设有时趣闻思修等,然亦唯为现法利故,令所修善势力微弱。复与恶行罪犯相属而转,故未糅杂恶趣因者,极为希贵。

即使有时趣入闻思修等,然而此亦唯一是为现法利益之故,令所修善根势力弱小。而且,此与恶行罪犯相连而转之故,未混杂恶趣因的情况极为希少。

为何以执著不死之常执能令修善势力弱小?以修善动机仅为现法利益,故所修善根势力弱小。或解释为:外相虽作闻思修,以内在有强烈现世执著,心力多缘现法而耗散,无法提升、增强,故修善时不能以强大心力趣入,致使善根势力弱小。

为何与恶行罪犯相属而转?因未破除执著现法之颠倒心,纵修善法,亦杂有求名利恭敬等恶行,致使善行不得清净。

因此,常执会导致修善无力与混杂恶因。

寅四、虽修后世之义不能遮止延缓之理:

论云:设能缘虑后世而修,然不能遮后时渐修延缓懈怠,遂以睡眠、昏沉、杂言、饮食等事,散耗时日,故不能发广大精勤,如理修行。

即使能缘虑后世而修行,然以分别不死的常执障碍,不能遮止后时再渐修的延缓懈怠,遂以睡眠、昏沉、绮语、饮食等事散耗时间,故不能发起广大精进如理修行。

平时为何不能改变松懈拖延的状态?即未发起念死之心,日日执著今天不死,无有如救头燃之紧迫感,故难以发起大精进而趣入修行。

寅五、由常执生起猛利贪嗔之理:

论云:如是由希身命久住所欺诳故,遂于利养恭敬等上,起猛利贪。于此障碍,或疑作碍,起猛利嗔。于彼过患蒙昧愚痴。由利等故,引起猛利我慢嫉等诸大烦恼及随烦恼,如瀑流转。

如是被希求身命久住所欺诳,故在利养、恭敬等上,生起猛利贪心;相反,对妨碍贪着或怀疑作障碍之处,生起猛利嗔心。生起贪嗔等时,对其过患亦是蒙昧愚痴。而且,由于贪执利养恭敬等,会引起猛利我慢、嫉妒等根本烦恼与随烦恼,如瀑流般相续不断。

为何生起如是猛利烦恼?其根源即是常执,由贪执现世而引生贪嗔等,设若念死,一心但求后世,则不会缘现世名利等生起贪嗔,可见常执乃烦恼根源。

寅六、由常执产生恶行之理:

论云:复由此故,于日日中渐令增长,诸有胜势,能引恶趣猛利大苦,身语意摄十种恶行,无间随近谤正法等诸不善业。

而且,由希求身命久住之常执,日日之中渐渐增长具有强大势力、能引生恶趣猛利大苦、以身语意所摄的十恶、无间罪、近无间罪、毁谤正法等不善业

诸不善业,从功能而言,具有势力能引恶趣猛利大苦;从种类而言,即以身语意所摄的十种恶行、五无间罪(杀父、杀母、杀罗汉、破和合僧、出佛身血。)、近五无间罪(污阿罗汉尼、杀见道者、杀学道者、夺僧众食物与毁坏佛塔。)、毁谤正法等恶业。

论云:又令渐弃能治彼等善妙宣说甘露正法,断增上生及决定胜所有命根。

又以此常执,使人逐渐弃离能对治彼等恶行的善说甘露正法,由此斩断增上生及决定胜之命根,即从根本上远离成办增上生及决定胜的意乐与加行。

世人全身心执著现世利益,故将正法抛于脑后,一生唯增长恶行,最终只有堕落。

论云:遭死坏已,为诸恶业引导,令赴苦痛粗猛、炎烧、非爱诸恶趣处,何有过此暴恶之门。

今生命根遭到死主摧坏后,被一生恶业牵引,将趣向痛苦粗猛、炽热燃烧、不可爱乐的恶趣险处,何处有过此常执的暴恶之门?

论云:《四百论》亦云:“若有三世主,自死无教者,彼若安然睡,岂有暴于此。”

《四百论》亦云:“若有于三世间自在而转之死主,非教他作而是自作,此自作亦非受他派遣而是自主而作,明明有具足此三特征之死主,仍如已脱生死之罗汉般安然入睡,岂有较此更不合理者?”

死主三种特征即“三世主”、“自作”、“无教者”,“三世主”,即能支配地上、地下、地面三种世间之主宰;“自作”,即非他作;“无教者”,即非受人派遣。以下以比喻说明此三特征。

第一种特征:譬如受一国之主惩罚,尚有可逃之处,若受统治全世界的君主惩罚,则无处可逃。如是,死主于地上、地下、人间自在而转,普遍行于轮回之地,故决难逃出死主掌心。

第二种特征:譬如,国王若遣大臣惩办,尚有行贿机会,若国王亲办,则无法回转。如是,死主非派使者而是亲自降临,自在而转,故无法逃脱。

第三种特征:譬如,若是大臣亲自惩办,因其无自主权,唯听命于国王,尚能祈求教者国王,或可得赦免,若国王自主而作,则无可逃脱。如是,死主亦是对一切众生自主而转,无任何教者,故无法逃脱。

面对如是死主,若丝毫不考虑应对之策,毫不在乎,则是极其愚痴之行。

论云:《入行论》亦云:“须弃一切走,我未如是知,为亲非亲故,作种种罪恶。”

《入行论》亦云:“死时须舍弃一切而走,我未如是了知,反为亲与非亲之故,造作种种罪恶。”

以上宣说了常执第六种过患——以常执引生种种罪恶。观察后五种过患,即可理解“常执是第一损害之门”。

丑二、修习胜利:一、有大利益;二、是一切圆满之门;三、断邪见后至心发起定解而正修习。

论云:第二修习之胜利者。

此从正面宣说修习念死之利益。

寅一、有大利益:一、比喻;二、喻义;三、教证。

卯一、比喻:

论云:谓若真起随念死心,譬如决断今明定死,则于正法稍知之士,由见亲属及财物等不可共往,多能任运遮彼贪爱,由施等门乐取坚实。

若真正生起念死之心,即会遮止恶行、精进修善。譬如,若断定今天或明日决定会死,则对正法稍有了知之士,因见亲属、财产等不能共赴后世,大多能自然遮止对彼之贪爱,由布施等门乐意摄取坚实。

譬如,稍知正法的绝症患者,若知来日无几,即会考虑生死问题,见死时房屋、财产等毫无用处,亦无法带走,便会放下此等身外之物,以之供养三宝或作公益事业。

卯二、喻义:

论云:如是若见为求利敬及名称等世间法故,一切劬劳皆如扇扬诸空谷壳,全无心实,是欺诳处,便能遮止诸罪恶行。由其恒常殷重精进,修集归依及净戒等诸微妙业,遂于无坚身等诸事,取胜坚实。由是自能升胜妙位,亦能于此导诸众生,更有何事义大于此?

如是若由念死,观见为追求利养、恭敬、名声等世间法所付出的一切辛劳,皆如风扇吹扬空空谷壳,毫无实义,唯是欺诳之处,如是便能遮止各种恶行,不复为求现法而造恶。再者,由发起恒常精进与殷重精进,修集归依、净戒等微妙业,如是即以本无坚实的身等诸事,摄取殊胜坚实。由此自己能逐渐升入胜妙地位,亦能将众生引至此位,是故,还有何事能较念死意义重大?

此段宣说修习念死具有遮止罪恶、摄取坚实之大义。对此具体分析:

为何由念死能遮止罪恶?

此须观察罪恶起因,人皆欲离苦得乐,然以迷乱误以为恭敬、利养等现法上具有安乐自性,随之以贪执而三门造集罪业,故罪业源于对现法之贪执,贪执又源于妄计恭敬利养等具有实义之迷乱。随念死亡无常,即须观察死时以名利等不能令人获得丝毫实义,由此发现所渴望的名利等唯是欺诳之处,为此付出之辛劳,如以风扇吹扬空虚谷壳般,毫无实义。故由见现世八法欺诳之自性,能放下贪执而遮止罪恶。

为何由念死能修集善业?

因见死时能使人获得安乐之法,唯一是归依、持戒等妙业,生前若能修集此等妙业,临终与后世皆得安乐,由见佛法具有大义后,即能发起两种精进,昼夜恭敬修集善业,以无坚身等摄取坚实。

《普贤上师言教》云:“若自相续能对无常生起定解,则能彻底舍弃对今生世间一切事物之贪执,犹如呕吐者不愿食油腻之物。我至尊上师亦再三说:‘我虽见世上最高贵、有权威、极富裕、具美貌之人,然对彼等不起羡慕,唯注重前辈高僧大德之事迹,此为自相续中生起少许无常定解的缘故。’”

卯三、教证:

论云:是故经以多喻赞美,《大般涅槃经》云:“一切耕种之中,秋实第一;一切迹中,象迹第一;一切想中,无常死想是为第一,由是诸想能除三界一切贪欲无明我慢。”如是又以是能顿摧一切烦恼恶行大椎,是能转趣顿办一切胜妙大门,如是等喻而为赞美。

因此,经中以多喻赞美无常死想之利益,譬如《涅槃经》云:“一切耕种中,秋耕实为第一;一切足迹中,象迹最为第一;一切想中,无常死想最为第一,以此等想能遣除三界一切贪欲、无明与我慢。”如是还以多喻赞美,譬如赞美无常死想是能一时摧毁一切烦恼恶行之大椎,是能趣入顿时成办一切胜妙之大门等。

以下分析经中喻义:

1、“一切耕种之中,秋实第一”:

为何一切耕种之中以秋耕为第一?以秋天耕耘除去田中杂草,并将土地翻松,能长出好庄稼,故秋耕为第一。如是,以死亡无常之想,能遣除自相续中对现世乃至三界的一切贪执,又能令自相续调柔,产生功德苗芽,故无常死想如同秋耕。

2、“一切迹中,象迹第一”:

此喻有多种解释,此处相合意义而言:

大象走路极具智慧,能预知何处有危险,行走时即绕开此险处,唯择安稳之道,可谓“一路平安”,后来者仅须遵行象迹,即可避免一切损害,故象迹为一切迹中第一。如是生起念死无常之心,即能遣除三界一切无明、烦恼等损害,唯一遵行有益于后世的安乐之道,故无常死想如同象迹。

3、“以是能顿摧一切烦恼恶行大椎。”

“顿摧”即一时摧毁。此喻无常死想具有强大对治力。普穹瓦尊者说:“多修死无常与业果吧!即便犯四他胜罪,亦能净治,此乃我遗嘱。”

《涅槃经》以诸喻赞美一切想中无常死想第一,所谓“一切想”,应指缘世俗有为法之一切想,以无常死想能除三界一切贪执、无明、我慢等,故言一切想中第一。

论云:《集法句》中亦云:“应达此身如瓦器,如是知法等阳焰,魔花刃剑于此折,能趣死王无见位。”

《集法句经》中亦说:“应了达此身如瓦器般危脆不坚,如是了知诸法如阳焰般无自性,五毒魔花刃剑将会于此而折断,从而能趣向死主亦不见的无死果位。”

此段宣说无常死想具有“魔花刃剑于此折,能趣死王无见位”之利益。“魔花刃剑”即色界天魔王射向人间的五毒魔箭,若执身是恒常实有,则会被贪婪、嗔恨、愚痴、傲慢、嫉妒之魔箭射中,丧心病狂,以致在六道中轮转不休。相反,若知身是四大假合,如瓦器般无常或空无实质,如阳焰般现而无自性,如水泡般须臾不住,则不为身体假相所蒙蔽,不会以爱执自身而引发五毒。从此能令自心趣入正法,息灭五毒,而了脱生死。此即念死无常进而观修空性之利益。

论云:又云:“如见衰老及病苦,并见心离而死亡,勇士能断如牢家,世庸岂能远离欲。”

《集法句经》又说:“若以智慧见衰老、疾病之苦,且见心识终将离身而死亡,菩萨勇士以此能断除如牢狱般的三界之家,然而未见轮回过患之凡夫岂能远离贪欲?”

