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满法

道前基础 道次引导

  • 作者: 宗喀巴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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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云:第二如何取心要之理分二:一、于道总建立发决定解;二、正于彼道取心要之理。初中分二:一、三士道中总摄一切至言之理;二、显示由三士门如次引导之因相。今初。

己二、如何摄取心要之理:一、于道总建立发决定解;二、正于彼道取心要之理。

庚一、于道总建立发决定解:一、三士道中总摄一切至言之理;二、显示由三士道如次引导之因相。

辛一、三士道中总摄一切至言之理:一、一切至言摄于成办二种利义之理;二、一切至言摄入三士道法类之理;三、三士名称之出处;四、断除疑惑。

壬一、一切至言摄于成办二种利义之理:

论云:佛初发心,中集资粮,最后现证圆满正觉,一切皆是为利有情,故所说法一切亦唯为利有情。如是所成有情利义,略有二种,谓现前增上生及毕竟决定胜。

佛最初发菩提心,中间积集福慧二资,最后现证圆满正等觉,此初中后一切心行悉为饶益有情,故佛所说一切教法亦唯为饶益有情。如是所成办之有情利义略有二种,即暂时增上生之善趣与究竟决定胜之三乘解脱。

为何佛于因果二地之一切所作皆为饶益有情?以最初动机而言,佛在因地时,由见有情苦难而兴悲愍,以悲心之推动,欲令众生离苦得乐。又见菩萨与声缘皆无法任运无间地饶益有情,唯断证圆满之佛方能如是成办,故而发起“为利有情誓愿成佛”之愿菩提心。此后更付诸行菩提心,精勤修集二资,如是勤苦行持六度万行皆为饶益有情。故成佛后亦决定唯行饶益有情之事业——转妙*轮。如是以理决定一切至言唯为饶益有情。

佛所说一切至言唯一为利有情,而有情之利义又略分为暂时增上生与究竟决定胜二种,如是成立一切至言归摄于成办增上生与决定胜二种利义之中。

壬二、一切至言摄入三士道法类之理:一、成办增上生之至言摄入下士道;二、成办决定胜之至言摄入中上士道。

癸一、成办增上生之至言摄入下士道:

论云:其中依于成办现前增上生事,尽其所说,一切皆悉摄入下士或共下士所有法类。

佛之至言中,依于成办暂时增上生所说之一切法,皆可含摄于下士或共下士的所有法类中。

《正法念住经》宣说增上生之善趣器情世间及成办彼等之因,以及恶趣器情世间及成办彼等之因;《教王经》从遣除耽著今生之方便上,宣说死亡无常;《百业经》中宣说断恶行善之法门。诸如此类宣说世间法规、伦理道德者,即成办增上生的一切至言,皆可摄入下士道法类中。

论云:殊胜下士者,是于现世不以为重,希求后世善趣圆满,以集能往善趣因故。

殊胜下士,即不以现世为重,唯一希求后世善趣圆满,修集能往生善趣之因故。

此段从动机与行持二门,认定殊胜下士的体相。

动机:“于现世不以为重,希求后世善趣圆满”,即动机超胜一般下士;

行持:“修集能往善趣之因”,即排除修集谬道之非因。

本论主要根据《道炬论》宣说三士道次第之组织,故以下引《道炬论》证明。

论云:《道炬论》云:“若以诸方便,唯于生死乐,希求自利义,知彼为下士。”

阿底峡尊者在《道炬论》中说:“若以种种方便,仅对生死轮回中的安乐,希求自利者,应知此即是下士。”

首句“以诸方便”简别非道,诸方便即能成办善趣之无倒方便;次二句是从动机上简别中、上士,即以“唯于生死乐”简别中士;以“希求自利义”简别上士。

下士种类颇多,须辨其中差别。总凡追求轮回增上生安乐之补特伽罗,即下士的体相,可略分为一般与殊胜二种。一般下士,即唯以现世安乐为重之士夫。殊胜下士则不以现世为重,而以后世增上生之圆满为重,以此动机真实趣入成办增上生之修行,此即殊胜下士之体相。其可分二:一类是以下士道为究竟者,名唯下士;另一类是以下士道为前行者,名共下士。譬如世间宗教徒,如天主教之修士、道士、世间善人等,亦舍弃今生而修行,彼等唯求后世安乐,以升天为究竟(以入天堂为终极目标),此类即唯下士;另一类即佛教徒,以超越三有之解脱为究竟,彼等为趣入上士道,以下士道为基础,修行无常业果等前行,此类即共下士。

下士道之界限,始于了达死亡粗无常,终至了达微细无常之前。

癸二、成办决定胜之至言摄入中上士道:一、成办解脱之至言摄入中士道;二、成办一切种智之至言摄入上士道。

论云:决定胜中略有二种,谓证解脱仅出生死及一切种智位。

决定胜略分二种,即唯证得出离生死之解脱,以及证得一切种智位。成办此二决定胜之至言,分别摄入中士道与上士道法类中。

子一、成办解脱之至言摄入中士道:

论云:其中若依诸声闻乘及独觉乘,尽其所说,一切皆悉摄入中士或共中士所有法类。

佛之至言中,依于诸声闻乘与独觉乘所说的一切法,皆摄入中士或共中士所有法类中。

如《四谛经》、《律本事》等经典,以及《设施世间论》、《设施业论》、《瑜伽师地论?声闻地》等论典中,针对声缘所说之至言,皆摄于中士法类中。《现观庄严论?根本智品》所说声缘所知道等,则摄入共中士法类中。

论云:中士夫者,谓发厌患一切诸有,为求自利欲得度出三有解脱,以趣解脱方便之道三种学故。

中士夫,即发起厌患一切三有之出离心,为求自利而希求超出三有之解脱,由此趣入解脱方便之道——戒定慧三学之故。

此段从动机与行持二门,认定中士之体相。

动机:“发起厌患一切诸有,为求自利欲得度出三有解脱”,即从动机上简别下、上士:“发起厌患一切诸有”简别耽著三有之下士;“为求自利欲得度出三有解脱”简别以大悲不舍三有之上士。

行持:“趣入解脱方便之道”简别趣入非道,“解脱方便之道”即戒定慧三学。

论云:《道炬论》云:“背弃诸有乐,遮恶业为性,若惟求自静,说名中士夫。”

《道炬论》云:“以背弃三有安乐、遮止恶业为体性,唯一寻求自己涅槃寂静之补特伽罗,名中士夫。”

