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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法法性论讲记

《辨法法性论讲记》 ︱ 弥勒菩萨 造 智圆法师 讲授 ︱

壬六、悟入转依之依处或所依分二:

一、略说 二、广说

癸一、略说

悟入所依住,谓由六种相,

入无分别智,即悟入所缘,

离相正加行,性相与胜利,

及悟入遍知。

从悟入何者、如何悟入两方面解释:

一、悟入何者?即悟入转依的所依——无分别智。

住和依同义。转依的所依(依处)即无分别智。为什么是转依的所依呢?因为转依就是本来清净的真如义现前,而要使真如现前并对它的自性获得自在,唯一依靠证悟真如的无分别智,在无分别智之外以其它任何法何时也不可能获得,所以无分别智是获得转依的依处。

二、如何悟入无分别智?即由六相悟入。

六相为:㈠“悟入所缘”,即通达产生无分别智的所缘;㈡“悟入离相”,即通达远离无分别智的违品相,也就是了知应当远离哪些和无分别智相违的状态;㈢“悟入正加行”,即通达能生起无分别智的真实加行;㈣“悟入性相”,即通达无分别智的作用,或者了知如何存在的境界的体性之相;㈤“悟入胜利”,即通达依靠无分别智而产生的殊胜利益;㈥“悟入遍知”,即通达无分别智方面所应了知的道理。

癸二、广说分六:

一、悟入所缘 二、悟入离执著相 三、悟入正加行

四、悟入体相 五、悟入无分别智之胜利

六、悟入有关无分别智方面的了知之理

子一、悟入所缘

当知有四相,初悟入所缘,

谓于大乘法,说胜解决定,

及圆满资粮。

欲生无分别智,需要以何者为所缘呢?需要以开示大乘深广义的教法为所缘,具体有四相:于大乘法说,于大乘法胜解,于大乘法决定,于大乘法圆满资粮。这四相都是围绕大乘法而说,都是引生无分别智必须依靠、不能远离的关键因素,因此叫产生无分别智的所缘。

于大乘法说:依止大乘上师之后,应当无颠倒谛听大乘教授。这里“说”,不是指我们去说法,而是心缘上师对于大乘深广法的演说。这个听闻正法是引生无分别智的第一种所缘。为了生起无分别智,应当如法依止具相的大乘上师,随从上师多闻教授。

于大乘法胜解:应当通过听闻而对大乘法生起胜解信。希求获得无分别智,首先要在自相续中生起胜解信,以胜解信为因才能获得无分别智,所以胜解信是引生无分别智的第二种所缘。

于大乘法决定:以具有四种道理的思慧缘大乘的甚深和广大义思维,由此心中通达其义,生起没有任何怀疑的定解。不具备对于大乘深广法的定解,则无法安住于定解中积累趣入无分别智的资粮,因此对大乘法的定解是引生无分别智的第三种所缘。

于大乘法圆满资粮:按照前面定解所决定的法义,以如理作意的方式圆满资粮。资粮不圆满也没有势力引生无分别智,因此圆满资粮是引起无分别智的第四种所缘。

对于四相的分析

悟入无分别智的第一相,即悟入产生无分别智的所缘。以何者为所缘呢?即听闻大乘法,对于大乘法产生胜解信,对于大乘法生起坚固定解,按照定解所决定的法义以如理作意的方式圆满资粮。依靠这四相就能在相续中产生无分别智。

“所缘”就是所依靠,是引生无分别智必须依靠不可舍离的方面。以上这四者中缺少一者,就无法生起无分别智。比如最初认为佛法不在文字上,不必要多闻,由此而舍弃听闻,就是入了歧途。虽然法性远离能诠所诠,究竟时不能执著文字相,但这是果地之事,现在趣向证果时不能舍弃最胜方便的教法,就像渡河不能舍弃船筏一样。不听闻大乘的深广之法,不了知大乘的道果功德、修行方法、次第、歧途等等,这样,自相续没有具体、明确的认识,不可能无故就生起对大乘法不可夺的胜解信。所以,初学者最初不能离开听闻正法。

由多闻产生的胜解信也不能远离,离开也不能生起无分别智。没有胜解信只是随人生信,这只是相似的信心,一遇违缘就会退失,比如遇到恶劣环境、邪师恶友、内外违缘等等,很容易退失大乘堕入小乘,或者沉溺在世间五欲中忘失菩提心,不求出离。为什么遇到恶缘时会退失大乘呢?原因就是没有生起对大乘法的胜解信。所以,只有获得胜解信、时常不离胜解信,才能在求证无分别智的道上不断前进,才能进一步对大乘的深广义由四种道理思维而引生定解。

