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法法性论颂
《辨法法性论讲记》 ︱ 弥勒菩萨 造 智圆法师 讲授 ︱
梵语云:达磨达磨大布别嘎嘎热嘎
藏语云:秋秋尼南巴结巴策累俄雪巴
汉语云:辨法法性论
顶礼怙主慈氏!
由知何永断,有余所应证,
欲辨彼等相,故我造此论。
当知此一切,略摄为二种,
由法与法性,尽摄一切故。
其中法所立,即是说生死,
法性所安立,即三乘涅槃。
此中法相者,谓虚妄分别,
现二及名言。实无而现故,
以是为虚妄;彼一切无义,
惟计故分别。
复此法性相,无能取所取,
能诠所诠别,即是真如性。
无而现故乱,即是杂染因,
如现幻象等,有不现亦尔。
若无及现中,任随一非有,
则乱与不乱,染净皆非理。
此二非即一,亦复非别异,
以彼有无事,有别无别故。
由六相悟入,诸法为无上,
谓相与成立,及非一非异,
所依共不共,悟入能所取,
现似而非有。
其中相成立,及非一非异,
如略标中说。诸于何流转,
说彼为所依?谓情界器界。
器界即为共,如共同所了;
有情界有共,复有诸不共。
托胎生名言,摄受与治罚,
饶益及违害,功德并过失,
由更互增上,互为因故共。
依及诸了别,苦乐业死生,
系缚与解脱,彼九不共故,
名不共所依。
共现外所取,实即能取识,
以离其内识,外境义非有,
是共同性故。
于余不共识,为所取等义,
谓他心等法,等引非等引,
诸能取识前,更互非境故。
于非等引时,自分别现故;
于诸等引前,三摩地行境,
现彼影像故。以所取若无,
亦无似能取,由此亦成立,
无似能所取。然由无始来,
等起而成立,二取悉非有,
亦善成立故。由六相悟入,
法性为无上,谓相与依处,
抉择及触证,随念并悟入,
到达彼自性。
相如略标说;处谓一切法,
及一切经等;其中抉择者,
谓依大乘经,如理作意摄,
一切加行道;触为得正见,
故以真见道,现前得真如,
所以亲领受;随念谓修道,
为除诸垢故,于前所见义,
菩提分所摄;悟达彼自性,
谓真如无垢,一切唯真如,
显现彼即是,转依圆满成。
由十相悟入,转依为无上:
入性物数取,别所为依住,
作意及加行,过患并功德。
其悟入自性,谓客尘诸垢,
及与真如性,不现及现义,
即无垢真如。
悟入物体者,谓共器界识,
真如性转依;及契经法界,
真如性转依;并诸非所共,
有情界内识,真如性转依,
悟入数取趣,初二谓诸佛,
及诸菩萨众,真如性转依;
后亦通声闻,及诸独觉者。
悟入差别者,谓诸佛菩萨,
严净土差别,及得智法身,
报身并化身,能普见教授,
自在成差别。
悟入所为者,谓宿愿差别,
宣说大乘法,即所缘差别,
十地加行别。
悟入所依住,谓由六种相,
入无分别智,即悟入所缘,
离相正加行,性相与胜利,
及悟入遍知。
当知有四相,初悟入所缘,
谓于大乘法,说胜解决定,
及圆满资粮。
第二能悟入,离相亦四种,
谓由离所治,能治及真如,
并能证智相。此四如次第,
即所永远离,粗中与微细,
及常随逐相。
悟入正加行,亦有四种相,
谓有得加行,及无得加行,
有得无得行,无得有得行。
悟入于性相,当知由三种,
谓由住法性,依住无二取,
离言法性故;第二由无现,
二取及言说,根境识器世,
悉皆不见故,此是此即明,
无所观无表,无住无所现,
无了无依处,无分别智相,
如经所宣说;由现一切法,
见如虚空故,及一切诸行,
见如幻等故。
悟入胜利四:得圆满法身,
得无上安乐,得知见自在,
得说法自在。
悟入遍知者,当知有四相,
谓对治遍知,及自相遍知,
诸差别遍知,五作业遍知。
其对治遍知,谓无分别智,
对治五妄执,即妄执有法,
数取趣变坏,异及损减性。
自相遍知者,远离不作意,
超寻伺寂静,自性执息念,
五种为自相。
差别遍知者,谓不分别性,
及非少分性,无住与毕竟,
并其无上相,是五种差别。
最后业遍知,谓离诸分别;
给无上安乐;令远离烦恼,
无所知二障;其后所得智,
而能正悟入,一切所知相;
严净诸佛土,成熟诸有情,
并能令生起,一切相智性。
五种业差别。
悟入作意者,谓若诸菩萨,
发心欲悟入,无分别智者,
当作如是意:由不知真如,
起虚妄分别,名曰一切种,
为现二取因,依此起异识,
故彼因及果,虽现而实无,
彼现法性隐,彼没法性现,
若如是作意,菩萨即能入,
无分别正智。从缘知唯识,
观识不得境;由境无得故,
亦不得唯识;由此无得故,
入二取无别;二别无所得,
即无分别智,无境无所得,
以是一切相,无得所显故。
加行悟入地,于四相当知:
由胜解加行,于胜解行地,
是顺抉择位;各别证加行,
即于初地中,是触真实位;
由修习加行,于未净六地,
及三清净地,是为随念位;
由究竟加行,任运佛事业,
相续不断故,此即是达到,
彼智体性位。
悟入过患者,谓若无转依,
有四种过患:无断惑依过,
无修道依过,无诸涅槃者,
施设依处过,三菩提差别,
施设无依过。
当知彼相违,四相入功德。
于无而现有,喻如梦幻等,
转依则喻如,虚空金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