此若对应四谛分析:“诸有乐”即苦谛,三有安乐自性唯苦之故;“恶业”即集谛,一切三有之苦皆以有漏恶业集起,故恶业是集;“背弃诸有乐,遮恶业为性”即道谛,厌背弃舍三有安乐、遮止恶业乃道之自性;“自静”即灭谛,一切三有之苦因、苦果悉皆寂灭,故名自静。

中士以是否入道而言,可分未入道与已入道二种。初达细无常之中士即未入道之中士;生起无伪出离心之中士即已入道之中士。后者又分凡圣二种,资粮道与加行道之中士为凡夫中士;已入圣流之二十种僧,为圣者中士。

中士又可分为唯中士与共中士二种,以本论而言,尤须区别唯中士与共中士之差别。即前者是以中士道为究竟,即以小乘解脱为究竟,故名“唯中士”;后者以中士道为前行,即以修习四谛等,作为趣入上士道之前行,故名“共中士”。

中士之界限,始于通达细无常,终至产生增上意乐之前。

子二、成办一切种智之至言摄入上士道:

论云:如觉沃所造《摄行炬论》云:“尊长佛说依,密咒度彼岸,能办菩提故,此当书彼义。”谓修种智方便有二,谓密咒大乘及波罗蜜多大乘。此二摄入上士法类。

此处所引《摄行炬论》中一颂乃立誓句。

“觉沃”即对阿底峡尊者之敬称;“尊长佛”即上师佛,实指上师;“度彼岸”与“波罗蜜多”皆指显教大乘。

阿底峡尊者所造《摄行炬论》中云:“上师佛宣说依由密咒与显教大乘能成办菩提之故,此处将阐述此等法义。”依阿底峡尊者所说,修习一切种智之方便有二,即密咒大乘与显教大乘。此二类至言皆摄于上士道法类中。

譬如,密教的《时轮金刚》、《大幻化网》等续部,与《明灯论》、《五次第论》等论典;显教的《华严经》、《般若经》等经典,及《大乘庄严经论》、《中论》、《入行论》等论典,此等至言皆归摄于上士道法类中。

论云:上士夫者,谓由大悲自在而转,为尽有情一切苦故,希得成佛,学习六度及二次第等故。

上士夫,即由大悲自在而转,为遣除有情一切痛苦,希求佛果而修习六度与生圆次第等故。

此亦从动机与行持二门,认定上士夫之体相。

动机:“由大悲自在而转,为尽有情一切苦故,希得成佛。”即初以大悲心推动,唯欲遣除有情痛苦,从而发起欲成佛道之菩提心。此动机之根源即大悲心。

行持:“学习六度及二次第等”即修习显教六度以及密教生起次第、圆满次第等。

论云:《道炬论》云:“由达自身苦,若欲正尽除,他一切苦者,是为胜士夫。”(“胜士夫”即上士。)

《道炬论》云:“以了达自身痛苦,而急欲遣除其他众生一切痛苦者,即为胜士夫。”

由知自苦而欲离苦,更推及一切有情,如是以悲心欲拔众生苦者,即为上士。

论云:此士所修菩提方便,谓波罗蜜多及咒,下当广说。

上士所修菩提道之方便,即显教大乘与密咒大乘,于下当具体宣说。

上士亦可分为未入道与已入道二类。初苏醒大乘种性之士夫,为未入道上士;已生无伪世俗菩提心之士夫,为已入道上士。后者又分凡圣二类,资粮道与加行道之上士为凡夫上士;见道与修道之上士为圣者上士。

上士之界限,始于产生增上意乐,终至成佛。

综上三者,即可理解“三士道中总摄一切至言之理”。三士道无余含摄佛陀一切教法,而此三士道亦即本论依次引导学人趣入佛地之菩提道。

或疑:“三士名称意义如此,然不知有否出处?”以下即明三士名称出自《摄抉择分》与《俱舍论自释》等。

壬三、三士名称之出处:

论云:三士之名,《摄抉择》曰:“复有三士,谓有成就正受非侓仪非非律仪所摄净戒律仪,亦有成就正受声闻相应净戒律仪,亦有成就正受菩萨净戒律仪。其中初者为下,第二为中,第三为胜。”与此义同,复说多种上中下士建立道理。

“非律仪非非律仪所摄净戒律仪”:“非律仪”即非内道以出离心所摄之别解脱律仪;“非非律仪”即非不律仪。故非律仪非非律仪所摄之净戒律仪,乃为一种防护十不善业之律仪,如善愿戒与怖畏戒。《瑜伽师地论》云:“非律仪非不律仪所摄业者:谓除三种律仪业,及不律仪类业,所余一切善不善业。”

“声闻相应净戒律仪”,即以了知轮回唯苦而欲解脱之出离心所摄持的律仪。

“菩萨净戒律仪”,即以为利有情而欲求佛果之菩提心所摄持的律仪。

关于三士的名称,《瑜伽师地论?摄抉择分》说:“又有三种士夫,所谓有成就正受非律仪非非律仪所摄的净戒律仪之士夫,亦有成就正受声闻相应净戒律仪之士夫,又有成就正受菩萨净戒律仪之士夫。其中初者为下士,第二为中士,第三为胜士。”与此意义相同,《摄抉择分》中又宣说众多建立上中下三士的道理。

《摄抉择分》中分别以二十三种方式建立三士之差别,即种种门九种、布施门三种、持戒门七种、修持门四种。此处建立之方式是第十九种,即从总的持戒方面建立。

论云:如《道炬》所说,世亲阿阇黎于《俱舍释》中,亦说三士之相。

如同《道炬论》所说,世亲阿阇黎在《俱舍论自释》中亦宣说三士之体相。

世亲阿阇黎在《俱舍论自释》中如是解释“上中下随心”:即“皆随受行,有下中上品。”

非仅新旧嘎当派,西藏余派亦有如是使用三士名称者,如宁玛派智悲光尊者在《成就谛实语贤法入遍智大城愿文》中亦说:“修学三士之正道”;嘎举派第八世Gmb在《窍诀引导次第?无死甘露妙树》中,亦有三士道次第引导之略修法等。

壬四、断除疑惑:

或有人疑:既然下士分为以现法为重与以后世为重二者,则本论所言之下士是指何者?

论云:下士夫中虽有二类,谓乐现法及乐后世,此是第二,复须趣入增上生无谬方便。

下士当中,虽有希求现法与希求后世二类,此处乃指后者,即希求后世之下士,且须是已趣入增上生之无错谬方便者。

以上已阐明三士道中总摄一切佛语之理。以下显示由三士道依次引导之根据。

辛二、显示由三士道如次引导之因相:一、显示何为由三士道引导之义;二、如是次第引导之因相。

论云:第二显示由三士门如次引导之因相分二:一、显示何为由三士道引导之义;二、如是次第引导之因相。今初。

壬一、显示何为由三士道引导之义:一、下中士道为上士道支分之理;二、修习下中士道后,理当趣入上士道;三、答辩。

癸一、下中士道为上士道支分之理:

或疑:本论是宣说成佛之道,故唯应宣说上士道,为何亦宣说下中士道?

