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满法

入菩萨行(第九品)

  • 作者: 索达吉堪布 传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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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二、(分观察分支):

手复指聚故,理当成何物?

能聚由聚成,聚者犹可分。

分复析为尘,尘析为方分,

方分离部分,如空无微尘。

手也是由指节等聚合而成,那么手本身又应当是什么呢?再者,指节也是由更小成分聚合而成,而聚合成分又可分为更细小的成分,小成分又可再分解成微尘,微尘又可析为方分,最后方分不成任何一分,犹如虚空一般,连微尘也不成立。

经上述分析,已观察到所谓的身体并无自性,有些人不能以此类推,反而生疑:按这么分析,身体确实不存在,但是整体身体虽不存,手等支分仍现量可见,因此手等支分应存在。实际上,这类分支也无有自性。譬如所谓的手,也不能成立有自体,因为手其实是由指甲、指节、手掌、手臂等许多部位组成,用前面同样的方法观察,这些部分上不存手的自体,那么所谓的手又究竟是什么东西呢?唯是众生心识中假立的名相而已。再观察细致一点,组成手的支分也是由更小部分上下聚合而成,比如说手臂,是由皮肤、肌肉、骨骼等等很多细小成分聚合而假立;而皮肤等也由更细的表皮、真皮组织聚合而起。

再分析下去,微小的表皮、真皮组织也是一个个微尘组成;微尘分析之下,也由甚多方分组成。那么这些方分是否可以无限地细分下去呢?在有些人看来:微尘可以无限细分下去,无法穷尽,其体积无限接近于零但永远不会等于零。然而这只是一种分别心假设的理念而已,在实际中不可能存在。最后的方分也只是一种概念,其本身不能成立有任何一分,在小乘宗派的行人中,许这种最细的无分微尘实有存在,而在大乘行人看来,无分微尘不可能实有存在。大乘唯识论师说:"六尘同时触,微尘成六分,六尘若一位,山王成尘许。"其意是说:若无分微尘实有,那么它们组成粗尘时,中间的无分微尘与它上下前后左右的无分尘是否有接触呢?若有接触,那它应成有六分,而不成为无分微尘;如果没有接触分,那上下前后左右的六尘与它只占一个无分尘的空间,按这样推理,组成山王的诸多微尘,也只能成为一个无分尘大小,而不能增大。所以,实有无分微尘不能成立,它实际上如同虚空一样,只有名言而无实质,其本体无法成立。既然连微尘都不成立,更何况身体呢?

现代人对科学迷信,认为科学家能把物质的组成部分研究清楚,然而他们从分子、原子、中子、质子等等,一层层细分下去,实际上无法摆脱实有执着。这样的研究永远也不可能得到究竟结果,即使他们再努力,到最后充其量也只能象小乘论师一样,建立一个实有无分微尘的概念。现代有人认为物质分析到最后,可以承认是能量,能量虽无有颜色、形状等,然而有其实际存在,是组成所有物质的基础。这种观念其实如同许大种为胜义(或说自在天)的外道一样,是一种实有执着的邪见而已。对此你们有许多人应注意,应该多闻思中观正理,平时多观察分析自己的思维方式,是否也落在这种实执戏论网中。若能如理如法,依教奉行,循论典中所指引的妙道精勤修习,最终一定可以证得大空性。

子三、(故除贪身):

是故聪智者,谁贪如梦身?

如是身若无,岂贪男女相?

所以有智慧者,谁会贪着如梦幻般无实的色身呢?如果已如是了知无有真实身体存在,那怎么还会贪执男女身相呢?

真正具足智慧的人,一定可以了知上述道理,而且以这些推理方法进行观察思维后,对身体如幻无实会生起坚定信解,并以此断除身执。一个真正了知身体如同梦中幻境的智者,怎么还会贪执自他身体呢?大家只要对此加以一定思维,相信大多数人都会明白这一段身念处的内容,从教理上了知身体无自性。身念处的修法有多种,比如说在小乘教法中,主修不净观、白骨观等以断除对身体的贪着。而此处的身念处主修空性,了知身体显现而无实,不存在真实自体,安住于身体显而无自性的定解中数数串修,最终一定可断尽身执,远离一切戏论边执。即使只是生起定解,并能以正知正念护持此定解的智者,那么不管身体如何显现,也不会贪执这种如同空中毛发一样的迷乱相。若能以正知正念护持此正见,则男女身相又从何处可得呢?对欲界众生来说,对异性的贪执最为深厚,最难断除,但能真正趋入身念处修法,了知一切男女身相从来没有生过,只是迷乱分别假相,通过这样地抉择修习,则能有力净除贪执异性的恶习。佛经中说过:"何人见身如虚空,此乃真实身念处。"见身如虚空即是彻底证悟身体无生的本性,这不仅是显宗,在密法中,也有如是的抉择方法,对此每一个修习者,当务必尽力。

