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满法

布施的真正涵义

  • 作者: 创巴仁波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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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施是六波罗蜜多(sad-paramita)或六种超越行为中的一项。par 意为“彼岸”,此字现今仍在印度的口语中使用;mita是到达的人,合起来paramita是指度河到达彼岸的人。有些学者称六波罗蜜多为六度圆满,就某方面而言,六波罗蜜多的确是圆满或完美的行为,但“圆满”一词也有不尽适切的其他涵义,因六波罗蜜多的目的并非试着达到圆满,因此将“波罗蜜多”视为“超越”的意思更为妥当——超出或越过去的意思。

这六种超越的行为是菩提萨埵(bodhi-sattva,简称菩萨)的行止。菩提意谓觉醒的心,萨埵是步向觉醒状况的人,因此,菩提萨埵是指已圆满或意欲随行在慈悲道路、爱的道路上的人。小乘又称初道或窄道——的基础为戒律,是趋向解脱的第一要件。小乘戒律不仅以禅定的修习规范我们的心,同时也约束我们的言行;但这种戒律与制定道德法规或关于“罪恶”、“美德”之类的教导颇有不同,戒律涉及正当地行、真诚地行、彻底地行、如实地行。

我们必须对戒律的概念——持戒波罗蜜多有明确的认识,因为那是一切的根本。我们可以说小乘是条较窄的路,因为它代表一种简约。譬如,只有一条小路可以越过一座山,其他各处则都是草木丛生、荆棘遍布,这样,我们反而很容易决定该往哪里走。因为如果只有一条通路,你不是向前,就是折返,因此整件事情简化成转回头或是继续走下去。所以,戒律并非宣称某某事违背神圣的律法或是不道德,它只不过是我们前方唯一的一条真正简单的路。基本上,持戒最后与开展觉知的修“止”法门一样,旨在让我们得见实相——每一刻即是当下,而我们透过当下的经验行动。

到这里,我们所谈的是“窄道”。从那里,我们来到大乘,那是条开放的大道、菩萨道。窄道不单是简单、直接,它也具有美好的特质与高贵的尊严,在这样的基础上,我们发展出自己的慈悲。实际上,慈悲与对人有同情心、怜恤心,譬如对邻居慷慨、和善,定期捐助难民或捐款给各慈善机构等等,并没有特别的关联,当然,这类善行或可包含在慈悲之内。慈悲是很基本的,它促使我们开发内在的暖意。

菩萨出自他的单纯与觉知,发展出对众生无私的暖意,他甚至不会想到对自己心理上的益处,他不会想:我不愿见他受苦——“我”,压根未牵涉在内。他只是自动自发地说、想、做,甚至没想到帮助或达成某种目的;他完全不是以“宗教的”或“慈善的”出发点行事,只是依照真实的当下那一刻而做了,并且由此发展出某种暖意。这种觉知具有强大的热量与创造力,他的行动不再有任何极限,各种创造的冲力适时地自内心涌现。事情自然地发生,他只需顺水推舟,连续、巨大的创造力便源源不断——这就是“karuna”真正在发生作用。karuna是梵文,意思是“高贵的心”或“慈悲的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慈悲不仅是仁慈、和善而已,而是基本的慈悲、无我的慈悲。

菩萨没有真正意识到自我的存在,所以慈悲能有更宽广的领域扩张并发展,因为在这里只有热的辐射而没有辐射器。只有当不需要辐射器而有辐射产生时,热力才能持续不断,永无能源耗竭之虞。当它不断扩张时,会一面不停地转化,变成不同的东西、变成新的创造力,因此它得以长久持续下去。这种创造性的转化并不只是一个理论或哲学概念,它确实会在实际的经验中发生,且有时是以非常简单的方式呈现。

我们现在可以再回到布施,那是当菩萨被慈悲麻醉而达到忘我的地步时才会产生的。他的心不仅充满慈悲,同时也变成了慈悲——它即是慈悲。这里共有六种相关的活动:布施、持戒(自发的持戒,依真实法而行)、安忍、禅定、精进与清明(也是智慧或对状况的明了),这就是所谓的六波罗蜜多,意思是我们曾说过的超越行为。