答:其乃将三士道视成别别无关之三者,故有此问。

论云:如是虽说三士,然于上士道次第中,亦能摄纳余二士道,无所缺少,故彼二种是大乘道或分或支。

如是虽说三士道,然上士道之次第中,亦能含摄其余二士道,无所缺少(但除彼自利下劣之心),故下中士道为大乘道的支分。

此处三士之“三”,非表别别无关之“三”,而是次第观待之“三”。若是前者,固无必要宣说下中士道,然此处是表三级次第之“三”,即第二级中含摄第一级,第三级中含摄前二级,故欲进入第三级,理应先须宣说前二级,如是方能进入第三级。因此宣说上士道之前,首当宣说其支分——下中士道。

以下再引教证成立:

论云:马鸣阿阇黎所造《修世俗菩提心论》云:“无害与谛实,与取及梵行,舍一切所执,此是善趣行。遍观生死苦,断故修谛道,断除二种罪,此是寂静行。亦应取此等,是出离道支。”

马鸣菩萨所造《修胜义菩提心论》与《修世俗菩提心论》,悉为修菩提心之论典,在《修世俗菩提心论》中宣说下士道、中士道与上士道之关系。

马鸣菩萨所造《修世俗菩提心论》中云:“断除杀生之无害,断除妄语之谛实,断除偷盗之与取,断除行淫之梵行,于此四根本上舍弃一切所执之布施,此等即成办善趣身及受用圆满之正因。周遍观察一切生死轮回的总苦与别苦,为断诸苦而修习真实之道,以此断除生死之因——业与烦恼,此即成办寂静涅槃之修行。上士道亦应取下士之善趣行与中士之寂静行,以其为上士殊胜出离道之支分或助伴之故。”

“善趣行”即成办善趣之修行或因;“二种罪”即业与烦恼;“此等”即下士之善趣行与中士之寂静行;“出离道”指殊胜的大乘出离道。

以下宣说建立在下中士道基础上的上士道修行。

论云:“由达诸法空,生悲众生流,无边巧便行,是胜出离行。”

《修世俗菩提心论》云:“由通达诸法性空而对有情生起大悲之流,以大悲为根本因而发起菩提心后,行持无边善巧方便之菩萨行,此即上士殊胜之出离行。”

此颂前二句阐明空性慧与大悲之关系,第三句宣说菩萨行,第四句明确此乃上士殊胜的出离行,以简别中士之出离行。

以下宗大师根据马鸣菩萨所说“亦应取此等,是出离道支。”而下结论。

论云:是故此中非导令趣,唯以三有之乐为所欲得下士夫道,及为自利唯脱生死为所欲得中士夫道,是将少许共彼二道作上士道引导前行,为修上士道之支分。

因此,在此道次第中,非是引导学人令其趣入唯以三有安乐作为所欲的下士道,亦非令其趣入为自利而唯以解脱生死作为所欲的中士道,而是将少许共下、共中二道作为上士道引导之前行,成为修习上士道之支分。

譬如,坐火车从上海至南京,途经苏州与无锡,此二站既非终点站,亦非与终点毫无关系,而为抵达南京必经之前行。应按此喻理解三士道的相互关系。

癸二、修习下中士道后,理当趣入上士道:

论云:是故若发如前所说取心要欲,取心要之法,如《中观心论》云:“谁不将无坚,如蕉沬之身,由行利他缘,修须弥坚实。上士具悲故,将刹那老死,病根本之身,为他安乐本。具正法炬时,断八无暇暇,应以上士行,令其有果利。”

因此,若发起如前暇满中所说摄取心要欲,此取心要之法,即如《中观心论》中所说:“有智者谁不将此如芭蕉泡沫般无实之身,由行持利他之因缘,修证如须弥山般不动摇的金刚身自性?以上士具有大悲之故,每一刹那皆将此老病死等衰损所依的肉身,转为众生安乐之根本。亦即在具有正法明灯时,远离八种无, 暇之有暇人身,应当以发菩提, 心、行持六度四摄之上士修行,令其成就无上菩提之果利。”

“无坚之身”即以业惑所感无精华实义之肉身;“须弥坚实”,清辨论师在《中观心要论自释》中云:即如须弥山王般不动摇,以三十二相、八十随好严饰的金刚身自性;“由行利他缘,修须弥坚实”,将此肉身作为利乐众生之依处,以是因缘,即可成就须弥坚实;“具悲”是因,其果即每一刹那皆不空耗,能将衰损之根本转为利乐众生之根本。

以下归纳《中观心论》之颂义:

论云:谓应念云:我身无实,如蕉如沫,众病巢穴,老等众苦所出生处,应以上士所有现行度诸昼夜,令其不空而趣大乘。

即应思惟:我此漏身毫无实义,如芭蕉泡沫般,对此众病之巢穴、老等众苦之生处,唯应以上士之修行度过日日夜夜,令其不空耗而趣入大乘道。

癸三、答辩:

论云:若尔,理应先从上士引导,云何令修共下中耶?

若人反问:既然如此,则理应首先从上士道作引导,为何令学人修习共下与共中二道?

以下破斥:

论云:谓修此二所共之道,即上士道发起前行,此中道理后当宣说。

因修习此二共道,正是发起上士道之前行,亦即速疾趣入上士道之修行,故先须励力修持能引发其道之前行——共下、共中二道,其中道理后将详说。

以上显示由三士道引导之含义,即以下中士道作为发起上士道之前行,由此趣入上士道,故唯以上士道为归趣。

以下诠释须按三士道依次引导之根据。

壬二、如是次第引导之因相:一、正明因相;二、所为义。

论云:第二如是次第引导之因相分二:一、正明因相;二、所为义。

首明以三士道引导之根据,次言必要性。

癸一、正明因相:一、入波罗蜜多道次第引导之因相;二、入密咒次第引导之因相;三、建立菩提道体系之依据。

子一、入波罗蜜多道次第引导之因相:一、为入大乘而须共下共中二道之理;二、上士道之正行;三、三士道可摄于三学二种资粮之中。

丑一、为入大乘而须共下共中二道之理:一、入大乘之门乃菩提心;二、真实发起菩提心须共下共中二道。

由三士道依次引导之根据,即入大乘之门乃菩提心,而发起菩提心又须以三士道次第引导之故。

寅一、入大乘之门乃菩提心:

论云:今初。转趣大乘能入之门者,谓即发心于胜菩提。若于相续中生起此心,如《入行论》云:“若发大心刹那顷,系生死狱诸苦恼,应说是诸善逝子。”谓即获得佛子之名或菩萨名,其身即入大乘之数。若退此心,亦从大乘还退出故。

能趣入大乘之门,即对殊胜菩提发心求证。若在相续中发起菩提心,则如《入行论》所说:“若发起愿行菩提心,刹那之间,系缚于生死牢狱之苦恼众生,亦应说为佛子菩萨。”即获得佛子之名或菩萨名,此身即入大乘之数。相反,若退失菩提心,亦从大乘中退出之故。

是故,相续中生起无伪世俗菩提心之当下,已属大乘菩萨,已入大乘资粮道中,名世俗菩萨。若退此心,则退出大乘之门。如是由正反二门成立菩提心是入大乘之门,而欲发起菩提心又须修习共下共中二道。

寅二、真实发起菩提心须共下共中二道:一、发心之方便;二、发心之胜利;三、对胜利发起欲得亦须共下共中二道;四、真实修心时亦须共下共中二道;五、菩提心仪轨之集净亦须共下共中二道;六、教诫须爱重下中士法类为发心支分之理。

卯一、发心之方便:

论云:是故诸欲入大乘者,须以众多方便励力令发,然发此心须先修习发心胜利,令于胜利,由于至心勇悍增广,及须归依七支愿行,是能开示菩萨道次最胜教典《集学论》及《入行论》中所说。

是故,诸欲趣入大乘之人,须以众多方便努力令菩提心发起,然欲发起菩提心,则须先修习发心利益,从内心对菩提心之利益增长勇悍欢喜,并须具归依与七支愿行,此等皆出自能开示菩萨道次第的最殊胜教典——《集学论》与《入行论》。

譬如,《入行论》前三品即宣说发心之方便,其中第一品宣说发心之利益,以利勾牵,令学人于菩提心发起欲乐;第二、三品宣说归依与七支供,引导学人积资净障,成办发心之顺缘,遣除违缘。

以上明确发心之方便,即修习发心之胜利及归依、七支供。以下进而阐述发心之利益。

卯二、发心之胜利:

论云:如是所说胜利略有二种,谓诸现前及毕竟胜利。

如是《入行论》等教典所说的发心胜利,略分有二:即诸暂时胜利与究竟胜利。

论云:初中复二,谓不堕恶趣及生善趣。若发此心能净宿造众多恶趣之因,能断当来相续积集。诸善趣因,先已作者,由此摄故增长广大,诸新作者,亦由此心为等起故,无穷尽际。

暂时胜利中又分二:即不堕恶趣与转生善趣。不堕恶趣者,即若发起菩提心,则能清净往昔所造众多恶趣之因,并能断除未来相续积集。《入行论》云:“菩提心如劫末火,刹那能毁诸重罪。”转生善趣者,即以前已作诸善趣因,由菩提心摄持之故,善根将会增长广大。诸新作之善趣因,亦由此心为等起之故,而无穷尽之边际。《入行论》云:“其余善行如芭蕉,果实生已终枯槁,菩提心树恒生果,非仅不尽反增茂。”

论云:毕竟利义者,谓诸解脱及一切种智,亦依此心易于成办。

究竟利义者,即依菩提心极易成就三乘解脱与一切种智。

以上发心利益,归纳而言即成办增上生与决定胜。

卯三、对胜利发起欲得亦须共下共中二道:

论云:若于现时毕竟胜利,先无真实欲得乐故,虽作是言:“此诸胜利从发心生,故应励力发起此心。”亦唯空言,观自相续,极明易了。

若对暂时与究竟之胜利,先时并无真实欲得之意乐,虽说:“此等胜利皆从发菩提心而产生,故应励力发起此心。”亦唯空话而已,若返观自相续,极为明显,极易了知。

此乃从反面说明,若对发心利益并无真实欲乐,所谓“应当努力发心”亦唯空话而已。故知欲趣入修习发心,则须具有对发心利益之真实欲乐,然此种欲乐,如何方能生起?论中进而说明:

论云:若于增上生及决定胜,二种胜利发欲得者,故须先修共中下士所有意乐。

是故,若欲对增上生与决定胜二种胜利发起欲得之心,必须先修持共中士与共下士所有意乐。即须观察恶趣过患与善趣安乐,而发起对增上生之欲乐;又须观察轮回过患与解脱利益,而发起对决定胜之欲求。此二者为共下士与共中士之意乐,其能生因即共下士与共中士二道之观察修。

综合理解此二段,即能了知修习发心之胜利须依共中共下二道之根据。若先善修共下共中之意乐,由此发起对增上生与决定胜之欲求,次修发心胜利,即可引发强烈意乐,进而趣入菩提心之修习。

卯四、真实修心时亦须共下共中二道:

论云:如是若于二种胜利发欲得已,趣修具有胜利之心者,则须发起此心根本大慈大悲。此复若思,自于生死安乐匮乏、众苦逼恼流转道理,身毛全无若动若转,则于其他有情流转生死之时,乐乏苦逼,定无不忍。《入行论》云:“于诸有情先,如是思自利,梦中尚未梦,何能生利他?”

如是若对增上生与决定胜二种胜利,发起欲求心后,自能趣入修习具有此二种胜利之菩提心,而在真实修习菩提心时,则须发起菩提心之根本——大慈与大悲。但若思惟自己在轮回中安乐匮乏、众苦逼恼的流转道理时,周身汗毛尚无丝毫竖动,则对其他有情流转生死时,安乐匮乏、痛苦逼恼之情状,定无不忍恻隐之心。《入行论》云:“在利益有情之前,如是思惟自己离苦之利益,若梦中尚且未能梦及,如何能生利他之慈悲心?”