这个定解也不能暂时远离。《定解宝灯论》中说:“奇哉趣入深实相,犹如宝灯之定解,若无汝则于此世,愚众困于幻网中。于基道果一切法,生起真实之定解,听闻生信此二者,犹如道与彼影像。”意思是,由观察二谛所生的定解犹如宝灯,能使我们无误趣入甚深实相,相反,不生定解则一直被困于疑网中,对于胜义实相疑惑不解,对于名言的取舍之相愚昧不知。这样无定解的修行就像道的影像一样,只是相似的道,无力引生无分别智。反过来,如果由四种道理引起牢不可破的定解,那就像真实之道一样,决定能趣入实相。

如何才能产生殊胜定解呢?首先依靠听闻大乘法对于大乘的深广义产生初步信解,再由四种道理详细观察,断除疑惑,在自相续中引生不可动摇的定解。

四种道理依次为观待道理、作用道理、证成道理和法尔道理,其中,观待道理是了知某种果需要观待某种因;作用道理是了知以某种因能产生某种果;证成道理是以现量和比量相应有事的事相进行衡量;法尔道理,如火性热、水性湿等是世俗法性,诸法空性是胜义法性。举例说明,在胜解行地以如理作意二无我为因,能引生见道现见法性的正见,这是作用道理;究竟转依不可不观待无分别智,这是观待道理;因作生果的作业、有因必定有果随因而行,果必须观待因、无因决定无有果,这样合理地以正理辨别或了知,是证成道理。凡是对于法义衡量,都可以归摄在以上四种道理中。凭借这四种道理反复观察大乘的甚深广大义,最终一定会在自相续中引生殊胜定解。

第四种所缘是圆满资粮。经中说:“乃至殊胜二资未圆满,尔时不能证悟胜空性。”又有说:“当知胜义俱生智,唯依积资净障力,及与具证师加持,依止他法诚愚痴。”大成就者谛洛巴也说:“吾子那洛巴,此现缘起生,未证无生义,莫离积二资。”这些圣言都告诉我们,资粮不圆满就不能证悟。因此引生无分别智,圆满资粮是不可缺少的所缘。

所谓资粮,《大乘庄严经论》说:“正修及数修,资善名为聚。”(资粮也译为聚)意思是,由正修和速修而使善根种子不断增长,叫做聚或者资粮。积聚资粮要满足正修和数修两个条件。正修,是无颠倒地如理修持;数修,是反复不断地修持。有质和量作保证,善根就会不断增长,也就是能积聚起资粮。比如修习菩提心,按照七因果的修法无颠倒地如理修持,叫做正修;每天坚持修几座,叫数修。有了正修和数修,菩提心就会生起、稳固、增长,这就是积聚资粮。《辨析智慧光明》中说:“依照定解所决定之义以如理作意的方式圆满资粮。”意思是,不论甚深法或广大法,都要依照定解所决定的法义,以如理作意的方式修持,这是所谓的正修。没有获得定解以及没有按定解所决定的法义数数作意,都不可能圆满见道资粮。

资粮有大、小、深、浅的种种差别,是否在积资粮、所积是何种资粮、资粮是大是小,不是看外在行持善法的形像,而是取决于内相续中善根滋长的状况。比如,没有因果正见摄持,不属于人天善趣的资粮;没有出离心摄持,身口行善、心恋红尘,不算解脱道的资粮;没有菩提心摄持,即使形象上做很大的善法,也不是大乘成佛的资粮。所以,积任何资粮都必须有安住定解的正修。有了定解,安住定解修持,善根才会生起;持续不断地修,善根才会增长。这里是引生无分别智,更需要圆满殊胜的资粮。《大乘庄严经论》中说,通过广大行持福慧二资而使福慧二种善根的种子在阿赖耶上增广圆满,由此,如同种子与湿性和合而具有生果的势力般,此身便具有能证圣道的能力,也就是具有能引生无分别智的能力。

综上所述,由听闻、胜解、决定和圆满资粮四者才能产生无分别智,四者中缺少一者就难以如理如量地生起无分别智。弥勒菩萨教诫我们应当按这样行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