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法法性论
《辨法法性论讲记》 ︱ 弥勒菩萨 造 智圆法师 讲授 ︱
弥勒菩萨 造
法尊法师 译
由知何永断,有余所应证,
欲辨彼等相,故我造此论。
此等一切,二类所摄,谓法与法性。法表生死,法性表三乘涅槃。
如所显现二及名言虚妄分别,是为法相。无而现者,是为虚妄;分别者,谓于一切无义,唯计度耳。
无能取所取能诠所诠差别之真如,是为法性相。无而显现故错乱,是杂染之因,如现幻象等,不见有亦尔。无与现中随缺一种,则错乱、不错乱、杂染、清净皆不随转。二者非一非异,以有无有别及无别故。
由六种相通达法为无上,谓相、成立、非一异、所依共、不共、悟入显现能取所取而无实事。相及成立、非一异者,如略标说。诸于何流转,彼为所依?谓有情及器世间。器世间如共所了,有情世间有共不共。胎生、名言、摄受、治罚、功德、过失,互为因故,更互增上,故名为共。依、了、业、乐、苦、死、生、缚、脱,由不共故,名为不共。
共现似外所取者,即能取识,离识无别义,以共故。不共他心等识为所取者,其等引非等引识亦互非等境,以于非等引前,现自分别故;于等引三摩地行境中,亦现彼影像故。若现似所取非有,则现似能取亦成立非有,故善成立能取所取现而非有,无始等起善成立故,二取非有亦善成立。
由六种相通达法性是为无上,谓相、依处、抉择、触证、随念、悟达彼自性。相如略标说;依处谓一切法与契经等十二分教一切句身;抉择谓依大乘经如理作意所摄一切加行道;触证谓为得正见故,以见道现量加行亲证,领受真如;随念谓如触证为除彼垢之菩提分所摄一切修道;悟达彼自性谓无垢真如,于一切种唯真如现,此即转依圆成实。
由十种相通达转依是为无上,谓通达自性、物、补特伽罗、差别、所为、所依、作意、加行、过患、胜利。
通达自性谓无垢真如,不现客尘,唯现真如。通达物谓共器识真如转依,契经法界真如转依,不共有情界识真如转依。通达补特伽罗谓初二真如转依是佛菩萨者,后亦是声闻独觉者。通达差别谓诸佛菩萨有严净土差别,法身、受用身差别,获得化身差别,以得普见、教授、自在有差别故。通达所为谓宿愿差别,说大乘法所缘差别,于十地中加行差别故。
通达所依谓由六相通达无分别智故,由六相通达者,谓由所缘故、由离相故、由正加行故、由相故、由胜利故、由遍知故。
由四相通达所缘,谓说大乘法,于彼胜解、决定、圆满资粮故。由四相通达离相,谓由离所治品、能治品、真如、智法相故,如其次第,此即显示永离粗、中、细、长随转相。
通达正加行亦有四相,谓由有得加行、由无得加行、由有得无得加行、由无得有得加行。通达性相亦有三相,谓住法性故,由善安住无二取离言说之法性故;无显现故,以二取、言说、根、境、识、器世间不显现故,此显彼相如经所说无观、无示、无住、无现、无了、无依,是无分别智;显现故,由见一切法如虚空故,见一切行如幻等故。
通达胜利有四相,谓得圆满法身故,得无上乐住故,得见说自在故。
通达遍知亦有四相,谓对治遍知故,自相遍知故,差别遍知故,业遍知故。其对治遍知谓无分别智是五种无执之对治,谓执著法、人、变坏、异、损减。自相遍知谓不作意、超寻伺、寂静、自性义、取相,离彼五事是此自相。差别遍知谓由无分别、非一分性、无住性、毕竟性、无上,五相差别故。业遍知谓远离诸分别,给无上安乐,令离烦恼所知二障,其后得智悟入一切所知相,严净佛土,成熟有情,给一切相智,五种业差别。
通达作意者,如云菩萨欲证无分别智当如是作意:由无始时来不知真如,虚妄分别一切种子,是现似不实二取之因,于彼能依亦异,其因及果,虽现似有而非真实,由如是现,法性不现,由彼不现,法性则现。菩萨如是如理作意,便能通达无分别智。由如是缘,便达缘唯识,由缘唯识便能通达一切义无得;由一切义无得,便能通达唯识亦无所得;由彼无得,便能通达缘二无别;其二俱无得,即无分别智;此无境无得,是一切相无得所显故。
加行通达有四种相,谓胜解行地,由胜解加行故,是抉择位。于初地中由各别内证加行故,是触证位。未净六地中由善修习加行故,清净三地中亦尔,是随念位。于佛地中由究竟加行故,佛事任运无间故,是到达自性位。
通达过患谓若无转依有四种过,谓无不起烦恼所依之过,无发起道所依之过,无般涅槃补特伽罗安立名言所依之过,无安立三种菩提差别名言所依之过。与彼相违有转依,应知是四种胜利。当知彼等实相,如实通达转依。无法显现,如梦幻等,转依之喻,如虚空金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