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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法法性论讲记

《辨法法性论讲记》 ︱ 弥勒菩萨 造 智圆法师 讲授 ︱

总 结

一、总说有法与法性

佛的一代时教结集为三藏十二部,弥勒菩萨把这一切教法的意义归纳在有法和法性中,他说:“当知此一切,略摄为二种,由法与法性,尽摄一切故。”

佛陀教法的意义有两个方面:一是开示有法轮回的体相,激发众生远离客尘的出离心;二是开示法性涅槃的体相,激发众生对于涅槃的欣求心。众生按照佛的教法修行,就能息灭尘劳、还归法界。我们要了解,佛来娑婆世界的目的,就是要让众生得到和他同等的境界,这是佛的悲心所在,也是佛传法的目的所在。《法华经》说:“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缘故出现于世。诸佛世尊,欲令众生开佛知见使得清净故出现于世,欲示众生佛之知见故出现于世,欲令众生悟佛知见故出现于世,欲令众生入佛知见故出现于世。”众生的境界唯一是有法,佛的境界唯一是法性,所以佛法的作用就是让人消除有法、悟入法性,也就是使众生开示悟入佛的所知所见。所以以弥勒菩萨看来,佛法的所诠义就是有法和法性。

我们修行是为了息灭轮回证得涅槃,达成这一目的的关键就是辨明有法和法性。我们要思考:为什么修行佛道的关键是辨明有法和法性?因为只有无误抉择有法,才能觉察到轮回显现的迷乱性和它的根源。当我们认识到自己身心内外的现象都只是迷乱时,就会发起猛利的厌离心。这也是佛宣说苦谛的用意。当我们进一步认识到无边轮回的根源其实只是自己这一念妄心时,我们才明白佛说集谛的涵义,万法唯心自现,心生种种法生,心灭种种法灭,息灭轮回的关键是在休歇狂心,解脱唯一是迷乱消尽。这样才有深深的体会。

另一方面,只有无误地抉择法性,才能如实了知法性的体相;由了知法性的体相作为前提,才能无误地修道,证入无分别智;由证入无分别智,才能获得转依。

再从反面观察,如果认识不到有法无而现的虚假面目,仍然会把眼前花花绿绿的世间看作真实而难舍难分。放不下轮回里的功名利禄,放不下贪嗔情感,放不下声色享受,不但放不下,还想样样都争取。照这样执著二取境界,执著心的假相,一定会起惑造业,由业感果,导致生生死死永无了期。

再者,如果不悟入法性的体相,就无法趣入无分别智而获得转依,再怎样修,都是在虚妄分别当中打转转。这样,总认为法性是一种所取的境,执著我得到什么、见了什么、正在修什么,都是心前立一个所取,但这不能契合法性,法性远离二取,有能有所怎么是契合法性呢?自己堕在虚妄分别里执迷不悟,这是不可能证入无分别智的。所以修行务必要辨清楚法性。

凡夫只凭自己的力量难以辨明,所以要依靠佛经。但是,一般人没有能力从广大的教法中归纳要点,所以要成办解脱仍然很困难。见到这种情形,弥勒菩萨发心造这部论。他在造论一开始就表白自己的心意说:“由知何永断,有余所应证,欲辨彼等相,故我造此论。”意思是他造论的动机,就是要辨清楚什么是所断的有法轮回,什么是应证的法性涅槃。而且,他也按照自己的愿望准确无误地辨明了有法和法性。因此,我们能学习这部论典,对我们辨明轮涅体相有极大的帮助。

如果我们连一分法性都不能认识,那么我们即使千辛万苦地修行,也只会修成外道诸魔的眷属,得不偿失。《楞严经》这样说:“一切众生从无始来,种种颠倒,业种自然,如恶叉聚。诸修行人不能得成无上菩提,乃至别成声闻缘觉,及成外道诸魔眷属,皆由不知二种根本,错乱修习,犹如煮沙欲成嘉馔,纵经尘劫终不能得。云何二种?阿难!一者无始生死根本,则汝今者与诸众生用攀缘心为自性者。二者无始菩提涅槃元清净体,则汝今者识精元明,能生诸缘,缘所遗者,由诸众生,遗此本明,虽终日行,而不自觉,枉入诸趣。”所以,不通达有法和法性的体相,很容易误入歧途,成为外道诸魔的眷属。相反,按本论的轨道和次第如理思维,就能远离增益和损减,如实地悟入有法和法性。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弥勒菩萨现量照见诸法实相,他从智慧中流出的论述完全契合真理,他的指导不会有任何错误,所以我们依照他的论反复观察,一定能远离疑惑,确认有法和法性的意义而产生定解。有了定解,再安住定解修行,就是无颠倒的正加行,由此可以趣入无分别智。有了无分别智,就能消除无而现的迷乱现相,使法性现前,这就是获得转依。最终达到一切客尘不现、唯一法性显现时,就是获得究竟转依而成佛。所以依照本论修持能获得一切道果。

二、分说有法轮回

如何悟入有法轮回的意义呢?弥勒菩萨为我们设计的悟入轨道,就是由听闻和思维悟入六相,从而悟入有法。六相为:有法的体相;成立;非一非异;共同所依;不共所依;悟入无有能取所取之义。