请容我再重复一遍,菩萨并非刻意行善或为了克服罪恶邪恶而做什么,他并没有一心要站在善的或恶的一边之类的想法。换句话说,菩萨的行为是没有极限的,不受善与恶的限制或制约,因此那是超越性的。这听起来可能有点抽象、有点难以捉摸,或许有人要问:“布施的行为怎么会是超越的?难道它不只是个哲学的定义吗?”不,在这里它不是,因为那不单是指他的行为而已,他的心不是那样作用的!当他有所行动时,是完全自发性的,自由且即在当下,因此他是完全敞开的;至于他的心则是不活动的,只因情况出现,行动因而产生。他或许并非连续地处于无我的觉知状态,但至少他的行动是自发性的,是依“法”而行的。在这里,“法”的定义是真实的法则、宇宙的大法。冷静不偏颇即是法,意即“法”不涉及任何形式的“要成就什么”的欲望,所以行布施与任何报酬无关,布施的意义是“不持有”。

如果一个人很富有,他或许会说:“我现在可以修布施度了,因为我有东西拿来练习!”然而,对于菩萨而言就不会产生这样的问题,因为问题全然不在于你有些什么。布施是一种心态,就是你不要持有,因此拿出来分给大家,布施不单指在禅定修习时,你因没有不能舍弃的东西而感到一种无我,它同时也是很正面的东西。经中记载,当佛陀说到布施度时,他做出将手臂伸出去又收回来的动作。

有一则关于佛陀住世时代一个乞妇的故事。她是当时印度最穷的乞丐之一,因为她不但生活穷苦,甚至连心灵也很贫乏;她贪求很多东西,使她越发觉得自己贫困不堪。有一天,她听说佛陀被须达长者(译者按:即给孤独)请去只树园。须达长者很富有,并且乐善好施,因此她决定也跟着去,因为她知道佛陀一定会将剩下的食物分给他。

她参加了供佛斋僧的典礼,然后坐在那里,一直等到佛陀看见她。佛陀转向她,问:“你想要什么吗?”佛陀当然心知肚明,这么问只不过是要让她承认并亲口说出来罢了。于是她回答:“我要食物,我要你将剩下的食物给我!”佛陀说:“可以,不过你必须先说‘不要’;我给你的时候,你一定要拒绝。”佛陀将食物递给她时,她发现说“不要”非常困难,这时候她才明白,原来自己一生都没有说过“不要”!不论谁给她任何东西,她一向都说:“好,我要!”因此她觉得说“不要”太困难了,这两个字对她而言是完全陌生的。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她终于说出了“不要”二字,佛陀于是将食物给她。如此一来,她对于自己内心真正的饥渴是想有、想要、想抓取、想占有的欲望恍然大悟。

这是一个教我们修布施度的好例子,我们可以从同样的观点对自己练习布施,亦即试着将自己从这种占有欲、这种不断的贪求中解放出来。

当然,下一步就是将自己的财物给出去,但这与苦行没有必要有任何关联。并不是说你应该身无长物,非得立刻将自己所有的一切都给掉不可;相反地,你可以很有钱、拥有许多东西,甚至可以享用你的财富并以拥有它们为乐,或者你对它们有特别的偏好,像孩童的玩具似的,大人也可以有玩具,重点不在于你无视于财物的价值,而在于你可以轻易地割舍。如果有人需要某件你想永远保有的特别物件,你应该毫不迟疑地给他。真正的问题是要舍弃“持有”的观念,那是你行为中的一种饥渴。

在西藏有一则关于两兄弟的故事。哥哥有九十九头犛牛,而弟弟只有一头,但弟弟对他唯一的一头犛牛感到很满意、很快乐,并自觉很富足。他有一头牛,而他真正地也只需要一头牛而已,一头牛对他来说已经足够了,他也并不特别害怕会失去它。事实上,拥有这头牛带给他的快乐远大于失去牛的忧虑。

另一方面,他的哥哥却时时为害怕失掉牛而提心吊胆,他得从早到晚照料他的牛群。一般说来,西藏高原上常有狼或喜马拉雅山熊出没,此外,犛牛也常因熬不过严冬而死亡,在那种地方照料牲畜要比地球的这一边困难得多。因此,有一天哥哥心想:“我要请弟弟帮个忙!”你看,他不仅害怕失掉牛,还一心想多得几头呢!