根霍仁波切在讲义中写道:大修行人入定时远离一切戏论,出定时,安住于如梦如幻之中。所谓的如梦如幻,并不是指在出定后一刹那,内心执着一个如梦如幻的念头,而是在一切时处、一切威仪中不离定解智慧,洞见一切身相显现是梦是幻,证悟到如是境界的修行者,怎么还有男女身相的分别戏执呢?若要使自他远离痛苦根源之身执者,这是必须修习的妙道。

癸二、(受念处)分四:子一、观察受性;子二、观察受因;子三、观察受果;子四、观察受者。

世间人对安乐、痛苦等种种感受非常执着,以此不断地陷在虚幻的苦乐感受之网中,受着种种无谓的痛苦。因而对感受的执着,必须以修法来打破,这些修法在内道中总称为受念处。受念处修法非常重要,我想无论修何种法门的行人,对此必须予以重视,因为无形无色的感受执着比身执更难断除,而且要断除此,必须依靠甚深方便智慧。如果只是在口头上笼统地说"不要执着,不要执着",但在种种苦乐感受现前时,俱生的执实习气仍会使人无法自主地生起实执,陷入痛苦之中。受念处的修法,在本论中分有四个步骤,观察受之本性、受因、受果、受者。首先观察受性,看我们平时所执着的种种感受,到底有没有自性。

子一、(观察受性):

苦性若实有,何不损极乐?

乐实则甘等,何不解忧苦?

若谓苦强故,不觉彼乐受。

既非领纳性,云何可谓受?

如果痛苦实有存在于内心,那为什么不会障蔽安乐生起呢?如果安乐实有存在于外境,则甘美食物等令人愉悦的事物,为何不能使忧苦的人快乐呢?如果说这是因为痛苦太强,以至盖过了快乐,所以才感觉不到乐受。既然这种乐受有不能被领受的性质,那么它怎能算是受呢?

一般人执着实有苦乐感受存在,而且这种苦乐感受必然会在相续上成立。比如说痛苦,一般凡夫都会认为它确确实实在自他相续上成立,并认为它实有自性。此处反问有此类实执者:如果痛苦实有,那为什么它不障蔽心相续中的安乐呢?众生心相续中,苦、乐感受并不是恒常不变,这一点每个人都能了知,比如刚才自己觉得痛苦不堪,现在却是非常快乐,昨天安乐,今天却很痛苦等等。如果痛苦实有其自性存在,那么不论何时何处何种因缘,它必然显现出其痛苦之自相。举例说一个人现在很痛苦,如果这种痛苦自性成立,那无论何时何处,它都会存在不变,这也就意味着此人会恒常感受这种痛苦,永远不会有安乐感受。因为安乐与痛苦是相违、相互排斥的法,一者存在时,另者不会存在。而现实中众生心相续里的苦乐刹那变迁交替,如果实有痛苦存在,那么它为何不障蔽安乐生起呢?《中论》里说过:"自性变他性,此事永无有。"如果有自性之法,绝不会变成其他法。苦如果自性成立,那么在心相续中恒时不会变成其它性质的法,如安乐等;同样,如果相续中有自性成立的安乐,那么痛苦也就不可能存在。同一众生不可能有两个心相续,因而苦乐这两种相违法不可能同时存在于一个众生的相续中,由此而观,苦乐等感受,绝不可能有成实不变的自性。

数论等外道认为:乐等在外境上实有存在,而非存在于神我意识中。他们说:比如穿厚衣服,马上会感到暖和,尝甜食立刻会感受甜味等,由此可证明安乐等存在于外境上,就象火性恒热、糖性恒甜等。针对这种观点,作者反问:如果安乐实有自性存在于外境,那么在有些忧苦者前面,妙色美味等为何不能使他们安乐呢?在那些心存死亡恐怖或心存亡子之悲的人前面,无论有多么华丽的衣饰、甘美的饮食或精彩的歌舞等,他们哪怕丝毫安乐也不会感受到,这是现量可见的事实,如果数论外道所许观点成立,那么这种现象又如何解释呢?