颂中第三句“勇士能断如牢家”,是说念死无常之利益。菩萨以何因缘远离三界系缚?即见身命无常,了知轮回之过患。颂中前二句宣说以智慧观见无常过患,人老时体力衰退,做事无力,背驼牙掉,满脸皱纹,六根能力衰退,且有种种无法堪忍之病苦,最后是心识与身体分离而死,死时以我执心仍须继续转生。以见无常过患之故,菩萨能发心求道断除生死,凡夫则愚痴,不见此等过患,反如飞蛾扑火般追求五欲,以苦为乐,至死不肯放下,故说“世庸岂能远离欲”。

《毗奈耶经》云:“我之眷属中,犹如妙瓶者,比丘舍利子,及目犍连等,于如是百人,供斋与供物,不如一刹那,忆念有为法,为无常殊胜。”佛说:“若对我眷属中如妙瓶般殊胜的比丘舍利子与目犍连等一百人,供养食物,不如‘一刹那忆念有为法无常’殊胜。”按常人想法,供养境是百位圣者,应是大福田,对其供养,功德极大,而佛说此供养不及刹那念修无常殊胜。因未修无常,纵对殊胜福田供养,亦多是耽著现世,而心中刹那观无常,能令心放下现世,转入成办后世安乐之修行,以刹那转变自心故,已胜未转心的外相供养。

寅二、是一切圆满之门:

论云:总之能修士夫义时,唯是得此殊胜暇身期中,我等多是久住恶趣,设有少时暂来善趣,亦多生于无暇之处,其中难获修法之时。纵得一次堪修之身,然未如理修正法者,是由遇此且不死心。故心执取不死方面,是为一切衰损之门。其能治此忆念死者,即是一切圆满之门。

此段以“执取不死”是一切衰损之门,反显“念死”是一切圆满之门。

总之,能修士夫义利之时,唯是得此暇身期间,我等多数时皆久住于恶趣,即使少数时暂来善趣,多数亦生于无暇之处,在那种处境中极难获得修法机缘。纵然偶得一次堪能修法之身,却未如理修持正法,追究其因,即会寻到此“暂且不死之心”。故心执取不死是趣入一切衰损之门。相反,能对治此“不死执”之“念死心”,即是趣入一切圆满之门。

“然未如理修正法者,是由遇此且不死心”:按藏文而言,“遇”即触到,追究未如理修行之因,则触到此“且不死心”。是以执着“现在还不会死”的颠倒心,令我等一再推拖,不肯舍弃追求现世之念,如是而行,终将空过一生。

以下引古德语录说明:

普穹瓦说:“晨不念死,则昼空过;晚不念死,则夜空过。”金厄瓦格西说:“若清晨未观修一座无常之法,白天即会被今世之念所左右。”香怎耶巴亦说:“若上午未生起无常之念,中午贪图今世念头即会抬头;若中午未生起无常之念,晚上即会被贪图今世念头所俘虏。若迈入贪图今世轨道,则纵然努力,亦不能趣往正法。”

若对照自心,亦有如是体会,未忆念无常时,自心习惯性攀缘现法,极难控制,一日之中多在放逸中度过,唯增长烦恼罪业。修习念死,正好对治此颠倒心。以念死能够转自心缘于死亡,由畏惧死亡与死后痛苦,一心寻求真正能离苦得乐之法,从而令心趣入正法之中,故说“忆念死亡是一切圆满之门。”

寅三、断邪见后至心发起定解而正修习:一、略说;二、无常并非无深法可修者所修之法;三、无常并非仅仅初时略修之法。

卯一、略说:

论云:故不应执,此是无余深法可修习者之所修持,及不应执,虽是应修然是最初仅应略修,非是堪为恒所修持。应于初中后三须此之理,由其至心发起定解而正修习。

故不应执著“此仅是无其余深法可修者所修之法”,亦不应执著“虽是应修,然仅是最初略为修习之法,非是恒常所修之法”,应当对初中后三时皆须修习无常之理,由至心发起定解而修习。

此段告诫学人应断二种邪见,至心修习无常。二种邪见是执无常为无深法可修者所修之法之邪见,及执无常是最初略修法之邪见。

以下引古德语录说明:

卯二、无常并非无深法可修者所修之法:

嘎当派大德卓位奢贡波说:“虽修至密部之王(密集金刚),若未生起死无常观即为浅。若已生起死无常观,虽仅修学入法之门(三归依)即为深。未生无常心,而好高攀登者,如堕险处。”虽然所修是密部——密集金刚,然自相续未生起死亡无常之观想,此密部之王即是浅。若已生起死亡无常之观想,即使仅修三归依,亦是极深。未生起无常心而一味高攀者,实则如堕险处。

夏沃瓦亦曾言:“能迫不及待地观修无常之人,悉为探询到法之根本的明智之士,而观修空性亦仅为流于口头的浮夸之举,相比而言,即显得不深入、扎实。”

大德阳滚巴亦云:“一般人皆好高骛远,学低下者则心不乐,学空法、胜义谛皆为此而喜。但此诸法,每与有情器量不合,虽圆满次第亦无意义。不在所修法之深广,而在能修有情,须为圆满次第之有情。于所修法,虽夸如千金马价,然不能修人不如死狗价值。故吾所修者,仅为死无常、业果诸法而已。”常人心态皆是好高骛远,若学低下之法,则心生不乐,若学空法、胜义谛,皆会为此欢喜。然此等高法,常不相合有情器量,如是即使是圆满次第亦无意义。因此,不在所修法之深广,而在于能修之有情须是圆满次第之法器。虽对所修之法,夸耀如千金马之价,然不堪修习者之身价却不如死狗。故我所修之法仅为死亡无常与业果诸法而已。

由以上教言可知,观死无常并非无深法可修后,退而求其次之浅法,而是诸道之基石。若未善加修持无常,虽以增上慢妄谈大圆满、大手印、大中观、大空性,亦仅为狂人狂言而已,自心无法真正趣入甚深之法。因此,虽可修甚深之法,然必须建立在前行稳固之基础上,须从念死无常开始,逐渐调顺自心,从而成为堪修甚深法之法器。

卯三、无常并非仅初时略修之法:

曾有居士问博朵瓦格西:“若专修一法,修何法最重要?”

格西回答:“若唯修一法,无常最为要。倘若修行死亡无常,首先可作为趣入佛法之因,中间可为勤修善法之缘,最后也有助于证悟诸法等性;又倘若修行无常,初为断除此生绳索之因,中间作为舍弃贪著诸轮回之缘,最后也有助于趣入涅槃之道;又最初为生起信心之因,中间为精进之缘,最后为生慧助伴;又倘若修行无常,且于相续中能生起者,初可成为求法之因,中间可作修法之缘,最后有助于证悟法性;又倘若修行无常,并于相续中能生起无常之念,则初为盔甲精进之因,中为加行精进之缘,后可成为无退精进之助伴。”

博朵瓦格西从五个侧面开示,无常修法对于初中后之修行皆甚重要。以前二侧面为例,略作解释:

最初念死无常,由怖畏死后堕入恶趣而至心归依怙主三宝,故为趣入佛法之因;中间念死无常,由了知死期不定、死缘极多、死时唯正法有益而对治懈怠推延,成为精进修善之助缘;最后念死无常,了达一切有为法生灭无常,有助于证悟诸法本无自性之大平等性。

而且,最初念死无常,由了知追求现法不得任何实义,成为断除此生系缚之因;中间念死无常,了知轮回刹那不住,本无任何实义,容易悟入行苦自性,故成为舍弃贪著轮回之助缘;最后念死无常,由遮止常执,易趣入不生不灭法性,故有助于趣入涅槃。

因此,不可认为念死无常仅是最初略修之法,对于修行的初中后,修习无常皆甚重要。

丑三、当发何等念死之心:一、非此处所指念死之心;二、此处所指念死之心。

论云:第三当发何等念死心者。

应当发起何等念死之心?以下先说非此处所指的念死之心,再认定此处应发的念死之心,并从因、体相、作用三方面分析二者差别:

寅一、非此处所指念死之心:

论云:若由坚著诸亲属等增上力故,恐与彼离起怖畏者,乃是于道全未修习畏死之理,此中非是令发彼心。

若以对亲属等坚固执著之力,恐惧与彼分离而生起怖畏,此是对道完全未修习畏惧死亡之理,此处并非令发此种怖畏心。此念死心,即常人怖畏死亡之心,对此从因、体相、作用三方面分析:

1、怖畏之因:“由坚著诸亲属等增上力故”,即由于贪执今生亲属、财产、权力等,故对死时分离生起怖畏。

2、怖畏之相:“恐与彼离起怖畏者”,即以贪执力,恐惧死时离别儿女亲人,失去现世财产权力等,而生怖畏。

3、怖畏之作用:“虽生怖畏,暂无能遮。”此身由惑业力入胎结生,终不免一死,故虽怖畏死亡,亦不起任何作用,无论如何恐惧,终须被业牵引,绝别此生一切。

寅二、此处所指念死之心:

论云:若尔者何,谓由惑业增上所受一切之身,皆定不能超出于死,故于彼事虽生怖惧,暂无能遮。

为后当来世间义故,未能灭除诸恶趣因,未能成办增上生因、决定胜因,即便没亡而应恐怖。若于此事思惟怖畏,则于此等有可修作,能令临终无所怖畏,若未成办如是诸义,总之不能脱离生死,特当堕落诸恶趣,故深生畏惧,临终悔恼。

则为何种心呢?即由惑业力所受一切身,决定皆不能超出死亡,故对死亡分离之事虽生怖畏,暂时亦无法遮止。为后世义利之故,未能灭除诸恶趣因,未能成办增上生与决定胜之因,即便死亡,对此应当恐怖。若于此事思惟而怖畏,则对此等“后世义利”有所作为,能令自己临终时无所怖畏。若即生中,未成办如是后世诸义,总则不能脱离生死,特别将堕入恶趣,故临终时必定深生畏惧,悔恨热恼。

此为修习无常所应发的怖畏之心,亦可从因、体相、作用分析:

1、怖畏之因:“为后当来世间义故”,即具希求后世义利之心。后世义利包括增上生与决定胜二种。

2、怖畏之相:“未能灭除诸恶趣因,未能成办增上生因、决定胜因,即便没亡而应恐怖。”即对未成办后世义利而死产生怖畏。

3、怖畏之作用:“则于此等有可修作,能令临终无所怖畏。”以下士而言,怖畏即生未成办增上生因,死后须堕入恶趣,可令在生之时勤集增上生之因,灭除恶趣之因,临终时即能无所怖畏,转生安乐善趣;以上中士而言,怖畏即生未成办决定胜因,死后须堕入轮回,可令在生之时勤集决定胜之因,灭除生死之因,临终时即能无所怖畏。

经比较可知,世人畏死与修行人畏死有天壤之别,前者是以贪执现世所引起,怖畏与现世分离,毫无意义;后者是以希求后世义利所引起,怖畏未成办实义而堕落,能令自心转入修善,故极具利益。

论云:《本生论》云:“虽励不能住,何事不可医,能作诸怖畏,其中有何益。如是若观世法性,诸人作罪当忧悔,又未善作诸妙业,恐于后法起诸苦,临终畏惧而蒙昧。若何能令我意悔,我未忆作如是事,复善修作白净业,安住正法谁畏死。”

往昔世尊转生为王子月时,有一斯达萨子,正欲食之,然王子月毫无惧色,神态安然,斯达萨子甚是诧异:“世人皆畏死,为何汝不惧?”王子月所答即《本生论》中此文:“以惑业受生后,纵然努力亦无法常住,任以何事皆无法医治死病,故以惧死而怖畏又有何益?如是若观察世间法性(世间即有情,法性即实相),众人忆念生前所作罪业,死时必起忧悔,而且,生前未作善业,死后恐怕会于后世产生诸苦,以此临终时无可奈何,心会畏惧而蒙昧。然而有何事能令我心忧悔?我未忆起曾作如是之事,而且一生中善作白净业,身心安住于正法中,谁还畏惧死亡?”

论云:《四百论》中亦云:“思念我必死,若谁有决定,此弃怖畏故,岂畏于死主。”

《四百论》中亦说:“若谁能心中决定,思念自己必死无疑,以此念死能舍弃怖畏之故,岂会怖畏死主?”

论云:故若数数思惟无常,念身受用定当速离,则能遮遣希望不离彼等爱著,由离此等所引忧恼增上力故,怖畏死没皆不得生。

因此,若数数思惟无常,忆念身体、受用决定将速疾舍离,则能遮遣希望不离彼等之爱著,由远离爱著所引忧恼之力,“怖畏死亡”不会产生。

了知不念死之过患与念死之利益后,成立心执取不死为一切衰损之门,忆念死亡是一切圆满之门,以此明确念死之必要性,发起修习念死之欲乐。有此欲乐后,进而认定应发的念死之心,并非怖畏死时与现世分离之心,而是怖畏死时未成办后世利义之心。

丑四、修念死理:一、思决定死;二、思惟死无定期;三、思惟死时除法而外,余皆无益;四、摄义。

论云:第四如何修念死者。谓应由于三种根本、九种因相、三种决断门中修习。此中有三:一、思决定死;二、思惟死无定期;三、思惟死时除法而外余皆无益。

第四如何修习念死,即应由三种根本、九种因相、三种决断而修习。三种根本即决定死、死无定期、死时除法而外余皆无益。每一根本皆以三种因相成立。修习方法,以第一种根本而言,即由数数思惟三种因相而决定必死,思惟到量时,心中即会发起决断——我必须修行正法。后二根本皆如是而修。修法重点在思惟,思惟结果是内心发起决断。

寅一、思决定死:一、思惟死主决定当来,此复无缘能令却退者;二、思惟寿无可添,无间有减;三、思惟生时亦无闲暇修行妙法,决定当死;四、决断必须修行正法。

论云:初中分三:

第一思惟决定死,分为三方面思惟,先思惟第一方面:

卯一、思惟死主决定当来,此复无缘能令却退者:一、思惟任受何身,定皆死亡;二、思惟任住何境,定皆死亡;三、思惟任处何时,定皆死亡;四、思惟无缘遮止死亡。

论云:思惟死主决定当来,此复无缘能令却退者。

思惟死主决定会来,而且无因缘能令其退却,即从身体、地方、时间及无缘遮止四方面作思惟:

辰一、思惟任受何身,定皆死亡:

论云:谓任受生何等之身,定皆有死,《无常集》云:“若佛若独觉,若诸佛声闻,尚须舍此身,何况诸庸夫。”

不论受生为何种身体,决定皆有死亡,《无常集》云:“获得自在之佛陀、独觉、诸佛之声闻,尚须舍弃此身,何况毫无自在的凡夫,岂能避免死亡?”

此世间究竟有无不死之身?根据佛菩萨教言及自身经验,可以断定在凡夫分别心前显现的所有有情身体,无有一者能免死亡。《解忧书》云:“地上或天间,有生然不死,此事汝岂见,岂闻或生疑。”不论地上天间,能长生不死之事,汝岂曾见过,岂闻过或怀疑过?