此乃从反面说明,若无下中士道修苦之基础,决不可能发起不忍众生乐乏苦逼之慈悲,更不可能以慈悲心发起菩提心。

以下从正面宣说。

论云:故于下士之时,思惟自于诸恶趣中受苦道理,及于中士之时,思惟善趣无寂静乐唯苦道理。次于亲属诸有情所,比度自心而善修习,即是发生慈悲之因,菩提之心从此发生。

是故,在下士道时,须思惟自己在三恶趣中受苦道理,又在中士道时,应思惟善趣无有寂灭之安乐、唯苦道理,其次缘于亲眷等诸有情处,比量自心推及有情苦难而善加修习,此即是发起慈悲心之能生因,菩提心亦从此慈悲而发起。

如是正面成立:以下中二道缘己修苦为前行,次后比度自心而缘有情修习,即能发起慈悲心,以慈悲为因可生菩提心。

论云:故修共同中下心者,即是生起真菩提心所有方便,非是引导令趣余途。

因此,修习共中士与共下士意乐,即是引发无伪菩提心之方便,而非引导学人令其趣入其余之道。

卯五、菩提心仪轨之集净亦须共下共中二道:

论云:如是又于彼二时中,思惟归依及业果等,多门励力集福净罪,如其所应,即菩提心之前行修治相续之方便——七支行愿及归依等。故应了知此等即是发心方便。

如是在修共下士与共中士二道时,又应思惟归依与业果等,从多方面努力积集福德、净治罪障,如其所应,即菩提心之前行、修治相续之方便——七支行愿与归依等。故应了知此等即为发菩提心之方便。

“菩提心之前行”与“修治相续之方便”为并列关系,此二皆指“七支供”与“归依”等。“故应了知此等即是发心方便”是总结前理,即应了知修习中下二道之意乐,修习恶趣与轮回痛苦,修习归依与业果等,皆为发心之方便。如是对下中法类皆为上士道支分之理生起定解。

卯六、教诫须爱重下中士法类为发心支分之理:

论云:此中下中法类,即是发无上菩提心支分之道理,尊重亦当善为晓喻,弟子于此应获定解。每次修时当念此义,修菩提心发生支分,极应爱重,若不尔者,则此诸道与上士道别别无关。乃至未至实上士道,于菩提心未得定解而成此心发生障碍,或于此间失大利义,故于此事应殷重修。

此中下中士法类即是引发无上菩提心支分之理,诸上师亦应善加开示,弟子对此应获定解。每次修时应忆念此意义,即下中士法类是修菩提心发生之支分,故而极须爱重。若非如此忆念爱重而修,则下中士道与上士道将成各各不相关涉,乃至未到达真实上士道之前,以对菩提心未获定解而成为发生此心之障碍,此即由修唯中下二道易生自利心,如是则成引生菩提心之障碍,或于此期间失去大利益,故对此事应当殷重修习。

“成此心发生障碍”:此障碍指自利心。如《大乘庄严经论》云:“虽恒处地狱,不障大菩提,若起自利心,是大菩提障。”

“大利义”即若先将中下士道作为上士前行法类而修习,则下中士法类即成为趣入大乘的殊胜方便,且得无量功德。若非以此定解摄持而修,则不得大利益。譬如,若起初即以朝圣心前往拉萨,则步步皆具殊胜功德,然若以经商之自利心前往拉萨,顺便朝圣,则无甚功德。

此从反面说明不爱重“中下士法类是上士道支分”之理,则有障碍发心与失去大利义,故对此事应殷重修。

丑二、上士道之正行:一、受取菩萨净戒律仪之次第与修理;二、受已如何学习之次第与道理。

寅一、受取菩萨净戒律仪之次第与修理:

论云:如是修习中下之道,及善修习如上士时所说道已,于相续中,随力令生真菩提心。次为此心极坚固故,应以不共归依为先而受愿轨,由愿仪轨正受持已,于诸学处应励力学。次应多修欲学之心,谓欲学习六度四摄菩萨行等。若由至心起欲学已,定受行心清净律仪。

如是,若在修习中下士道,以及善加修习如上士时所说之道后,应在相续中,随力令生无伪菩提心。其次为令菩提心极为坚固之故,应当先行不共归依,后受持愿菩提心仪轨。由真正受持愿心仪轨后,应励力修学诸学处。复次应多修习欲学之意乐,即希欲学习六度四摄诸菩萨行等之心。若诚心发起欲学之心后,应当决定受持行菩提心清净律仪。

“不共归依”:信三宝能作救护,而生希求救护之心,为共归依;非唯求自己解脱,而以大悲,欲求拔有情苦求证佛果,而生起归依心,为不共归依

此依《菩萨地》正受菩萨戒之次第而阐释,亦为广大行派之受学次第。

寅二、受已如何学习之次第与道理:

论云:次应舍命莫令根本罪犯染著,余中下缠及诸恶作,亦应励力莫令有染。设若有犯,亦应由于如所宣说,出犯门中善为净治。次应总学六到彼岸。

复次,应当宁舍弃身命亦莫令根本重罪有所染著,其余中下缠以及诸恶作等亦应励力勿令有染。假使有所违犯,亦应由所说的除罪仪轨善加净治。此后应当总的修学六度,在六度中,特别应学止观。

“根本罪”:《菩萨戒品释》云:“菩萨律仪罪唯二类,一、他胜处法摄,二、恶作法摄。”

“中下缠及诸恶作”:“缠”即缠缚,为烦恼异名。以烦恼能使心身不自在,系缚众生而不能出离生死,故名为缠。《基本三学》云:“一、于罪有犯更欲造,二、无惭愧心,三、深爱乐,四、不见为罪谓功德,四缠具足上品犯。若但以罪为功德,或加前三之一二,如是名为中品犯,唯前三者下品缠。若犯上品即舍戒,若犯中下得恶作。”

“出犯门”即除罪仪轨。

以下别说止观:

论云:特为令心于善所缘,堪能随欲而安住故,应善学习止体静虑。《道炬论》说为发通故修奢摩他者,仅是一例,觉沃于余处亦说为发毗缽舍那,故为生观亦应修止。

“静虑”:《瑜伽师地论》云:“言静虑者,于一所缘,系念寂静,正审思虑,故名静虑。”

在总学六度中,特别为令心堪能随欲安住善所缘之故,应当善巧学习止体之静虑。《道炬论》中说,为引发神通之故,而修习奢摩他。然此仅是一例,阿底峡尊者在余处亦说是“为引发毗缽舍那”,故为引生胜观亦应修习寂止。

论云:次为断执二我缚故,以见决定无我空义。次应将护无谬修法,成办慧体毗缽舍那。

复次,为断除二种我执之系缚故,对二无我空性义生起定解后,次应护持无错谬之修法而成为慧体的胜观。

以上概略交待上士道之修学次第,具体内容皆在上士道法类中,此处不再赘述。

以下将三士道归摄于三学与二资粮中。

丑三、三士道可摄于三学二种资粮之中:

论云:如《道炬释》说:除修止观,学习律仪学处以下,是为戒学。奢摩他者,是三摩地或为心学。毗婆舍那,是为慧学。

如《道炬释》所说:除修习止观以外,从学习菩萨行戒学处以下,是戒学;奢摩他是三摩地或心学;毗婆舍那是慧学。

以下为通达划分与归摄,而将一切道摄于二资中:

论云:复次奢摩他下是方便分福德资粮,依世俗谛所有之道广大道次。发起三种殊胜慧者,是般若分智慧资粮,依胜义谛甚深道次。应于此等次第决定、数量决定,智慧方便仅以一分不成菩提,发大定解。

复次,奢摩他以下是方便分福德资粮,依于世俗谛的广大道次第;发起三种殊胜慧学,乃般若分智慧资粮,依于胜义谛的甚深道次第。应对甚深与广大二道之次第与数量决定,以及对仅以智慧与方便其中一分不能成就菩提之理,发起大定解。

“三种殊胜慧学”:一、通达胜义慧,谓由总相觉悟,或由现量觉悟无我实性;二、通达世俗慧,谓善巧五明处慧;三、通达饶益有情慧,即通达能引有情现法、后法无罪义利。

论云:由如是理,欲过诸佛功德大海,佛子鹅王是由双展,广大方便圆满无缺世俗谛翅,善达二种无我真实胜义谛翅,乃能超过。非是仅取道中一分,如折翅鸟所能飞越。

由如是道理可知,若欲度越诸佛功德大海,如鹅王之佛子,是由展开广大方便圆满无缺世俗谛翅,以及善达二种无我真实胜义谛翅,依此双翼方能度越。故佛子并非仅取深广二道中一分,即能度越佛功德海,如折翅鸟所能飞越。

论云:如《入中论》云:“真俗白广翅圆满,鹅王列众生鹅前,承善风力而超过,诸佛德海第一岸。”

“鹅王”喻六地菩萨;“白广翅圆满”喻六地菩萨成就世俗广大道次第与真实义甚深道次第。

如《入中论》云:“具足洁白丰广双翼的鹅王菩萨引导众生群鹅,又凭借往昔所修善根风力,越过诸佛功德大海而达佛地。”

因此,欲完成菩提道,必须具足深广二道次第之双翼,若仅具一者,决定不能飞越。非唯《入中论》,《般若摄颂》与《六十正理论》亦如是宣说。

以上宣说三士道可摄入三学与二资粮,可见本论所说之三士道具足戒定慧三学,亦具智慧方便二种资粮。

以上波罗蜜多乘道次第引导之因相已宣说完毕,以下宣说趣入密乘之次第。

子二、入密咒次第引导之因相:一、须趣入密咒之理;二、不堪任者唯应修显宗;三、入密次第;

丑一、须趣入密咒之理:

论云:如是以诸共道净相续已,决定应须趣入密咒,以若入密速能圆满二资粮故。

此以有法、所立、能立分析:

有法:“以诸共道净相续已”,即学人以显教诸共同道清净相续已,亦即指具有如理观察的智慧、不退转之信心、相续不断之精进等,以及圣财与智慧超胜他人之有缘者。

所立:“决定应须趣入密咒”,即决定必须趣入密乘。

能立:“以若入密速能圆满二资粮故”,即因为若趣入密乘能迅速圆满福慧二种资粮之故。

丑二、不堪任者唯应修显宗:

论云:设若过此非所能堪,或由种性功能羸劣,不乐趣者,则应唯将此道次第渐次增广。

倘若超过波罗蜜多之法,非学人能力所及,或因种性功能羸劣而不能欢喜趣入,则应唯将波罗蜜多道次第由略而中而广,逐渐增上广大,尽量修学。

丑三、入密次第:

论云:若入密咒者,则依知识法胜出前者,依咒所说应当随行,以总一切乘,特密咒中珍重宣说故。次以根源清净续部,所出灌顶成熟身心。

若入密咒乘,则修依止善知识之法,尤须慎重胜于波罗蜜多乘,学人应当依随密教所说而行,以一切乘中,密教当中特别郑重宣说依止法故。其次,以根源清净之续部所出灌顶法成熟学人身心。 “灌顶”:梵语阿波肯扎,“阿波”即显现,“肯扎”为驱散或注入之义。即依甚深密咒灌顶仪轨,能驱散或清净弟子三门及平等俱之诸障垢,于相续中注入或种植能显现智慧、成就四身之能力。

论云:尔时所得一切三昧耶及律仪,应宁舍命如理护持。特若受其根本罪染,虽可重受,然相续已坏,功德难生,故应励力,莫令根本罪犯染者。又应励防诸支罪染,设受染者亦应悔除防止令净,以三昧耶及诸律仪是道本故。

于灌顶时,所得受的一切三昧耶与律仪(如五方佛总的三昧耶与特别三昧耶),应当宁舍身命亦如理护持。特别而言,若被根本罪染污,虽可重受,然相续已毁坏,难以产生功德,故当励力防护,莫令根本罪染污。又应励力防护诸支分罪,莫使有染,设若受到染污,亦应以悔除防护令其清净,因三昧耶与诸律仪乃道之根本故。

“三昧耶”:藏文“达木策”,意为“圣、烧”,“圣”即守持三昧耶戒,即生能得诸圣者加持、摄受,得普贤如来果位;“烧”即得受灌顶,守持清净三昧耶后,所有违缘、痛苦、魔障及业障,如烈火焚草般,悉皆烧尽。

依靠密宗殊胜的无上瑜伽,可即生成就佛果,然若毁坏根本戒,决定无法即生成就。密乘戒虽可重受,然不犯与犯后还净仍具差别,如骨折后虽可治愈,然功能定不如前。

论云:次于续部,若是下部有相瑜伽,若是上部生次瑜伽,随其一种善导修学。此坚固已,若是下部无相瑜伽,或是上部满次瑜伽,随于其一应善修学。

复次对于续部,或是下部有相瑜伽,或是上部生起次第瑜伽,随择其一善巧引导而修学。对此修学坚固后,或是下部无相瑜伽,或是上部圆满次第瑜伽,随择其一,当善巧修学。

“下部有相瑜伽”即事部、行部、瑜伽部的有相瑜伽;“下部无相瑜伽”即直接以体验安住空性的无相瑜伽;“上部生次瑜伽”即无上瑜伽部有功用造作之瑜伽;“上部满次瑜伽”即无上瑜伽部无功用造作,任运修持大空性以及方便道等的瑜伽。

以上从显至密建立整个菩提道体系。以下宣说如是建立之依据。

子三、建立菩提道体系之依据:

论云:《道炬论》说如是建立道之正体,故道次第亦如是导。

《道炬论》中宣说如是建立道之正体,故此处道次第亦如是作引导。

论云:大觉沃师于余论中,亦尝宣说,《摄修大乘道方便论》云:“欲得不思议,胜无上菩提,赖修菩提故,乐修为心要。已得极难得,圆满暇满身,后极难获故,勤修令不空。”

