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忍辱波罗蜜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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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冈波巴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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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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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忍耐波罗蜜多
颂曰:
“过失与功德,体性与分别,
示各各性相,增长及清净,
及所得果报,以此七种义,
略说忍辱度。”
不能忍耐之过失者:一个人如果具足了布施和持戒,但是不能忍耐,他就仍是会发怒的。一旦发了怒,过去由布施和持戒所积聚的一切善根,在一刹那间都破坏无余了。《菩萨藏经》云:
“瞋怒能消毁百千劫内所积聚之善根。”
《入菩萨行论》云:
“千劫所积聚,布施供养德,
及种种善行,一念瞋心起,
皆摧毁无余。”
一个人,如果不能够忍耐,则瞋怒心常蕴聚在心中,就象毒箭射在心间一样、苦痛难当,身心煎熬,不能享受宁静和平及任何之快乐,甚至连睡觉也睡不着。颂曰:
“瞋怒煎熬心,失宁静和平,
不能享诸乐,睡亦不安宁。”
总之,人如果一旦有了瞋恨心,什么快乐都没有了。再者,一个人如果没有忍耐,怒火就会常常在心中燃起,形之于外的就是不断的愤怒和恚怨,这样就自然会时常伤害亲近的朋友和眷仆,给予他们种种的烦恼和苦痛。这种人纵然花费许多钱财也很难招摄人众为他效命的。不能忍耐的人,魔鬼就很容易得便,趁机来造成中断障,如《菩萨藏经》中所云者。不具忍耐,就不能圆满成佛之道——六波罗蜜多,不能获证无上菩提。颂曰:
“罪大莫过于愤怒,难能莫过于忍辱,
故应努力习忍辱,种种方便作观修。”
一个人如果能够忍耐,他一定可以得到世俗的各种顺缘和安乐。颂曰
“若能励志降瞋愤,自他皆易得安乐。”
忍耐乃成佛之必须条件,《父子请问经》云:
“瞋怒不能成佛果,故应常习慈心观。”
忍耐之体性者
在任何情况下,心无记挂的坦然接受是也。《菩萨地论》云:
“此心不掺杂任何物欲,以纯真的慈悲心,在任何情况下,心无记挂的坦然接受(一切逆境)是也。”
仔细分来“忍耐”可有三种:
(一)对他人加予自己的侵害,心无记挂的接受。
(二)对苦痛和折磨之忍耐,此应观察苦痛之自性而行堪忍。
(三)善思法要,以欣乐心来接受折辱及苦痛。此应以各各分别抉择慧,来观察诸法之无颠倒性而行堪忍。
前二项属世俗谛之修观,第三项则是胜义谛之修观。三者各各之体性简述如下:
第一种是说:对我愤怒、毁谤、辱骂,或当众揭发我之过失,阻我所欲及种种不顺意之事等,我皆逆来顺受,以忍辱应之。
什么叫做忍辱呢?此心不激动,不愤怒,不伤害任何人,亦不执著,这种心境叫做忍辱。寂天论师说:
“当别人伤害于我时,我们应该思想:
‘这是因为他不能自主的缘故!’
或者想:‘这是因为我自己的恶业的缘故。’
或是:‘这是因为身业过失的缘故。’
或是:‘这是因为自己心有过错的缘故。’
或是:‘无论何人都是有过失的呀!’
或是:‘这种逆缘对我是有利益的呀!’
或是:‘众生于我有很大的恩德哟!’
或是:‘我这样忍辱能令诸佛欢喜的!或这样做会获得广大的功德的!’”
思想损我之人,因不能自主故而行害,这就象是药叉鬼魅等,因为瞋心的缘故,不能自主故而损害众生,所以我不应该对损我之人心存报复之念。颂曰:
“一切受他限制故,不能自主无自在,
如此诸法如幻化,于一切事不起瞋!”
思想自己受伤害,是因为往昔的业缘——这是说应该思想:我现在所遭受的伤害是因为我前生曾经给予对方以同样的伤害的缘故。这是自己作恶业之报应,所以不应该存报复之念。颂曰:
“由我于往昔,损害于彼故,
而今我亦受,同样之伤害。”
思想所有的伤害所带来的苦痛皆是因为“我有此身”的缘故——此应思想:如果自己没有这个身体,对方的武器或工具就无法伤害于我。因为有此身才能构成伤害,因此不应存报复之念。颂曰:
“武器及我身,共为苦痛因,
若不执我身,何来瞋恨心?”
观察自己的心念是错误的——这是说:因为自己的错觉和执著,乃误以此身为美好。其实此身是一具大臭皮囊,是招致各种苦痛的因素,这样一想就不会存报复的心理了。颂曰:
“此身如疮疱,是苦痛自性,
岂能为彼故,心存报复念?”