他到弟弟那里对他说:“我知道你只有一头犛牛,那对你也没什么大不了,和连一头都没有并没有多大分别。不过,如果你把那头牛送给我,我就刚好有一百头了,对我而言却意义重大。一百头犛牛可是非同小可的事啊!我如果能拥有一百头牛,就真的是名闻乡里的大富翁啦!”因此他请弟弟成全他,弟弟则二话不说就把牛给了哥哥,他毫不犹豫,说给就给。这则流传于西藏的寓言式故事,意思是说,一个人拥有的愈多就会愈贪求,东西少的人反而能舍。

所以说有这种占有欲、这种心理上的渴求存在,不仅关系到金钱与财富,同时与要拥有、要抓住东西不放、非要东西属于自己不可这类根深地固的感觉有关。譬如我们出去逛街,有的人可能一路上都不高兴,当他看到喜欢的东西时,总是让他心中感觉痛苦,因为他会想:“如果我有钱,我就可以买了呀!”因此在他一路逛过来的过程中,这种渴求令他痛苦不堪。但另外一个人却可能只看看就很开心了。

这种想获得、想占有而舍不得给出去的缺点,并非只针对某件特定的东西而言,而是更普遍性地想以某物将自己占据;另一方面,当你对那个东西失去兴趣时,你又会以其他物件来代替它了。并非缺少一部汽车或中央空调、或任何其他可能的某种东西,你就无法生活了,而是背后永远有别的更基本的因素——那种想要取得、要占有的渴求,它一直在改变、发展,并以一物取代另一物。因此,那才是真正的缺点,虽然并不确实是缺点,更可说是经由我们谬误的思考过程所养成的一种习惯。

所有这一切浓缩成重叠的念头在我们心中此起彼落,我们从不容许任何事在心中真正发生,一个念头来了,还没有想完,另一个又起来了,如此接二连三,重叠不断。因此,我们不肯腾出一点空隙,让自己真正有时间将东西加以消化,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必须开发布施度才能使自己真正敞开的原因。

下一阶段或许是布施度更深层的形式,是随时乐于与他人分享自己的经验。这是件相当棘手的事,因为其中也存在一种危险,你会想将自己学得的拿来教别人。这个问题相当微妙,你透露某些事,部分原因可能因为那是你愿意讨论的话题;也可能是它让你觉得很刺激,因为你对那些问题知道得比别人多,想要炫耀一番。这确实有些难以处理,不过,将你的成就,不论任何一种,以语言的形式传递给他人,却是自我发展的唯一方法。这尤其适用于为人师表者,对程度高深的老师而言,实则对于所有老师莫不如此,不单是他个人求得学问就算了事,还必须将它传授给人以发挥学问的效用,且不能心存任何图报的念头。这就是所谓的法布施——将所学不断地给出去。

诚然,你必须当心别将礼物送错人。举例来说,如果一个人并不很想听你的经验,尤其是与禅修之类有关的,你就不应继续滔滔不绝下去,因为再说下去就不是布施了。对于这个人,或许你该给他的不是“法”,而是别的东西,我们必须以机智、清明与智慧来判辨,也就是智慧波罗蜜多必须应付的问题。然而,整体说来,如果我们想获得什么,就必须有所付出,一连续转换的过程于是产生。

在西藏有一项传统,如果你想向上师求法或请求指导,通常你要送礼物给上师;不过,我并没有要向各位听众收费的意思。这样做的涵义是,当你想得到什么时,比如“我想要获得法教,我要了解某件事……”,你也必须给出些东西。另一层的意义表示,你并不是个彻底的穷措大(编按:穷措大,指贫士)需要依赖别人、受人屈辱,因为你只想得到帮助,而是你也有好东西可以给别人。

在西藏佛教传统中,每当有人要去印度译经或向印度大师求法时,他们要先花上两年左右的时间在西藏各地筹措黄金,他们一定要先供养上师之后再接受教导。此举的重点在于,虽然法教的价值并不能以物质的财物来衡量,但是我们仍必须认清它的珍贵。我们还必须准备好付出某些东西,其中最重要的一件当然就是“自我”——我们最贵重的、最值钱的财富,但必须将它给出来。