数论外道解释说:恐怖忧苦者感受不到甘美食品等外境中的安乐,原因是当时痛苦很强,而外境安乐相对微弱,所以不能被感觉到。但事实上外境安乐仍然存在,这就象太阳东升时,不能见星宿,于一碗苦味药汁中投入一小粒糖,不能尝到甜味等,事实上星宿恒时存在,糖的甜味也不会改变,只是因日光太强、苦味过浓而导致无法现见。作者驳斥道:既然你没有感受这种外境中所谓的乐受,那么怎能给它安立受的名称呢?所谓受是指有情心相续的感受接纳,《入中论》里说:"色相谓变碍,受是领纳性。"受的自相即是领纳性,没有这种自相,即不能称之为受。如果没有领受即可称之为受,那么也应承认空中鲜花有香洁之感受,石女儿之舞姿有娇美悦意之受等,这显然是荒谬的观点。而白天星宿等事实上也不能为根识领纳,不存在受相,故不能称之为受。

若谓有微苦;岂非已除粗?

谓彼即余乐;微苦岂非乐?

如果说苦性成实常有,而在大乐生起时仍然有细微之苦受。那么,大乐岂非已经消除了较大的痛苦,微小之苦又为何不能消除呢?如果说微苦即是领受大乐外的微乐,那么微苦岂不成了快乐,怎么能说是苦呢?

对方反驳道:不能觉察到,并不能成立不存在受。比如说有人在遇到极大安乐境感受快乐时,如果同时遇到细小的虫咬等苦境,他不会觉察到。那时他的苦受并非不存在,只不过是苦受细微,不能察觉,就象许多糖水中有一粒盐,盐水实有,只是不能察觉而已。痛苦强大时,不会感受乐,安乐强大时,不会感受到苦,对此我们都有过体验,比如我们在听课时,如果对闻法生起了猛烈乐受,那原先所感到的脚痛、冷热、饥渴等苦受都会隐没,但这些苦受是否还存在呢?如果不观察,许多人也可能会象外道那样,承认在乐受之时仍存微苦,因为在感受闻法的安乐过后,马上又会感受到腿痛等苦受。然而稍加观察,这种苦受并非前时所受之苦。作者在此破斥:既然你许在感受大乐之时,痛苦会变得细微,那不是已经承认大乐可以消除猛烈粗大的痛苦吗?如果安乐可以消除息灭大苦,那么微弱无力的痛苦又为何不会被消灭呢?苦乐是相违的法,二者不可能在一相续中同时存在。乐受是苦受的对治,当强力乐受遣除了大痛苦时,与它相反的微小痛苦绝不会存在,就象用猛火化一锅冰块,当较大的冰块已被融化时,那些小冰块也不会存在,所以你们认为在感受安乐时,痛苦仍会存在的观点,不能成立也。

对方又说:此时微苦确实是存在不灭,然而它不能显出自力,被大安乐覆盖或染变,变成了领受大乐外的余乐,也即一种微细喜相。譬如白色玻璃,放在一大堆红粉中,虽然会现出红色,但是此时不能说没有白色玻璃。答曰:那样也就是说微苦已变成了快乐,怎么还能取名为苦呢?你们认为其本质是苦,而在显现上是乐,这样的苦乐在哪儿也不存在,如果存在,那你们如何辨别这种微苦所变之细乐与乐性自体之细乐呢?而白玻璃在红粉中所现的红色与红粉的红色,到底又有何差别呢?其实二者所现之色皆具同样的相,不存丝毫之别。所谓玻璃具白色,也只是特定因缘下所现之相,并不能自性成立白色,所以此处玻璃之喻也不能成立。同样,苦乐之受唯是因缘所生法,无有自性,你们认为外境上自性成立苦乐的观点,只是一种迷乱妄念而已。

倘因逆缘故,苦受不得生,

此岂非成立:分别受是执?

如果苦受因为逆缘而不能生起,那不是成立受是因缘所生之无自性法,而分别感受为实是一种错误执着吗?