此说修习暇满引发取心要之欲乐。

阿底峡尊者在其他论著中,亦曾如是宣说,即于《摄修大乘道方便论》中云:“欲获得不可思议的殊胜无上菩提依赖修习菩提,故爱乐修习即为心要。如今已获极难得的圆满暇身,以后亦极难得之故,理当精勤修习勿令空耗。”

论云:又云:“如犯从牢狱,若有能逃时,与余事非等,速从彼处逃。此大生死海,若有能度时,与余事非等,应当出有宅。”

此说以出离心摄持而修解脱道。

《摄修大乘道方便论》又云:“如囚犯若有从牢狱逃脱之时机,其余食住等事无法等之,当迅速从牢狱中逃离。如是,若有能度脱此生死大海之时机,其余名利等事亦无法等之,当速疾出离三有火宅。”

论云:又云:“归依增上戒,及住愿根本,应受菩萨律,渐随力如理,修行六度等,菩萨一切行。”

此说波罗蜜多乘之修行。

彼论又云:“总的来说,大乘须以大乘归依为基础,具有出离心摄持的增上戒;特别而言,即须发愿菩提心,安住其根本学处,应当受持菩萨净戒律仪,渐次随自心力如理修行六度四摄等一切菩萨行。

“如理”即不错乱次第,圆满数量;“渐随力修行”即随自心力渐次往上修;“六度等”即六度四摄。

论云:又云:“方便慧心要,修止观瑜伽。”

彼论又云:“修行方便心要(静虑)与智慧心要(胜观)——止观瑜伽。”菩萨学处中,尤重修习方便与智慧之心要——止观瑜伽。

论云:《定资粮品》亦云:“先固悲力生,正等菩提心,不著有报乐,背弃诸摄持。圆满信等财,敬师等于佛,具师教律仪,善勤于修习。”

《定资粮品》亦云:“善修共下中士道已,应坚固悲心引生之菩提心,不耽著三有异熟安乐,舍弃以悭吝所摄持之布施等六度。圆满信心、多闻等七圣财,敬上师如佛陀,具足亲近意乐与加行,具有上师传授之律仪,且昼夜六时精进修习。”此宣说密乘弟子应具之条件。

“先”即前面已善修共下与共中士道。

“七圣财”:成就佛道之七种圣法。即信、戒、惭、愧、闻、施、慧七者。以其所持之法能资助成佛,故称为财。

以下宣说具相密乘弟子趣入密乘之修行。

论云:“瓶密诸灌顶,由尊重恩得,行者身语心,清净成就器。由圆满定支,所生资粮故,速当得成就,是住密咒规。”

“定支”指修习生起次第与圆满次第。

《定资粮品》云:“宝瓶、秘密等灌顶是由上师恩赐而获得,灌顶作用是清净行者身语意障碍,而成熟法器。由于圆满生圆次第所生二种资粮之故,即生速疾当得金刚持之成就,此即安住密咒之正规。”

由上述内容,学人已明确由三士道次第引导之因相。此三士道之趣入法,传承上师曾如是开示:即如《般若八千颂?常啼菩萨品》所说,毒箭射入心脏时,唯思取箭之法,无暇顾及余法。在下士道中,以强烈怖畏恶趣,唯思出离恶趣之因——断除十不善业,无暇思及其余;在中士道中,以下士道为基础,以怖畏三有诸苦,而一心唯求解脱之法,不思其余;在上士道中,以前者为基础,以大悲不忍众生苦,为拔众苦而求证菩提,不思其余。亦即思惟恶趣、三有乃至所有众生之苦,应如毒箭入心,无法堪忍;思惟对治此三者之法,应如觅求拔箭之法,迫不及待。

癸二、所为义:一、真实;二、宣说心须次第引导之来源。

论云:第二所为义者。

“所为”即必要。

子一、真实:

论云:若中下士诸法品类,悉是上士前加行者,作为上士道次足矣,何须别立共中下士道次名耶?

若中下士之法类皆为上士之前行,则作为上士道次第即可,何必另立共中士共下士道次第之名?再者,在中下士道中,宣说上士道前行所必须之共同法类即已足够,何必另外观待下中士宣说圆满之下中二道?

此二问题中,一者是说不必安立共中下士二种道次第名称;二者是说不必另外观待下中士宣说圆满之下中道支。

论云:别分三士而引导者,有二大义。

别别分开三士而作引导,有二大必要,即摧伏增上我慢之必要,以及对三种根机有大利益之必要。

论云:一为摧伏增上我慢,谓尚未起共同中下士夫之心,即便自许我是大士。

第一种必要,是为摧伏增上我慢。“增上慢”即尚未生起共中下士之心,便自许我是大士。

譬如,有者自以为修习大中观、大手印、大圆满、大禅宗,然相续中不仅耽著轮回安乐,而且执著现世八法,虽口谈高法,实则中下士之意乐行为亦不具足,此即增上慢。因此,别别分开三士而引导,明确三士夫上下差别,如是自下往上引导,行人即可自知目前所处地位,不会产生以下中士冒充上士之增上我慢。

以上以具有摧伏增上慢之必要,说明须安立三士道次第名称。

论云:二为广益上中下心。广饶益之理者,谓上二士夫,亦须希求得增上生及其解脱。故于所导上中二类补特伽罗,教令修习此二意乐,无有过失,起功能故。若是下品补特伽罗,虽令修上,既不能发上品意乐,又弃下品,俱无成故。

第二种必要,即为广大饶益上中下三种根机。广大饶益之理,即上中二士夫亦须希求获得增上生与善趣解脱。故对所化上中二类士夫,教导彼等修习共中下士之意乐无有过失,以能生起功德之故(即由修共下士之意乐,可生欲从恶趣解脱之心;由修共中士之意乐,可生欲从轮回中解脱之心,即具发起出离心之功德。)。若是下等士夫,虽令彼修习上上法类,然既不能发起上品意乐,又舍弃下品,如是三士道功德皆无法成办之故。

具体而言,因为上中二士亦须希求善趣解脱,故彼修习中下二道无甚过失,且具功德;而不堪修习上中士法类之下士,虽修上中士道,亦不成就,反以放弃下士道而一事无成;不堪修习上士法类之中士,若起初便修上士道,亦将一事无成。故以三士道引导三士夫,下士不会空无所成,中上士可奠定基础,而成三根普摄之广大饶益。