1、有法轮回的体相

有法的体相是什么?即现二和名言。现二和名言是什么?唯一是虚妄分别。

从显现和现基来说,显现是二取现相,现基是虚妄分别。一切有法可以归摄为三种虚妄:第一种虚妄是虚妄分别或者叫一切种,就是阿赖耶识中的种种习气,这是二取和名言的现基;第二种虚妄是现二,就是前七识及其境的相分;第三种虚妄是名言,就是第六意识的分别分。换句话说,对于二取显现执著此者彼者,然后对于此者彼者安立种种名言,这是第三种虚妄。

有什么根据认定有法是虚妄分别呢?根据就是“实无而现故”,“彼一切无义、唯计故”。能取所取实际没有而显现,所以是虚妄;名言一切时处都没有实义,仅仅是由心假立的,所以是分别。由此,有法轮回的体相就成立是虚妄分别,轮回的施设处唯一是分别心。名言的真实相就是如此,轮回万法仅仅是以心遍计而已。

《大圆满虚幻休息妙车疏》中说:“譬如人睡眠,虽现苦乐梦境,乃显体之界智。入睡眠缘时,由习气于梦妄起,无而明显之境界,以为各异而贪著也。此无始界光明境中,其体显现境时,由俱生之无明自障,不知为自显故,遂由遍计无明,以执二之力,起分别能所。故显现似梦之六道各种妄相,生死轮回。有情下者为三恶道,中者为欲界天人,上者为色及无色者也。”所以,轮回是一场大梦,以二取习气的力量显现如梦境般的器情万相。在这场大梦中,第六意识缘着虚妄的二取显现执著此者彼者,这是梦中之梦。不但是分别执著,还发展种种能诠的语言,在语言的戏论中打转,这更是梦中梦又梦了。原来看得那么坚固实在、那么丰富多彩的轮回显现,实际上,除了以虚妄分别心假立之外,得不到极微尘许的实义,这就是有法的本来面目。

2、成立

怎样成立有法(轮回)无而现的体相呢?本论由正面、比喻及反面的道理成立。

首先从正面成立。为什么轮回的体相是无而现呢?因为由无而现才成立杂染和清净。法性中没有二取却显现二取,显然是迷乱(错乱)。缘着二取分别执著,就会积累习气,造成三种杂染,也就是,积累了执著习气,就会引生贪嗔痴;由三毒推动,身口意造作有漏业,结果为轮回生死。所以迷乱是杂染之源,由执著二取则引发三种杂染(从十二缘起观察,以无明的力量会辗转不断地形成行、识、名色等的生死杂染)。这样成立杂染,也就成立远离杂染的清净。

换一角度:不见胜义法性的缘故,以无明力推动会积集种种身、境、心的迷乱习气,以习气力显现三杂染境界。《心性休息大车疏》中说:“人们将一切如梦般似乎显现的外界事物认定为‘他’,由此便形成了境之习气,从而显现出形形色色的清净和不清净相,并且成为迷乱之处;尽管身体是由四大产生的,但由于未了知真如本性而形成了身之习气,由于执著从蕴、界、处等染污法以及由此所生的苦果部分而成为迷乱之所依;自然光明智慧本体空、自性明、显现种种现相之门不灭,由于耽著为自相能取所取而形成心之习气,以致出现三毒、五毒,并且成为具有我执与我所执之迷乱的根本,从而产生如影像、梦境、毛发飘落般无而显现、似乎真真切切的轮回迷乱相。”因此,“轮回诸法无而现的虚妄体性”真实成立。

以比喻说明无而现:比如幻师以咒力加持石块而显现大象,这象就是实际没有而显现的假法。除此之外,幻化八喻都可以描述有法无而现的体相。推广到轮回一切二取现相,都是无而显现的法。

反面成立无而现。“无而现”包括“无”和“现”两方面,如果缺少一方面,就成了“有而现”或“无而不现”。如果是有而现,这不是迷乱,因为这是自性中本有的显现,不必要消除,也无法消除。既然不是迷乱,也就没有杂染和远离杂染的清净(或者,没有束缚,也没有脱离束缚的解脱)。如果是无而不现,也不是错乱,因为“本无的法不显现”是正确的,没有不合乎事实的地方;再者,如果轮回是“无”的法,那么轮回像石女儿一样在现相中也不存在,对这样如石女儿般的轮回,有什么断除呢?这样从反面观察也成立有法轮回的体相是“无而现”。

再分析,本论的有法和法性属于哪一种二谛?大乘有两种安立二谛的方式,一是以现空安立二谛,一切清净、不清净的显现都是世俗谛,显现当体离戏的大空性是胜义谛;二是以实相和现相的方式安立二谛,实相现相不同的境与有境是世俗谛,实相现相相同的境与有境是胜义谛。本论的有法和法性属于后一种二谛,其中,有法二取是不同于实相的迷乱显现,完全是以分别心遍计、无自性而妄现的。这个无而现的二取是忽尔的客尘,没有一点自性,是刹那生灭的,是迷乱的世俗谛;法性是无分别智各别自证所证的境,法性无余显露的涅槃是实相现相不二的胜义谛,它本来远离有无、一异等戏论,本来没有二取显现,是自性圆成的常住体性。所以,以实相现相的方式理解有法和法性,可以更直接地通达本论的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