对方说:苦受本身是常有成实之法,但是有时因强烈的乐受违缘,苦受不具足生起助缘,所以不能生起。实执深厚者总难放弃对受的执着,但是在一层层正理驳斥下,不得不承认:在乐受逆缘显现时,苦受不能生起。但对受的实执,他们仍难打破,因而此处以事势理来成立:分别计执感受为实有是迷乱执着。所谓事势理,即是随顺诸法本性的正理。对感受等法来说,其本身即是因缘而起之法,任何稍具理智者都知道,心生安乐时无有痛苦,心生痛苦之时无有安乐,乐受苦受是依靠各种因缘生起的偶然法,并非恒常存在不变。外境诸法并不存在成实的苦乐净秽自性,比如说婆罗门见粪秽时,会极为厌恶,而猪狗会生极大之喜乐;修不净观之瑜伽行者见女身,与粪秽无别而生厌心,而贪心炽盛者见女身,会觉得殊妙可爱……。如果外境诸法真实成立"苦"、"乐",那么不论是谁接触该法时,都应生起同等感受,而实际中并非如此,所以外境中不可能存在苦乐等感受。如果再深一点观察,如《定解宝灯论》中所言,六道众生见同一碗水,而感受各异,都是因众生各自的业力、习气不同而致,外境并非有自性,如果从这方面深入,有着深广的教理。因此以感受随因缘而生灭的事实,正好可以成立:感受唯是因缘而生的假立法,而执着感受实有其实是一种无明分别妄执,是应彻底弃舍的错误执着。

故应修空性,对治实有执。

观慧良田中,能长瑜伽食。

因此,应该修习空性胜观,对治实有执着恶习,从如理观察诸法的智慧良田中,能长出滋养瑜伽士定慧的粮食。

通过上述观察辩论后,有缘者能了知苦乐感受无有丝毫自性可得,唯是缘起假立之法,不应对它生任何执着。执苦乐感受实有的恶习,使世间众生不断地贪执乐受、舍离苦受,因此而陷入迷乱之中,虚枉地受着种种痛苦煎熬。虽然有许多人不愿陷入这种迷乱苦痛之中,却因无法找到有效对治,仍无法出离,长久地在迷乱中徘徊。因此作者教诫实执分别念深厚的众生:应该闻思修习空性胜观智慧,对治执苦乐感受为实的恶习。唯有空性胜观智慧,才是这一切苦乐迷惑的有力对治,除此之外,任你百般辛勤,仍无法脱离实执迷乱习气的羁缚。

空性智慧,是滋养瑜伽士的妙食,这种妙食是从"观慧良田中"生长出来的。所谓观慧是如理观察诸法本性的智慧,如理观察的妙慧是产生真正空性胜观智慧的途径。如果没有闻思经论、教理,并以教理反复思维观察,空性定解智慧不会无因而生,那你天天枯坐,也不可能得到滋长胜观智慧的粮食,最终也无法证悟。如果能以教理作深入观察,不断得到受等诸法无自性的空慧甘露,这样的修行者,其定慧将不断增上,而一切轮回疴疾之苦将会迅速息除。得到了受等无自性智慧甘露的修行人,即使赤贫如洗、地位低贱、恶疾缠身等等,不论遇到何等逆缘,内心也不会有任何痛苦难忍的感受。而没有得到这种甘露妙食者,象那些庸俗的世间众生,即使处在王侯之地位,内心也会不断地为种种感受欺骗,无有片刻安宁,这些人的处境实在是可怜可叹。已生起大悲菩提心的修行人,当精勤努力迅速证悟受等无自性的胜观智慧,只有以空性甘露才能救济这些父母众生啊!

子二、(观察受因):

根境若间隔,彼二怎会遇?

无隔二成一,谁复遇于谁?

如果内根与外境有间隔,那么根境二者如何相遇而生触受呢?如果根境之间没有间隔,就会成为一体,那么还有谁能遇到谁呢?