天间大梵天、帝释、遍入天等虽具神通,身体坚固且具光明,寿命长达多劫,然而天身皆会坏灭,色界之身在引业穷尽时,无不坏灭,欲天之身亦皆须显现五衰相而死亡。人间福报最圆满者,即转轮王,然而诸转轮王或代代帝王,无有一人能长生不死,周遭之人类,身体形相、势力、寿命等虽有差异,但平等皆为业惑所感有漏身,无法超越坏灭本性,终将如水泡般幻灭。大恩上师在《无常道歌》中云:“具有神变通灵寿长劫,禅悦为食天神与仙人,无法躲避阎罗与怨敌,未念己亡即是颠倒想。昔日四洲权势圆满者,虽有少数闻名转轮王,如今忆念只剩名字已,微弱自身更无坚固性。”

不仅无生死自在之凡夫身皆须坏灭,所有诸佛菩萨、阿罗汉在因缘尽时,亦无不示现涅槃。此世界曾出世贤劫七佛,每一佛尊皆有不可思议的声闻弟子,而今无一留存。在释尊教法中,五百罗汉皆现涅槃,其后印度二圣六庄严等亦皆离此世界,而今唯见其论典留存于世。此后佛法传至汉藏二地,一千多年中,前后出现过无数成就者,譬如,西藏前弘期的二十五位大成就者,后弘期的米勒日巴尊者、宗喀巴大师等,汉地六祖大师、智者大师等,此等高僧大德,亦唯留名于史册,活在后人记忆中。因此,在分别念的境界中,根本寻觅不到无死之身。《无常道歌》亦云:“断证圆满能仁与佛子,虽曾现如空中群星般,正因揭示无常而涅槃,回想此义深知皆无常。”

或有怀疑:诸佛菩萨获得生死自在,为何示现涅槃?

答:诸佛菩萨住世,唯以因缘为寿命,所化因缘尽时,即不复住世,故在凡夫心识前,诸法均显现为无常。

辰二、思惟任住何境,定皆死亡:

论云:任住何境,其死定至者,即彼中云:“住于何处死不入,如是方所定非有,空中非有海中无,亦非可住诸山间。”

所谓“任住何境死亡必定降临”,即《无常集》中所说:“居住何处可遮止死亡进入?如是处所决定无有,空中无有,海中亦无,诸山林间亦不会有。”

《无常集》中此一颂是以释尊当年开示内容而作。当年琉璃王诛杀释迦族时,世尊为向世人显示业力不可思议,而藏匿释迦族几个孩子,其中二子被置于月亮上,二子被藏入大海中,又有二子被纳入钵内。屠杀结束后,数子皆死,无一免难。佛陀由此为弟子宣说上述开示。故大限到来,不论住在何处,逃往何方,死亡决定降临,纵使佛陀亦无法改变业力。

此三有世间,下至无间地狱,上至非想非非想天,决无死主不到之处。有情生命行将终结时,死主必以雷电之势,迅猛而至。就地球而言,数十亿人口分布在世界各地,尽管地域上有众多差别,贫富不均,生活状态不尽相同,然有一共同点,凡是人类生存之处,必是死亡造访之地。不论亚洲或欧洲,不论中国或美国,不论城市或乡村,不论在家中或旅途中……,死亡随处发生,死主之阴影笼罩全世界。不论空中或海上,不论江河或草原,不论山崖或沙滩,不论农田或工厂……,死亡随处发生,死主之势力渗透三界每一处所,无处可逃。《无常道歌》云:“难忍阎罗使者来到时,无缝坚固城堡中躲避,图以十万甲胄作护卫,然终无法人间停一时。”当难忍死主来临时,即使躲入无有缝隙坚固的城堡中,试图以十万勇士护卫,然而死主魔掌仍会伸入城堡,将我等带走,终究无法在人间停留片刻。因此,不论安住何处,死亡决定会来临。

辰三、思惟任处何时,定皆死亡:

论云:前后时中诸有情类,终为死摧等无差别,即如彼云:“尽其已生及当生,悉舍此身而他往,智者达此悉灭坏,当住正法决定行。”

前后时代中所有种类之有情,等无差别,终将被死亡摧毁,即如《无常集》所云:“一切过去现在已生及未来当生之有情,皆是舍弃此身而去往后世。智者了达诸法无不坏灭,应住正法,决定行持梵行。”

以人类而言,从时间上可分过去、现在、未来三类,百年之前地球生存的人类,如今已灭,我等儿时曾见过祖辈等上几代人,彼等亦谈及年轻时所见的历史人物及当时发生之事,此皆表明,曾有一代又一代的人生存在地球上。从历史书中,还可了知更远人类及其生活。时至今日,此一切已消逝无迹,百年前诞生的人类如此,千年前的人类亦如此,如是追溯至五千年前、一万年前,乃至无始,悉皆如此。今天,曾经生存在地球上的远古人类无有一人存在,由此可决定彼等皆是以死亡告别世界。鉴往知今,可以断定现在人类,百年后必将化为乌有,未来亦复如是。此世界,新人类代代相续出现,然而谁亦无法改变有生必有死的无常本性,在有为法的范畴中,毕竟觅不到生而不灭之常法。故可断定未来人类乃至整个三界有情亦决定逃不脱死亡之结局。

以上从时间方面决定三时有情无有差别,终须被死亡摧毁。

辰四、思惟无缘遮止死亡:

论云:于其死主逃不能脱,非以咒等而能退止。

于死主不逃能脱,非以咒力等方便所能回遮。

以下引经说明:

论云:如《教授胜光大王经》云:“譬如,若有四大山王,坚硬稳固,成就坚实,不坏不裂无诸陨损,至极坚强,纯一实密。触天磨地从四方来,研磨一切草木本干及诸枝叶,并研一切有情有命诸有生者,非是速走,易得逃脱,或以力退,或以财退,或以诸物及咒药等易于退却。

如《教授胜光大王经》所说:“譬如,若有四座巨大铁山,坚硬稳固,已成就牢固结实,不破不裂无丝毫坏损,内外悉皆至极坚硬,通体坚实严密。如是四座铁山从四方触天磨地而来,其中一切草木、树干、枝叶,皆被研磨粉碎,一切有情、具命的诸生存者,亦皆被压成齑粉。如此之时,非以疾走能得逃脱,亦非以极大势力、钱财、物质、咒术及药物等所能回遮。”

假如,铁山有损坏破裂或有空隙,或有一线生机;假如,铁山仅从一方滚来,或可从余方逃脱;假如,铁山非触天磨地,或可从空中飞出。然而铁山无诸陨损纯一实密,且触天磨地,从四方而来,根本无法逃脱。四座铁山之中,情与无情无一例外,皆须被铁山摧毁。

论云:“大王,如是此四极大怖畏来时,亦非于此速走能逃,或以力退,或以财退,或以诸物及咒药等易于退却。何等为四,谓老病死衰。大王,老坏强壮,病坏无疾,衰坏一切圆满丰饶,死坏命根。从此等中,非是速走易得逃脱,或以力退,或以财退,或以诸物及咒药等易于静息。”

佛说:“大王!如是,当四大怖畏来临时,非以疾走所能逃脱,非以势力、钱财、物质、咒术、药物等所能回遮。何为四大怖畏?即老病死衰。大王,老会毁坏强壮,病会毁坏健康,衰会毁坏圆满丰饶,死会毁坏命根。当老病死衰降临时,非以疾走能从中逃脱,非以势力、钱财能作回遮,亦非以物质、咒术、药物等能止息。”

大恩上师《无常道歌》中云:“设若尔曹(尔辈)财宝遍三界,岂料阎罗魔众拒受贿,威慑三界梵王与帝释,想免死道亦无有办法,身体美貌犹如彩云般,通达诱人种种巧幻术,无奈夺命阎魔众威军,微汗毛许不为汝所动。”即使汝等财宝充满三界,然死主阎罗王根本不会受此贿赂;即使是以威力统慑三界之梵天与帝释,亦无法遮止死亡之路;即使身体如彩云般美丽,通达种种诱人幻术,然夺命阎罗王众威军的毫许汗毛亦不为汝所动。故死亡来临时,无任何法能回遮。

此理虽简,实应深思:死亡来时,能否于此世间觅得回遮之法?若有一法可拒,可以不接受必死之理,若不见有任何回遮之法,则必须接受必死之事实。

以世间最具势力之事作观察:

以权势能遮否?决定不能。若以权势可以遮止,昔日帝王无不欲长生不死,然无一能拒死者。

以钱财能遮否?决定不能。若以钱财可免一死,世上富人皆贪生怕死,不见有谁以金钱换得不死。

以药物能遮否?决定不能。世上药物皆无法治疗死病。若有此药,华陀扁鹊等神医,今仍应行医天下。即便能依药物换取健康,苟延性命,然此健康亦可谓慢性自杀,终不脱一死。

以咒术能遮否?决定不能。人至死时,纵念咒过亿,法事做尽,亦无法起死回生。

如是逐一观察,最后不得不承认:死亡无法遮止,即使药师佛亦无法延缓寿尽之死亡。

论云:迦摩巴云:“现须畏死,临终则须无所恐惧。我等反此,现在无畏,至临终时,用爪抓胸。”

迦摩巴说:“现在即须畏惧死亡,临终时须无所畏惧;我等相反,现在无所畏,临终时唯以爪抓胸。” 以理归摄上述内容:

一、以业惑牵引之凡夫(有法),死主决定当来,且无缘遮止(所立),以任受何身、任住何境、任生何种时代,皆无任何方便遮止死亡之故(能立)。

二、以业惑牵引之凡夫(有法),决定死亡(所立(第一根本)),以死主决定当来,而无缘遮止之故(能立(第一根本之第一种因相))。

卯二、思惟寿无可添,无间有减:一、以教理成立;二、以喻说明;三、劝诫勿贪现世。

辰一、以教理成立:

论云:思惟寿无可添,无间有减者。

思惟第二因相,即思惟寿命无丝毫可增,且不间断有减少。

论云:如《入胎经》云:“若于现在善能守护,长至百年或暂存活。”极久边际仅有尔许,纵能至彼,然其中间寿尽极速,谓月尽其年,日尽其月,其日亦为昼夜尽销,此等复为上午等时而渐销尽,故其寿命总量短少。此复现见多已先尽,所余寿量虽刹那许亦无可添,然其损减,则遍昼夜无间有故。

如《入胎经》所说:“现在若能善加保养此身,可活至百岁或稍多。”(此依佛陀时代情况而言,现今时代恶浊,精心保养亦仅能活六十或稍多。若未慎防损寿因缘,亦不定能活至此岁数。)因为寿量最长仅有此量,纵能活至此寿,然而中间寿命穷尽速度极快,以月销尽年,以日销尽月,日亦随昼夜而尽,白昼亦为上午等时辰销尽,故令寿命总量短少。而且,现见此生时光多半已尽,所余寿命刹那不可增添,其损减却遍于昼夜一切时,从未间断。

论云:《入行论》云:“昼夜无暂停,此寿恒损减,亦无余可添,我何能不死。”

《入行论》云:“昼夜刹那不住,此有限寿命恒时损减,又无丝毫可添,我岂能不死?”

人寿短短数十年,活一天便减一天寿,又无额外可增之寿,根据此点,即可断定自己必定死亡。

辰二、以喻说明:

论云:此复应从众多喻门,而正思惟。

对此理,应以众多比喻而作思惟。

论云:谓如织布,虽织一次仅去一缕,然能速疾完毕所织;为宰杀故,如牵所杀羊等步步移时,渐近于死;又如江河猛急奔流;或如险岩垂注瀑布,如是寿量,亦当速尽;

譬如织布,虽然每织一次仅去一缕丝,却能速疾织完;譬如,为了宰杀而将所杀羊等牵往屠场,彼等步步移动时,渐渐趣近死亡;又如江河勇猛急速奔流;或如险岩倾泻瀑布般,寿量亦如是旋即消尽。

论云:又如牧童持杖驱逐,令诸畜类,无自主力而赴其所,其老病等,亦令无自在引至死前。

又如牧童拿着棍杖驱赶,令牲畜毫无自主地走向圈栏,如是衰老与疾病等亦使人毫无自在地引至死主前。

论云:此诸道理,应由多门而勤修习。

此等道理,应当由多方面勤修。

以上诸喻出自《集法句经》,以下引经说明:

论云:如《集法句》云:“譬如舒经织,随所入纬线,速穷纬边际,诸人命亦尔。”

当年,世尊在舍卫城乞食行走时,见一织布者旋即织完一匹布,佛便说道:“譬如织布,先织经线,纬线亦随即织入,如是速疾穷尽纬线边际。人寿亦然,日月如梭,速疾终此一生。”

论云:“如诸定被杀,随其步步行,速至杀者前,诸人命亦尔。”

“犹如决定被宰之牲畜,随其步步向前,速疾即至杀者前,诸人寿命亦复如是。”

论云:“犹如瀑流水,流去无能返,如是人寿去,亦定不回还。”

“犹如瀑布之水,逝者不可再返,如是人寿已去,亦定不复回还。”

生命必逝无疑,不可留驻或增长。不论嗷嗷待哺之婴儿期,还是烂漫童年,或青春年华等,皆如白驹过隙,一去不复返,不可重现。是故,人皆无奈,无法超越此无常本性。

论云:“艰劳及短促,此复有诸苦,唯速疾坏灭,如以杖画水。”

“人生充满艰辛劳苦,又极短促,且具诸般痛苦,唯是速疾坏灭,犹如以木杖画水,转瞬即逝,不留丝毫痕迹。”

一生匆匆完结,如水纹般消逝无痕,一生显现皆荡然无存。

论云:“如牧执杖驱,诸畜还其处,如是以老病,催人到死前。”

“犹如牧童拿着木杖驱逐牲畜返回住处,如是衰老与疾病一直逼人到死前。”

论云:如传说大觉沃行至水岸谓:“水淅淅流,此于修无常极为便利。”说已而修。

如传记所说,一次阿底峡尊者行至水岸时说:“水淅淅地流,对修无常极为便利。”言毕即于水边观修。

学人可从此事中了知日常如何观修无常。以外在流水为助缘,极易现起无常体验。

论云:《大游戏经》亦以多喻宣说:“三有无常如秋云,众生生死等观戏,众生寿行如空电,犹崖瀑布速疾行。”

《大游戏经》中亦以多种比喻宣说:“三有无常犹如秋日白云,瞬息万变;众生生死如观戏剧,幻变不息;众生寿命如空中闪电,刹那不住;又似悬崖瀑流,迅猛流逝。”

“三有无常如秋云”:此义如《无常道歌》中所云:“秋日白云堆积如雪山,刹那无迹消失虚空中,现世如是无有可靠处,此喻堪为厌世良教言。”

“众生生死等观戏”:可从两方面理解,戏剧中演员显现各种形相,仪态万千;无有固定,不断变化。众生生死亦复如是,以善恶之业转生于善恶趣中,显现种种身相,且无固定,瞬息万变。

以下提示无常修法之重点:

论云:又如说云:“若有略能向内思者,一切外物无一不为显示无常。”故于众事皆应例思。若数数思能引定解,若略思惟,便言不生,实无利益。如迦摩巴云:“说思已未生,汝何时思,昼日散逸,夜则昏睡,莫说妄语。”

又如有如是说法:“若能稍稍向内思惟,一切外在事物无一不是显示无常。”故对众多事物皆应类推而思惟。若数数思惟,能引生定解,仅稍作思惟便说不生定解,实无利益,如迦摩巴呵斥其弟子时说:“汝说思惟后不生定解,汝何曾思惟,白昼散乱放逸,夜晚昏睡,莫说妄语。”

此段中强调两点,即应借助事相向内思惟,以及数数思惟。下面以提问方式具体分析第一点:

1、何为无常之喻?