观察人人都是有过失的。颂曰:
“或因愚蒙做罪行,或因愚蒙起愤怒,
世上何人无过失,人者‘过失’之义也。”
这样想就能原谅对方的过失了。
思惟忍辱之功德——这是说思想忍辱之利益面:因为有伤害我的人,所以我才能够忍辱;因为修忍辱,所以自己的罪障才能够清净;罪障清净才能够圆满二种资粮;二种资粮皆悉圆满,才能够成就佛道。因此这个伤害对我来讲是具有极大的意义和利益的,因此我应该力行忍辱才对。如颂云:
“由修忍辱故,众罪皆消除,
依忍辱功德,渐次成佛道。”
思惟对方之恩德——这是说要思想伤害者是对自己有恩的。因为,如果没有忍辱波罗蜜多就不能够成佛,如果没有伤害我的人,就不可能行忍辱,因此伤害我者,实际上是“法之助伴”,于我有恩。这样去想就能够忍受外来的伤害了。颂曰:
“应于仇怨生欢喜,能作佛道助伴故:
依彼成就诸功德,故应如是习忍辱。”
思惟忍辱能令诸佛欢喜者——颂曰:
“予戒无边利益者,终为不变善识者,
群生恭敬供养者,如来等前令欢喜。”
思惟忍辱之巨大利益者——颂曰:
“如是多方令欢喜,如是圆满波罗蜜。”
《菩萨地论》中有忍辱度之五种心想观法。论曰:
(一)对伤害者应该生起忍受委曲之心想。
(二)对伤害应该用佛法的道理去观察。
(三)对伤害应该以无常的道理去观察。
(四)对伤害应该用“苦谛”的道理去观察。
(五)对伤害应该用悲济广摄的道理去观察。
第一项是说应该思想:伤害我的人,在过去世中,皆曾经做过我的父母,我的亲属或我的上师,他们对我的恩德是难以计量的。现在虽然伤害于我,我也不应该存报复之念,这样去思想就容易行忍辱了。
第二项是说应该思想:伤害我的人因为环境和外境的关系,才如此作的。如果用法的观点来认知其体性就够了,他骂我、打我、刑我、公开侮辱我……这一切我都没有众生相和寿者相,本来无生不可得的,应该这样去思惟观察而行忍辱。
第三项是说:众生皆是无常的,他们都属于“坏法”或“必死之法”之类。最厉害的敌人也还是会死的。众生既然自己会死去,何必要多此一举的去伤他的性命呢?这样思惟就容易行忍辱了。
第四项是说:应该用众生皆苦的道理去思想。因为一切众生都在被苦苦、行苦和坏苦三种苦痛所煎熬。我应该为他们减除痛苦,不应该增加其痛苦。这样思想众生皆苦就容易行忍辱了。
第五项是说应该思想:我已经发了菩提心,要利济一切众生。因为我应广摄众生,待他们象自己妻儿一样。既然是容纳广摄一切众生,就不应该对伤害我的人,作丝毫之报复。这样思惟就容易行忍辱了。
第二种忍辱是对苦痛和折磨的堪忍。这是指在修行无上菩提道时,所遭受的种种折磨,皆能够予以堪忍,心无怯丧,欢喜坦然地接受种种苦痛之考验。《菩萨地论》曾说:菩萨应忍受生命中之许多基本的苦痛。如八苦等等,但此处(忍辱)所指的是:在出家以后为了衣食(及生活所必需)等所作之种种努力,而引起之各种痛苦;因为要承事供养三宝和上师所引起之痛苦;因为要听法、说法、诵法、修法等所引起之痛苦;初夜、后夜不睡眠,精勤修习瑜伽禅定所引起之辛苦;为了利益众生的缘故(所引起之各种痛苦)。以上所说的各种痛苦,或辛苦,或疲累,或寒或热,或饥或渴,或心乱失神等一切苦痛折磨,我皆心无怯弱的坦然接受。这就好象是,为了治愈严重的疾病,所引生之巨大痛苦,因而忍受放血等治疗之苦一样。《入菩萨行论》云:
“我修佛道之苦痛,善自观察思量之。
为解重症极苦故,剜肉割疮理应然。”
此处应当了解的是:吾人在修法上所遭受的痛苦,正是消除生死敌军,摧毁烦恼敌人所不可少者。这是需要我们全力以赴的。普通的敌人,根本不用去烦心,因为他们自己总会死的!杀死敌人可能被世间所称道,但从佛法的立场看来,与敌人打斗就像是鞭尸一样。《入菩萨行论》中曾有这样的指示:
“能灭一切苦,降瞋及烦恼,
如是之丈夫,是为真勇士,
其他‘勇士’者,杀尸者而已。”
第三种是潜心思惟佛法之功德而行忍辱。如《入菩萨行论》所说,应思惟三宝及佛法之种种功德,如八种思惟法等。此外还应思惟那唯一之真理,及二种无我之空性道理,如是生起欣乐而行忍辱。
增益忍辱功德之方便亦如前面所言,由智、慧及回向三种方便而增益之。
使忍辱清净之方便是由持守悲心和观省空性而来的。此已详前述,现不复赘。
忍辱之果报可分为究竟的和世俗的两种,前者是成就无上菩提,《菩萨地论》云:
“菩萨若行广大无量忍辱之行;则能出生大菩提果,究竟成就无上正等正觉。”
世俗的果报,纵然不是自己所希求的,也会自然而至,好像:于一切世中,容颜姝丽,无诸疾病,声誉远扬,寿命长远,获转轮王位等。《入菩萨行论》云:
“若于轮回中,常修忍辱行,
必获美容颜,身无诸疾病,
佳誉时远扬,寿命极长远,
得转轮王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