再从因上观察,若真实存在受,则一定会有生起它的因。按常识生起感受之因为触,触必须要有根识与外境相遇,若无相遇,则感受不可能无因而生。如果许根境之间有隔而生受,此处反问:既然许有隔,那么根与外境如何相遇呢?有隔则如东山与西山,二者无法相触,无有相触,则怎么产生感受呢?比如说地上生长的荆棘,如果不与手掌等身根相遇,那我们绝不会产生触刺的苦受,所以许有隔而生受者,如同许无因生果的外道一样,无法成立。有事宗许根取境是以无二的方式,比如说眼根取外境色法中的柱子时,眼根与柱子无有任何间隔而取境。这种方式详加观察时,也不可能成立,如果根境无隔,那么二者应成一体法,既是一体法,那又存在什么相触生受的现象呢?比如说,自己的眼根,不可能自触生受,心不能见自心。所谓的相触,必定会发生在不同体的法之间,如果二者无有任何间隔,则已成为一个整体法,如此则不存在相触现象,无有相触,则感受也不可能发生。

尘尘不相入,无间等大故。

不入则无合,无合则不遇。

根尘与境尘不可能相互进入而成为一体,因二者皆无空间,大小也相等,不能互入就不会完全相合,不能相合就不能相遇。

对方发问:根境为什么不存在相遇呢?难道说两掌相合时不能相遇触吗?答曰:这类相触,仅仅是分别心安立的名言假相而已,真实观察时,并不存在,为什么呢?诸根与外境,在人们认为二者已相触时,比如说手与柱子已相触,然而稍加观察,手由许多微尘组成,柱子也由许多微尘组成,二者只有少部分微尘相遇,这种现象怎么能称之为二者相触呢?再详细一点分析,根境要接触,必须在二者中间无有任何间隔的微尘方分,然而根尘与境尘不能相互进入对方,因二者无有内在空间容纳对方,而且二者大小相同。既然根尘与境尘不能互入,二者也就无法完全相合,无法完全相合,也就不存在完全相遇的可能。二者之间只能有一面相遇,而其余分不能相遇,这样也就不能真实成立二者相触。试想:在左右手合掌时,相遇者只有左右掌前面少部分微尘的一面,如果以此说二掌已相遇,岂不是成立只有那些微尘相遇的一面是手掌?而那些未相遇的绝大部分微尘,岂不是成立非为手掌的组成部分?这样诚然不成立。人们通常所计执的根境相遇,唯是在未经观察下,安立的一种名言假相,实际中不可能存在。

无分而能遇,云何有此理?

若见请示我,无分相遇尘。

如果说无方分的微尘能够完全相遇,无有方分而能相遇,这种说法怎么会应理呢?如果你们看到了没有方分而能相遇的微尘,那么请指出来让我见一见!

有些人认为:无分微尘在相遇时,怎么会不成立完全相遇呢?这种疑问也是由于没有弄清楚相遇的概念而致。所谓的相遇,必须要二者真实相触,完全无有间隔,而无分微尘不存在方分,那也就不可能有一分或诸方相触。诸无分微尘既然无有所触的方分,也就不存在真实能相触的法,能触、所触皆不存在,还强说有完全相遇触的现象存在,这岂不是痴人贪执迷乱之梦景一样,唯是迷乱愚昧的妄执。如果你们已见到了无分而相遇的微尘,那么请务必指示一番,让我也见识见识!如果不能指出来,那无疑已证明这只是你们的迷乱计执,只是在你等迷乱心识中所妄计的假相而已,实际上任何有理智者都不会承认。

意识无色身,遇境不应理。

聚亦无实故,如前应观察。

意识没有色身,如果认为它能与外境相遇,那也是不应理的。根尘识聚合生触也不应理,因为聚合没有实体,一如前面所作的观察分析。

有些宗派的行人认为:五根虽然无法与所取境完全相遇,但是根识可以完全与境相触,由此而能生起感受。这也不可能成立,为什么呢?因意识根本无有色尘组成的形体,无有微尘所成的身体,那又如何与外境相触呢?如果无身也有相触,则应成手能触虚空,或能触石女儿、空花等等,存在如是的大过失。也许有人想意识是名言中存在的法,而石女儿等是名言中也无有的法,因此这种比喻不能成立。然而此处所要说明的并非意识现象,而是意在说明意识无有色尘所成的身体,在意识的色身这方面而言,无疑与虚空、石女儿相等,根本无有任何实质存在。

有些人认为:感受生起的因是根尘识三者聚合而生的触,由触而生受。如果不观察,在世俗中,也可以如是承认,当这三者都具足时,感受无疑会生起。但此处所要分析的是:生起感受的这些因,是否能自性成立,是否在真实中存在?所以进一步观察时,三者聚合而生触,在真实中也不应理,因为所谓的聚合体是由不同因缘暂时会聚而成,不会有真实自性。在本品前面分析手等无实有的"手复指聚故"一节中,对聚合无自性已有过分析,此处分析方法也相同。龙树菩萨说过:"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只要是因缘聚合而成的法,它就不会有自性。既然触由根尘识三者聚合而生,那么它也是无有自性之假立法,不会在真实中存在。

若触非真有,则受从何生?