一切内外有为法皆为显示无常之比喻,即三有世间一切显现法皆在演说无常,譬如落日浮云、瀑布闪电、落花流水等,悉为显示无常生动之教言。大恩上师在《无常道歌》中说:“若能观想一切内外法,乃为指示寿命无常书,自然道歌虽然无边际,仅以此歌奉献忠心友。” 若能以智慧眼观察内外诸法,则皆为指示寿命无常之书籍,大自然的无常道歌无边无际,无时不在演唱。故对智者而言,万法皆显现为窍诀,皆在演说无常苦空之理。可见佛法并不遥远,无时不在我等心前。

2、何为借助事相而思惟?

见闻外在事相时,以其为助缘,直接向内思惟无常之理。关键是向内反观,与常人向外妄执相反。譬如,同观风景,佛子向内思惟,引生无常之体悟;世人外著现法,而起贪执。

3、为何须如是思惟?

如阿底峡尊者所说“此于修无常极为便利”,结合现实事相去思惟,能生起亲切生动之感触,对无常易生定解。

以上从“此复应从众多喻门而正思惟”至此,为一完整内容,重点说“如何思惟之方法”。

以下就生存本来趣向死亡之理,劝诫学人勿贪执现世:

辰三、劝诫勿贪现世:

论云:非但寿边为死所坏而趣他世,即于中间行住卧三,随作何事,全无不减寿量之时。首从入胎,即无刹那而能安住,唯是趣向他世而行,故于中间生存之际,悉被老病使者所牵,唯为死故导令前行。故不应计于存活际,不趣后世安住欢喜。譬如,从诸高峰堕时,未至地前空坠之际,不应欢乐。

非但在寿命尽头,被死亡摧坏而趣往后世,即在存活中间,不论作行住卧等何事,无有不减寿量之时。首自入胎以来,即无一个刹那能够安住,唯一往后世奔驰,故在中间存活之际,完全被衰老疾病之使者牵引,唯一为死亡而被引往前行。是故不应认为存活时不趣往后世而安住欢喜。譬如从高崖堕落时,在未至地面正坠落期间,不应有何欢乐。

论云:此亦如《四百颂释》引经说云:“人中勇识如初夜,安住世间胎胞中,彼从此后日日中,全无暂息趣死前。”

“人中勇识”为国王之称号;“此后”指入胎第二刹那。

如《四百论注释》引经所说:“国王!如人初夜安住世间胞胎当中,从此之后,日日之中全无停息,一直奔向死亡。”

论云:《破四倒论》亦云:“如从险峰堕地坏,岂于此空受安乐,从生为死常奔驰,有情于中岂得乐。”

阿阇黎玛德之札在《破四倒论》中亦说:“譬如从险峰坠地,终将粉身碎骨,在下堕空中岂有享受安乐?如是从出生开始,恒时为死亡而奔驰,有情在此期间岂能获得真安乐?”

汉地晚课须念《普贤警众偈》,偈义与此处所说相同。偈云:“是日已过,命亦随减,如少水鱼,斯有何乐?”随池水流失,鱼儿亦渐趣死亡,短暂存活,实为趣向最后干死,故存活本无安乐之自性。作人如同少水之鱼,随时光飞逝,生命日渐缩短,故离死亡极近。老人尤须警醒,老人皆如近死之鱼,又如行将堕地而亡者,此时若仍未精进念佛,求生极乐,一旦死亡现前,必随业风漂泊生死。明代一元大师曾作诗云:“西方急急早修持,生死无常不可期,窗外日光弹指过,为人能有几多时。” 应速修西方净土,生死无常,老人勿期待以后再修,时光飞逝,作人还能有几时?

论云:此等是显决定速死。

此为结言。上述此等皆是显示决定速死。

总结:业惑牵引之补特伽罗(有法),决定死亡(所立(第一根本)),以有限寿命无可增添、无间有减故(能立(第二因相))。

《楞严经》中有段对话,可助学人理解第二因相,即:

佛告波斯匿王:“汝身现在,今复问汝:汝此肉身,为同金刚常住不朽?为复变坏?”

“世尊!我今此身,终从变坏。”

佛言:“大王!汝未曾灭,云何知灭?”

“世尊!我此无常变坏之身,虽未曾灭,我观现前,念念迁谢,新新不住,如火成灰,渐渐销殒。殒亡不息,决知此身,当从灭尽!”

“如火成灰”,即碳火燃时,层层剥落,终成灰烬,人命亦不停销殒,终必灭尽。波斯匿王以第二因相成立身命决定灭尽。

卯三、思惟生时亦无闲暇修行妙法,决定当死:

论云:思于生时亦无闲暇修行妙法,决定死者,谓纵能至如前所说,尔许长边,然亦不应执为有暇。谓无义中,先已耗去众多寿量,于所余存,亦由睡眠分半度迁,又因散乱徒销非一,少壮迁谢至衰耄时,身心力退,虽欲行法,然亦无有勤修之力,故能修法时实为少许。

思于生时亦无闲暇修行妙法、决定死者,即思维:寿量纵能至于前说时量,然亦不应认为有闲暇,即先前于无义中已耗去众多寿量,剩余时间亦由睡眠耗去一半,不睡时又以散乱空耗不少,从少壮迁谢进入老年时,身心能力衰退,虽欲修行,亦无勤修之力,故能修法的时间实为少许。

此段中计算能修法时间,即减去前面年幼无知与后面衰老无力之年,中间时间段中,又减去睡眠所占一半时间,剩余时间中,又减去散乱不安住修法之时间,如是所剩修法时间仅为少许。

论云:《入胎经》云:“此中半数为睡覆盖,十年顽稚,廿年衰老,愁叹苦忧及诸恚恼亦能断灭,从身所生多百疾病,其类非一亦能断灭。”

《入胎经》云:“百岁之中,半数为睡眠覆盖,十年幼稚无知(无修法意乐),后二十年衰老(无修法之力),中间又以愁叹苦忧及恚恼耗去多时,以身体所生种种疾病,又耗去部分光阴。”

论云:《破四倒论》亦云:“此诸人寿极久仅百岁,此复初顽后老徒销耗,睡病等摧令无可修时,住乐人中众生寿余几。”

《破四倒论》亦说:“人寿最长仅为百岁,且初期幼稚,后时衰老,仅是白白消耗,中间亦为睡眠、疾病等所摧,令无可修之时,身心安住安乐的人中,众生堪修佛法之寿命能剩几许?”

年少时幼稚,不知断恶行善,更不知修行解脱;老耄之年,虽欲修行,但身心衰弱,力不从心,也唯是徒然销耗;所余时间段中,又以疾病、睡眠、养家糊口、世间八法等耗去多时,因此,真正堪能修法时间所剩无几,屈指可数。

论云:伽喀巴亦云:“六十年中,除去身腹睡眠疾病,余能修法,尚无五载。”

伽喀巴亦云:“作人六十年中,除去饮食、睡眠、疾病,其余能修法时间,尚不到五年。”

年青人与老人可计算自己修法时间。譬如,已三十岁的年青人,三十岁以前未修法,六十岁以后亦不能计,中间三十年中,若每日保证修三小时,修法时间为八分之一,仅三年零九月。在城市中,工作繁忙者,若毎天保证修一小时,修法时间仅为二十四分之一,仅一年零三月。若六十岁之老人,最多存活十年,毎日修二小时,修法时间为十二分之一,仅十个月。若再懈怠,一天修一小时,则修法时间仅剩五个月。

如是稍作计算,便知一生能修法时间极少,几乎无暇修法,决定皆会速疾趣入死亡。因此,勿以为尚有几十年时间可修法。尤其老年人,即时起便应一心念佛,求生极乐。若仅能修行几个月,却仍为余事分心,死时毫无准备,则追悔莫及。因此,须于如是鲜少时间中,抓紧修行,以人身摄取心要。汉地毎天上晚殿时皆须念:大众!当勤精进,如救头燃,但念无常,慎勿放逸。即是此意。

由以上三种因相成立第一根本——决定死亡之后,应当发起第一种决断——必须修行正法。

卯四、决断必须修行正法:

论云:如是现法一切圆满,于临死时唯成念境,如醒觉后,念一梦中所受安乐。若死怨敌定当到来,无能遮止,何故爱著现法欺诳。如是思已,多起誓愿,决断必须修行正法。

如是现世一切圆满,临终时唯一成为忆念之境,如同醒后忆念梦中所受安乐。若死亡怨敌决定将至,无法遮止,为何仍然爱著现法欺诳?如是思惟后,心中当多发誓愿,决断必须修行正法。

论云:如《本生论》所说而思:“嗟乎世间惑,非坚不可喜,此姑姆达会,亦当成念境。众生住于如是性,众生无畏极希有,死主自断一切道,全无怖惧欢乐行。现有老病死作害,大势怨敌无能遮,定赴他世苦恼处,谁有心知思爱此。”

按《本生论》所说而思惟:往昔佛陀降生在印度一王族家,当地一年一度举行“莲花受用”大会。时大会迎请王子参加,王子宿世修持正法,故对热闹场面甚为厌离,王子思惟此等不入正法之事,感叹道:“哀哉!世间烦恼并非坚实,不可喜乐,此莲花受用大会,亦将成为忆念之境。众生安住于如下自性中,却对此不怖畏极不应理,即一切道皆被死主截断,无论前往何处亦无法解脱,众生竟然对此全无畏惧,欢乐而行。我等无自在安住之机会,因为现有老病死作害,大势怨敌等无法遮止,定会赴往他世恶趣苦恼之处,有心者谁会爱此‘莲花受用大会。’”王子如是教诫国人。

论云:《迦尼迦书》中亦云:“无悲愍死主,无义杀士夫,现前来杀害,智谁放逸行。故此极勇暴,猛箭无错谬,乃至未射放,当勤修自利。”

《迦尼迦书》(马鸣菩萨致国王迦尼迦之书信)中亦云:“无有悲愍之死主,毫无情义地杀害士夫,若思死主现正前来杀害,智者谁会放逸而行?故此极为勇暴之猛箭无有任何错谬,乃至未发射之前,应当勤修自利。”

寅二、思惟死无定期:一、日日须发今日必死之心;二、死无定期之三种因相;三、决断从现在起修习正法。

卯一、日日须发今日必死之心:一、总说;二、执今日不死之过患;三、执今日必死之利益;四、总结。

辰一、总说:

论云:第二思惟死无定期者,谓今日已后,百年以前,其死已定,然此中间,何日而来,亦无定期,即如今日,谓死不死,俱不决定。然心应执死亡方面,须发今日定死之心。

所谓思惟死无定期,即在今日以后,百年以前,死亡已定,而在此中间时段,死亡何日来临亦无固定日期,即今日死或不死,皆无法决定,然而心应执著死亡方面,须发起今日必死之心。

或有人疑:既然无法决定今日是否会死,可说今日死,亦可说不死,何须发今日必死之心?