有许多特殊的修法,譬如西藏传统中的大礼拜,一个人必须先做十万次大礼拜后才能开始更进一步的禅定修习,这与佛教瑜伽的修法有关。大礼拜的观念就是给出来、降服、敞开,一种出空的过程,或是为了可以收受而先行准备空器的工作。你得先将一个装满的杯子打开、倒空,那就是你必须先提供的,然后才能接受那些具完整价值、完美素质的东西。

对老师来说,那当然也是非常重要的;而我可以断言,我们都是不同方面的老师,我确信每一个人都可以在不同层次上教导别人。不过,老师也必须随时准备向学生学习,这点是极为重要的;否则,学生就无法真正有进步,因为就某一方面来说,老师会过于专注在如何使学生接受他的自我的膨胀,想要制造另一个自己,而不是帮助学生发展他们个人的潜能。所以,老师也必须向学生学习,这样,师生之间才可以产生和谐互动的关系。交流不断地进行,当你在教学生的时候,他们不会对你感到厌烦,因为你也在进步,时时都增加不同的、新的东西,教材永无匮乏之虞。我们甚至可以将它应用在技术性的研究或教学方式上,可以是数学、科学或不论什么学科。假如老师愿意向学生学习,学生也会变得热心付出,这样,真诚的爱与沟通即可建立起来,这就是最伟大的布施。

我们可以从佛陀的生平中看出,他从不以一种高高在上的权威姿态来教人,从不使用他是佛陀——一位证悟者的权威,他教导别人时从不说:“你错了,而我对了!”虽然有时他用自己辨识的智慧指点出这条路是对的而那条路是错的,不过他永远鼓励弟子们要互相讨论。弟子们对他的教学也总有所贡献,而他经常以一种特殊的方式与弟子们沟通,并且问特殊的问题:“是这样吗?或不是这样?”由弟子们加以判断后,他再说“是”或“否”;不论答案是肯定或否定,他接下来都会加以阐述,如此产生了一个连续的施与受的过程,我相信我们也可以采行类似的方式。

确实地,当一个人有话要说时,一般的情况是,他会喜欢先将事情说完,然后再看看别人有什么批评或反应,这实是基于一种隐密的恐惧,对自己的信心不足,怕显现出自己的愚昧,因此,我们希望把它当成是一项平白的事实般陈述出来了事;而结果因为学生没有参与感,使教学变得很正式,并且非常困难严肃,以至于学生们不能以学习为乐,他们变成觉得是被教、被告诉这个或那个,如此则不再具有任何创造性,也因而无法真正渗入他们的人格,使他们的能力与知识得以发展。

当然,还有财物的布施。像我们曾说过的,那不仅是给东西或给钱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所持的态度。在东方,你会发现——我并不是说东方的行事方式都是对的,或是应视为唯一正确的行事方法的某项权威,这只不过是另一种建议而已,一个人一般总是将自己最心爱的东西送给别人,而他这么做,是因为那件东西代表了他的心。最奇怪的是,当一位像我这样的寺庙住持到西藏各地区巡访时所发生的事——他会收到各式各样的的礼物,譬如头饰、装饰品、女人的围裙、女鞋或戒指之类。并非他们认为他真的需要这些东西,而是因为那是他们的宝贝,是实际上可以代表他们的东西,他们对它有拥有的欲望,所以才以这种方式给出来。

布施与功德的观念并不只是给出财物与花大笔金钱的问题,同时还需要亲身参与并全然投入这个给予的过程,这类工作的任何一种均须如此,譬如修禅定,你也须全然投入,必须与你正在做的事合而为一。因此对于给东西,不论它的价值有多么微不足道,你都必须全心全意地给出去,如此,你的部分自我也会被给出去。经由这样,我们达到波罗蜜多——超越的行为,越过局限。然后我们不再着意于善行,不为做更虔诚的教徒而布施财物,同时也不在意积功德求善报。如果一个人只是为了积功德而布施,那反而容易使我们的自我增长,并没能真正给出去任何东西。因此,如果一个人能将他的自我——部分的贪执与占有欲舍出,这才是真正在修“法”——无贪欲,而功德自动地成为副产品,并非我们时时刻意要去成就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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