何故逐尘劳?何苦伤何人?

如果触非真实存在,那么触的果--感受将从哪里产生呢?一切感受皆无自性,那么为了追逐欲尘而历尽辛劳又是为什么?到底有什么苦受在伤害何人呢?

如上所述,在真实中所谓的触从来就不可能发生,既然无有相触发生,那么由触所生的受又怎么可能有真实产生呢?若因非真实,其果也就不可能真实,《宝鬘论》中说:"若种子本妄,所生云何真。"受之种因--触,本来即是虚妄假立名言,那么由此而生的受又怎么会是真实呢?世人所执着的自性成立之受,无论如何观察,也找不出它有真实生因,既无因,也就不可能有真实自性存在。一切感受皆无自性,虚妄不实,那么世人天天为了乐受而追逐欲尘,历尽辛劳,无有片刻休闲,这些行为所求的又是什么呢?为了虚妄的乐受而劳碌不休,也只能如同追逐海市蜃楼一样,没有任何实义。不但乐受如是,所有苦受等法也如是虚幻不实,实际中无有任何伤害众生的苦痛,也无有任何众生在感受苦害。比如说一般人总觉得别人给自己造成了伤害,带来了种种苦受,而实际上别人的语言、身体、心识等等,在详加观察下,都不可能与你有接触,既无接触,那又如何对你起作用,如何生起苦受呢?而且实际中你自己也无有自性,那又有什么感受在伤害谁呢?真正能了达证悟受等诸法无生离戏大空实相者,无有苦,也无有乐,无有人也无有我,一切呈现出离戏平等的真实面,那时才是真正的解脱安乐之境。

子三(观察受果):

若见无受者,亦无实领受,

见此实性已,云何爱不灭?

如果能现见没有真实的受者,也没有真实存在的感受,在洞见这种实相后,由受而生的贪爱怎会不息灭呢?

一切众生,由无明而起,终日希求乐受,厌舍苦受,由执着感受而生起贪爱,因此而不断造业漂泊于三界,无法出离。如果通过如上空性正理观察修习,现见人无我,现见无有真实的受者;通过观察修习受性、受因无有真实存在,也可现见无有真实存在的感受。感受者、感受皆如梦幻一样,唯是众生迷乱心识所幻现的妄景,真实中无有丝毫存在。《三昧王经》中说:"若人贪欲等,梦亦见其境,所受取醒无,诸法如是观……。"在经中举了很多比喻,引导修习者正观诸法的无生本性。若能如是圆满通达法性,现见无受者亦无感受,那相续中因受而生的贪爱,怎么不会顿然息灭呢?众生对苦乐感受的取舍执着,正是因为执着实有受者与感受真实存在,如果能以智慧洞见这一切皆无生的本质,则会毫无困难地断除由此而起的贪爱。这就象有人在昏暗中误认白石块为宝,由此而生贪爱希求之心,若能以明灯照亮,现见无宝,则自然息灭贪求之心。现见无有受者、感受后,也同样如是,会自然息灭贪爱;而无爱则无取,无取则有支也无……,如是构成轮回的十二缘起支逐支息灭,轮回大厦也就一旦顿释。

子四、(观察受者):

所见或所触,性皆如梦幻。

与心俱生故,受非心能见。

眼等诸识所见或所触到的一切,都如同梦幻一样毫无自性。所受与能受之心俱生故无有前后,所以受非心能见。

中观宗不许有能受之人与感受的真实存在,那是不是不承认一切见闻等名言显现法呢?因为在执着有事者看来,如果无受者所受,则见闻觉受等一切法都不能显现。然而中观宗的观点并非如是,在针对世间迷乱凡夫时,没有任何破名言显现或说毁谤名言世俗的中观。在胜义实相中,一切法皆为无生大空,但就世俗现相角度而言,中观宗许有眼所见色、身所触等一切如梦如幻的显现。龙树菩萨在《中论》里说过:"佛说此诸法,如梦如幻化,犹如寻香城,生住灭亦然。"一切法皆为虚幻无实,虽有显现,亦只是如梦如幻而已,无有丝毫真实。

再从受本身而言,它自己不能自知,必须依心识而起,但是加以观察,受本身并不能被心识领受,或说现见。因为受与心识如果有能见与所见的关系,则二者必然是不同体的异质法,既是异质法,那二者要么同时生,要么有前后。首先观察,若受心同时生,那么二者互不观待,也无有能所关系,因为二者同时生起,则不需要依赖对方的因缘,也就不会存在任何联系。受既是与心无关的异体,那么心识也就不可能领知感受,不能为心领知,怎么能成立为受呢?