答:确实以分别心既可想今日死,亦可执今日不死,然名言中作用不同,以前者引生过患,以后者引生利益,故须发起今日必死之心。

以下从过患门与利益门进行分析:

辰二、执今日不死之过患:

论云:以念今日决定不死,或多分不死,其心则执不死方面,便专筹备久住现法,不能筹备后世之事,于此中间为死所执,须带忧悔而没亡故。

由忆念今日决定不死,或多分不死,心便执著不死方面,专门筹办准备久住现法之事,不能筹备后世之事,在筹备现法期间,一旦为死主所攫,则须满怀忧悔而死,故应发起今日必死之心。

《竹窗随笔》中记有一则公案:有一僧人,常年患痨病,却未起必死之念。若对其提及死亡,便会不悦。时莲池大师命人转告,望其速速筹备后事,一心正念。彼却言:“男子生病,最忌生日前死去,待生日后再作考虑。”当月十七号为其生日,岂料十六号便猝然而逝。此僧死前数日,仍执著今日不死,故未筹备后世之事,下场极为可悲。

大恩上师《厌离今生之歌》中云:“心中虽有人生定死之信念,然而未于死时无定精进修,从生至今之间多年已逝去,修此圣法成就心中无把握。自然而然之中造下诸多罪,渐积各种恶行心中无处容,若于今日死主阎罗忽降临,去处唯有恶趣此外更无有。虽获暇满未得佛法精华义,虽遇上师未勤习学密意行,虽获甚深教言烦恼未对治,一生空过生起猛厉悔恨心。”

辰三、执今日必死之利益:

论云:若日日中筹备死事,则多成办他世义利,纵不即死,造作此事亦为善哉。若即死者,则此尤其是所必须。譬如,自有能作猛利损害大敌,从此时期至彼时期,知其必至,然未了知何日到来,须日日中作其防慎。

此从功德门宣说执著今日必死之利益。

若天天筹备死亡之事,则多数能成办后世义利,即便不死,造作此等善法亦为善妙。若当日死亡,则此作法尤为必要。譬如,自己有一能作猛利损害的大敌,从今日起至某日间,知其决定会来,然而不知何日到来,必须日日对彼谨慎防备。

印光大师早年在普陀山法雨寺时,鲜为人知。永嘉周孟由兄弟,前来普陀参访时,见印祖寮房上写有“念佛待死”四字,便知其中定有高人,二人便叩关顶礼,方知内为印光大师。后印祖在苏州报国寺闭关时,关房门上贴有警策文:“虚度七十,来日无几,如囚赴市,步步近死,谢绝一切,专修净土,倘蒙鉴愚,真是莲友。”而且印祖念佛时,在佛堂内贴一巨大“死”字,以此时时警策自己。

辰四、总结:

论云:若日日中,能起是念:今日必死,下至能念多分是死,则能修作所当趣赴后世义利,不更筹备住现世间。若未生起如此意乐,于现世间见能久住,便筹备此,而不修作后世义利。

若日日之中,皆能发起“今日必死”之念,下至能忆念多分是死,便能修作所要前往后世之义利,不再为久住现世而筹备。若未生起如是意乐,以见尚能长久安住于现世,便会筹备现世利益,而不修作后世义利。

再以比喻说明此理:

论云:譬如,若念久住一处,则计设备住彼所须,若念不住当他往者,则当备作所趣之事,故日日中定须发起必死之心。

譬如,若想长久定居一处,则会计划准备久住彼处所须之事,若想不住而前往他乡,将会筹备下一步之事。故每日之中,定须发起今日必死之心。如是方能一心成办后世大义。

劝诫必须发起今日必死之心后,再说发起之法。

论云:此中分三。

由思惟三种因相,而决定死无定期。

卯二、死无定期之三种因相:一、思惟南赡部洲寿量无定;二、思惟死缘极多活缘极少;三、思惟身体极微弱故死无定期。

辰一、思惟南赡部洲寿量无定:

总的对比四洲寿量,特别从现今情况,说明南赡部洲寿量无定。

论云:思赡部洲寿无定者,总之俱卢寿量决定,诸余处者各各于自能住寿量,虽无决定,然亦多数能得定限。赡部洲寿极无定准,劫初寿数经无量年,今后须以满十岁为寿长际,即于现在老幼中年,于何时死,皆无定故。

从两方面思惟南赡部洲寿量无定:总之,北俱卢洲寿量决定,其余东胜身洲、西牛货洲,虽然各自能安住的寿量不决定,多数亦有定限。唯独赡部洲人寿极不固定,劫初时寿量长达无量年,以后须以十岁为最长寿。而且当今时代,人在老、幼、中年何时死亡,皆无定准。

“故”表示由总的寿量无定,特别现时代寿量无定,思惟南洲寿量无定。

再以教证详释上述因相:

论云:如是亦如《俱舍论》云:“此中寿无定,末十初无量。”

此偈玄奘大师译为:“北洲定千年,西东半半减,此洲寿不定,后十初叵量。”在四洲中,北洲寿量决定为千年;西洲与东洲大多寿量亦有决定,西洲为五百年,东洲为二百五十年,故谓“西东半半减”,南洲寿量不定,劫末仅十岁,劫初寿无量。

此世界劫初人类福报极大,日子赛似神仙,当时人寿为八万四千岁,如今若满百岁,已觉稀奇,然在劫初,五百岁亦仅为幼童之龄。彼时人类自身会发光,无须日月,人皆具神通,飞行自在,食饮甘露而非五谷杂粮。但随人类烦恼、恶业日渐增盛,人类福报亦逐渐减损。以寿命而言,一代不如一代,从八万四千岁,减至百岁,今后仍会衰减。至劫末时,人寿仅十岁,时人类内心嗔恨粗猛,互相残杀,无丝毫宽容之心。此是一劫之中南洲人类演变的无常状况。相比之下,北洲人寿固定,古为千岁,今亦千岁,人类生活状况极稳定。如是对比,便知我等所处世界确实变化迅速。

或疑:为何南洲人寿会从劫初八万四千岁减至十岁?

因为此方人类心识转变快,由人类内在烦恼与业变化极快,导致自然界与人类社会发展迅速,尤其当今时代,短短几十年,便让人不识旧面。若能活至二百岁,纵观十代人之迁变,定会深刻理解佛所说“南洲人类无常”之理。因南洲人类心识变化极速,以此感得异熟寿命亦变化极速,从劫初至劫末一直变化,无一定准。

纵观整个大劫状况,便知南洲人类寿量不断变化,至今人寿已减至六十岁,然而特定某一时代的人类能否皆寿竟而死呢?以下引经说明:

论云:《集法句》云:“上日见多人,下日有不见,下日多见者,上日有不见。”

《集法句经》云:“上日所见多人之中,便有下日不见而亡者;下日所见多人之中,便有次日上日不见者。”

论云:又云:“若众多男女,强壮亦殁亡,何能保此人,尚幼能定活。一类胎中死,如是有产地,又有始能爬,亦有能行走,有老有幼稚,亦有中年人,渐次当趣没,犹如堕熟果。”

彼经又说:“若众多男女及壮年人皆无次第而死,岂能保证此人年轻而能决定存活?有者死于母胎中,有者落地便亡,亦有刚能爬时死亡,亦有能行走时死去,有者老终,有者夭折,有者正当中年时丧命,人们至各自寿限时,皆将渐次没亡,犹如果实成熟纷纷堕地。”

以上两段教证重点说,在目前人寿六十岁时,人类在老、中、少年何时死亡,皆无定准。

以下将圣言现为教授:

论云:应当作意所见所闻,若诸尊重,或友伴等,寿未究竟,忽由内外死缘,未满心愿而死。念我亦定是如是法,应数思惟,应令发生必死之心。

应当作意平常所见所闻,如诸师长、友伴、眷属等,在寿命尚未究竟时,忽然由内外死缘,心愿尚未完成而匆匆离去。如是作意后心想:我亦必定是如是情形。应当数数思惟,令自相续生起必死之心。

此处关键须结合实际生活思惟,如是方能触动内心。由耳闻目睹的现实事例,引发强烈感受。见身边人死去之情形,便会联想自己亦难免一死。故须联系身边人事思惟,譬如,联系亲人、朋友、邻居、道友猝死之事,如是较思惟陌生、无实际体会之事更具力量。因此,宗大师教导学人,应当作意所见所闻之事,且须数数思惟,令自己真正发起必死之心。

以下总结:

所立:与其余三洲相比,南洲人寿极其不定。

能立有二:1、人类总体寿量不定,从劫初无量岁,至如今六十岁,至劫末时仅十岁;2、人类现在各自寿量不定,不论老幼、地位,不论有无怨敌、疾病,不论是否圆满事业、成办修行,死期均无固定。

比喻:一棵树上纵然同时结果,最终堕落却不定;百花纵然同时盛开,最终凋零却不定;水泡纵然同时吹起,最终破灭却不定。

辰二、思惟死缘极多活缘极少:一、思惟死缘极多;二、思惟活缘极少;三、思惟活缘亦成死缘;四、总结。

巳一、思惟死缘极多:

论云:思惟死缘极多,活缘少者,谓于此命,有多违害,谓诸有心及诸无心。若诸魔属,人非人等众多违害,及旁生类损此身命,亦有多种,彼等如何违害之理,如是内中所有诸病及外大种违损之理,皆应详思。

思惟死缘极多,活缘极少,即对此寿命有多种违害,包括诸有心与诸无心之违害,有心违害,包括诸魔、魔眷、人与非人等所作众多违害,旁生损害身命亦有多种情况,彼等有心者如何违害之理,以及内在疾病、外器大种等无心者违损之理,皆应详细思惟,层层分析,如是方可通达死缘极多之理。

违害寿命之因缘即死缘,包括有心死缘与无心死缘。有心死缘即来自有情之死缘,包括王难、战争、怨敌杀害、念咒诛杀等来自人类之死缘,天龙鬼神损害、山精水怪侵扰等来自非人之死缘,毒蛇、猛兽伤害、牛马踩踏等来自旁生之死缘。无心死缘包括内外二种,即内四大种不调所引之疾病,外四大种不调所引之灾害,如地震、洪水、大火、飓风等。

须思惟此等死缘对寿命如何违害之理,重点落于思惟上。

以下别说内四大种违损寿命之理:

论云:复次自身由四大种成,彼等亦复互相违害,诸大种界若不平等,有所增减能发诸病,而夺命根,此诸违害是与自体俱生而有,故于身命无可安保。

而且,自身是由四大种假合而成,四大亦互相违害,四大若失去平衡,有所增减,便会引发各种疾病而夺去命根,此等违害是与自身俱生而有,故身命无有保障。

“四大种”即地、水、火、风,因彼等周遍一切色法,故名“大”,能生一切色法,故名“种”。

四大种互相违害之理:地大以坚固为性,支持万物为用;水大以湿润为性,收摄万物为用;火大以暖热为性,调熟万物为用;风大以运动为性,生长万物为用。故以风大吹散其余大种;以火大令水大干枯,令地大烧坏;以水大令火大息灭,令地大疏散;以地大令风大、水大凝聚等,四大自性相互违害。

人身既由互相违害之四大和合而成,四大种界平等,方能维持健康,若一大有所增减,即会导致四大不调,引发四百零四种病,由此夺走命根。

以下引教证说明:

论云:如是亦如《大涅槃经》云:“言死想者,谓此命根,恒有众多怨敌围绕,刹那刹那渐令衰退,全无一事能使增长。”

如是亦如《大涅槃经》所说:“所谓死想,即此命根,恒时有众多怨敌围绕,刹那刹那渐令命根衰退,全无一事能令命根增长。”

“众多怨敌”即一切有心与无心之死缘。

论云:《宝鬘论》亦云:“安住死缘中,如灯处风内。”

《宝鬘论》亦云:“命根安住死缘之中,如油灯处于风内。”

此处,以油灯喻命根,以大风喻死缘。灯在风中,随时会被吹灭,命处死缘中,随时有断灭之可能。

论云:《亲友书》亦云:“若其寿命多损害,较风激泡尤无常,出息入息能从睡,有睱醒觉最希奇。”

《亲友书》亦云:“若此寿命有众多损害,较风吹动水泡还无常,出息入息之间,能从睡眠中有睱醒觉,最为希奇。”

《四十二章经》中记有一段对话:

佛问诸沙门:“人命在几间?”

有答: “在数日间。”

佛言:“子未能道。”

复问一沙门:“人命在几间?”

彼答:“在饭食间。”

佛言:“子未能道。”

复问一沙门:“人命在几间?”

彼答:“呼吸之间”。

佛言:“善哉!子可谓为道者矣”。

因此,我等生命皆在呼吸之间,一息不来,便至后世,可见人命极其脆弱。

论云:《四百论》亦云:“无能诸大种,生起说名身,于诸违云乐,一切非应理。”

《四百论》亦云:“单独大种无有能力,须地水火风诸大种和合,方名为身,而将性质相违之大种聚合体说为安乐,毕竟不合理。”

《最胜王经》、《大智度论》中将身内四大喻为同处一箱的四条毒蛇,彼此互相违害,时时皆会冲突,决无安宁之时。《最胜王经》云:“地水火风共成身,随彼因缘招异果,同在一处相违害,如四毒蛇居一箧。于此四种毒蛇中,地水二蛇多沉下,风火二蛇性轻举,由此背违众病生。”

巳二、思惟活缘极少:

活缘即资助生存之因缘。

论云:现是五浊极浓厚时,修集能感长寿久住大势妙业,极其稀寡;饮食等药势力微劣,故皆少有能治病力;诸所受用安然消后,能长身中诸大种分,势用亏减,故难消化,纵能消已亦无大益;资粮寡集,恶行尤重,念诵等事,势力微劣,故延寿等极属难事。

现今为五浊极浓厚时,修集能感长寿久住之大势妙业,极其稀少;饮食等药物势力微劣,故皆少有治病能力;所受用食物,在安然消受后,能长养体内四大种之能力减弱,故极难消化,即使消化,亦无大利益;以平时资粮极少积集、恶行严重,故念诵长寿咒、长寿经等法事,力量极微,由以上因素,延长寿命等极其困难。

由于时代恶浊,众生内在福报下劣,相应的外在士用果亦极下劣,饮食药果等皆无精华,少有营养,难以治病养身,从内相续而言,极难修集大福业,念诵力量微弱,故活缘极为稀少。

解释五浊与五浊极浓厚时:

1、五浊:从住劫人寿二万岁起,有五种浑浊不净之法,即劫浊、见浊、烦恼浊、众生浊、命浊。

(1)劫浊:人寿二万岁以后,见浊等其余四浊生起之时代。

(2)见浊:劫浊时,众生相续中强烈生起身见、边见等恶见。

(3)烦恼浊:劫浊时,众生相续中强烈生起贪嗔痴等一切烦恼。

(4)众生浊:劫浊时,众生为见浊与烦恼浊之结果,人间果报逐渐衰退,心识钝劣,身体弱小,苦多福少。

(5)命浊:亦为见浊与烦恼浊之结果,寿命逐渐缩短,最终缩至十岁。

五浊关系:五浊中,劫浊为总相,其余四浊乃别相。劫浊无自体,唯以其余四浊假立劫浊之名,即劫浊中有见浊等四浊,以四浊之故,安立为劫浊。其余四浊中,以见浊、恼浊为浊之自体,由此二浊造成众生浊与命浊;