论云:复次为具上善根者,开示共道令其修习,此诸功德,或先已生,若先未生,速当生起。若生下下可导上上,故于自道非为迂缓。

复次,为具上等善根者,开示下中士之共道令彼修习,亦无迂缓之过失,即此等下中品功德,不论前已生者抑或前未生者,皆当速疾生起。若生起下下功德,即可导入上上之修习,故对上等善根者之自道亦非迂曲、迟缓。

上根者若欲趣入上上道,亦须具足下下道之基础——出离心、归依心、因果正见等,对彼等开示下下共道而令修习,则未生或已生之功德将速疾生起,且此等皆为导入上上之顺缘。如是由修共道可速疾生起功德,故非缓慢,此等功德皆成顺缘,故非迂曲。

以上解答第二问,即宣说圆满之三士道次第,非无必要。因所化根机具三种差别,为广大饶益三种所化,即须宣说圆满三士道次第,且对上根者亦无迂缓之过失。

子二、宣说心须次第引导之来源:

须次第引导心者,并非无依据之臆说,乃源自诸佛菩萨之善说。以下以佛陀、龙树、无著、圣天、敬母、月称之圣言为证明。

论云:须以次第引导心者,《陀罗尼自在王请问经》中,以黠慧宝师渐磨摩尼法喻合说,恐文太繁,故不多录。

“法喻合说”即以比喻结合意义之方式宣说。

须以次第引导所化心识之理,《陀罗尼自在王请问经》中,以黠慧摩尼宝师渐次洗磨摩尼宝之喻,结合意义而宣说,因恐文字繁多,故此处不多引述。

《陀罗尼自在王请问经》说:譬如,黠慧摩尼宝师善巧清净摩尼宝之方便,于宝性山中,取出摩尼宝,初以严灰濯之,后以黑发擦拭;仍未满足,再以辛味浆水洗涤,又以缠布木棍擦拭;此后仍未满足,复以药水洗浇,再以细软之布擦拭,最终远离铜铁等杂质,现前清净摩尼宝。

经中继说相应意义:诸佛如来亦复如是,善达不净众生根性,初为众生宣说无常、苦、无我、不净等法,令耽著世间者怖畏生死,发起厌离而趣入声闻法中;然诸佛不以此为足,仍精勤不息,继为众生宣说空、无相、无愿三解脱门,令众生了解部分如来所转*轮;然诸佛仍不以为足,精勤不息,复为众生演说不退转*轮、清净波罗蜜行,令众生趣入如来境界。故佛陀引喻说明不清净心识须依次第引导之理。

以下再引龙猛、无著二大车之善说:

论云:龙猛依怙亦云:“先增上生法,决定胜后起,以得增上生,渐得决定胜。”此说增上生道及决定胜道次第引导。

龙猛菩萨在《宝鬘论》中亦云:“先修增上生法类,后生起决定胜之修法,以先得增上生后,渐次方得决定胜之故。”此说依增上生道及决定胜道次第引导之理。

“增上生法类”,即能得善趣所依之下士法类;“决定胜法类”,即能生决定胜——解脱与一切种智之方便,亦即中士与上士法类。

论云:圣者无著亦云:“又诸菩萨为令渐次集善品故,于诸有情先审观察。知劣慧者,为说浅法,随转粗近教授教诫。知中慧者,为说中法,随转处中教授教诫。知广慧者,为说深法,随转幽微教授教诫。是名菩萨于诸有情次第利行。”

无著菩萨在《菩萨地?第十五四摄品》中亦云:“诸菩萨为令有情渐次修集善法之故,先详细观察有情根机。若观知所化智慧低劣,即为彼宣说浅法,随转粗大浅近之教授教诫;若观知所化智慧中等,即为彼宣说中等之法,随转中等教授教诫;若观知所化智慧广大,即为彼宣说甚深之法,随转甚深微妙之教授教诫。如是即名菩萨对有情次第饶益之行为。”

“教授”即对未了知者,为令彼了知而最初宣说者;“教诫”即对已了知者,为令彼不忘失而宣说者;“利行”即四摄法(布施、爱语、利行、同事)之一。

论云:圣天亦于《摄行炬论》成立先须修习到彼岸乘意乐,次趣密咒渐次道理。摄此义云:“诸初业有情,转趣于胜义,正等觉说此,方便如梯级。”

圣天菩萨亦在《摄行炬论》中成立渐次修行之理,即先须修习波罗蜜多乘之意乐,其次趣入密乘之理。圣天菩萨归纳此义说:“初修密宗之有情,先修生起次第,后转入胜义圆满次第,正等觉佛陀宣说如是引导方便,如阶梯渐次升进。”

论云:《四百论》中亦说道次极为决定:“先遮止非福,中间破除我,后断一切见,若知为善巧。”此说道有决定次第。

圣天菩萨在《四百论》中亦说道之次第极为决定,该论说:“首先断除非福业(即十不善业),中间破除轮回根本之我执,后断一切恶见及其种子,若能如是了知即为善巧。”此说修道具有决定次第。因为颂中“先”、“中”、“后”即明次第决定,若对应三士道,“遮止非福”即下士道,“破除我执”即中士道,“断一切见”即上士道。

论云:敬母善巧阿阇黎亦云:“如净衣染色,先以施等语,善法动其心,次令修诸法。”

敬母阿阇黎亦说:“如同为净衣染色,先以修持布施、爱语等善法,转动其心而成贤善法器,然后令彼修持诸法实相。”

如同为净衣染色,须先染底色,后依次第渲染色彩,如是先须以下、中士道之修心,令行人心地贤善,其次引入上士道,令彼修习诸法实相。

论云:月称大阿阇黎,亦引此教为所根据,成立道之次第决定。

“此教”即上述敬母教言。

月称大阿阇黎亦在《四百论广释》中引用此教言作为根据,成立道之次第决定。

论云:现见于道引导次第,诸修行者极应珍贵,故于此理,应当获得坚固定解。

现量见到于道引导之次第,诸修行人极应珍重爱惜,故应对此道次第决定之理获得坚固定解。

诸传承上师亦云:现见道之次第极其重要,若未善加把握道次第而致错乱,纵然精进亦无法产生真实之道,或相应相似道而产生迷乱,终将无义空耗时间。相反,若未错乱道次第,则不论修何法门,皆能击中关要,故能速疾生起任何一道。且以此理,亦极易速疾生起上上道。

以下依理成立:

寻求解脱者(有法),对道须依次第修心(所立),以任生何果皆依其因,且“已作前前之因,必生后后之果”乃法性规律之故(能立),如净治摩尼宝、抚育孩子等(比喻)。

以上已宣说对道之总体建立发起定解。以下讲解对三士道真实摄取心要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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