后念唯能忆,非能受前心;

不能自领纳,亦非它能受。

后来的心念只能回忆前心,而不能领知前一刹那的感受本身,感受本身也不可领纳自己,而其它法也不可能领纳感受。

有些人认为:受与心二者非同时生,而是前生受后生心,由后生之心领知前一刹那的感受,因而受能为心所见,由此能真实证明感受本身存在不虚。这种想法亦只是虚假名言分别,真实中无法成立。因为受前心后,则后刹那心念生起时,前刹那感受已灭尽,故无法领知前刹那感受。心念只能回忆前刹那的心念,无法真实领知前心,所有缘念过去之心,只能是忆念,因过去之心境已不存在,因而这种忆念虚假无实,只是分别心假立之法。从能受之心方面分析,过去之心已灭,不可能领知现在的苦乐感受;未来之心未生,也无法领知现在的感受;而现在之心,在前面"与心俱生故"一段中也已分析过,也不可领知同时存在的受。

再从感受自身而言,受自身不可能领知自己,在前面破自证时,已论述过这种道理。而除感受自身之外,亦不可能有它识领知感受,如果受以外的它识能领知受,由此而证知受的存在,那么能受者应成无边无际,有种种无法避免的过失。

毕竟无受者,故受非真有。

谁言此幻受,能害无我聚?

受者终究是不存在的,所以感受本身也不是真实存在。既然如此,那么如幻的苦乐感受,怎能损害无我的五蕴聚合体呢?

以上述方法作种种观察,最终就会了知在实相中,能领知感受者毕竟不存在,受者不存,与之观待而起的感受也就不可能单独而存。既然如是,那么如幻之苦乐感受,又怎能损益无我的五蕴聚合体呢?感受无实如幻,五蕴我也无实如幻,本来都不存在,因而幻受幻人之间,实际上没有任何真实的损害或利乐关系,不需要任何取舍追逐。我们凡夫平时会不断分别:这个人给我造违缘,使我很痛苦,很难受;这种食品很好,能给我带来悦意感受等等。由执着感受而造种种贪嗔恶业,陷入无有边际的轮回迷乱之网中,这些都是因为没有了达无受者也无感受的实义而造成。如果能依善知识教导,闻思修习般若空性,了达人无我、法无我,那么安住于五蕴我、苦乐感受等诸法如幻之境界中,又怎么会生起贪嗔烦恼而造轮回之业呢?

三界所有众生,皆是为了避开苦受获得乐受而忙忙碌碌、辛劳不休,因此认知了达苦乐感受的空性本质,断除实执的修习非常重要。无始以来,我们一直为这些虚幻感受所欺骗,东西追逐逃避,然而从来没有得到任何真正的安乐。现在以诸佛菩萨的悲愿加持,福缘成熟,终于有缘听闻到这些甚深正法,若能深入思维修习,便能彻底断尽迷乱分别,得到真正的解脱安乐,因此,希望诸有缘者抓住机会。中观的修法,初学时没有别的要诀,唯有在听闻理解后反复思维观察,让这些推理方式融入内心,养成如理思考的善习气,如此便能渐渐淡薄对人我与受等诸法的自相妄执,而且每思维观察一次,执实习气便能减薄一分。基本断除了对诸法的自相执着时,虽然受等诸法还会显现,贪嗔心念也会现前,然而这一切都不会为修行者带来危害,上师如意宝经常比喻说:断除了自相烦恼执着的瑜伽士,他面前贪嗔心念如同春风,春天虽然也会起风,但无有伤害;而凡夫前的烦恼,如同严冬寒风,不时会对人造成严重伤害。所以希望大家精进努力,尽快进入春天的环境,要不然,凛冽的冬风随时有可能将你冻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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