2、五浊极浓厚时:五浊始于人寿二万岁,起初五浊程度轻微,随着时代逐渐演变,五浊增上,至末法时代,更为增长,故名五浊极浓厚时,亦名“五浊增时”。

巳三、思惟活缘亦成死缘:一、活缘转成死缘;二、活缘无可, 信任。

午一、活缘转成死缘:

论云:又诸活缘,亦无不能为死缘者,为不死故,求诸饮食房舍伴等,此复由其受用饮食太多太少及不相宜,房舍倒塌,亲友欺侮,是等门中而成死缘,故实不见有诸活缘非死缘者。

所谓活缘无不能成为死缘,即为生存之故,寻求饮食、住房、朋友等,反而由此成为死亡因缘。即受用饮食本为活命,反而以食多食少或食不相宜,成为死缘;寻求住房本为御寒避暑,挡风遮雨,反而因房屋倒榻等丧命;觅亲求友,本为扶助生活、事业等,反而遭亲友欺辱等,成为死缘。因此,活缘往往皆成死缘,确实难见活缘不成死缘之事。

以上从活缘转成致死因缘而言,以下再说活缘无可信任。

午二、活缘无可信任:

论云:复次存活即是趣向于死没故,活缘虽多,然无可凭。

而且,存活本身即为趣向死亡之故,活缘纵多,亦无可信任。

以喻阐明:譬如将油灯置于无风处,似乎是维持灯火,实为令油灯点点燃烧,趣向灭亡之缘;花草缺水,会干枯而死,浇水护养花草,看是活缘,然换一角度,亦不可信任,因以浇水令花草不断生长,亦是速趣死亡。

举例说明:譬如受用饮食,精挑细选,均衡营养,以为此是延寿之缘,实际观察,亦是趣向死亡,因为饮食过程,即体内不断消化、吸收之运动过程,而运动本身也在消耗生命有限之能量,所吸收的营养,亦均耗于身心运动上,皆为趣向死亡。

论云:《宝鬘论》云:“死缘极众多,活缘唯少许,此等亦成死,故当常修法。”

《宝鬘论》云:“死缘极其多,活缘唯是少许,而此等活缘亦成为死缘,故当恒时修法。”

思惟上述道理,便可了知,内外因缘悉为致死因素,此生命唯是坏灭之本质,无丝毫保障。如是明了后,智者唯应修习正法,此是唯一可以信赖之处。

巳四、总结:

1、所依身,死缘极多、活缘极少(所立),因为具有有心、无心极多死缘,且五浊极浓厚时,活缘极少,活缘亦无不能成为死缘之故(能立)。众多经论皆云人身速死,若究其因,即死缘极多。

2、死期不定(第二种根本),以死缘极多、活缘极少故(第二因相),如油灯处于大风中(比喻)。

辰三、思惟身体极微弱故死无定期:

论云:思惟其身极微弱故,死无定期者,身如水沫,至极微劣,无须大损,即如名曰芒刺所伤,且能坏命,故由一切死缘违害,是极易事。

思惟身体极其脆弱而死无定期者,即思惟身如水泡,极为脆弱,不须大损害,即如芒刺小伤,亦能摧坏命根,故由一切死缘违害命根是极易之事。

论云:《亲友书》云:“七日燃烧诸有身,大地须弥及大海,尚无灰尘得余留,况诸至极微弱人。”

《亲友书》说:“劫末七日悬空,燃烧诸有情身,彼时大地、须弥及四大海皆被烧尽,不留颗尘,何况至极微弱之人身?”

对此总结:

1、身体极为微弱(所立),以无须大损,仅以芒刺即可毁坏命根之故(能立),如大水所淹火星,大风所吹云雾,重压下之鸡蛋,烈火中之水滴。

2、死无定期(第二种根本),以身体极为微弱故(第三因相)。

卯三、决断从现在起修习正法:

论云:如是思后,不见死主何时决定坏其身命,莫谓有暇,应多立誓,决从现在而修正法。

如是思惟死无定期后,当想:不知死主何时决定毁坏我身命。莫以为尚有闲暇,应当反复立誓,决定从现在起修习正法。

论云:如《迦尼迦书》云:“死主悉无亲,忽尔而降临,莫想明后行,应速修正法,此明后作此,是说非贤人,汝当何日无,其明日定有。”

如《迦尼迦书》所说:“死主与谁皆不沾亲,从不预约忽然降临,莫想明后天再修行,应当立即修法。若说‘今日行余事,明后日再修法’,定非贤人,因为如是拖延,当汝某日殁亡时,次日定留下无法完成之修法。”

论云:瑜伽自在吉祥胜逝友庆喜亦云:“国主所借身,无病衰乐住,尔时取坚实,病死衰无畏,病老衰等时,虽念有何益。”

瑜伽自在吉祥胜逝友庆喜亦云:“国主!此四大假合暂借之身,在未病、未衰老、身心乐住之时,应当摄取心要,即应摄取于病死衰时无畏之坚实,否则病、老、衰降临时,即便欲修又有何益?”

身体本自具有,为何称为所借之身?若身为己有,为何死时带不走丝毫,故身体非受我等支配,唯是随惑业而转,一旦业力成熟,不欲病须病,不欲老须老,不欲死须死,是故此身无法保有,暂时借用几十年而已。

为何须于身心乐住时摄取心要?因年轻健康时,身心堪能,精力旺盛,此时作闻思修,能取得心要,而无畏于老病死。反之,少壮未努力,一旦老病死衰降临,身心不堪能,欲修亦无力。故须于身心乐住时,取得心要。

论云:三根本中极重要者,厥由思惟死无定期,能变其心,故应励修。

三根本中极为重要者,即是思惟死无定期。乃因思惟死无定期,能转变自心,故应努力修习。

宗大师语录中记有几则问题,致当时行者。其中一则问道:“一、不仅口说无常,欲令无常法义深入有情心底,可取为修法者为何者?二、死亡无常中最锋利之所缘,能刺入有情心,令之感动,而为诸经论所赞叹之无常法为何者?”后来班禅?洛桑曲吉绛称见此语录后,答曰:“一、心中所修无常,乃念死九种因相,如师所说;二、所缘之中,能入我等心,而为诸经论所赞叹者,乃死期无定。”

往昔,嘎当派诸格西临睡时常思:不知明早是否须生火?故从不盖火,且将碗扣放。当时藏人生活习惯,至晚必盖火,以便次日生火。因为格西们常忆念死期无定,死亡随时来临,故无须筹备明日之事。古德一切时分中,唯对死亡起信,故能转心。

过去有一宁敦大师,一次,侍者汇报预备夏天用木柴之事,大师说:“夏天你我在否尚不能保证,备之何用?果能活至夏日,到时再作商量。”故根本不考虑此等琐事。

喀喇共穹格西在洞中修行时,洞口长有荆棘,常刮破衣服,起初格西欲砍荆棘,忽又转念:“我或死于洞内,不知能否出去,唯修法最为紧要。”故一直未砍。格西出洞时又想:“不知能否返回洞内。”如是在洞中修行多年,直至获得成就。

此等皆为由思惟死期不定而转变内心之公案。

论云:第三思惟死时除法而外,余皆无益之三者。

第三思惟死时除正法外,其余均无利益之三种因相。

寅三、思惟死时除法而外,余皆无益:一、第一因相——以亲友无益;二、第二因相——以财富无益;三、第三因相——以身体无益;四、决断唯一以法为依处为怙主。

卯一、第一因相——以亲友无益:

论云:如是若见须往他世,尔时亲友极大怜爱而相围绕,然无一人是可随去。

如是若见自己必须趣往他世,尔时亲友虽然极大怜爱,围绕于床榻边,然无一人可随己同去。

是故,亲友皆须留在此世,死时于己毫无利益。

卯二、第二因相——以财富无益:

论云:尽其所有悦意宝聚,然无尘许可得持往。

“宝聚”为直译,引申为财富。

尽其一生所有悦意财富,无微尘许可携往后世,悉皆遗留此世。故财富死时毫无利益。

卯三、第三因相——以身体无益:

论云:俱生骨肉尚须弃舍,况诸余法。

“俱生骨肉”,即俱生而有之骨肉身躯。

一生时刻不离之俱生骨肉,尚须舍弃,何况其余身外之物?故身体亦须留在此世,死时毫无利益。

由此三种因相,可知死亡决定是大分离:

论云:是故现法一切圆满皆弃舍我,我亦决定弃舍彼等,而赴他世。

是故,一生所爱之现法圆满,决定将舍弃我,我亦决定舍弃此一切,而独自赴往他世。

卯四、决断唯一以法为依处为怙主:

论云:复应思惟,今日或死,又应思惟,尔时唯法是依、是怙、是示究竟所有道理。

应当思惟,今日或许会死,又应思惟,死时唯有正法是依处、是依怙、是救助者之道理。

“是示究竟”:藏文中为“救助者”之意,此处释为“正法是指示究竟之导师”亦可。

“唯法是依是怙是救助者”:即第三决断门,决断唯一以法为归依,为怙主。

论云:《迦尼迦书》云:“能生诸异熟,先业弃汝已,与新业相系,死主引去时,当知除善恶,余众生皆返,无一随汝去,故应修妙行。”

《迦尼迦书》云:“能感今世诸异熟之先业已弃汝而去,此后与新业相连而被死主牵去时,当知于此关口,除善恶业外,其余众生皆须返回,无一人可随汝赴往后世。(譬如远行时,亲友虽会送行,然皆返回,不会同往陌生之地,如是死时亦是“万般带不去,唯有业随身”。)故从今起,须舍弃对现法之贪执,唯修有益于后世及究竟之妙行。”

《无常道歌》云:“管理万户人众之官员,死时无权带走一伙伴,亦无权享一口食物故,唯一有利正法勿退失。今生灭尽显现业惑苦,虽多亲友不能替一分,泪流满面无可奈何故,如今精勤求法莫懈怠。”

论云:吉祥胜逝友亦云:“天王任何富,死赴他世时,如敌劫于野,独无子无妃,无衣无知友,无国无王位,虽有无量军,无见无所闻,下至无一人,顾恋而随往,总尔时尚无,名讳况余事。”

吉祥胜逝友亦说:“国王,不论汝何等富贵,死赴他世之时,如被怨敌劫至荒凉旷野,孑然一身,无儿无妃,无衣无知心友,无国家无王位,生前虽拥有无量军队,此时不见不闻,下至无一人顾恋而随汝同往后世。总之,尔时国王之名尚不随往后世,何况余事?”

寅四、摄义:一、“念死无常心”之修法及修量;二、一切圣言现为教授之修法;三、摄念死无常之义。

卯一、“念死无常心”之修法及修量:

论云:如是思惟有暇义大而实难得,及虽难得然极易坏,念其死亡,若不勤修后世以往毕竟安乐,仅于命存引乐除苦者,则诸旁生有大势力,尤过于人,故须超胜彼等之行,若不尔者,虽得善趣仍同未得。如《入行论》云:“畜亦不难办,为是小利故,业逼者坏此,难得妙暇满。”

如是思惟暇满人身义大而难得,以及虽难得却易坏,忆念此身之死亡,在拥有暇身之时,若不勤修“后世以往常常安乐之法”,仅对此世生存引乐除苦,则旁生亦具有大势力,故须具有超胜旁生之行,若未如此,虽获得善趣人身,仍同未得一般。如《入行论》所说:“现世谋生之事,旁生亦不难成办,为此小利,为业所逼者毁坏此难得暇满妙身。”

论云:以是此心纵觉难生,然是道基,故应励力。

因此,此念死之心,纵觉难以生起,然为道之基础,故须励力。

对无常是道基之义,《道炬论》中解释道:“若未真正生起念死无常,无论作何种讲闻修行,皆成现世作业,我等僧人一切修行皆依于此,故初修无常乃窍诀门。”

论云:博朵瓦云:“除我光荣者,即是修习无常,由已了知,定当除去亲属资具等现世一切光荣,独自无伴,而往他世,除法而外,皆无所为,不住现法,始得生起,乃至心中未能生此,是乃遮阻一切法道。”

博朵瓦尊者说:“能除我现世荣耀者,即是修习无常,因为已了知决定将遣除亲属、资具等现世一切荣耀,独自一人无有伴侣而往他世,除正法外,余者皆无帮助,由此不住现世之心始能生起。乃至心中未能生起此心,即是遮阻一切佛法之道。”

论云:铎巴亦云:“若能兼修积集资粮,净治罪障,启祷本尊及诸尊长,并发刻勤殷重思惟,虽觉百年亦不能生,然诸无常不安住故,略觉艰难即得生起。”

铎巴亦云:“若能同时兼修积集资粮,净治罪障,祈祷本尊与上师,并发起大精进,殷重思惟,虽觉“念死无常之心”百年亦不能生起,然诸无常(藏文为所作性)法并非不变安住之故,稍觉艰难,亦能生起。”

此“念死无常之无颠倒心”虽难以生起,然彼亦为所作性,并非常法,一旦能转心之因缘聚合,定可令此常执心转为“念死无常之心”。此能转心之“因”即“刻勤殷重思惟三根本九因相”,“缘”为“积资净障、祈祷上师本尊”。

论云:于迦玛巴请求另易所缘境时,重述前法。请其后者,则云后者全未能至。

当弟子向迦玛巴请求改修所缘境时,大师重述前之无常法。弟子又求无常后之法,大师则云:“后者根本不能到达。”

论云:如是自心若能堪任,应如前说而正修习。若不堪者,则随其所称,取三根本九种因相。

如是自心若能堪任,则应按前文真正修习。若心不堪能,则随自己相应,将法归摄为三种根本、九种因相,在九种因相中取相应内容修习。

论云:观现法中所有诸事,犹如临杀饰以庄严,应当乃至意未厌离,数数修习。

观现法中所有人事,皆如打扮庄严,赶赴刑场受死一般,乃至心未产生如是厌离之前,应当数数修习。

换言之,若见世间热闹之人事,皆如行将被杀仍作庄严一般,对此生起强烈厌离心,则为修习无常到量之相。

卯二、一切圣言现为教授之修法:

论云:若经论中,何处有说亲近知识暇满无常,诸法品类,皆应了知,是彼彼时所有行持,取而修习,乃能速得诸佛密意。余处亦当如是了知。

经论之中,何处有宣说亲近善知识、暇满、无常之法类,皆应了知是在宣说彼彼时应作之行持,如是摄取而修习,则能迅速获得诸佛密意。其余法类亦应如是了知。

譬如,经论中有宣说亲近善知识之法类,即应了知此非表面知识,而是宣说亲近善知识时,学人所应行持之处,依此修习则易获得诸佛心意。

在修习无常时,应将依教理抉择及亲自见闻之一切,在心中明显现出,数数思惟,如是修法步步踏实。其余观察修亦应如是行持。

卯三、摄念死无常之义:一、念死无常之意义;二、修习方法;三、以闻思决定次第、数量并誓修;四、如何如理思惟;五、由九种因相决定三种根本。

辰一、念死无常之意义:

念死无常乃下士道之入门,亦即菩提三士道之入门,被誉为趣入一切圆满之门。佛转三次*轮,第一转即四谛*轮,此*轮中,先说苦谛,苦谛第一行相即无常。由此可见,无常观为入道根本。佛所说法,即四法印——诸行无常(“诸行”即诸三世迁流之有为法,其本质刹那生灭。)、有漏皆苦、诸法无我、涅槃寂静,其中诸行无常置于首位,可见无常法在整个佛教之地位。

观修无常之必要,即须生起无愿三摩地,而无常观为无愿三摩地所依。众生执著现世之根源是常执,彼等视三有诸法为常住之自性,故而耽著不肯放舍,如是以耽著现世而不趣向后世,以耽著三有而不趣向解脱法。因此,须先在此处转变,即由观粗无常了知现法死时无益,以此对现法无所愿乐,令心趣向后世法;由观细无常了知三有诸法刹那不住,第二刹那便成空无,以此对后世法无所愿乐,令心趣向解脱法。故粗细无常观为无愿三摩地所依,以观修无常可依次趣入下士道与上士道。

此处所修无常为粗无常,重点落在观察身命之无常,之所以在此处修习,是因为凡夫执著最深者即是寿命,譬如为保全身体可以舍弃钱财名位,而为保全性命可以舍弃身体支分。若认为身寿是常法,则会为生命久住而倾注全力,以求财富、受用、名位等;相反,觉察到寿命无常,死期不定,必将重省人生意义。因为心中常悬“死亡”一事,故能厌离现世,一心为死亡而准备。

假如仅是外在诸法无常,而人寿为常法,我等必定仍然喜爱现法,因为无有死亡,何必担忧后世之事。纵然山河迁变,沧海桑田,亦无切身关系,无法震动内心。因此,观外器世界无常,观人类社会无常,皆是类比,须联想自己的生命无常。只有察知生命唯一是刹那生灭的自性,生必坏灭,死期不定,死时唯正法有益,才能转变生存观念。此转念之处,即观察到原以为坚实之法,毫无坚实;原先忽视之法,才具坚实,具体而言,死时现世财权名位、亲友家庭、受用资具,皆无实义,原以为坚实之生存基础,全为欺诳之自性;唯独正法具有真实利益,于生之年唯有心上修习智慧与慈悲,方能利益死亡与后世。

若如理观察死亡,死亡即会揭示现世欺诳之真面目,因为“死”意味着彻底瓦解现世一切,唯有心随业力转往后世,现世诸法无一可靠,从此深刻体悟到唯独佛法具有实义。若未如是观修死亡,则难以转变常人观念。

现世主义者认定生存最坚实之基础,即财权名位、家庭亲友等,人唯一依赖此等而生存。若无,便觉生活空虚,无法存活,然此实为深重之迷乱。稍思便知,此等均为脆弱无常之法,如浮云、闪电一般,生存若基于此,岂有实义?一旦示现无常,尔时唯有感受分离之痛。死时脱去层层虚假包装,最终一无所有,唯有赤裸裸的心识随业风飘荡。所谓我的名誉身份、我的职位爱好、我的住房小车、我的财富、我的传记等虚伪包装彻底瓦解,悉为业风吹散,然黑白二业却丝毫不会空耗,最坚实者即在此处。智者皆于此处觉醒而趣入正法。如《集法句经》云:“智者达此悉灭坏,当住正法决定行,如见衰老及病苦,并见心离而死亡,勇士能断如牢家,世庸岂能远离欲。”《无常经》云:“外事庄彩咸归坏,肉身衰变亦同然,唯有胜法不灭亡,诸有智人应善察。”智者观察时,见到一切外法连同自身,皆为坏灭自性,唯正法不灭,故舍不坚,将人生转入修法中。此转变之来源,即是辨别不坚与坚实,唯有如理辨别,心中才会断然决舍。

明白此理后,进而须确定当起何种念死之心。一般现世主义者的畏死心,实为畏惧舍离现法之心。此恐惧来自对现法坚固之执著,以此种颠倒执著对自他、来世暂时、究竟等全无利益,因为长期在现法——名利、受用等虚假基础上安立生活,以此贪执力,到永别之时,便无法面对赤裸之自我、空虚之现实,此即是现世主义者之畏死,实则此种恐惧早已潜藏于心,唯存活时以众多自欺方法掩耳盗铃罢了,每当须要面对真我时,即以种种娱乐、无聊行动填补心灵之空虚。世界由此出现众多娱乐场所、歌舞戏剧、节日筵席、旅游文体,人们以此来忘却死亡,忘却生存之苦。然而至死之时,此种恐惧暴露无遗,无任何遮蔽之法,故世人最终皆深惧死亡。此非所应发起之畏死心。

此处所求并非拒绝死亡之心,而是坦然接受死亡之心。寿命本为生灭之法,纵不甘愿,亦不能免于一死,故不必考虑死与不死,而须思索如何面对死亡,以及死后前程。生前若能修集正法,成办增上生与决定胜之因,死时或死后即得安乐,若未成办,必定感受大苦。因此,生存是为死亡准备,之所以畏死是因为未为后世成办大义,无法坦然面对死亡。

世人畏惧死亡,是畏惧舍离原以为坚实的现世诸法,然现法本非坚实,畏惧有何用?修行人畏死,是畏惧未能成办佛法坚实,以此畏惧而发奋以暇身摄取心要,故二者体相与作用皆不相同。

辰二、修习方法:

未修死亡无常时,我等心念都被常执所自在,以此颠倒心误认为一切现法具有实义,而随贪嗔等烦恼,发起无量罪恶。所谓修心,即是要扭转此常执心,数数观想无常,若能如欲安住无常死想,以见现法均无实义,即能放下对现法的贪执,使心转向后世,修持后世之义。故所谓修,即是将颠倒常执心转为无倒无常心。若不修,则被常执束缚,趣入一切衰损;若修成,则被念死推动,可趣入一切圆满。

万法仗缘而起,缘聚则现,不聚则无。观修无常亦必依仗缘起,“因”即数数思惟三根本九因相,“缘”即积资净障、祈祷上师本尊,以因缘聚合,必生起无常心。若常执心为常法,则无法转变,然其性亦为所作故,决定可转。有为法本来生灭无常,凡夫颠倒,以非理作意串习成坚固的常执心,现在反转过来,因上以如理思惟而串习,缘上以积资净障为辅助,又得上师本尊加持,必能生起无常之心。因此,论中引铎巴仁波切之语:“若能兼修积资净障,祈祷本尊及尊长,并发刻勤殷重思惟,虽觉百年亦不生,然诸所作性不安住故,略觉艰难即得生起。”

辰三、以闻思决定次第与数量并誓修:

此次第与数量,即由九种因相,思惟三种根本:一、思惟死亡决定;二、思惟死期无定;三、思惟死时除正法外,余皆无益。大恩上师《文殊静修大圆满?手中赐佛》之前行中云:“人身难得:诸有缘者首应思惟:今已获因缘量喻均极为难得,且能成就三士道菩提果位之暇满人身宝,并且值遇具相善知识,宣说甚深妙法。具足此等顺缘之时,须反复思惟,立誓毫不懈怠地勤修正法;寿命无常:思惟此身必定死亡、死期无定、死时除正法外,一切皆无利益之理后,当下决心勤修善法。”大恩上师之开示与宗大师意趣一致。

修无常之境,即人身之寿命无常;修之方式,即思惟三种根本;修之结果,即内心须发起决断,即决断修习正法,决断现在起修习正法,决断唯以正法为归依、为怙主、为救助者。以串习无常观必能转变心意,以数数思惟必能令心猛利、恒常转动,由此心中发起决断。若未以观察修猛利、恒常转变自心,则极难发起如是三种决断。因此,我等须重视思惟此三种根本。

辰四、如何如理思惟:

“如理思惟”:并非听闻后不思惟或者略思惟,人云亦云。若仅是简单信受,而缺乏契理之思惟,则难以引起观念上的深刻转变。“如”即遵从依照;“理”为现象界之真理,乃万法本质,非是某人臆想假立。若以智慧观察体悟此真理,必将彻底转变观念。

譬如,物理学家由观察物质现象,而明了物质规律。一旦由推理、实验发现新的物质规律,必能转变观念。此处是观察生命现相,若以理观察或推断出无常之本性,必定彻底转变人生观念,此即如理观察之重要性。

此处“如理思惟”之方法,即对每一根本须由三种因相获得决定,必须建立在对因相的观察认识上,最后引发定解,而非盲目相信与非理思惟。内观的九种因相,实即生命存在之状态,皆在一切生命的现相上。应知观察之境并非抽象文字,而是文字所指的现实生存状况,丝毫不离现实人生。因此,修行必须落在实际观察上,落在现实生活的体验上。换言之,九种因相皆为现实生命现相之总结,唯有在人生现相中察知,故应还原到现实中一一观察体认。实际上,整个大千世界,大自然、人类,乃至小我,无时不在透露生灭无常之相。唯须定心,持续细观现象界,定能见有为法皆为无常之本性,从而彻底转变人生观,发起决断之心。而如是决定之后,必定不会动摇,纵然他人说有为法是常法,亦不可能转变。

故而本论中,宗大师一再指点:应从众多喻门而正思惟;故于众事皆应例思;若数数思必可引定解;应作意所见所闻,若诸尊重,或友伴等,寿未究竟,忽由内外死缘,未满心愿而死。

辰五、由九种因相决定三种根本:一、第一种根本——思惟决定死亡;二、第二种根本——思惟死期不定;三、第三种根本——思惟死时除正法外,余皆无益。

巳一、第一种根本——思惟决定死亡:

第一、无论何时、何地、以何种身,死亡必至,且无法遮止,如是成立决定死亡。

假使某时某处以某种身,死亡不至,亦有可能不死,或者虽至然有方便回遮,亦可免一死,但不论何时、何地、以何种身,皆不能免死,又无法回遮,故决定会死。

归至自身须想:我以此有漏身,生在此地球,处在此浊世,死主决定来临,届时亦无力回遮,如是决定必死。

第二、以有限寿量无刹那增添,且时刻减少,决定会穷尽寿量而死。

此有限寿量若能增添或者停止减少,亦有不死之可能,但此极短寿量,刹那不增,时刻消减,故最终必减至零。

归至自身须想:此身从入胎起,已注定一生的心跳次数。在此过程中,谁亦无法令心跳减速或增添次数,故随精力消减,必竭尽生命力而死亡。而且,此处要联系行苦思惟,生命本身不断迁流,一切活动都是趣向毁灭,故此中享乐本无安乐自性。

第三、计算在生之年的修行时间,决定此生唯有少许闲暇修习正法,必定速死。

由前面第二种因相已知,所谓生存即是消耗寿命,此消耗又分无义与有义,无义消耗即维持生存之基本消耗,包括饮食、睡眠等,以及因愚痴散乱所致的消耗;有义消耗即修习正法,二者之中,前者占多半时间,故可供修行的时间仅几年而已。

综上所述,即知死主决定会到,一生稍纵即逝,此生修法时间极短,故决定须要修行正法。

巳二、第二种根本——思惟死期不定:一、思惟死期不定之必要;二、死期不定三种因相。

午一、思惟死期不定之必要:

为何须思惟死期不定?

因为身语行为受心支配,由内心执著不同,将导致行为倾向之差异,若心执着今日不死,必将为现世生活的长久安稳,而作种种筹备,继而为令梦想成真,付之于行动,如是人身都耗在追求现法利益,犹如以珍宝换取面包般愚痴;相反执着今日必死,为摄取人生实义而励力修行,则人身分秒皆具实义,生有所值。

众多具濒死经验与身患绝症者,因为面对死亡而极大改变人生的观念与行为。

例如,一位具濒死经验者曾说:“过去,我是一具行尸走肉,除了贪求物质享受外,生命全无目标。而今我已彻底改变,我有强烈的动机、生命目的、明确的方向、把握此生的坚强信念,我对财富的兴趣与贪欲已消失,取而代之,是了解精神层面的渴望,以及希望见此世界有所改善的热情。”

有一位死于癌症的医师,临终前写道:“我必须感谢癌症,让我有一些从未有过的经验。了解生命必死后,让我变得谦卑,使我认识到自己惊人的心理力量,也重新发现自我,因为我必须在人生跑道上驻足,重新衡量,然后再前进。”

还有一位说:“我知道每个人来此世间都有其须要完成与学习的东西,譬如,分享更多的爱,彼此更加慈爱,发现人生最宝贵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与爱,而非物质。同时,了解生命中所做的每一件事都被记录,即使当时不经意地擦身而过,然而后来仍会出现。”

另有一位说:“我, 慢慢感觉到我有一股强烈的爱心,, 有能力将爱传达给别人,有能力在我四周最微不足道的事上,找到喜悦与快乐。对于病者与临终者,我有强大的慈悲心,我好希望他们多少了知死亡的过程不过是生命的延伸而已。”

他们由于面对死亡,直视无常,心灵深受震憾,从而彻底改变人生观,唤醒重赋生命价值意义的热忱。

因此,须要数数思惟死期不定之因相,直至触动自心。

午二、死期不定三种因相:一、总说;二、分说。

未一、总说:

死期无定之因相有三种,第一、南瞻部洲人类寿量无有定准;第二、人类死缘极多,活缘极少;第三、所依身极脆弱。

以因果门归纳此三因相,第一因相由果门成立,后二因相由因门成立。即第一种因相,从历史与现实中显现的寿命状况,可以决定南洲人类死期不定。后二者从死亡因缘安立,即所依身如水泡般脆弱,而现前因缘中又具有极多死缘,少许活缘亦成死缘,如是即能成立死期不定,一旦死缘突发,水泡之身便会灭亡。

未二、分说:一、第一因相;二、第二、三因相。

申一、第一因相:

第一因相:南赡部洲人类寿量不定。 “南瞻部洲”即是我等生存之世界。纵观整个人类历史,人寿由劫初八万四千岁一直减至劫末十岁,变化巨大,无一定准。尤其当今时代,虽然平均寿量为六十,但对个人而言,在何种年龄段死亡根本无一定准,多数人都在寿命未究竟时死去。

此段思惟,须结合地球人类实际生存状况,以及周遭所发生的死亡现象,如是便知佛菩萨所说真实不虚。例如,观察人类战争导致的死亡情况:

以上世纪战争史而言,上世纪随着科技突飞猛进,人类战争越发残酷。短短二十年中,竟爆发两次世界大战。一九一四年至一九一八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历时四年零三个月,三十八个国家直接或间接卷入战争,参战将士多达七千三百四十余万人,死于战争者约有一千万,受伤人数约有两千万,受战祸波及者超十三亿,约占当时世界总人数的百分之七十五。

第二次世界大战,历时六年之久,六十个国家卷入战争,涉战人员占世界总人数的百分之八十。参战人员达一亿二千万以上,死亡人数超过五千万。

从二战结束至一九九四年为止,世界上发生大小战争有一百六十场,造成二千二百多万人死亡。其中重大战争有朝鲜战争、越南战争、中东战争、海湾战争、两伊战争、非洲种族战争。二十一世纪初,又爆发阿富汗战争与伊拉克战争。

战争中的牺牲者,皆是在寿命未达究竟时死去,谁亦不曾预料自己何时死去,何处死去。此等皆反映南洲死期不定之事实。以战争类推,可以观察:当今人类有多少死于癌症、爱滋病、心脏病等疾病;有多少死于地震、洪水、海啸、大火等自然灾害;有多少死于政治运动、暴力谋杀;有多少死于车祸空难、饮食中毒;有多少死于心理压力、劳累过度。彼等均于寿命未达究竟时死去。如是全面观察,定会理解此世界人寿不定之含义。尤其当今时代,生存状况日益恶化,突发死亡事件比比皆是。我们生于此时代,身处此世界,不可能不受共业支配,勿幻想自己命运胜过他人。暂时安稳,不等于真正生存在太平世界。实际作人时刻都处于死亡边缘,难有生存保障。

须要如是观察此世界生命无常的状况,且类比自己,由此生起死亡随时降临之感受。

申二、第二、三因相:一、死缘极多;二、活缘极少;三、活缘皆成死缘。

第二因相:人类死缘极多,活缘极少;第三因相:所依身体极其微弱。此二因相着重观察死亡因缘,以此身脆弱又具众多死缘,故死期不定。

酉一、死缘极多:

从身体自性而言,人身是由性质相违的四大种暂时聚合而成,犹如四蛇同住一箱,故极难保持平衡状态,某一大种稍有增减,便会导致四大失衡,以此引生各类疾病,加速死亡。因此,生命所依之身本来极其脆弱,不堪一击。

从外在因缘而言,致死因素比比皆是,随时可能现前,此死缘包括地震、洪水、海啸、台风、战争、冤敌、交通事故、政治迫害、饮食中毒、瘟疫、传染病等,此等天灾人祸,谁亦无法预料何时降临,或被恐怖分子枪杀,或于街上被车压死,或因兴奋过度而死,死缘如此众多,谁亦无法确定明日是否会成为披毛戴角的旁生。

酉二、活缘极少:

从活缘观察,能维持生存的因素极其稀少,此亦与目前所处时代以及自身业力有关。当今时代由于共业影响,生态环境急剧恶化,工业污染严重,时序紊乱,风雨不调,以致天然食物缺乏营养,无有精华,且因添加农药化肥等,导致食物含有毒素,受用食物,无治病功能,反而造成饮食性疾病。

以有情根身而言,人体消化吸收功能极差,大多难以消化,即便消化亦无养身能力。

以心识状态而言,今日人类分别念粗重,恶行尤为严重,行善心力微弱,因此以念诵等增长寿命极为困难。

酉三、活缘皆成死缘:

此可分二:一、活缘转为死缘;二、活缘本无可凭。

人之命运难以预测,随时皆有未知因素发生。每一求生行动中,都可能触及或感召死亡因缘。譬如,欲以肉食滋补身体,肉中含有细菌,反而中毒致死;外出打工攒钱,中途却以车祸丧生;与朋友共事,却遭朋友陷害;欲往藏地求法,却因高山反应而死。因此多方面思惟后,谁亦无法保证,一种求生因缘中不潜伏致死因素。

同时应知,一切活缘本身即是在消耗生命,例如攒钱养命本身是一种悲哀,以如是行动唯有加速耗尽生命而已,钱尚未攒足,精力却已耗尽。因此,谋生因缘实为致死之因缘。

综合三种因相,应如是观想:此一微弱命根,处在充满死缘而动荡不安的时代中,犹如一盏油灯处在随时起风的广场中,若大风骤起,顷刻即灭。如是在渐趣死亡的过程中,若突然现前病魔、战争、车祸、地震等横死外缘,生命亦刹那不住,不知在我的生命中何时将会现前如是景象。

如是思维后,须要发起决断:死亡随时降临,故从现在起修习正法。

巳三、第三种根本——思惟死时除正法外,余皆无益:

成立此根本之三种因相,即三种无益:亲友无益、受用无益、身体无益。若能确认此三者毫无利益,唯有正法有益,心中必会发起决断,唯一以正法为归依、为怙主、为救助者,全身心依止正法。

学人应认真思惟此处内容,须知思惟靠自己,他人无法代替。唯有以自心通达此理,方能转变行为。当知此心即是内阿阇黎,其力量远胜他缘,自心若能明了,胜过他人灌输,故唯由自己思惟,确实体会心外诸法皆无利益后,才会真正发起决断,放下万缘,一心依止正法。

思惟时,观想自己处在临终弥留之际,自问:一生之中,享受的美味佳肴、换过的漂亮衣裳,此时于心何益?能带走何者?毫无利益,亦无法带走丝毫。

一生之中,住过的洋房小车,用过的家俬电器,于心有何利益?又有何者能带走?此等无情法岂能安慰内心,亦不可带走丝毫。

一生之中,曾纵情于娱乐歌舞,醉生梦死;曾沉浸于剧中人事,悲欢同息;曾疯狂为精彩球赛,高声呐喊,然曾有几何,心得慰藉?幻化声色于心无益。

一生之中,亲眷如云,朋友如梭,此时有谁,生死相随?父母至亲,歧路各别,纵然相遇,无肯代受,死时苦乐,唯己独受。

日夜不离之身躯,此生曾竭力爱惜养护,精心美化,命终时,纵不情愿亦将舍去,毫发不随,故此肉身亦难挡业风,何以慰藉心灵?

人生舞台,行将落幕,此刻,一生曾拥有的权势名位,以及鲜花掌声中度过的辉煌岁月,种种荣耀,亦将随业风而去,荡然无存,何以驱我内心恐惧?

一生之中,曾拥有多少恩怨情仇,亦曾沉溺在亲友爱眷的情感漩涡中,此等起伏迭荡之感情,反复无常之执著,岂能牵住业风,同赴后世?于死毕竟无甚利益。

一生之中,曾博览世学,辩才无碍,拥有高学历,然以此等世智能否说服死神网开一面?面对死神,纵练就百般武艺,亦无用武之地。

如是层层探询,不由会问:何者真能利益于我?如是追究,必将发现真正能作利益者,唯一是此善心。一生之中,若曾守持净戒,奉献身心于佛教、人类,若曾善待周遭的人们,若曾以智慧给予世界正法光明,若曾尽责任履义务,荷负如来家业,此等善行功德必定安住于心,以善业力能令内心安详宁静,且必将随自己同赴后世,成为一切安乐之源。如是明了后,心中必能发起决断,尽形寿唯以正法为归依处,以人身唯一勤修正法。

最后须要将思惟三种因相融入日常行为之中,真正作串习,时时以“死”字警醒自己,当思“今日我必死去,生命仅剩一日,当如何善度?世法皆无常,了无实义,唯有正法具真实义。因此,我应珍惜最后机会,摄取坚实。”

此处修习念死,非仅作意今日必死,而是以此为方便,生起两种正念:一、世法无实义之正念;二、唯正法有益之正念。《无常经》云:“共舍无常处,当行不死门。”《普贤警众偈》亦云:“大众,当勤精进,如救头燃,但念无常,慎勿放逸。”从此等圣言中,可体会“念死”即是须发起取舍之正念,“但念无常,慎勿放逸”,是须要外舍万缘,内断世间八法之散乱,舍弃无常无义之处;“当勤精进,如救头燃”,是须于一切时处摄取坚实,“当行不死之门”。

知此要点后,一切日常行动,皆须作今生最后一次观,由此珍惜生命中的每一次机会,将之转为道用。出门时须想:今日或许会死在外面,故应将最后时间投入于修行;上车时须想:我将死于车上,故应善用最后机会修习利他;上课时须想:此是最后一堂课,故应发心为利益有情而作清净法行;睡觉时须想:明天不再醒来,应于善心中死去;与他人共处时须想:此是最后相聚,应以爱心相待。诸如此类,以念死为方便,唤起内心深处之善念,将自心转入修行。

至尊华智仁波切在《普贤上师言教》中开示:

“路上行走为无常,故当如理如法行;

所住之处为无常,故当意念为净土;

饮食受用无常故,当以禅定为食物;

床上睡眠无常故,迷乱修为光明梦;

财物珍宝无常故,应依圣者之七财;

亲友近邻无常故,当于静处修出离;

名誉地位无常故,应恒处于低劣位;

言谈话语无常故,当勤念咒与诵经;

信心出离心无常,故应坚定立誓言;

思惟分别念无常,应具贤善之人格;

验相证悟无常故,当至法界之尽地。”

学人当如是而修。

以上所言念死法门,实为佛教诸派修行皆须具足的前行法,若无此基础,任修何法皆难以趣入。

以净土宗为例:净土宗第十二祖彻悟禅师,在其语录中提出净土行人应具十种信心,前两种信心,即在死亡无常上强调。第一种信心“信生必有死”,旁有小注云:“普天之下,从古至今,曾无一人逃得。”此即须信决定死亡;第二种信心“信人命无常”,小注云:“出息虽存,入息难保,一息不来,即为后世。”此即须信死无定期。后有几种信心,言及“信佛语不虚、信实有净土、信生即不退、信一生成佛、信法本唯心”等,即为须信死时余法无益,唯往生净土方具实义。

宋朝草庵禅师《念佛诀》中云:“阿弥陀佛谁不能念,而偏难念,西方极乐世界谁不愿生,而罕得生者,盖念佛之人未得诀耳。教念佛而使之真切者,其唯死之一字乎?死之一字在念头上,境缘自然冷淡,情爱亦自轻微。名利势豪,向此处俱用不得,见闻知解,到此时也行不得。四大各离,将何所靠;孤魂无主,安得自由。此时不见弥陀,恐逢罗刹,不生净土,恐入驴胎。莫视此事为缓,明日之事,今日不知。莫将此事为轻,错过今生,沉沦永劫。是一切事无如生死大事,则事事皆不切之事。于一切时总作临命终时,即时时皆念佛之时。如是念佛,斯为切心。如是切心,方生净土。须下‘死功夫’,才成净业。常念‘死时节’,方肯切心。此乃成佛之阶梯,是诚念佛之妙诀也。”

近代净土宗第十三祖印光大师亦云:“念佛不能专要他专,不能念要他念,不能一心要他一心等,亦无奇特奥妙法则,但将一个死字贴在额颅上,挂到眉毛上。”

须知修习无常之方法,即思惟众多比喻与道理,同时祈祷三宝总集之根本上师,求上师三宝慈悲加持,使我等能真正忆念死亡无常。全知麦彭仁波切在《开显解脱道》中说:“诸法无常迁变如闪电,思惟器情悉皆坏灭法,决定死亡死时却不定,心执常法唯是自欺诳。我等恒处懈怠放逸中,总集三宝上师悲眼视,能念无常死亡求加持。”

宗大师《摄颂》中,统摄念死无常要义为:“死仇决定终须到,容或今日便降临,死时世事均当舍,速修妙法求加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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